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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自今宜顯尊異。賜號道林真覺菩薩(碑記)。法師曇宗入滅。宋武帝大明二年正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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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自今宜顯尊異。賜號道林真覺菩薩(碑記)。法師曇宗入滅。宋武帝大明二年正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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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自今宜顯尊異。賜號道林真覺菩薩(碑記)。法師曇宗入滅。宋武帝大明二年正旦 是 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 的章節索引節點,對應 lius.cc 經典白話集中的原文、白話與簡註。此節點用於讓章節級內容可被站內搜尋、節點比對與引用圖譜定位。

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xishijigulue-02
  • 章次:101
  • 經名: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
  • 章題:自今宜顯尊異。賜號道林真覺菩薩(碑記)。法師曇宗入滅。宋武帝大明二年正旦
  • 原文摘錄:自今宜顯尊異。賜號道林真覺菩薩(碑記)。法師曇宗入滅。宋武帝大明二年正旦謂宗曰。朕何罪勞卿懺。宗曰。舜稱子違爾弼。禹曰萬方有罪在予一人。陛下寧得有異。帝大悅(統紀)丁未泰始三年皇興元年魏丁未年。憑太后還政。魏主始親國事。改元勤於為治。賞罰嚴明。拔清節黜貪污。魏國稱治。於長安北臺起永寧寺。塔七級高。三十丈。又於天宮寺作佛像。
  • 白話摘錄:本節為《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自今宜顯尊異。賜號道林真覺菩薩(碑記)。法師曇宗入滅。宋武帝大明二年正旦」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自今宜顯尊異。賜號道林真覺菩薩(碑記)。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簡註摘錄:分章說明:「自今宜顯尊異。賜號道林真覺菩薩(碑記)。法師曇宗入滅。宋武帝大明二年正旦」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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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reviewed-index:canon-chapter-index:scripture:44e3d305fec8ed3bec · 最後更新:2026/6/26· 版本:2026062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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