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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自今宜顯尊異。賜號道林真覺菩薩(碑記)。法師曇宗入滅。宋武帝大明二年正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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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自今宜顯尊異。賜號道林真覺菩薩(碑記)。法師曇宗入滅。宋武帝大明二年正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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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xishijigulue-02
- 章次:101
- 經名: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
- 章題:自今宜顯尊異。賜號道林真覺菩薩(碑記)。法師曇宗入滅。宋武帝大明二年正旦
- 原文摘錄:自今宜顯尊異。賜號道林真覺菩薩(碑記)。法師曇宗入滅。宋武帝大明二年正旦謂宗曰。朕何罪勞卿懺。宗曰。舜稱子違爾弼。禹曰萬方有罪在予一人。陛下寧得有異。帝大悅(統紀)丁未泰始三年皇興元年魏丁未年。憑太后還政。魏主始親國事。改元勤於為治。賞罰嚴明。拔清節黜貪污。魏國稱治。於長安北臺起永寧寺。塔七級高。三十丈。又於天宮寺作佛像。
- 白話摘錄:本節為《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自今宜顯尊異。賜號道林真覺菩薩(碑記)。法師曇宗入滅。宋武帝大明二年正旦」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自今宜顯尊異。賜號道林真覺菩薩(碑記)。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簡註摘錄:分章說明:「自今宜顯尊異。賜號道林真覺菩薩(碑記)。法師曇宗入滅。宋武帝大明二年正旦」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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