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稔道學館
📜 經文✓ 品質審核

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鬼業者謂其鬼方出罪所遊於人間。以餘業力煎灼此泉。以償其夙債。神業者謂神不

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鬼業者謂其鬼方出罪所遊於人間。以餘業力煎灼此泉。以償其夙債。神業者謂神不:由 lius.cc 經典白話集章節資料建立的經文章節索引。

⬇ Markdown / Obsidian🔗 v20260626
✍️ 撰文鼎稔道學館
👁 審訂source-backed automation

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鬼業者謂其鬼方出罪所遊於人間。以餘業力煎灼此泉。以償其夙債。神業者謂神不

索引定位

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鬼業者謂其鬼方出罪所遊於人間。以餘業力煎灼此泉。以償其夙債。神業者謂神不 是 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 的章節索引節點,對應 lius.cc 經典白話集中的原文、白話與簡註。此節點用於讓章節級內容可被站內搜尋、節點比對與引用圖譜定位。

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xishijigulue-02
  • 章次:7
  • 經名: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
  • 章題:鬼業者謂其鬼方出罪所遊於人間。以餘業力煎灼此泉。以償其夙債。神業者謂神不
  • 原文摘錄:鬼業者謂其鬼方出罪所遊於人間。以餘業力煎灼此泉。以償其夙債。神業者謂神不守其道妄作禍福。以取饗祀。惡業貫盈冥罰役之。亦使煎灼此泉以償濫祭。王曰。幸尊者驗之三緣。此果何者而致之。尊者曰。此神業所致也。即命爇香臨水。為其懺悔。須臾瀕水現一長人。前禮尊者曰。我有微祐得遇尊者。即生人中故來辭耳。已而遂隱。後七日其水果清冷如常泉。尊者辭王。王躬羅御仗以送之。至南印度。其王曰天德。逆而禮之。王有二子。一名德勝。二名不如蜜多。後德勝嗣位。信向外道致難于祖。遽問祖曰。予聞師子比丘不免於戮。何能傳法。祖曰。
  • 白話摘錄:本節為《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鬼業者謂其鬼方出罪所遊於人間。以餘業力煎灼此泉。以償其夙債。神業者謂神不」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鬼業者謂其鬼方出罪所遊於人間。以餘業力煎灼此泉。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簡註摘錄:分章說明:「鬼業者謂其鬼方出罪所遊於人間。以餘業力煎灼此泉。以償其夙債。神業者謂神不」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校核邊界

本節點只作為章節級索引;若需引用原文、白話或校勘說明,應回到經典頁核對完整段落與版本說明。

法緣留言(

載入中…

ID: reviewed-index:canon-chapter-index:scripture:5b7d92083174570737 · 最後更新:2026/6/26· 版本:20260626 · 版本歷史

其他資料:學術論文(個別著作權)、本派傳承(CC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