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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何處將身示後人。惟有吾師金骨在。曾經百煉(太宗試以烈火)色長新。以七寶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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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何處將身示後人。惟有吾師金骨在。曾經百煉(太宗試以烈火)色長新。以七寶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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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xishijigulue-04
- 章次:40
- 經名: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
- 章題:何處將身示後人。惟有吾師金骨在。曾經百煉(太宗試以烈火)色長新。以七寶莊
- 原文摘錄:何處將身示後人。惟有吾師金骨在。曾經百煉(太宗試以烈火)色長新。以七寶莊嚴金盠貯之。藉以白[疊*毛]。覆以瓔珞龍鳳之衣。供養踰月。造金殿四門以象天宮而歸之。詳見翰林知制誥王珪三朝御讚佛牙舍利序(寺記)甲申慶曆四年大契丹重熙十二年西夏宋冊趙元昊為國主十二月宋冊元昊為夏國主歲賜銀絹二十三萬元昊更名囊霄(宋鑑)乙酉慶曆五年大契丹重熙十三年西夏歐陽公修自諫院除河北都轉運使。左遷滁州。遊廬山東林圓通寺。遇祖印禪師居訥。談論大教。折中儒佛。與韓文公見大顛相類(歐陽外傳)丙戌慶曆六年大契丹重熙十四年西夏楊歧袁州楊歧山禪師。名方會
- 白話摘錄:本節為《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何處將身示後人。惟有吾師金骨在。曾經百煉(太宗試以烈火)色長新。以七寶莊」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何處將身示後人。惟有吾師金骨在。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簡註摘錄:分章說明:「何處將身示後人。惟有吾師金骨在。曾經百煉(太宗試以烈火)色長新。以七寶莊」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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