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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執中欲斬之。國王以高有功諭令免死。執中益其兵令出曰。勝則贖罪。敗則殺無赦

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執中欲斬之。國王以高有功諭令免死。執中益其兵令出曰。勝則贖罪。敗則殺無赦:由 lius.cc 經典白話集章節資料建立的經文章節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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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執中欲斬之。國王以高有功諭令免死。執中益其兵令出曰。勝則贖罪。敗則殺無赦

索引定位

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執中欲斬之。國王以高有功諭令免死。執中益其兵令出曰。勝則贖罪。敗則殺無赦 是 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 的章節索引節點,對應 lius.cc 經典白話集中的原文、白話與簡註。此節點用於讓章節級內容可被站內搜尋、節點比對與引用圖譜定位。

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xishijigulue-04
  • 章次:216
  • 經名: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
  • 章題:執中欲斬之。國王以高有功諭令免死。執中益其兵令出曰。勝則贖罪。敗則殺無赦
  • 原文摘錄:執中欲斬之。國王以高有功諭令免死。執中益其兵令出曰。勝則贖罪。敗則殺無赦。出戰軍大潰。自度必為執中所殺。遂引糾軍圍執中府突入其臥內殺之。退詣應天門待罪。十月辛亥國主以高乞掌兵不欲加罪。盡收執中弒逆之人殺之。拜高乞平章軍國加樞密大使。時大軍圍燕京。又約宋夾攻(金志)甲戌嘉定七年大金貞祐二年西夏金三月。京師乏糧。軍民餓死者十四五。金主遣使大軍議和。索公主及護駕將軍十人細軍百人從公主童男女各五百人綵繡衣三千襲御馬三千匹金銀珠玉。又請左丞相完顏福興為質。金主皆從之。以東海郡侯少女應之。又令金主鄉其國遙拜。
  • 白話摘錄:本節為《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執中欲斬之。國王以高有功諭令免死。執中益其兵令出曰。勝則贖罪。敗則殺無赦」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執中欲斬之。國王以高有功諭令免死。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簡註摘錄:分章說明:「執中欲斬之。國王以高有功諭令免死。執中益其兵令出曰。勝則贖罪。敗則殺無赦」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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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reviewed-index:canon-chapter-index:scripture:9b2bdc7ffae7232f6e · 最後更新:2026/6/26· 版本:2026062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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