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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歲歲度僧祝延聖壽。師著會正記等文十二部。講續南山宣律師之律藏。自其後有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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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歲歲度僧祝延聖壽。師著會正記等文十二部。講續南山宣律師之律藏。自其後有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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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xishijigulue-04
- 章次:62
- 經名: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
- 章題:歲歲度僧祝延聖壽。師著會正記等文十二部。講續南山宣律師之律藏。自其後有靈
- 原文摘錄:歲歲度僧祝延聖壽。師著會正記等文十二部。講續南山宣律師之律藏。自其後有靈芝律師元照。繼嗣其宗焉。師是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入寂於昭慶。移塔西湖菩提。號真悟智圓大律師(塔銘)壬寅嘉祐七年大契丹清寧八年西夏雲峰禪師。名文悅。生隆興徐氏。七歲剃髮於龍興寺。粹美有精識。年十九遍參江淮。意詣荊州金鑾瑞州大愚。先至大愚見芝禪師。屋老僧殘荒涼如傳舍。芝自提笠。日走市井。暮歸閉關高枕欲去之。芝適上堂曰。大家相聚喫莖虀。喚作一莖虀。入地獄如箭射。下座師駭焉。夜造丈室。芝曰。來何所求。曰求佛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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