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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與公話遂左右顧恐有聽者。與可徐曰。吾聞人不妄語者舌可過鼻。即吐舌引至眉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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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與公話遂左右顧恐有聽者。與可徐曰。吾聞人不妄語者舌可過鼻。即吐舌引至眉間

索引定位

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與公話遂左右顧恐有聽者。與可徐曰。吾聞人不妄語者舌可過鼻。即吐舌引至眉間 是 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 的章節索引節點,對應 lius.cc 經典白話集中的原文、白話與簡註。此節點用於讓章節級內容可被站內搜尋、節點比對與引用圖譜定位。

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xishijigulue-04
  • 章次:83
  • 經名: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
  • 章題:與公話遂左右顧恐有聽者。與可徐曰。吾聞人不妄語者舌可過鼻。即吐舌引至眉間
  • 原文摘錄:與公話遂左右顧恐有聽者。與可徐曰。吾聞人不妄語者舌可過鼻。即吐舌引至眉間。三疊如餅狀。今言其死與可信異人也(東都事略本傳)辛酉元豐四年大遼咸雍十七年西夏蘇州(平江路也)瑞光寺禪師宗本。移住杭州淨慈。奔走天下禪子道場甚盛。靈芝照律師送布三衣(僧伽黎衣九條七條五條)瓦缽。致書于師曰。佛制是物上中下根悉令遵奉。事因時舉。道藉人弘。勉其受持為後學勸。師受之終身。食用瓦缽。
  • 白話摘錄:本節為《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與公話遂左右顧恐有聽者。與可徐曰。吾聞人不妄語者舌可過鼻。即吐舌引至眉間」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與公話遂左右顧恐有聽者。與可徐曰。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簡註摘錄:分章說明:「與公話遂左右顧恐有聽者。與可徐曰。吾聞人不妄語者舌可過鼻。即吐舌引至眉間」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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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reviewed-index:canon-chapter-index:scripture:e4d93f79e35bb187de · 最後更新:2026/6/26· 版本:2026062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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