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稔道學館
📜 經文✓ 品質審核

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齊金人粘罕謂張邦昌之死。請於國主。乃以河南之地。九月九日冊立濟南守劉豫為

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齊金人粘罕謂張邦昌之死。請於國主。乃以河南之地。九月九日冊立濟南守劉豫為:由 lius.cc 經典白話集章節資料建立的經文章節索引。

⬇ Markdown / Obsidian🔗 v20260626
✍️ 撰文鼎稔道學館
👁 審訂source-backed automation

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齊金人粘罕謂張邦昌之死。請於國主。乃以河南之地。九月九日冊立濟南守劉豫為

索引定位

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齊金人粘罕謂張邦昌之死。請於國主。乃以河南之地。九月九日冊立濟南守劉豫為 是 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 的章節索引節點,對應 lius.cc 經典白話集中的原文、白話與簡註。此節點用於讓章節級內容可被站內搜尋、節點比對與引用圖譜定位。

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xishijigulue-04
  • 章次:161
  • 經名: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
  • 章題:齊金人粘罕謂張邦昌之死。請於國主。乃以河南之地。九月九日冊立濟南守劉豫為
  • 原文摘錄:齊金人粘罕謂張邦昌之死。請於國主。乃以河南之地。九月九日冊立濟南守劉豫為帝于大名圓號大齊。年曰阜昌。宋屢征討之。豫屢敗卹。至丁巳年。金主以劉豫不能立國遂廢豫。齊立八年亡。豫生景州。守濟南(金志)辛亥紹興元年秋八月范宗尹罷相秦檜右相大金天會九年西夏壬子紹興二年秋九月秦檜罷相朱勝非復拜右相天會十年西夏癸丑紹興三年天會十一年西夏甲寅紹興四年九月趙鼎八相太宗崩熙宗立天會十二年西夏乙卯紹興五年天會十三年西夏大德元年宋九月丙辰。駕幸上天竺。以萬歲香山供養菩薩。召住持應如賜對。如辯慧稱旨。
  • 白話摘錄:本節為《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齊金人粘罕謂張邦昌之死。請於國主。乃以河南之地。九月九日冊立濟南守劉豫為」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齊金人粘罕謂張邦昌之死。請於國主。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簡註摘錄:分章說明:「齊金人粘罕謂張邦昌之死。請於國主。乃以河南之地。九月九日冊立濟南守劉豫為」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校核邊界

本節點只作為章節級索引;若需引用原文、白話或校勘說明,應回到經典頁核對完整段落與版本說明。

法緣留言(

載入中…

ID: reviewed-index:canon-chapter-index:scripture:d97c9c22f262b772d9 · 最後更新:2026/6/26· 版本:20260626 · 版本歷史

其他資料:學術論文(個別著作權)、本派傳承(CC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