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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陽十五論·第十一混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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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陽十五論·第十一混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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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chongyang-lijiao-15-lun
- 章次:11
- 經名:重陽十五論
- 章題:第十一混性命
- 原文摘錄:性者神也,命者氣也。性若見命,如禽得風,飄飄輕舉,省力易成。《陰符經》雲:『禽之制在氣』,是也。修真之士,不可不參,不可滲漏於下士,恐有神明降責。性命是修行之根本,謹緊鍛鍊矣!
- 白話摘錄:性就是神,命就是氣。性若能與命相見,就像禽鳥得風,飄飄輕舉,省力而容易成就。《陰符經》說「禽之制在氣」,就是這個意思。修真的人不可不參究此理,也不可隨便洩漏給下士,恐怕招致神明責罰。性命是修行的根本,必須謹慎勤緊地鍛鍊。
- 簡註摘錄:混性命直接標出全真內丹的根本命題:性為神,命為氣,修行不可偏廢。全真常被概括為先性後命,但先性不是棄命,而是先使神明、心定,再令神氣相見。性若見命,如鳥得風,表示神得氣載,氣得神御,修煉才省力易成。此段也說明全真對丹法傳授的嚴肅態度:性命之學不是談玄口號,而是須在師承、戒慎、實修中鍛鍊。它承接第十論五氣,又提升為性命合一的綱領。若只修性而不知氣,易落空寂;只練氣而不明性,則易逐術迷形。全真所以貴「混」,正是要使神氣不二、體用相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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