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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略例·明象

《周易略例·明象》為魏晉玄學名家王弼《周易略例》中的關鍵篇章,與《周易注》互為表裡,共同構成王弼易學義理化的核心論證。此篇以「意、象、言」三層關係為綱,集中闡明經典詮釋的次第:聖人之意先於卦象,卦象又先於言辭;故讀經不當滯於字句形跡,而應由言求象、由象會意,最終回歸道理本源。其代表性命題「得意忘象」「得象忘言」,後世幾成中國詮釋學之標語。 從經學史看,《明象》標誌著漢代象數易學向魏晉義理易學的重大轉折。漢易重視卦氣、爻辰、納甲、消息與災異推步,重在占驗與術數;王弼則以玄學立場重釋《易》,主張卦爻之象只是說理工具,不可反客為主。其論述雖以《易》為依託,實則觸及語言與真理、形式與本體、工具與目的等普遍哲學問題,故其影響遠超經學範圍。 從道教與思想史脈絡看,《明象》與道家「言不盡意」「得魚忘筌」一類傳統密切相關,並深刻影響後世重玄學、內丹學與道教義理解釋。道門重視「寄言顯道」,認為經、訣、圖、符皆為渡筏,既可借以入道,亦不可執之為道;這種思路與王弼「得意忘象」之義相互發明。雖此篇並非道教經典,但其思想被道教化吸收後,逐漸成為論道、釋經、談修的共同語言。 學術上,《周易略例·明象》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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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略例·明象

概述

《周易略例·明象》為魏晉玄學名家王弼《周易略例》中的關鍵篇章,與《周易注》互為表裡,共同構成王弼易學義理化的核心論證。此篇以「意、象、言」三層關係為綱,集中闡明經典詮釋的次第:聖人之意先於卦象,卦象又先於言辭;故讀經不當滯於字句形跡,而應由言求象、由象會意,最終回歸道理本源。其代表性命題「得意忘象」「得象忘言」,後世幾成中國詮釋學之標語。

從經學史看,《明象》標誌著漢代象數易學向魏晉義理易學的重大轉折。漢易重視卦氣、爻辰、納甲、消息與災異推步,重在占驗與術數;王弼則以玄學立場重釋《易》,主張卦爻之象只是說理工具,不可反客為主。其論述雖以《易》為依託,實則觸及語言與真理、形式與本體、工具與目的等普遍哲學問題,故其影響遠超經學範圍。

從道教與思想史脈絡看,《明象》與道家「言不盡意」「得魚忘筌」一類傳統密切相關,並深刻影響後世重玄學、內丹學與道教義理解釋。道門重視「寄言顯道」,認為經、訣、圖、符皆為渡筏,既可借以入道,亦不可執之為道;這種思路與王弼「得意忘象」之義相互發明。雖此篇並非道教經典,但其思想被道教化吸收後,逐漸成為論道、釋經、談修的共同語言。

學術上,《周易略例·明象》在中國詮釋學史、哲學史與美學史上皆具里程碑意義。它一方面確立「經文本身不是終點」的閱讀方法,另一方面也使「象」不再只是占筮符號,而成為通向義理世界的中介。後來儒、釋、道三家在「言外之意」「象外之旨」上的互相影響,均可見其遺緒。

成書背景

《周易略例》一般認為成於曹魏正始年間至西晉初年之際,作者為王弼(226—249)。王弼字輔嗣,山陽高平人,少負盛名,與何晏並為魏晉玄學的代表人物。其學術立場承繼老莊而轉入經學,尤以注《老子》與《周易》最著。今傳《周易略例》共七篇,屬王弼對《易》之解題性、方法論性文字,性質上並非逐卦逐爻的註疏,而是對《易》學理解方式的總綱式說明。

「明象」篇的形成,與王弼對漢易繁瑣象數的反省密不可分。東漢以來《易》學派別林立,馬融、鄭玄、京房、荀爽等皆有體系,至於卦氣、爻辰、納甲、世應、飛伏之說,往往將《易》推向精密占算。王弼認為此類方法未能切中聖人作《易》之本意,故轉而強調「象」必須回歸「意」,並將語言視為一種可被超越的媒介。其思想背景,正是魏晉士人追求「清談」與「玄遠」的時代精神。

版本流傳方面,王弼本《周易注》與《周易略例》在南北朝、隋唐以降多有傳抄與輯錄。今本《周易略例》主要依據後代經學叢書與類書輯存,古本單行本已難見全貌,篇次間或有異同,字句亦存校勘問題。清以來《四庫全書》著錄王弼易學,並經近代整理,始使其體系較為明晰。然《明象》篇內個別字詞,如「筌」字或傳抄異文,學界尚需據諸本互校,故細節處宜標「待考」。

道藏分類與經典地位

嚴格而言,《周易略例·明象》不屬道教《道藏》正典分類中的任何一部,因其為魏晉玄學經學著作,非道教經書。然而在道教學術與修持傳統中,王弼《周易注》與《周易略例》常被視為義理《易》的重要資源,特別是重玄學、內丹學與符籙科儀中的「以象顯道」之論,屢見借用。若按道藏分類學來看,它並不屬於洞真、洞玄、洞神、太玄、太平、太清、正一任何一部門類;但其思想在道教義理層面,往往被置於洞真一系所重視的「玄旨」與太清系統的「道本論」中加以吸收。此處屬學術對應,非典籍原始歸類,應作「待考」處理。

從經典地位看,《明象》之重要,不在於篇幅宏富,而在於提出一套可普遍適用的詮釋原理。它使《易》不只是占筮書,更成為談論本體、符號、語言與理解的哲學文本。後世經學家、哲學家與宗教思想家,凡論「義理」與「象數」之分、凡論「言不盡意」之題,幾乎都無法繞過王弼。故此篇在中國思想史上的地位,堪比西方詮釋學傳統中的方法論奠基文本。

成書與流傳脈絡

王弼生平短促,二十四歲即卒,然其學說影響深遠。《周易略例》多被視作其青年晚期成熟之作,與《周易注》《老子注》互為思想支柱。王弼既以玄學義理總攝經典,又不願使經典淪為純粹形上空談,故以「明象」作為方法論中介:既要承認象與言的必要,又要指出它們的限度。這種緊張關係,正是魏晉思想最具活力之處。

流傳上,《周易略例》七篇名稱與次序,歷代版本有少許差異,今通行本多將「明象」列為其中一篇。由於早期抄本散佚,後世轉錄時常與《周易注》互見,部分引文亦散入類書、注疏與道教文獻中。宋元以後,王弼易學被程朱理學重新評價;明清之際,道教內丹與書院講學又常以其「得意忘言」為談修談經的格言,遂使此篇的生命延續於不同學術場域。

主要結構

《周易略例》今傳一般分為七篇,通常包括:一、明彖;二、明象;三、明爻;四、明位;五、明時;六、明象變;七、辨位等名目。不同刻本間篇題或次序或有出入,具體以所據版本為準,故宜標「待考」。其中《明象》篇重點圍繞「象」之本義、作用及其與「言」「意」之關係展開,可視為全書方法論的樞紐。

若就內容層次來看,《明象》大體可分為三段:第一段說明「意—象—言」的生成次第;第二段申論「得象忘言、得意忘象」的閱讀原則;第三段以「蹄」「筌」為喻,闡明工具與目的不可混淆。篇內語句密度高,論證短促而峻切,屬王弼典型文風,與其《老子注》的「貴無」思路相通。

核心思想

第一,王弼建立了嚴格的層級關係:意為本,象為用,言為末。此處的「意」不是一般主觀意見,而是聖人作經所欲揭示的根本義理;「象」則是將此義理可感化、可觀化的形式;「言」則是對象的再度說明。這一結構意味着,理解經典不能倒置次序,不能把語言當成終極實在。

第二,《明象》並不否定語言與卦象,而是主張它們具有「導向性」而非「終局性」。換言之,語言與象是門徑,是舟筏,是橋梁;若停留於其上,則反而遮蔽了所欲抵達的道理。此即後世常說的「不執著於文辭」之理論根據。王弼反對的不是經典本身,而是把經典碎裂成固定訓詁、僵化術數的閱讀方式。

第三,這種方法論與道家傳統的「言不盡意」高度一致。王弼並非單純引用老莊,而是將老莊語言哲學轉化為經學詮釋原理:既然道理不可窮盡於言說,那麼讀經就必須在符號系統之外追索其所指。這一點使《明象》不僅是《易》學論文,也是一篇兼具形上學與詮釋學意義的哲學文獻。

第四,其背後還有鮮明的「反工具化」精神。王弼借「蹄」「筌」說明,工具的價值在於達成目的,而非成為迷戀對象。對應到修道、學經與人生,則是提醒學者:典籍、方法、名相、儀式皆可用,但不可執為究竟。這一點尤其契合道教「法筏」觀:法為渡河之舟,渡畢則應捨舟登岸。

重要段落

1

原文:「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盡意莫若象,盡象莫若言。」 白話:所謂「象」,是從「意」中生出來的;所謂「言」,是用來說明「象」的。要把意思充分表達出來,沒有比「象」更好的方式;要把象說清楚,沒有比「言」更好的方式。 此段奠定全文基本架構,明定「意」「象」「言」三者次第,足見王弼以本體義理統攝符號系統。

2

原文:「言生於象,故可尋言以觀象;象生於意,故可尋象以觀意。」 白話:語言是從象產生的,所以可以循著語言去看象;象是從意產生的,所以可以循著象去體會意。 此段說明閱讀經典的路徑:先由文字入手,再由文字所指向的象進一步觸及義理本身。

3

原文:「意以象盡,象以言著。」 白話:意義要靠象才能充分顯現,象又要靠語言才能變得明白可見。 此句極短而力重,表明三層關係並非彼此割裂,而是層層顯發、互為條件。

4

原文:「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 白話:所以,言語是用來說明象的;既然已經把握了象,就不必執著於言語。象是用來保存意的;既然已經領會了意,就不必執著於象。 此段即「得意忘象」「得象忘言」的直接來源,後世引述最廣,亦最能代表王弼詮釋學精神。

5

原文:「猶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筌。」 白話:就像兔蹄是為了捉兔子,既然已經得到兔子,就可以忘掉兔蹄;魚筌是為了捕魚,既然已經得到魚,就可以忘掉魚筌。 此以生活化比喻說明工具與目的之別,簡潔明白,已成中國思想史最著名的譬喻之一。

6

原文:「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 白話:真正領會意思,在於忘掉象;真正把握象,在於忘掉言。 此句可視為前文的凝縮總結,將閱讀與理解的最高準則明白提出。後世常以此與《莊子》相關論述互相發明。

7

原文:「象生於意而存其意,言生於象而明其象。」 白話:象是從意生出的,用來保存意;言是從象生出的,用來說明象。 此類表述在不同版本中字句或有微異,義旨相同,宜以所據版本校勘,故異文處可標「待考」。

8

原文:「故立象以盡意,而象可忘;設言以盡象,而言可忘。」 白話:所以設立象,是為了充分表達意,而象本身可以忘掉;設置言,是為了充分說明象,而言本身也可以忘掉。 此段將「設立」與「忘卻」並置,進一步凸顯經典作為媒介的性質:它要被使用,而非被崇拜。

相關神靈、宗派、儀式

《周易略例·明象》本身並不以神祇敘事為中心,但其所依託的《易》文化與道教接受脈絡中,常與以下名目相關:

  • 伏羲:八卦之始作傳說,象徵「象」的宇宙學起點。
  • 文王:演《周易》之聖,與卦爻辭的義理根源有關。
  • 周公:經典詮釋傳統中的重要聖王形象。
  • 太極:宇宙本原概念,後世道教與易學常以之說明由一生二的生成論。
  • 魏晉玄學:王弼思想的核心學術環境。
  • 重玄學:唐代道教哲學中重視「遣言會道」的路向,與王弼思路相通。
  • 內丹:常借「得意忘象」說明由法入道、由象返本的工夫進路。
  • 正一道:在後世道教講經與義理化詮釋中,常吸收《易》學語彙。
  • 上清派:重視玄旨與存思,其象徵理解方式與《明象》可相互參照。
  • 靈寶派:其科儀文本與象徵系統中,亦可見「象以載道」的理解模式。

若論儀式層面,與《明象》思想最相近者,乃道教講經、存思、步罡、畫符等活動中對「象」的運用。儀式中的圖像、符籙、章表、法印,皆屬「以象顯意」的操作;而真正的修持目的,則在於超越具體形式,契入道體。此種「用而不滯」的精神,正可由王弼之論加以說明。

學術評價

學界通常認為,《明象》是中國詮釋學成熟的重要標誌。它不僅討論如何讀《易》,更實際上提出了「文本、符號、意義」三者之間的結構關係。這使它具有跨學科價值:對哲學而言,它談本體與表象;對文學而言,它談言外之意;對宗教學而言,它談經典、符號與修持的媒介性。

另一方面,王弼的立場也引起長期討論。支持者認為,他使《易》擺脫繁瑣術數,回到義理本真,開創了義理易學與玄學思辨的新局。批評者則指出,過度強調「忘象」「忘言」,容易削弱《易》作為卜筮經典的歷史層面,也可能將原本兼具象數與義理的經典過度哲學化。故今日研究,多傾向於把王弼看作「重整《易》學重心」的關鍵人物,而非唯一正統。

就道教思想史而言,《明象》雖非道教經文,卻為道教義理化提供了重要語彙。特別在重玄學與內丹學中,「經文—口訣—圖像—體證」的層級關係,常可借王弼之說來理解。此亦顯示,中國傳統學術並非各自封閉,而是在經、史、子、集與宗教文獻之間不斷互通。就此而言,《周易略例·明象》乃是跨越儒道兩界、貫通形上與修持的重要節點。

參考與版本說明

《周易略例·明象》今人所見文字,多據通行整理本與《周易注》相關引文系統。部分句式在不同傳本中可能存在異文,如「筌」與「荃」、「忘象」與「忘像」等,均應依版本學加以辨析,未能確證者宜標「待考」。若進一步研究,宜參校《周易注》、唐宋類書引文、清代校勘本及今人整理本,以求字句與篇次更為精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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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4-19 [pinyin-translator] 翻譯標題:Zhou_Yi_Lue_Li_Ming_Xiang → 周易略例·明象(來源:h1)

  • 2026-04-18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4-18 論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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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scripture:周易略例_明象 · 最後更新:2026/5/22· 版本:20260522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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