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稔道學館
義理思想

《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章節互證

《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章節互證札記

10,8322026-06-168 學術線索CC0 1.0
追源:canon 研究札記

已連到 canon 逐段追源

canon note
來源與校勘
全文或成篇底本
完整全文
學術線索:劉昫等《舊唐書》禮儀志四保存唐代吉禮沿革,尤其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與嶽瀆封號,是研究唐代國家禮制與崇道政策的核心史料。 · Denis Twitchett 編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 Volume 3: Sui and T'ang China 可參照唐代政治制度、玄宗朝與安史亂後制度變化。 · T. H. Barrett, Taoism under the T'ang 對唐代道教與國家政治、老子祖先化和玄宗崇道有直接參考價值。 · Charles Benn, The CavernMystery Transmission 討論唐代道教、上清傳統與宮廷道教,可輔助理解玄宗朝符瑞、洞中經籙與真仙信仰。 · Isabelle Robinet, Taoism: Growth of a Religion · Livia Kohn, Daoism and Chinese Culture · Stephen R. Bokenkamp, Early Daoist Scriptures · 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
研究摘要

《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章節互證札記,歸入義理思想,依 47 章、原文約 14,473 字 中的局部章群建立核查入口;校勘邊界為完整校讀。線索:校勘狀態:完整。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重點確認章節證據、術語位置與劉昫等《舊唐書》禮儀志四保存唐代吉禮沿革等學術線索的引用邊界。

《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章節互證札記

一、研究定位

本篇是《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的章節互證札記,聚焦 第 16 章至第 25 章。它與同一 canon 條目的總論札記分工不同:總論先建立題名、文體、校讀狀態與全篇讀法,本篇則把可見章節拉近,檢查局部段落如何支撐「義理思想」問題。這樣做的目的,是讓 /research 的五千篇文章不只是題名清單,而能形成可逐段回查的研究網絡。

校勘邊界:完整校讀。本 canon 條目目前標示為完整校讀;研究頁仍只作導讀與索引,正式引用仍須回到底本、版本與頁碼核對。

二、學術引用與核查方式

本篇採用的學術線索為:劉昫等《舊唐書》禮儀志四保存唐代吉禮沿革,尤其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與嶽瀆封號,是研究唐代國家禮制與崇道政策的核心史料;Denis Twitchett 編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 Volume 3: Sui and T'ang China 可參照唐代政治制度、玄宗朝與安史亂後制度變化;T. H. Barrett, Taoism under the T'ang 對唐代道教與國家政治、老子祖先化和玄宗崇道有直接參考價值;Charles Benn, The CavernMystery Transmission 討論唐代道教、上清傳統與宮廷道教,可輔助理解玄宗朝符瑞、洞中經籙與真仙信仰;Isabelle Robinet, Taoism: Growth of a Religion;Livia Kohn, Daoism and Chinese Culture;Stephen R. Bokenkamp, Early Daoist Scriptures;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前列若干條目來自站內 canon 的 scholars 欄位;後列通用書目只作為道藏、道教史與文體判讀的研究框架。為避免產生未經核定的說法,本文不新增頁碼、不杜撰論文篇名,也不把研究框架寫成「某學者已明確指出某句」;凡涉及文本判讀,均回到題名、章節、原文片段、站內白話與註解線索。

讀者若要作正式引用,宜先核對三層材料:第一,/llm/canon/jiutangshu-juan24-liyizhi4-taiqinggong 的原文與校讀狀態;第二,本文列出的道藏號、章節與站內摘要;第三,上列學術線索的原書或論文。本站札記只負責建立研究路線,不替代底本校勘或學術論文引用。

三、章節範圍

  • 站內 canon id:jiutangshu-juan24-liyizhi4-taiqinggong
  • 題名: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
  • 本篇焦點:第 16 章至第 25 章
  • 全條目章節數:47 章
  • 全條目原文量級:約 14,473 字
  • 本篇分類:義理思想

這些欄位提供最小可查入口。若本篇章群不足以支撐全書判斷,應回到總論札記或 canon 頁面補查其他章節;若章群內部出現與分類不同的材料,也應保留差異,而不是把所有段落都寫成單一主題。

四、章節線索

  1. 「高宗顯慶二年七月,禮部尚書許敬宗等議:「依令,周公為先聖,孔子為先師。又」:分章說明:「高宗顯慶二年七月,禮部尚書許敬宗等議:「依令,周公為先聖,孔子為先師。又」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2. 「開元七年十月戊寅,皇太子詣國學,行齒胄之禮。開元十一年,春秋二時釋奠,諸」:分章說明:「開元七年十月戊寅,皇太子詣國學,行齒胄之禮。開元十一年,春秋二時釋奠,諸」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3. 「初,開元八年,國子司業李元瓘奏稱:「先聖孔宣父廟,先師顏子配座,今其像立」:分章說明:「初,開元八年,國子司業李元瓘奏稱:「先聖孔宣父廟,先師顏子配座,今其像立」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4. 「弘我王化,在乎儒術。孰能發揮此道,啟迪含靈,則生人已來,未有如夫子者也。」:分章說明:「弘我王化,在乎儒術。孰能發揮此道,啟迪含靈,則生人已來,未有如夫子者也。」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5. 「朕以薄德,祗膺寶命,思闡文明,廣被華夏。時則異於今古,情每重於師資。既行」:分章說明:「朕以薄德,祗膺寶命,思闡文明,廣被華夏。時則異於今古,情每重於師資。既行」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6. 「且門人三千,見稱十哲,包夫眾美,實越等夷。暢玄聖之風規,發人倫之耳目,並」:分章說明:「且門人三千,見稱十哲,包夫眾美,實越等夷。暢玄聖之風規,發人倫之耳目,並」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7. 「又贈曾參、顓孫師等六十七人皆為伯。於是正宣父坐于南面,內出王者袞冕之服以」:分章說明:「又贈曾參、顓孫師等六十七人皆為伯。於是正宣父坐于南面,內出王者袞冕之服以」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8. 「寶應二年六月,敕令州縣每歲察秀才孝廉,取鄉閭有孝悌廉恥之行薦焉。委有司以」:分章說明:「寶應二年六月,敕令州縣每歲察秀才孝廉,取鄉閭有孝悌廉恥之行薦焉。委有司以」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9. 「理道同歸,師氏為上,化人成俗,必務於學。俊造之士,皆從此途,國之貴遊,罔」:分章說明:「理道同歸,師氏為上,化人成俗,必務於學。俊造之士,皆從此途,國之貴遊,罔」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10. 「朕志求理體,尤重儒術,先王大教,敢不底行。頃以戎狄多難,急於經略,太學空」:分章說明:「朕志求理體,尤重儒術,先王大教,敢不底行。頃以戎狄多難,急於經略,太學空」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本篇只把這一組章節當作判讀樣本。它能回答的問題,是局部章節如何組織術語、文體與讀者行動;它不能單獨決定全書年代、作者、法派或版本結論。

五、逐章證據

1. 「高宗顯慶二年七月,禮部尚書許敬宗等議:「依令,周公為先聖,孔子為先師。又」

  • 原文片段:高宗顯慶二年七月,禮部尚書許敬宗等議:「依令,周公為先聖,孔子為先師。又《禮記》云:'始立學,釋奠於先聖。'鄭玄注云:'若周公、孔子也。」且周公踐極,功比帝王,請配武王。以孔子為先聖。」二年,廢書、算、律學。龍朔二年正月,東都置國子監丞、主簿、錄事各一員,四門助教博士、四門生三百員,四門俊士二百員。二月,復置律及書、算學。三年,以書隸蘭台。
  • 站內白話:本節為《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高宗顯慶二年七月,禮部尚書許敬宗等議:「依令,周公為先聖,孔子為先師。又」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高宗顯慶二年七月,禮部尚書許敬宗等議:「依令,周公為先聖,孔子為先師。又《禮記》云:'始立學,釋奠於先聖。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高宗顯慶二年七月,禮部尚書許敬宗等議:「依令,周公為先聖,孔子為先師。又」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2. 「開元七年十月戊寅,皇太子詣國學,行齒胄之禮。開元十一年,春秋二時釋奠,諸」

  • 原文片段:開元七年十月戊寅,皇太子詣國學,行齒胄之禮。開元十一年,春秋二時釋奠,諸州宜依舊用牲牢,其屬縣用酒脯而已。十九年正月,春秋二時社及釋奠,天下州縣等停牲牢,唯用酒脯,永為常式,二十四年三月,始移貢舉,遣禮部侍郎姚奕請進士帖《左傳》、《禮記》,通五及第。二十五年三月,敕:「明經自今已後,貼十通五已上;口問大義十條,取通六已上;仍答時務策三道。
  • 站內白話:本節為《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開元七年十月戊寅,皇太子詣國學,行齒胄之禮。開元十一年,春秋二時釋奠,諸」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開元七年十月戊寅,皇太子詣國學,行齒胄之禮。開元十一年,春秋二時釋奠,諸州宜依舊用牲牢,其屬縣用酒脯而已。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開元七年十月戊寅,皇太子詣國學,行齒胄之禮。開元十一年,春秋二時釋奠,諸」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3. 「初,開元八年,國子司業李元瓘奏稱:「先聖孔宣父廟,先師顏子配座,今其像立」

  • 原文片段:初,開元八年,國子司業李元瓘奏稱:「先聖孔宣父廟,先師顏子配座,今其像立侍,配享合坐。十哲弟子,雖復列像廟堂,不預享祀。謹檢祠令:何休、範甯等二十二賢,猶沾從祀,望請春秋釋奠,列享在二十二賢之上。七十子,請准舊都監堂圖形於壁,兼為立贊,庶敦勸儒風,光崇聖烈。曾參等道業可崇,獨受經于夫子,望准二十二賢預饗。」敕改顏生等十哲為坐像,悉預從祀。
  • 站內白話:本節為《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初,開元八年,國子司業李元瓘奏稱:「先聖孔宣父廟,先師顏子配座,今其像立」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初,開元八年,國子司業李元瓘奏稱:「先聖孔宣父廟,先師顏子配座,今其像立侍,配享合坐。十哲弟子,雖復列像廟堂,不預享祀。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初,開元八年,國子司業李元瓘奏稱:「先聖孔宣父廟,先師顏子配座,今其像立」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4. 「弘我王化,在乎儒術。孰能發揮此道,啟迪含靈,則生人已來,未有如夫子者也。」

  • 原文片段:弘我王化,在乎儒術。孰能發揮此道,啟迪含靈,則生人已來,未有如夫子者也。所謂自天攸縱,將聖多能,德配乾坤,身揭日月。故能立天下之大本,成天下之大經,美政教,移風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人到於今受其賜。不其猗歟!於戲!楚王莫封,魯公不用,俾夫大聖,才列陪臣,棲遲旅人,固可知矣。年祀浸遠,光靈益彰,雖代有褒稱,而未為崇峻,不副於實,人其謂何?
  • 站內白話:本節為《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弘我王化,在乎儒術。孰能發揮此道,啟迪含靈,則生人已來,未有如夫子者也。」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弘我王化,在乎儒術。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弘我王化,在乎儒術。孰能發揮此道,啟迪含靈,則生人已來,未有如夫子者也。」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5. 「朕以薄德,祗膺寶命,思闡文明,廣被華夏。時則異於今古,情每重於師資。既行」

  • 原文片段:朕以薄德,祗膺寶命,思闡文明,廣被華夏。時則異於今古,情每重於師資。既行其教,合旌厥德。爰申盛禮,載表徽猷。夫子既稱先聖,可追諡為文宣王。宜令三公持節冊命,應緣冊及祭,所司速擇日,並撰儀注進。其文宣陵並舊宅立廟,量加人灑掃,用展誠敬。其後嗣可封文宣公。至如辨方正位,著自禮經,苟非得所,何以示則?昔緣周公南面,夫子西坐,今位既有殊,坐豈如舊。
  • 站內白話:本節為《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朕以薄德,祗膺寶命,思闡文明,廣被華夏。時則異於今古,情每重於師資。既行」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朕以薄德,祗膺寶命,思闡文明,廣被華夏。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朕以薄德,祗膺寶命,思闡文明,廣被華夏。時則異於今古,情每重於師資。既行」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6. 「且門人三千,見稱十哲,包夫眾美,實越等夷。暢玄聖之風規,發人倫之耳目,並」

  • 原文片段:且門人三千,見稱十哲,包夫眾美,實越等夷。暢玄聖之風規,發人倫之耳目,並宜褒贈,以寵賢明。顏子淵既雲亞聖,須優其秩,可贈兗公。閔子騫可贈費侯,冉伯牛可贈鄆侯,冉仲弓可贈薛侯,冉子有可贈徐侯,仲子路可贈衛侯,宰子我可贈齊侯,端木子貢可贈黎侯,言子游可贈吳侯,卜子夏可贈魏侯。又夫子格言,參也稱魯,雖居七十之數,不載四科之目。頃雖異於十哲,終或。
  • 站內白話:本節為《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且門人三千,見稱十哲,包夫眾美,實越等夷。暢玄聖之風規,發人倫之耳目,並」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且門人三千,見稱十哲,包夫眾美,實越等夷。暢玄聖之風規,發人倫之耳目,並宜褒贈,以寵賢明。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且門人三千,見稱十哲,包夫眾美,實越等夷。暢玄聖之風規,發人倫之耳目,並」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7. 「又贈曾參、顓孫師等六十七人皆為伯。於是正宣父坐于南面,內出王者袞冕之服以」

  • 原文片段:又贈曾參、顓孫師等六十七人皆為伯。於是正宣父坐于南面,內出王者袞冕之服以衣之。遣尚書左丞相裴耀卿就國子廟冊贈文宣王。冊畢,所司奠祭,亦如釋奠之儀,公卿已下預觀禮。又遣太子少保崔琳就東都廟以行冊禮,自是始用宮懸之樂。春秋二仲上丁,令三公攝行事。 天寶元年,明經、進士習《爾雅》。九載七月,國子監置廣文館,知進士業,博士、助教各一人,秩同太學博。
  • 站內白話:本節為《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又贈曾參、顓孫師等六十七人皆為伯。於是正宣父坐于南面,內出王者袞冕之服以」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又贈曾參、顓孫師等六十七人皆為伯。於是正宣父坐于南面,內出王者袞冕之服以衣之。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又贈曾參、顓孫師等六十七人皆為伯。於是正宣父坐于南面,內出王者袞冕之服以」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8. 「寶應二年六月,敕令州縣每歲察秀才孝廉,取鄉閭有孝悌廉恥之行薦焉。委有司以」

  • 原文片段:寶應二年六月,敕令州縣每歲察秀才孝廉,取鄉閭有孝悌廉恥之行薦焉。委有司以禮待之,試其所通之學,《五經》之內,精通一經,兼能對策,達於理體者,並量行業授官。其明經、進士並停。國子學道舉,亦宜准此。因楊綰之請也。詔下朝臣集議,中書舍人賈至議,請依綰奏。有司奏曰:「竊以今年舉人等,或舊業既成,理難速改,或遠州所送,身已在途,事須收獎。其今秋舉人。
  • 站內白話:本節為《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寶應二年六月,敕令州縣每歲察秀才孝廉,取鄉閭有孝悌廉恥之行薦焉。委有司以」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寶應二年六月,敕令州縣每歲察秀才孝廉,取鄉閭有孝悌廉恥之行薦焉。委有司以禮待之,試其所通之學,《五經》之內,精通一經,兼能對策,達於理體者,並量行業授官。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寶應二年六月,敕令州縣每歲察秀才孝廉,取鄉閭有孝悌廉恥之行薦焉。委有司以」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9. 「理道同歸,師氏為上,化人成俗,必務於學。俊造之士,皆從此途,國之貴遊,罔」

  • 原文片段:理道同歸,師氏為上,化人成俗,必務於學。俊造之士,皆從此途,國之貴遊,罔不受業。修文行忠信之教,崇祗庸孝友之德,盡其師道,乃謂成人。兼復揚于王廷,考以政事,征之以禮,任之以官。置於周行,莫匪邦彥,樂得賢也,其在茲乎!
  • 站內白話:本節為《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理道同歸,師氏為上,化人成俗,必務於學。俊造之士,皆從此途,國之貴遊,罔」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理道同歸,師氏為上,化人成俗,必務於學。俊造之士,皆從此途,國之貴遊,罔不受業。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理道同歸,師氏為上,化人成俗,必務於學。俊造之士,皆從此途,國之貴遊,罔」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10. 「朕志求理體,尤重儒術,先王大教,敢不底行。頃以戎狄多難,急於經略,太學空」

  • 原文片段:朕志求理體,尤重儒術,先王大教,敢不底行。頃以戎狄多難,急於經略,太學空設,諸生蓋寡。弦誦之地,寂寥無聲,函丈之間,殆將不掃。上庠及此,甚用憫焉。今宇縣攸甯,文武兼備,方投戈而講藝,俾釋菜而行禮。四科鹹進,六藝復興,神人以和,風化浸美。日用此道,將無間然。
  • 站內白話:本節為《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朕志求理體,尤重儒術,先王大教,敢不底行。頃以戎狄多難,急於經略,太學空」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朕志求理體,尤重儒術,先王大教,敢不底行。頃以戎狄多難,急於經略,太學空設,諸生蓋寡。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朕志求理體,尤重儒術,先王大教,敢不底行。頃以戎狄多難,急於經略,太學空」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六、章群術語與材料方向

  • 道 / 德:約 18 次。可提示本文是否偏向義理、規範或道統敘述。
  • 天 / 帝 / 君 / 尊:約 13 次。多涉及神譜、天界秩序或尊號制度。
  • 氣 / 炁 / 神 / 身:約 4 次。可輔助判斷身體論、存思、內煉或神明結構。
  • 真 / 玄 / 清:約 2 次。常牽涉神聖位格、修持境界與清淨語彙。
  • 齋 / 醮 / 懺 / 科:約 2 次。多指向壇場程序、科儀文書與制度規範。
  • 戒 / 罪 / 福 / 功:約 1 次。常連到倫理、懺悔、功過與救度問題。

這裡的術語統計只針對本篇章群,不等於全條目統計。若局部章節與全條目方向不同,反而是重要線索:道教文本常在一部書內同時安排義理、科儀、神譜、修煉與傳記材料。研究者應問「這一組章節在整體中負責什麼」,而不是急著把局部材料擴大成全書定論。

七、互證問題

  1. 本章群與總論札記的分類是否一致?若一致,應指出哪幾個章節提供支持;若不一致,應保留局部功能的差異。
  2. 本章群是否出現可與宏觀專題互讀的材料?例如法統、科儀、內丹、神譜、醫療、死亡、倫理或地方社會。
  3. 本章群的白話與註解是否足以支撐摘要?若摘要比原文說得更滿,正式引用時應回到原文重新核對。
  4. 本章群涉及的學術線索,是直接研究本文本,還是提供同類材料的研究框架?兩者不能混寫。

本篇若涉及道、德、真、玄、自然、清靜等概念,判讀時應看概念在句中承擔何種功能。本文不只摘格言,而是追問概念如何被章節、文體與修行次第支撐。

八、與總論札記的分工

同一 canon 條目的總論札記適合快速理解文本位置;本篇章節互證札記適合做局部核查。讀者若要寫正式論述,可先用總論確認題名和校讀邊界,再用本篇檢查章節證據,最後回到 /llm/canon/jiutangshu-juan24-liyizhi4-taiqinggong 對讀原文、白話與註解。這三步能降低兩種風險:一是只讀宏觀論述而沒有文本支撐;二是只讀原文片段而忽略整體脈絡。

九、後續審校清單

  • 核對本章群是否存在異文、缺段或章序問題。
  • 補入可查頁碼前,不把通用書目寫成逐句證明。
  • 若章群涉及儀式程序,先確認它在壇場流程中的位置。
  • 若章群涉及修煉術語,先分辨義理比喻、身體工夫、醫藥養生與內丹火候。
  • 若章群涉及人物或宮觀,先分辨史料記錄、地方傳說與後出譜系。

本篇的價值,在於把研究問題變成可檢查的章節入口。所有延伸判斷都應能回答:哪一章支持這個說法?哪一條學術線索能提供方法或比較?若回答不出,就應保留為待證問題。

相關研究

本研究由鼎稔道學館整理,CC0 1.0 釋出。 所引學者著作為真實學術出處,請逕查原書核對。 歡迎指正:[email protected]
《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玄元皇帝太清宮九宮貴神)》章節互證 · 深度研究 · 鼎稔道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