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稔道學館
丹道方術

《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章節互證

《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章節互證札記

10,7532026-06-178 學術線索CC0 1.0
追源:canon 研究札記

已連到 canon 逐段追源

canon note
canon 錨點
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
songhuizong-yujie-daode
來源與校勘
全文或成篇底本
完整全文
學術線索:宋徽宗趙佶《御解道德真經》 · 《道藏》所收宋徽宗御注本 · 《宋史》徽宗本紀、藝文志與道教政策資料 · 《宣和書譜》與徽宗朝道教文化資料 · Fabrizio Pregadio, The Encyclopedia of Taoism · Fabrizio Pregadio, Great Clarity: Daoism and Alchemy in Early Medieval China · Catherine Despeux, Taoism and Self Knowledge · Isabelle Robinet, The World Upside Down
研究摘要

《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章節互證札記,歸入丹道方術,依 82 章、原文約 39,082 字 中的局部章群建立核查入口;校勘邊界為完整校讀。線索:校勘狀態:完整。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仍不替代專門校勘本。 北宋御注道德經。重點確認章節證據、術語位置與宋徽宗趙佶《御解道德真經》等學術線索的引用邊界。

《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章節互證札記

一、研究定位

本篇是《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的章節互證札記,聚焦 第 26 章至第 35 章。它與同一 canon 條目的總論札記分工不同:總論先建立題名、文體、校讀狀態與全篇讀法,本篇則把可見章節拉近,檢查局部段落如何支撐「丹道方術」問題。這樣做的目的,是讓 /research 的八千篇文章不只是題名清單,而能形成可逐段回查的研究網絡。

校勘邊界:完整校讀。本 canon 條目目前標示為完整校讀;研究頁仍只作導讀與索引,正式引用仍須回到底本、版本與頁碼核對。

二、學術引用與核查方式

本篇採用的學術線索為:宋徽宗趙佶《御解道德真經》;《道藏》所收宋徽宗御注本;《宋史》徽宗本紀、藝文志與道教政策資料;《宣和書譜》與徽宗朝道教文化資料;Fabrizio Pregadio, The Encyclopedia of Taoism;Fabrizio Pregadio, Great Clarity: Daoism and Alchemy in Early Medieval China;Catherine Despeux, Taoism and Self Knowledge;Isabelle Robinet, The World Upside Down。前列若干條目來自站內 canon 的 scholars 欄位;後列通用書目只作為道藏、道教史與文體判讀的研究框架。為避免產生未經核定的說法,本文不新增頁碼、不杜撰論文篇名,也不把研究框架寫成「某學者已明確指出某句」;凡涉及文本判讀,均回到題名、章節、原文片段、站內白話與註解線索。

讀者若要作正式引用,宜先核對三層材料:第一,/llm/canon/songhuizong-yujie-daode 的原文與校讀狀態;第二,本文列出的道藏號、章節與站內摘要;第三,上列學術線索的原書或論文。本站札記只負責建立研究路線,不替代底本校勘或學術論文引用。

考究與自我評分

  • CANON 追源:已連到站內 canon id songhuizong-yujie-daode,並以題名、章節、原文片段、白話與註解建立可回查入口。
  • 考究邊界:本文只按「丹道方術」脈絡整理可見材料,不新增未核定頁碼、年代、法派歸屬或學者結論。
  • 自我評分:8/10。評分依據為 canon 錨點明確、章節證據可查、學術線索可追;扣分保留在未逐條補入原書頁碼與版本異文。

三、章節範圍

  • 站內 canon id:songhuizong-yujie-daode
  • 題名: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
  • 本篇焦點:第 26 章至第 35 章
  • 全條目章節數:82 章
  • 全條目原文量級:約 39,082 字
  • 本篇分類:丹道方術

這些欄位提供最小可查入口。若本篇章群不足以支撐全書判斷,應回到總論札記或 canon 頁面補查其他章節;若章群內部出現與分類不同的材料,也應保留差異,而不是把所有段落都寫成單一主題。

四、章節線索

  1. 「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分章說明:「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
  2. 「重為輕根章第二十六」:分章說明:「重為輕根章第二十六」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3. 「善行章第二十七」:分章說明:「善行章第二十七」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善行章第二十七」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
  4. 「知其雄章第二十八」:分章說明:「知其雄章第二十八」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知其雄章第二十八」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
  5. 「將欲章第二十九」:分章說明:「將欲章第二十九」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將欲章第二十九」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
  6. 「以道佐人主章第三十」:分章說明:「以道佐人主章第三十」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以道佐人主章第三十」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
  7. 「夫佳兵章第三十一」:分章說明:「夫佳兵章第三十一」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夫佳兵章第三十一」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
  8. 「道常無名章第三十二」:分章說明:「道常無名章第三十二」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道常無名章第三十二」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
  9. 「知人者智章第三十三」:分章說明:「知人者智章第三十三」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知人者智章第三十三」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
  10. 「大道汎兮章第三十四」:分章說明:「大道汎兮章第三十四」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大道汎兮章第三十四」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

本篇只把這一組章節當作判讀樣本。它能回答的問題,是局部章節如何組織術語、文體與讀者行動;它不能單獨決定全書年代、作者、法派或版本結論。

五、逐章證據

1. 「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

  • 原文片段: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氣形質具而未相離,日渾淪,合於渾 淪則其成不虧,《易》所謂太極者是也。天地亦待是而後生,故云先天地生。然有生也而非不生之妙,故謂之物。 寂兮寥兮, 寂兮寥兮,則不涉於動,不交于物,湛然而已。 獨立而不改, 大定持之,不與物化,言道之體。 周行而不殆, 利用出入,往來不窮,言道之用。 可以為天下母。
  • 站內白話:本節為《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氣形質具而未相離,日渾淪,合於渾淪則其成不虧,《易》所謂太極者是也。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分段白話補讀:以下只按原文現有段落補足閱讀線索,不替代逐字校勘本。 第 1 段補讀: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天地亦待是而後生,故云先天地生。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丹道方術」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2. 「重為輕根章第二十六」

  • 原文片段:重為輕根章第二十六 重為輕根,靜為躁君。是以君子終日行,不離輜重。 重則不搖奪而有所守,故為輕根,靜則不妄動而有所制,故為躁君。靜重以自持,則失之者鮮,君子終日行不離輜重,是以履畏塗而無患。 雖有榮觀,燕處超然。 榮觀在物,燕處在身,身安然後物可樂。 如何萬乘之主,而以身輕天下? 天下,大物也,有大物者,懍乎若朽索之馭六馬,故不可以身輕天。
  • 站內白話:本節為《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重為輕根章第二十六」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重為輕根章第二十六重為輕根,靜為躁君。是以君子終日行,不離輜重。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重為輕根章第二十六」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丹道方術」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3. 「善行章第二十七」

  • 原文片段:善行章第二十七 善行無轍迹, 所存者神,所過者化,故無轍迹。 善言無瑕謫, 和以天倪,因以曼衍,故無瑕謫。言行之大,始於擬議,而終於成變化。惟聖人為能善其言行,而成變化之妙。故行無轍進之可尋,言無瑕謫之足累。 善計不用籌算, 通於一,萬事畢,況非數者乎?故不用籌算,而萬殊之變,若數一二。 善閉無關槍而不可開, 塗鄰守神,退藏於密。 善結無。
  • 站內白話:本節為《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善行章第二十七」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善行章第二十七善行無轍迹,所存者神,所過者化,故無轍迹。善言無瑕謫,和以天倪,因以曼衍,故無瑕謫。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分段白話補讀:以下只按原文現有段落補足閱讀線索,不替代逐字校勘本。 第 1 段補讀:善行章第二十七善行無轍迹,所存者神,所過者化,故無轍迹。言行之大,始於擬議,而終於成。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善行章第二十七」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善行章第二十七」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丹道方術」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4. 「知其雄章第二十八」

  • 原文片段:知其雄章第二十八 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谿,為天下谿,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 雄以剛勝物,雌柔靜而已。聖人之智,知所以勝物矣,而自處于柔靜,萬物皆往,資焉而不匱,故為天下谿。谿下而流水所赴焉,蓋不用壯而持之以謙,則德與性常合而不離,是謂全德,故曰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氣和而不暴,性醇而未散,嬰兒也。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 知其白。
  • 站內白話:本節為《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知其雄章第二十八」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知其雄章第二十八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谿,為天下谿,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雄以剛勝物,雌柔靜而已。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分段白話補讀:以下只按原文現有段落補足閱讀線索,不替代逐字校勘本。 第 1 段補讀:知其雄章第二十八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谿,為天下谿,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聖人之智。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知其雄章第二十八」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知其雄章第二十八」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丹道方術」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5. 「將欲章第二十九」

  • 原文片段:將欲章第二十九 將欲取天下而為之者,吾見其不得已。 天下,大物也。有大物者,不可以物,物而不物,故能物物。明乎物物者之非物,而無以天下為者,若可以寄託天下。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則用智而恃力,失之遠矣。是以聖人任道化而不尚智力,秦失之強,殆謂是歟! 天下神器, 制於形數,囿於方體,而域於覆載之兩間,器也。立乎不測,行乎無方,為之者敗,執之者失。
  • 站內白話:本節為《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將欲章第二十九」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將欲章第二十九將欲取天下而為之者,吾見其不得已。天下,大物也。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分段白話補讀:以下只按原文現有段落補足閱讀線索,不替代逐字校勘本。 第 1 段補讀:將欲章第二十九將欲取天下而為之者,吾見其不得已。天下,大物也。有大物者,不可以物,物而不物,故能物物。這一段白話上先照原。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將欲章第二十九」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將欲章第二十九」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丹道方術」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6. 「以道佐人主章第三十」

  • 原文片段:以道佐人主章第三十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 三軍五兵之運,德之末也。末者,古人有之而非其所先。以道佐人主者,務本而已,故不以兵強天下。 其事好還。 孟子所謂反乎爾者。 師之所處,刑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 下奪民力,故荊棘生焉。上違天時,故有凶年。《詩》曰:綏萬邦,屢豐年。綏萬邦,則人和矣,人和則天地之和應。 故善者果而已矣,不。
  • 站內白話:本節為《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以道佐人主章第三十」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以道佐人主章第三十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三軍五兵之運,德之末也。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以道佐人主章第三十」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以道佐人主章第三十」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丹道方術」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7. 「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 原文片段: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另外而非難 吉事有祥,兵,凶器也,故曰不祥。兵戢而時動,有道者耀德不觀兵,故不處。 是以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 左為陽而主生,右為陰而司殺,陽為德,陰為刑,君子貴德而畏刑,故曰非君子之器。 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故不美也。若美必樂之。樂之者,是樂。
  • 站內白話:本節為《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夫佳兵章第三十一」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夫佳兵章第三十一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另外而非難吉事有祥,兵,凶器也,故曰不祥。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夫佳兵章第三十一」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夫佳兵章第三十一」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丹道方術」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8. 「道常無名章第三十二」

  • 原文片段:道常無名章第三十二 道常無名。 道者,天地之始,豈得而名? 樸雖小,天下莫能臣。 樸以喻道之全體,形名而降,大則制小,道之全體,不離于性,小而辨物,莊周所謂其有真君存焉。 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賓。 道足以為物之主,則物將自賓。莊子日:素樸而民性得矣,服萬物而不以威刑,幾是已。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 純素之道,守而勿失,匪。
  • 站內白話:本節為《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道常無名章第三十二」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道常無名章第三十二道常無名。道者,天地之始,豈得而名?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道常無名章第三十二」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道常無名章第三十二」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丹道方術」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9. 「知人者智章第三十三」

  • 原文片段:知人者智章第三十三 知人者智, 《傳》曰:智如目也,能見百步之外,而不能自見其睫。察人之邪正,若辨白黑,是智之事知人而已。 自知者明。 《易》曰:復以自知,《傳》曰:內視之謂明,智以知人,則與接為構,日以心鬨,復以自知者,靜而反本,自見而已,天地之鑒也,萬物之照也。 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 至人尚德而不尚力,務自勝而不務勝人。智者詐愚,勇。
  • 站內白話:本節為《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知人者智章第三十三」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知人者智章第三十三知人者智,《傳》曰:智如目也,能見百步之外,而不能自見其睫。察人之邪正,若辨白黑,是智之事知人而已。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知人者智章第三十三」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知人者智章第三十三」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丹道方術」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10. 「大道汎兮章第三十四」

  • 原文片段:大道汎兮章第三十四 大道汎兮,其可左右。 汎然無所繫較,故動靜不失,往來不窮,左之右之,而無不可。 萬物恃之以生而不辭,功成不居。 往者資之,求者與之,萬物自形自化,自智自力,而不尸其功。譬彼四時,功成者去。 衣被萬物而不為主,故常無欲,可名於小矣。萬物歸焉而不知主,可名於大矣。 道復於至幽則小,而與物辨;顯於至變則大,而與物交。與物辨。
  • 站內白話:本節為《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大道汎兮章第三十四」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大道汎兮章第三十四大道汎兮,其可左右。汎然無所繫較,故動靜不失,往來不窮,左之右之,而無不可。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大道汎兮章第三十四」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大道汎兮章第三十四」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丹道方術」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六、章群術語與材料方向

  • 道 / 德:約 88 次。可提示本文是否偏向義理、規範或道統敘述。
  • 天 / 帝 / 君 / 尊:約 78 次。多涉及神譜、天界秩序或尊號制度。
  • 氣 / 炁 / 神 / 身:約 15 次。可輔助判斷身體論、存思、內煉或神明結構。
  • 戒 / 罪 / 福 / 功:約 11 次。常連到倫理、懺悔、功過與救度問題。
  • 符 / 籙 / 法 / 咒:約 7 次。常與法職、授受、召役與儀式權威有關。
  • 真 / 玄 / 清:約 2 次。常牽涉神聖位格、修持境界與清淨語彙。

這裡的術語統計只針對本篇章群,不等於全條目統計。若局部章節與全條目方向不同,反而是重要線索:道教文本常在一部書內同時安排義理、科儀、神譜、修煉與傳記材料。研究者應問「這一組章節在整體中負責什麼」,而不是急著把局部材料擴大成全書定論。

七、互證問題

  1. 本章群與總論札記的分類是否一致?若一致,應指出哪幾個章節提供支持;若不一致,應保留局部功能的差異。
  2. 本章群是否出現可與宏觀專題互讀的材料?例如法統、科儀、內丹、神譜、醫療、死亡、倫理或地方社會。
  3. 本章群的白話與註解是否足以支撐摘要?若摘要比原文說得更滿,正式引用時應回到原文重新核對。
  4. 本章群涉及的學術線索,是直接研究本文本,還是提供同類材料的研究框架?兩者不能混寫。

本篇若涉及丹、藥、火候、氣脈或性命,判讀時應區分外丹、內丹、醫藥與養生術。本文不把古代修煉詞彙直接等同於現代生理學,也不把比喻性語言寫成實驗科學結論。

八、與總論札記的分工

同一 canon 條目的總論札記適合快速理解文本位置;本篇章節互證札記適合做局部核查。讀者若要寫正式論述,可先用總論確認題名和校讀邊界,再用本篇檢查章節證據,最後回到 /llm/canon/songhuizong-yujie-daode 對讀原文、白話與註解。這三步能降低兩種風險:一是只讀宏觀論述而沒有文本支撐;二是只讀原文片段而忽略整體脈絡。

九、後續審校清單

  • 核對本章群是否存在異文、缺段或章序問題。
  • 補入可查頁碼前,不把通用書目寫成逐句證明。
  • 若章群涉及儀式程序,先確認它在壇場流程中的位置。
  • 若章群涉及修煉術語,先分辨義理比喻、身體工夫、醫藥養生與內丹火候。
  • 若章群涉及人物或宮觀,先分辨史料記錄、地方傳說與後出譜系。

本篇的價值,在於把研究問題變成可檢查的章節入口。所有延伸判斷都應能回答:哪一章支持這個說法?哪一條學術線索能提供方法或比較?若回答不出,就應保留為待證問題。

相關研究

本研究由鼎稔道學館整理,CC0 1.0 釋出。 所引學者著作為真實學術出處,請逕查原書核對。 歡迎指正:[email protected]
《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章節互證 · 深度研究 · 鼎稔道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