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稔道學館
義理思想

《五雜俎·卷五(人部一)》章節互證

《五雜俎·卷五(人部一)》章節互證札記

12,6922026-06-165 學術線索CC0 1.0
追源:canon 研究札記

已連到 canon 逐段追源

canon note
canon 錨點
五雜俎·卷五(人部一)
wuzazu-juan5-renbu1
來源與校勘
全文或成篇底本
完整全文
學術線索:Isabelle Robinet, Taoism: Growth of a Religion · Livia Kohn, Daoism and Chinese Culture · Stephen R. Bokenkamp, Early Daoist Scriptures · 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 · 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研究摘要

《五雜俎·卷五(人部一)》章節互證札記,歸入義理思想,依 84 章、原文約 15,317 字 中的局部章群建立核查入口;校勘邊界為完整校讀。線索:校勘狀態:完整。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重點確認章節證據、術語位置與Isabelle Robinet等學術線索的引用邊界。

《五雜俎·卷五(人部一)》章節互證札記

一、研究定位

本篇是《五雜俎·卷五(人部一)》的章節互證札記,聚焦 第 11 章至第 20 章。它與同一 canon 條目的總論札記分工不同:總論先建立題名、文體、校讀狀態與全篇讀法,本篇則把可見章節拉近,檢查局部段落如何支撐「義理思想」問題。這樣做的目的,是讓 /research 的五千篇文章不只是題名清單,而能形成可逐段回查的研究網絡。

校勘邊界:完整校讀。本 canon 條目目前標示為完整校讀;研究頁仍只作導讀與索引,正式引用仍須回到底本、版本與頁碼核對。

二、學術引用與核查方式

本篇採用的學術線索為:Isabelle Robinet, Taoism: Growth of a Religion;Livia Kohn, Daoism and Chinese Culture;Stephen R. Bokenkamp, Early Daoist Scriptures;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原 canon 條目暫未登錄專題 scholars 欄位;本札記只補入通用工具書與道教研究框架,不聲稱這些學者都曾逐篇討論本文本。為避免產生未經核定的說法,本文不新增頁碼、不杜撰論文篇名,也不把研究框架寫成「某學者已明確指出某句」;凡涉及文本判讀,均回到題名、章節、原文片段、站內白話與註解線索。

讀者若要作正式引用,宜先核對三層材料:第一,/llm/canon/wuzazu-juan5-renbu1 的原文與校讀狀態;第二,本文列出的道藏號、章節與站內摘要;第三,上列學術線索的原書或論文。本站札記只負責建立研究路線,不替代底本校勘或學術論文引用。

三、章節範圍

  • 站內 canon id:wuzazu-juan5-renbu1
  • 題名:五雜俎·卷五(人部一)
  • 本篇焦點:第 11 章至第 20 章
  • 全條目章節數:84 章
  • 全條目原文量級:約 15,317 字
  • 本篇分類:義理思想

這些欄位提供最小可查入口。若本篇章群不足以支撐全書判斷,應回到總論札記或 canon 頁面補查其他章節;若章群內部出現與分類不同的材料,也應保留差異,而不是把所有段落都寫成單一主題。

四、章節線索

  1. 「顏回不死,可以聖矣;諸葛亮不死,可以王矣。此不幸而死者也。賈生志大才疏」:分章說明:「顏回不死,可以聖矣;諸葛亮不死,可以王矣。此不幸而死者也。賈生志大才疏」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2. 「吾郡林太守春澤子孫皆壽逾八十,其家相傳服松梅丸,云:「取松脂,用河水浸四」:分章說明:「吾郡林太守春澤子孫皆壽逾八十,其家相傳服松梅丸,云:「取松脂,用河水浸四」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3. 「漢中山王勝有子百二十人,此古今所無之事,而蕭梁鄱陽忠烈王恢亦有男女百人」:分章說明:「漢中山王勝有子百二十人,此古今所無之事,而蕭梁鄱陽忠烈王恢亦有男女百人」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4. 「隋,麻叔謀、朱粲嘗蒸小兒以為膳。五代,萇從簡好食人肉,所至多潛捕民間小兒」:分章說明:「隋,麻叔謀、朱粲嘗蒸小兒以為膳。五代,萇從簡好食人肉,所至多潛捕民間小兒」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5. 「楊子雲曰:「富無仁義之行,猶圈中之鹿,欄中之牛也。」然以匹夫而富敵王公」:分章說明:「楊子雲曰:「富無仁義之行,猶圈中之鹿,欄中之牛也。」然以匹夫而富敵王公」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6. 「秦漢之富家,如陶朱、程鄭、計然、猗頓之外,卓王孫家僮千人,袁廣漢藏鏹巨萬」:分章說明:「秦漢之富家,如陶朱、程鄭、計然、猗頓之外,卓王孫家僮千人,袁廣漢藏鏹巨萬」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7. 「人而無子,天之僇民也,然貧賤之家,百無一二,富貴之家,此患不絕。其故何也」:分章說明:「人而無子,天之僇民也,然貧賤之家,百無一二,富貴之家,此患不絕。其故何也」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8. 「齒居晉而黃,頸處險而癭。晉地多棗,故嗜者齒黃;然齊亦多棗,何獨言晉也?癭」:分章說明:「齒居晉而黃,頸處險而癭。晉地多棗,故嗜者齒黃;然齊亦多棗,何獨言晉也?癭」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9. 「桂州婦人生子,輒取其衣胞,洗凈細切,五味調和,烹之以享親友。此夷俗也。然」:分章說明:「桂州婦人生子,輒取其衣胞,洗凈細切,五味調和,烹之以享親友。此夷俗也。然」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10. 「紫河車,欲得首胎生男者為佳。相傳胞衣為人取去,兒必不育,故中家以上,防收」:分章說明:「紫河車,欲得首胎生男者為佳。相傳胞衣為人取去,兒必不育,故中家以上,防收」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本篇只把這一組章節當作判讀樣本。它能回答的問題,是局部章節如何組織術語、文體與讀者行動;它不能單獨決定全書年代、作者、法派或版本結論。

五、逐章證據

1. 「顏回不死,可以聖矣;諸葛亮不死,可以王矣。此不幸而死者也。賈生志大才疏」

  • 原文片段:顏回不死,可以聖矣;諸葛亮不死,可以王矣。此不幸而死者也。賈生志大才疏,言非實用;長吉蛇神牛鬼,將墮惡道。天假之年,反露其短,此幸而死者也。至於范雲、沈約、褚淵、夏貴之輩,又不幸而不死者也。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五雜俎·卷五(人部一)》「顏回不死,可以聖矣;諸葛亮不死,可以王矣。此不幸而死者也。賈生志大才疏」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顏回不死,可以聖矣;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顏回不死,可以聖矣;諸葛亮不死,可以王矣。此不幸而死者也。賈生志大才疏」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2. 「吾郡林太守春澤子孫皆壽逾八十,其家相傳服松梅丸,云:「取松脂,用河水浸四」

  • 原文片段:吾郡林太守春澤子孫皆壽逾八十,其家相傳服松梅丸,云:「取松脂,用河水浸四十九日,文武火煮,令白如餳餹,然後和烏梅地黃為丸,服之,大便常秘結。太守公年老,生果冰水不去口,終不泄瀉,然他人多不能服。」余同年沈茂榮為監司,求其方於林孫,服之,火盛欲熾,日加煩渴,不久而死,是欲延年而反促壽矣。故知修短亦自天數也。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吾郡林太守春澤子孫皆壽逾八十,其家相傳服松梅丸,云:「取松脂,用河水浸四」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吾郡林太守春澤子孫皆壽逾八十,其家相傳服松梅丸,云:「取松脂,用河水浸四十九日,文武火煮,令白如餳餹,然後和烏梅地黃為丸,服之,大便常秘結。太守公年老,生果冰水不去口,終不泄瀉,然他人多不能服。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吾郡林太守春澤子孫皆壽逾八十,其家相傳服松梅丸,云:「取松脂,用河水浸四」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3. 「漢中山王勝有子百二十人,此古今所無之事,而蕭梁鄱陽忠烈王恢亦有男女百人」

  • 原文片段:漢中山王勝有子百二十人,此古今所無之事,而蕭梁鄱陽忠烈王恢亦有男女百人,國朝慶成王有子百人,三者足以媲美。要亦王侯之家固宜爾爾。士庶媵侍有限,口食不充,多男多累,帝堯已慮之矣。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五雜俎·卷五(人部一)》「漢中山王勝有子百二十人,此古今所無之事,而蕭梁鄱陽忠烈王恢亦有男女百人」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漢中山王勝有子百二十人,此古今所無之事,而蕭梁鄱陽忠烈王恢亦有男女百人,國朝慶成王有子百人,三者足以媲美。要亦王侯之家固宜爾爾。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漢中山王勝有子百二十人,此古今所無之事,而蕭梁鄱陽忠烈王恢亦有男女百人」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4. 「隋,麻叔謀、朱粲嘗蒸小兒以為膳。五代,萇從簡好食人肉,所至多潛捕民間小兒」

  • 原文片段:隋,麻叔謀、朱粲嘗蒸小兒以為膳。五代,萇從簡好食人肉,所至多潛捕民間小兒以為食。嚴震、獨孤莊皆有此嗜。至宋邕智高之母阿儂者,性慘毒,嗜小兒肉,每食必殺小兒。噫!此虎狼所不為,而人為之乎?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五雜俎·卷五(人部一)》「隋,麻叔謀、朱粲嘗蒸小兒以為膳。五代,萇從簡好食人肉,所至多潛捕民間小兒」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隋,麻叔謀、朱粲嘗蒸小兒以為膳。五代,萇從簡好食人肉,所至多潛捕民間小兒以為食。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隋,麻叔謀、朱粲嘗蒸小兒以為膳。五代,萇從簡好食人肉,所至多潛捕民間小兒」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5. 「楊子雲曰:「富無仁義之行,猶圈中之鹿,欄中之牛也。」然以匹夫而富敵王公」

  • 原文片段:楊子雲曰:「富無仁義之行,猶圈中之鹿,欄中之牛也。」然以匹夫而富敵王公,權侔卿相,其人必非尋常見解,故子長於貨殖諸子尤諄諄焉。但古之致富者,皆觀天時,逐地利,取予痾舍,動合權變,如陶朱、計然,其上者也;卓氏、程鄭,鐵冶力作,纖嗇射利,固已賈行而市心矣。後世倚權怙勢,納賄行劫,如石崇、王元寶之流,乃豺狼蛇蠍,豈獨牛豕而已哉?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五雜俎·卷五(人部一)》「楊子雲曰:「富無仁義之行,猶圈中之鹿,欄中之牛也。」然以匹夫而富敵王公」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楊子雲曰:「富無仁義之行,猶圈中之鹿,欄中之牛也。」然以匹夫而富敵王公,權侔卿相,其人必非尋常見解,故子長於貨殖諸子尤諄諄焉。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楊子雲曰:「富無仁義之行,猶圈中之鹿,欄中之牛也。」然以匹夫而富敵王公」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6. 「秦漢之富家,如陶朱、程鄭、計然、猗頓之外,卓王孫家僮千人,袁廣漢藏鏹巨萬」

  • 原文片段:秦漢之富家,如陶朱、程鄭、計然、猗頓之外,卓王孫家僮千人,袁廣漢藏鏹巨萬,樊重富擬封君,折像貲逾二億,糜竺僮客萬人,而鄧通、董賢、郭況、之輩,又不論已。其它杜陵、樊嘉、茂陵、摯綱及如氏,苴氏,刁間姓偉、張長叔、薜子仲等,貲皆至十千萬,今之王侯有是乎?石崇、刁逵之於晉,王元寶、鄒駱駝之於唐,稱巨擘矣。而李昊、元雍,動笑石家乞兒,彼郡王宰相擅。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五雜俎·卷五(人部一)》「秦漢之富家,如陶朱、程鄭、計然、猗頓之外,卓王孫家僮千人,袁廣漢藏鏹巨萬」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秦漢之富家,如陶朱、程鄭、計然、猗頓之外,卓王孫家僮千人,袁廣漢藏鏹巨萬,樊重富擬封君,折像貲逾二億,糜竺僮客萬人,而鄧通、董賢、郭況、之輩,又不論已。其它杜陵、樊嘉、茂陵、摯綱及如氏,苴氏,刁間姓偉、張長叔、薜子仲等,貲皆至十千萬,今之王侯有是乎?此處只整理本。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秦漢之富家,如陶朱、程鄭、計然、猗頓之外,卓王孫家僮千人,袁廣漢藏鏹巨萬」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7. 「人而無子,天之僇民也,然貧賤之家,百無一二,富貴之家,此患不絕。其故何也」

  • 原文片段:人而無子,天之僇民也,然貧賤之家,百無一二,富貴之家,此患不絕。其故何也?種有貴賤,多寡自殊,一也;血氣未定,多所斫喪,二也;嬖幸既眾,功不專精,三也;藥石助長,無益有害,四也;專求美曼,不擇福相,五也;嬰兒飽暖,多生疾患,六也;要其究竟,皆莫之為而為。虞翻為子娶婦,遠求小姓,足使生子,蓋婦之驕妒淫佚,多令後嗣夭閼也。然而不盡然也。 晉姚。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五雜俎·卷五(人部一)》「人而無子,天之僇民也,然貧賤之家,百無一二,富貴之家,此患不絕。其故何也」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人而無子,天之僇民也,然貧賤之家,百無一二,富貴之家,此患不絕。其故何也?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人而無子,天之僇民也,然貧賤之家,百無一二,富貴之家,此患不絕。其故何也」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8. 「齒居晉而黃,頸處險而癭。晉地多棗,故嗜者齒黃;然齊亦多棗,何獨言晉也?癭」

  • 原文片段:齒居晉而黃,頸處險而癭。晉地多棗,故嗜者齒黃;然齊亦多棗,何獨言晉也?癭雖由山溪之水所致,然多北方,如滕縣、南陽、易州之處,飲其水者,輒患,至江南千峰萬壑中,居者何限?不聞其有頸疾也。至北方輿夫,項背負重日久,結瘤亦如癭狀,但有面背之異耳。嶺南人好啖檳榔,齒多焦黑,寧獨晉乎?至於衍氣多仁,陵氣多貪,雲氣多痹,谷氣多壽,恐亦未盡然也。 韃靼。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五雜俎·卷五(人部一)》「齒居晉而黃,頸處險而癭。晉地多棗,故嗜者齒黃;然齊亦多棗,何獨言晉也?癭」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齒居晉而黃,頸處險而癭。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齒居晉而黃,頸處險而癭。晉地多棗,故嗜者齒黃;然齊亦多棗,何獨言晉也?癭」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9. 「桂州婦人生子,輒取其衣胞,洗凈細切,五味調和,烹之以享親友。此夷俗也。然」

  • 原文片段:桂州婦人生子,輒取其衣胞,洗凈細切,五味調和,烹之以享親友。此夷俗也。然余習見富貴之家取紫河車為丸,千錢一具,皆密令穩婆盜出,血肉腥穢,以為至寶,不亦可怪之甚耶?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五雜俎·卷五(人部一)》「桂州婦人生子,輒取其衣胞,洗凈細切,五味調和,烹之以享親友。此夷俗也。然」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桂州婦人生子,輒取其衣胞,洗凈細切,五味調和,烹之以享親友。此夷俗也。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桂州婦人生子,輒取其衣胞,洗凈細切,五味調和,烹之以享親友。此夷俗也。然」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10. 「紫河車,欲得首胎生男者為佳。相傳胞衣為人取去,兒必不育,故中家以上,防收」

  • 原文片段:紫河車,欲得首胎生男者為佳。相傳胞衣為人取去,兒必不育,故中家以上,防收生嫗如防盜。然而嫗貪厚利,百計潛易以出,其功不過壯陽道、滋氣血而已,而忍於賊人之子。噫!媼不足責也,富貴之人亦獨何心哉!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五雜俎·卷五(人部一)》「紫河車,欲得首胎生男者為佳。相傳胞衣為人取去,兒必不育,故中家以上,防收」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紫河車,欲得首胎生男者為佳。相傳胞衣為人取去,兒必不育,故中家以上,防收生嫗如防盜。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紫河車,欲得首胎生男者為佳。相傳胞衣為人取去,兒必不育,故中家以上,防收」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六、章群術語與材料方向

  • 氣 / 炁 / 神 / 身:約 10 次。可輔助判斷身體論、存思、內煉或神明結構。
  • 天 / 帝 / 君 / 尊:約 8 次。多涉及神譜、天界秩序或尊號制度。
  • 丹 / 藥 / 火 / 金:約 7 次。可提示外丹、內丹、醫藥或煉養語境。
  • 道 / 德:約 3 次。可提示本文是否偏向義理、規範或道統敘述。
  • 戒 / 罪 / 福 / 功:約 3 次。常連到倫理、懺悔、功過與救度問題。
  • 真 / 玄 / 清:約 1 次。常牽涉神聖位格、修持境界與清淨語彙。

這裡的術語統計只針對本篇章群,不等於全條目統計。若局部章節與全條目方向不同,反而是重要線索:道教文本常在一部書內同時安排義理、科儀、神譜、修煉與傳記材料。研究者應問「這一組章節在整體中負責什麼」,而不是急著把局部材料擴大成全書定論。

七、互證問題

  1. 本章群與總論札記的分類是否一致?若一致,應指出哪幾個章節提供支持;若不一致,應保留局部功能的差異。
  2. 本章群是否出現可與宏觀專題互讀的材料?例如法統、科儀、內丹、神譜、醫療、死亡、倫理或地方社會。
  3. 本章群的白話與註解是否足以支撐摘要?若摘要比原文說得更滿,正式引用時應回到原文重新核對。
  4. 本章群涉及的學術線索,是直接研究本文本,還是提供同類材料的研究框架?兩者不能混寫。

本篇若涉及道、德、真、玄、自然、清靜等概念,判讀時應看概念在句中承擔何種功能。本文不只摘格言,而是追問概念如何被章節、文體與修行次第支撐。

八、與總論札記的分工

同一 canon 條目的總論札記適合快速理解文本位置;本篇章節互證札記適合做局部核查。讀者若要寫正式論述,可先用總論確認題名和校讀邊界,再用本篇檢查章節證據,最後回到 /llm/canon/wuzazu-juan5-renbu1 對讀原文、白話與註解。這三步能降低兩種風險:一是只讀宏觀論述而沒有文本支撐;二是只讀原文片段而忽略整體脈絡。

九、後續審校清單

  • 核對本章群是否存在異文、缺段或章序問題。
  • 補入可查頁碼前,不把通用書目寫成逐句證明。
  • 若章群涉及儀式程序,先確認它在壇場流程中的位置。
  • 若章群涉及修煉術語,先分辨義理比喻、身體工夫、醫藥養生與內丹火候。
  • 若章群涉及人物或宮觀,先分辨史料記錄、地方傳說與後出譜系。

本篇的價值,在於把研究問題變成可檢查的章節入口。所有延伸判斷都應能回答:哪一章支持這個說法?哪一條學術線索能提供方法或比較?若回答不出,就應保留為待證問題。

九、逐項校讀提綱

為了讓《五雜俎·卷五(人部一)》不只是一則索引,本札記把後續校讀工作拆成可檢查的問題。這些問題不預設答案,而是要求讀者回到原文逐條確認。

1. 題名與文體

題名「五雜俎·卷五(人部一)」至少要先問三件事:它是經、訣、注、傳、志、表、懺、科,還是後人彙編題名?題名若含「太上」「洞玄」「靈寶」「正一」「清微」「北斗」等字樣,不能立刻推出年代或法派,仍須配合章節內容與道藏線索。本文把它暫歸入「義理思想」,只是研究入口,不是最後定論。校勘狀態按「完整校讀」處理:本 canon 條目目前標示為完整校讀;研究頁仍只作導讀與索引,正式引用仍須回到底本、版本與頁碼核對。

2. 章節順序

  1. 「唐太宗曰:「土城竹馬,兒童樂也。金翠紈綺,婦人樂也。貿遷有無,商賈樂也。」:分章說明:「唐太宗曰:「土城竹馬,兒童樂也。金翠紈綺,婦人樂也。貿遷有無,商賈樂也。」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2. 「山東濟寧州民王士能,生元至正甲辰,至國朝成化癸卯,已一百二十歲,行止如常」:分章說明:「山東濟寧州民王士能,生元至正甲辰,至國朝成化癸卯,已一百二十歲,行止如常」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3. 「秦漢之富家,如陶朱、程鄭、計然、猗頓之外,卓王孫家僮千人,袁廣漢藏鏹巨萬」:分章說明:「秦漢之富家,如陶朱、程鄭、計然、猗頓之外,卓王孫家僮千人,袁廣漢藏鏹巨萬」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4. 「晉元帝太興初,有女子,其陰在腹,當臍下。自中國來至江東,其性淫而不產,又」:分章說明:「晉元帝太興初,有女子,其陰在腹,當臍下。自中國來至江東,其性淫而不產,又」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5. 「人死而復生者,多有物憑焉。道家有換胎之法,蓋煉形駐世者,易故為新,或因屋」:分章說明:「人死而復生者,多有物憑焉。道家有換胎之法,蓋煉形駐世者,易故為新,或因屋」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6. 「孟賁生拔牛角,烏獲舉移千鈞,力之至也,而將略不顯。夏育、太史嗷叱咤駭三軍」:分章說明:「孟賁生拔牛角,烏獲舉移千鈞,力之至也,而將略不顯。夏育、太史嗷叱咤駭三軍」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7. 「太原民程十四者,勇冠一時,身長八尺,筋骨皮肉,殆非人類。祖本徽州軍也,至」:分章說明:「太原民程十四者,勇冠一時,身長八尺,筋骨皮肉,殆非人類。祖本徽州軍也,至」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8. 「北齊胡太后使沙門靈昭造七寶鏡臺三十六戶,各有婦人,手各執鏁,才下一關,三」:分章說明:「北齊胡太后使沙門靈昭造七寶鏡臺三十六戶,各有婦人,手各執鏁,才下一關,三」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9. 「算術自皇甫真、曹元理、趙逵之後,未有能繼之者。史所謂得其分數而失玄妙者也」:分章說明:「算術自皇甫真、曹元理、趙逵之後,未有能繼之者。史所謂得其分數而失玄妙者也」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10. 「《宣室志》載:「渤海高生病臆痛不可忍,召醫視之,醫曰:『有鬼在臆中,藥亦」:分章說明:「《宣室志》載:「渤海高生病臆痛不可忍,召醫視之,醫曰:『有鬼在臆中,藥亦」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11. 「痘瘡者,乃造化之殺機,兒童之劫數,非可以常理測也。世人沿習之論,但云胎毒」:分章說明:「痘瘡者,乃造化之殺機,兒童之劫數,非可以常理測也。世人沿習之論,但云胎毒」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12. 「《清波雜志》載:「許誌康論太素脈,謂:『可卜人之休咎。如智緣為王荊公診脈」:分章說明:「《清波雜志》載:「許誌康論太素脈,謂:『可卜人之休咎。如智緣為王荊公診脈」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五雜俎·卷五(人部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這份清單的用途,是讓讀者先掌握可回查的節點。若章節摘要與原文不吻合,應以原文為準;若白話說法過於順暢,也要警覺它可能只是導讀,而非可直接引用的譯註。

3. 學術線索

本篇顯示的學術線索為:Isabelle Robinet, Taoism: Growth of a Religion;Livia Kohn, Daoism and Chinese Culture;Stephen R. Bokenkamp, Early Daoist Scriptures;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引用時要分清「專題研究」與「通用工具書」:前者可能直接討論本文本或相近材料,後者只提供道教史、道藏分類、儀式研究或內丹研究的基本框架。本文不把通用框架偽裝成逐句考證。

4. 防誤讀原則

本篇若涉及道、德、真、玄、自然、清靜等概念,判讀時應看概念在句中承擔何種功能。本文不只摘格言,而是追問概念如何被章節、文體與修行次第支撐。讀者在使用本札記時,應把所有判斷都還原成可驗證的問題:哪一章支持這個說法?哪一個術語承擔核心功能?哪一條學術線索能提供比較材料?若三者都找不到,該說法就不應寫成結論。

相關研究

本研究由鼎稔道學館整理,CC0 1.0 釋出。 所引學者著作為真實學術出處,請逕查原書核對。 歡迎指正:[email protected]
《五雜俎·卷五(人部一)》章節互證 · 深度研究 · 鼎稔道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