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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規範

《藝文類聚·卷三十七·人部二十一(隱逸下)》章節互證

《藝文類聚·卷三十七·人部二十一(隱逸下)》章節互證札記

10,5322026-06-046 學術線索CC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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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類聚·卷三十七·人部二十一(隱逸下)
ywlj-juan37-yinyi-xia-af0d23
來源與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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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全文
學術線索:歐陽詢等(唐) · Kristofer Schipper, The Taoist Body · John Lagerwey, Taoist Ritual in Chinese Society and History · Poul Andersen, The Method of Holding the Three Ones · Franciscus Verellen, Du Guangting (850-933): Taoïste de cour à la fin de la Chine médiévale · Franciscus Verellen, Du Guangting (850-933)
研究摘要

《藝文類聚·卷三十七·人部二十一(隱逸下)》章節互證札記,歸入制度規範,依 46 章、原文約 10,744 字 中的局部章群建立核查入口;校勘邊界為完整校讀。線索:校勘狀態:完整。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重點確認章節證據、術語位置與歐陽詢等等學術線索的引用邊界。

《藝文類聚·卷三十七·人部二十一(隱逸下)》章節互證札記

一、研究定位

本篇是《藝文類聚·卷三十七·人部二十一(隱逸下)》的章節互證札記,聚焦 第 16 章至第 25 章。它與同一 canon 條目的總論札記分工不同:總論先建立題名、文體、校讀狀態與全篇讀法,本篇則把可見章節拉近,檢查局部段落如何支撐「制度規範」問題。這樣做的目的,是讓 /research 的五千篇文章不只是題名清單,而能形成可逐段回查的研究網絡。

校勘邊界:完整校讀。本 canon 條目目前標示為完整校讀;研究頁仍只作導讀與索引,正式引用仍須回到底本、版本與頁碼核對。

二、學術引用與核查方式

本篇採用的學術線索為:歐陽詢等(唐);Kristofer Schipper, The Taoist Body;John Lagerwey, Taoist Ritual in Chinese Society and History;Poul Andersen, The Method of Holding the Three Ones;Franciscus Verellen, Du Guangting (850-933): Taoïste de cour à la fin de la Chine médiévale。前列若干條目來自站內 canon 的 scholars 欄位;後列通用書目只作為道藏、道教史與文體判讀的研究框架。為避免產生未經核定的說法,本文不新增頁碼、不杜撰論文篇名,也不把研究框架寫成「某學者已明確指出某句」;凡涉及文本判讀,均回到題名、章節、原文片段、站內白話與註解線索。

讀者若要作正式引用,宜先核對三層材料:第一,/llm/canon/ywlj-juan37-yinyi-xia-af0d23 的原文與校讀狀態;第二,本文列出的道藏號、章節與站內摘要;第三,上列學術線索的原書或論文。本站札記只負責建立研究路線,不替代底本校勘或學術論文引用。

三、章節範圍

  • 站內 canon id:ywlj-juan37-yinyi-xia-af0d23
  • 題名:藝文類聚·卷三十七·人部二十一(隱逸下)
  • 本篇焦點:第 16 章至第 25 章
  • 全條目章節數:46 章
  • 全條目原文量級:約 10,744 字
  • 本篇分類:制度規範

這些欄位提供最小可查入口。若本篇章群不足以支撐全書判斷,應回到總論札記或 canon 頁面補查其他章節;若章群內部出現與分類不同的材料,也應保留差異,而不是把所有段落都寫成單一主題。

四、章節線索

  1. 「晉陸機吳貞獻處士陸君誄曰.我聞有命.天祿有秩.如斯吉人.而有斯疾.兄弟之」:分章說明:「晉陸機吳貞獻處士陸君誄曰.我聞有命.天祿有秩.如斯吉人.而有斯疾.兄弟之」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2. 「【弔】後漢胡廣弔夷齊曰.遭亡辛之昏虐.時繽紛以蕪穢.恥降志於汙君.溷雷同」:分章說明:「【弔】後漢胡廣弔夷齊曰.遭亡辛之昏虐.時繽紛以蕪穢.恥降志於汙君.溷雷同」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3. 「魏王粲弔夷齊文曰.歲旻秋之仲月.從王師以南征.濟河津而長驅.踰芒阜之崢嶸」:分章說明:「魏王粲弔夷齊文曰.歲旻秋之仲月.從王師以南征.濟河津而長驅.踰芒阜之崢嶸」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4. 「魏靡(○太平御覽五百九十六作糜.)元弔夷齊曰.少承洪烈.從戎于王.側聞先」:分章說明:「魏靡(○太平御覽五百九十六作糜.)元弔夷齊曰.少承洪烈.從戎于王.側聞先」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5. 「【詔】梁沈約為武帝搜訪隱逸詔曰.高尚其志.義煥通爻.山林不出.訓光惇史.」:分章說明:「【詔】梁沈約為武帝搜訪隱逸詔曰.高尚其志.義煥通爻.山林不出.訓光惇史.」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6. 「又資給何點詔曰.遠趣高情.前王所貴.義兼昔款.倍用興懷.徵士何點.居貞物」:分章說明:「又資給何點詔曰.遠趣高情.前王所貴.義兼昔款.倍用興懷.徵士何點.居貞物」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7. 「【敕】梁沈約為武帝與謝朏敕曰.吾以菲德.屬當期運.鑒與吾言.思隆治道.而」:分章說明:「【敕】梁沈約為武帝與謝朏敕曰.吾以菲德.屬當期運.鑒與吾言.思隆治道.而」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8. 「又與何胤敕曰.吾猥當期運.膺此樂推.而顧己多蔽.昧於治道.雖復劬勞日昃.」:分章說明:「又與何胤敕曰.吾猥當期運.膺此樂推.而顧己多蔽.昧於治道.雖復劬勞日昃.」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9. 「【教】江淹為宋建平王聘逸士教曰.府州國綱紀.雖周德之富.猶有漁潭之士.漢」:分章說明:「【教】江淹為宋建平王聘逸士教曰.府州國綱紀.雖周德之富.猶有漁潭之士.漢」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10. 「【表】魏桓範薦管寧表曰.臣聞殷湯聘伊尹於畎畝之中.周文進呂尚於渭水之濱.」:分章說明:「【表】魏桓範薦管寧表曰.臣聞殷湯聘伊尹於畎畝之中.周文進呂尚於渭水之濱.」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本篇只把這一組章節當作判讀樣本。它能回答的問題,是局部章節如何組織術語、文體與讀者行動;它不能單獨決定全書年代、作者、法派或版本結論。

五、逐章證據

1. 「晉陸機吳貞獻處士陸君誄曰.我聞有命.天祿有秩.如斯吉人.而有斯疾.兄弟之」

  • 原文片段:晉陸機吳貞獻處士陸君誄曰.我聞有命.天祿有秩.如斯吉人.而有斯疾.兄弟之恩.離形合氣.矧我與君.年相亞逮.綢繆之遊.自矇及朗.孩不貳音.抱或同襁.撫髫並育.攜手相長.行焉比跡.誦必共響.庶君偕老.靈根克固.拊翼雲霄.雙飛天路.人皆年長.君獨短祚.穀則同朝.遊矣先暮. 晉處士劉參妻王氏夫誄曰.猗猗嘉穎.朝陽方翹.烈風嚴霜.殞此秀條.琁璣倏忽。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人部二十一(隱逸下)》「晉陸機吳貞獻處士陸君誄曰.我聞有命.天祿有秩.如斯吉人.而有斯疾.兄弟之」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晉陸機吳貞獻處士陸君誄曰.我聞有命.天祿有秩.如斯吉人.而有斯疾.兄弟之恩.離形合氣.矧我與君.年相亞逮.綢繆之遊.自矇及朗.孩不貳音.抱或同襁.撫髫並育.攜手相長.行焉比跡.誦必共響.庶君偕老.靈根克固.拊翼雲霄.雙飛天路.人皆年長.君獨短祚.穀則同朝.遊矣先暮。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晉陸機吳貞獻處士陸君誄曰.我聞有命.天祿有秩.如斯吉人.而有斯疾.兄弟之」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制度規範」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2. 「【弔】後漢胡廣弔夷齊曰.遭亡辛之昏虐.時繽紛以蕪穢.恥降志於汙君.溷雷同」

  • 原文片段:【弔】後漢胡廣弔夷齊曰.遭亡辛之昏虐.時繽紛以蕪穢.恥降志於汙君.溷雷同於榮勢.抗浮雲之妙志.遂蟬蛻以偕逝.徼六軍於河渚.叩王馬而慮計.雖忠情而指尤.匪天命之所謂.賴尚父之戒慎.鎮左右而不害.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弔】後漢胡廣弔夷齊曰.遭亡辛之昏虐.時繽紛以蕪穢.恥降志於汙君.溷雷同」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弔】後漢胡廣弔夷齊曰.遭亡辛之昏虐.時繽紛以蕪穢.恥降志於汙君.溷雷同於榮勢.抗浮雲之妙志.遂蟬蛻以偕逝.徼六軍於河渚.叩王馬而慮計.雖忠情而指尤.匪天命之所謂.賴尚父之戒慎.鎮左右而不害.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弔】後漢胡廣弔夷齊曰.遭亡辛之昏虐.時繽紛以蕪穢.恥降志於汙君.溷雷同」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制度規範」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3. 「魏王粲弔夷齊文曰.歲旻秋之仲月.從王師以南征.濟河津而長驅.踰芒阜之崢嶸」

  • 原文片段:魏王粲弔夷齊文曰.歲旻秋之仲月.從王師以南征.濟河津而長驅.踰芒阜之崢嶸.覽首陽於東隅.見孤竹之遺靈.心於悒而感懷.意惆悵而不平.望壇宇而遙弔.抑悲古之幽情.知養老之可歸.忘除暴之為世.絜己躬以騁志.愆聖哲之大倫.忘舊惡而希古.退採薇以窮居.守聖人之清概.要既死而不渝.厲清風於貪士.立果志於懦夫.到于今而見稱.為作者之表符.雖不同於大道.。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人部二十一(隱逸下)》「魏王粲弔夷齊文曰.歲旻秋之仲月.從王師以南征.濟河津而長驅.踰芒阜之崢嶸」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魏王粲弔夷齊文曰.歲旻秋之仲月.從王師以南征.濟河津而長驅.踰芒阜之崢嶸.覽首陽於東隅.見孤竹之遺靈.心於悒而感懷.意惆悵而不平.望壇宇而遙弔.抑悲古之幽情.知養老之可歸.忘除暴之為世.絜己躬以騁志.愆聖哲之大倫.忘舊惡而希古.退採薇以窮居.守聖人之清概.要既死而。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魏王粲弔夷齊文曰.歲旻秋之仲月.從王師以南征.濟河津而長驅.踰芒阜之崢嶸」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制度規範」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4. 「魏靡(○太平御覽五百九十六作糜.)元弔夷齊曰.少承洪烈.從戎于王.側聞先」

  • 原文片段:魏靡(○太平御覽五百九十六作糜.)元弔夷齊曰.少承洪烈.從戎于王.側聞先生.處于首陽.敢不敬弔.寄之山岡.夫五德更運.天祚靡常.如見絕代之主.必有受命之王.故堯德終于虞舜.禹祚滅于成湯.且夏后之末禮.亦殷氏之所亡.若周武而為失.則帝乙亦有傷.子不棄殷而餓死.何獨背周而深藏.是識春香之為馥.而不知秋蘭之亦芳也.首陽誰山.而子匿之.彼薇誰菜.。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人部二十一(隱逸下)》「魏靡(○太平御覽五百九十六作糜.)元弔夷齊曰.少承洪烈.從戎于王.側聞先」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魏靡(○太平御覽五百九十六作糜.)元弔夷齊曰.少承洪烈.從戎于王.側聞先生.處于首陽.敢不敬弔.寄之山岡.夫五德更運.天祚靡常.如見絕代之主.必有受命之王.故堯德終于虞舜.禹祚滅于成湯.且夏后之末禮.亦殷氏之所亡.若周武而為失.則帝乙亦有傷.子不棄殷而餓死.何獨背。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魏靡(○太平御覽五百九十六作糜.)元弔夷齊曰.少承洪烈.從戎于王.側聞先」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制度規範」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5. 「【詔】梁沈約為武帝搜訪隱逸詔曰.高尚其志.義煥通爻.山林不出.訓光惇史.」

  • 原文片段:【詔】梁沈約為武帝搜訪隱逸詔曰.高尚其志.義煥通爻.山林不出.訓光惇史.朕聽朝晏罷.尚想幽人.蒲玉之禮.佇聞峻節.可班下州郡.博訊巡遠.若有道映丘園.事孚高尚.可以弭競遷澆.還風拯俗.皆以名聞.靡或遺漏.朕將闢衢室而寘几杖.開東序而授袞職.庶令江海無遺.異人必至.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人部二十一(隱逸下)》「【詔】梁沈約為武帝搜訪隱逸詔曰.高尚其志.義煥通爻.山林不出.訓光惇史.」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詔】梁沈約為武帝搜訪隱逸詔曰.高尚其志.義煥通爻.山林不出.訓光惇史.朕聽朝晏罷.尚想幽人.蒲玉之禮.佇聞峻節.可班下州郡.博訊巡遠.若有道映丘園.事孚高尚.可以弭競遷澆.還風拯俗.皆以名聞.靡或遺漏.朕將闢衢室而寘几杖.開東序而授袞職.庶令江海無遺.異人必至.。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詔】梁沈約為武帝搜訪隱逸詔曰.高尚其志.義煥通爻.山林不出.訓光惇史.」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制度規範」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6. 「又資給何點詔曰.遠趣高情.前王所貴.義兼昔款.倍用興懷.徵士何點.居貞物」

  • 原文片段:又資給何點詔曰.遠趣高情.前王所貴.義兼昔款.倍用興懷.徵士何點.居貞物表.縱心塵外.夷任之風.率由自遠.往因素志.頗申宴言.眷彼子陵.情兼惟舊.昔仲虞邁俗.受俸漢朝.安道逸志.不辭晉祿.此蓋前代盛軌.往賢所同.可詳加資給.並出所.(○景宋本梁書何點傳.所上有在字.此脫.)曰(○景宋本梁書作日.此訛.)契資須.太官別給.人高曜卿.故事同垣。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又資給何點詔曰.遠趣高情.前王所貴.義兼昔款.倍用興懷.徵士何點.居貞物」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又資給何點詔曰.遠趣高情.前王所貴.義兼昔款.倍用興懷.徵士何點.居貞物表.縱心塵外.夷任之風.率由自遠.往因素志.頗申宴言.眷彼子陵.情兼惟舊.昔仲虞邁俗.受俸漢朝.安道逸志.不辭晉祿.此蓋前代盛軌.往賢所同.可詳加資給.並出所.(○景宋本梁書何點傳.所上有在字。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又資給何點詔曰.遠趣高情.前王所貴.義兼昔款.倍用興懷.徵士何點.居貞物」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制度規範」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7. 「【敕】梁沈約為武帝與謝朏敕曰.吾以菲德.屬當期運.鑒與吾言.思隆治道.而」

  • 原文片段:【敕】梁沈約為武帝與謝朏敕曰.吾以菲德.屬當期運.鑒與吾言.思隆治道.而明不遠燭.所蔽者多.實寄賢能.正其寡闇.常謂山林之志.上所宜弘.激貪厲薄.義等為政.自居元首.臨對百司.雖復執文經武.各修厥職.群才競爽.以致和美.而鎮風靜俗.變教論道.自非箕穎高人.莫膺茲寄.是用虛心側席.屬想清塵.不得不屈茲獨往.同此濡足.便望釋蘿襲袞.出野登朝.。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人部二十一(隱逸下)》「【敕】梁沈約為武帝與謝朏敕曰.吾以菲德.屬當期運.鑒與吾言.思隆治道.而」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敕】梁沈約為武帝與謝朏敕曰.吾以菲德.屬當期運.鑒與吾言.思隆治道.而明不遠燭.所蔽者多.實寄賢能.正其寡闇.常謂山林之志.上所宜弘.激貪厲薄.義等為政.自居元首.臨對百司.雖復執文經武.各修厥職.群才競爽.以致和美.而鎮風靜俗.變教論道.自非箕穎高人.莫膺茲寄。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敕】梁沈約為武帝與謝朏敕曰.吾以菲德.屬當期運.鑒與吾言.思隆治道.而」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制度規範」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8. 「又與何胤敕曰.吾猥當期運.膺此樂推.而顧己多蔽.昧於治道.雖復劬勞日昃.」

  • 原文片段:又與何胤敕曰.吾猥當期運.膺此樂推.而顧己多蔽.昧於治道.雖復劬勞日昃.思致隆平.而先生遺範.尚蘊方策.息舉之用.存乎其人.兼以世道澆暮.諍詐繁起.改俗遷風.良有未易.自非以儒雅弘朝.高尚軌物.則泊流所至.莫知其限.治人之與治身.獨善之與兼濟.得失去取.為用孰多.吾雖不學.頗好博古.尚想高塵.每懷擊節.今世務紛糾.憂責是當.不得不屈道巖阿。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又與何胤敕曰.吾猥當期運.膺此樂推.而顧己多蔽.昧於治道.雖復劬勞日昃.」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又與何胤敕曰.吾猥當期運.膺此樂推.而顧己多蔽.昧於治道.雖復劬勞日昃.思致隆平.而先生遺範.尚蘊方策.息舉之用.存乎其人.兼以世道澆暮.諍詐繁起.改俗遷風.良有未易.自非以儒雅弘朝.高尚軌物.則泊流所至.莫知其限.治人之與治身.獨善之與兼濟.得失去取.為用孰多.。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又與何胤敕曰.吾猥當期運.膺此樂推.而顧己多蔽.昧於治道.雖復劬勞日昃.」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制度規範」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9. 「【教】江淹為宋建平王聘逸士教曰.府州國綱紀.雖周德之富.猶有漁潭之士.漢」

  • 原文片段:【教】江淹為宋建平王聘逸士教曰.府州國綱紀.雖周德之富.猶有漁潭之士.漢教之隆.亦見西山之夫.跡絕雲氣.意負青天.皆待絳螭驤首.翠虯來儀.是以清風扇百代.餘烈激後生.斯乃王教之助.古人之意焉.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人部二十一(隱逸下)》「【教】江淹為宋建平王聘逸士教曰.府州國綱紀.雖周德之富.猶有漁潭之士.漢」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教】江淹為宋建平王聘逸士教曰.府州國綱紀.雖周德之富.猶有漁潭之士.漢教之隆.亦見西山之夫.跡絕雲氣.意負青天.皆待絳螭驤首.翠虯來儀.是以清風扇百代.餘烈激後生.斯乃王教之助.古人之意焉.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教】江淹為宋建平王聘逸士教曰.府州國綱紀.雖周德之富.猶有漁潭之士.漢」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制度規範」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10. 「【表】魏桓範薦管寧表曰.臣聞殷湯聘伊尹於畎畝之中.周文進呂尚於渭水之濱.」

  • 原文片段:【表】魏桓範薦管寧表曰.臣聞殷湯聘伊尹於畎畝之中.周文進呂尚於渭水之濱.竊見東莞管寧.束脩著行.少有令稱.州閭之名.亞故太尉華歆.遭亂浮海.遠客遼東.於混濁之中.履絜清之節.篤行足以厲俗.清風足以矯世.以簞食瓢飲.過於顏子.漏屋蔽衣.踰於原憲.臣聞唐堯寵許由.虞舜禮支父.夏禹優伯成.文王養夷齊.及漢祖高四皓之名.屈命於商洛之野.史籍歎述.。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人部二十一(隱逸下)》「【表】魏桓範薦管寧表曰.臣聞殷湯聘伊尹於畎畝之中.周文進呂尚於渭水之濱.」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表】魏桓範薦管寧表曰.臣聞殷湯聘伊尹於畎畝之中.周文進呂尚於渭水之濱.竊見東莞管寧.束脩著行.少有令稱.州閭之名.亞故太尉華歆.遭亂浮海.遠客遼東.於混濁之中.履絜清之節.篤行足以厲俗.清風足以矯世.以簞食瓢飲.過於顏子.漏屋蔽衣.踰於原憲.臣聞唐堯寵許由.虞舜。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表】魏桓範薦管寧表曰.臣聞殷湯聘伊尹於畎畝之中.周文進呂尚於渭水之濱.」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一(隱逸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制度規範」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六、章群術語與材料方向

  • 天 / 帝 / 君 / 尊:約 16 次。多涉及神譜、天界秩序或尊號制度。
  • 道 / 德:約 15 次。可提示本文是否偏向義理、規範或道統敘述。
  • 真 / 玄 / 清:約 8 次。常牽涉神聖位格、修持境界與清淨語彙。
  • 氣 / 炁 / 神 / 身:約 6 次。可輔助判斷身體論、存思、內煉或神明結構。
  • 符 / 籙 / 法 / 咒:約 1 次。常與法職、授受、召役與儀式權威有關。
  • 戒 / 罪 / 福 / 功:約 1 次。常連到倫理、懺悔、功過與救度問題。

這裡的術語統計只針對本篇章群,不等於全條目統計。若局部章節與全條目方向不同,反而是重要線索:道教文本常在一部書內同時安排義理、科儀、神譜、修煉與傳記材料。研究者應問「這一組章節在整體中負責什麼」,而不是急著把局部材料擴大成全書定論。

七、互證問題

  1. 本章群與總論札記的分類是否一致?若一致,應指出哪幾個章節提供支持;若不一致,應保留局部功能的差異。
  2. 本章群是否出現可與宏觀專題互讀的材料?例如法統、科儀、內丹、神譜、醫療、死亡、倫理或地方社會。
  3. 本章群的白話與註解是否足以支撐摘要?若摘要比原文說得更滿,正式引用時應回到原文重新核對。
  4. 本章群涉及的學術線索,是直接研究本文本,還是提供同類材料的研究框架?兩者不能混寫。

本篇若涉及齋醮、科範、戒律、授籙、表奏或寶懺,判讀時應先看它在壇場中的功能。本文不把儀式文書簡化為民俗故事,也不把不同法派的程序強行合併。

八、與總論札記的分工

同一 canon 條目的總論札記適合快速理解文本位置;本篇章節互證札記適合做局部核查。讀者若要寫正式論述,可先用總論確認題名和校讀邊界,再用本篇檢查章節證據,最後回到 /llm/canon/ywlj-juan37-yinyi-xia-af0d23 對讀原文、白話與註解。這三步能降低兩種風險:一是只讀宏觀論述而沒有文本支撐;二是只讀原文片段而忽略整體脈絡。

九、後續審校清單

  • 核對本章群是否存在異文、缺段或章序問題。
  • 補入可查頁碼前,不把通用書目寫成逐句證明。
  • 若章群涉及儀式程序,先確認它在壇場流程中的位置。
  • 若章群涉及修煉術語,先分辨義理比喻、身體工夫、醫藥養生與內丹火候。
  • 若章群涉及人物或宮觀,先分辨史料記錄、地方傳說與後出譜系。

本篇的價值,在於把研究問題變成可檢查的章節入口。所有延伸判斷都應能回答:哪一章支持這個說法?哪一條學術線索能提供方法或比較?若回答不出,就應保留為待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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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類聚·卷三十七·人部二十一(隱逸下)》章節互證 · 深度研究 · 鼎稔道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