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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章節互證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章節互證札記

13,4332026-06-168 學術線索CC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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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與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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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線索:司馬光 · 胡三省 · 魏徵 · 房玄齡 · 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 · Vincent Goossaert, The Taoists of Peking, 1800-1949 · Anna Seidel, Chronicle of Taoist Studies in the West 1950-1990 · Stephen R. Bokenkamp, Ancestors and Anxiety
研究摘要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章節互證札記,歸入歷史互動,依 46 章、原文約 11,851 字 中的局部章群建立核查入口;校勘邊界為完整校讀。線索:校勘狀態:完整。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重點確認章節證據、術語位置與司馬光等學術線索的引用邊界。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章節互證札記

一、研究定位

本篇是《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的章節互證札記,聚焦 第 11 章至第 20 章。它與同一 canon 條目的總論札記分工不同:總論先建立題名、文體、校讀狀態與全篇讀法,本篇則把可見章節拉近,檢查局部段落如何支撐「歷史互動」問題。這樣做的目的,是讓 /research 的五千篇文章不只是題名清單,而能形成可逐段回查的研究網絡。

校勘邊界:完整校讀。本 canon 條目目前標示為完整校讀;研究頁仍只作導讀與索引,正式引用仍須回到底本、版本與頁碼核對。

二、學術引用與核查方式

本篇採用的學術線索為:司馬光;胡三省;魏徵;房玄齡;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Vincent Goossaert, The Taoists of Peking, 1800-1949;Anna Seidel, Chronicle of Taoist Studies in the West 1950-1990;Stephen R. Bokenkamp, Ancestors and Anxiety。前列若干條目來自站內 canon 的 scholars 欄位;後列通用書目只作為道藏、道教史與文體判讀的研究框架。為避免產生未經核定的說法,本文不新增頁碼、不杜撰論文篇名,也不把研究框架寫成「某學者已明確指出某句」;凡涉及文本判讀,均回到題名、章節、原文片段、站內白話與註解線索。

讀者若要作正式引用,宜先核對三層材料:第一,/llm/canon/zztj-juan195 的原文與校讀狀態;第二,本文列出的道藏號、章節與站內摘要;第三,上列學術線索的原書或論文。本站札記只負責建立研究路線,不替代底本校勘或學術論文引用。

三、章節範圍

  • 站內 canon id:zztj-juan195
  • 題名: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
  • 本篇焦點:第 11 章至第 20 章
  • 全條目章節數:46 章
  • 全條目原文量級:約 11,851 字
  • 本篇分類:歷史互動

這些欄位提供最小可查入口。若本篇章群不足以支撐全書判斷,應回到總論札記或 canon 頁面補查其他章節;若章群內部出現與分類不同的材料,也應保留差異,而不是把所有段落都寫成單一主題。

四、章節線索

  1. 「三月,辛亥,著作佐郎鄧世隆表請集上文章。上曰:「朕之辭令,有益於」:分章說明:「三月,辛亥,著作佐郎鄧世隆表請集上文章。上曰:「朕之辭令,有益於」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2. 「丙子,以皇孫生,宴五品以上於東宮。上曰:「貞觀之前,從朕經營天下」:分章說明:「丙子,以皇孫生,宴五品以上於東宮。上曰:「貞觀之前,從朕經營天下」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3. 「初,上遣使者馮德遐撫慰吐蕃,吐蕃聞突厥、吐谷渾皆尚公主,遣使隨德」:分章說明:「初,上遣使者馮德遐撫慰吐蕃,吐蕃聞突厥、吐谷渾皆尚公主,遣使隨德」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4. 「吐蕃進破党項、白蘭諸羌,帥眾二十餘萬屯松州西境,遣使貢金帛,雲來」:分章說明:「吐蕃進破党項、白蘭諸羌,帥眾二十餘萬屯松州西境,遣使貢金帛,雲來」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5. 「甲寅,上問侍臣:「帝王創業與守成孰難?」房玄齡曰:「草昧之初,與」:分章說明:「甲寅,上問侍臣:「帝王創業與守成孰難?」房玄齡曰:「草昧之初,與」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6. 「初,突厥頡利既亡,北方空虛,薛延陀真珠可汗帥其部落建庭於都尉犍山」:分章說明:「初,突厥頡利既亡,北方空虛,薛延陀真珠可汗帥其部落建庭於都尉犍山」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7. 「鈞州獠反;遣桂州都督張寶德討平之。十一月,丁未,初置左、右屯營飛」:分章說明:「鈞州獠反;遣桂州都督張寶德討平之。十一月,丁未,初置左、右屯營飛」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8. 「霍王元軌好讀書,恭謹自守,舉措不妄。為徐州刺史,與處士劉玄平為布」:分章說明:「霍王元軌好讀書,恭謹自守,舉措不妄。為徐州刺史,與處士劉玄平為布」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9. 「初,西突厥咥利失可汗分其國為十部,每部有酋長一人,仍各賜一箭,謂」:分章說明:「初,西突厥咥利失可汗分其國為十部,每部有酋長一人,仍各賜一箭,謂」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10. 「戊午,加左僕射房玄齡太子少師。玄齡自以居端揆十五年,男遺愛尚上女」:分章說明:「戊午,加左僕射房玄齡太子少師。玄齡自以居端揆十五年,男遺愛尚上女」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本篇只把這一組章節當作判讀樣本。它能回答的問題,是局部章節如何組織術語、文體與讀者行動;它不能單獨決定全書年代、作者、法派或版本結論。

五、逐章證據

1. 「三月,辛亥,著作佐郎鄧世隆表請集上文章。上曰:「朕之辭令,有益於」

  • 原文片段:三月,辛亥,著作佐郎鄧世隆表請集上文章。上曰:「朕之辭令,有益於民者,史皆書之,足為不朽。若其無益,集之何用!梁武帝父子、陳後主、隋煬帝皆有文集行於世,何救於亡!為人主患無德政,文章何為!」遂不許。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三月,辛亥,著作佐郎鄧世隆表請集上文章。上曰:「朕之辭令,有益於」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三月,辛亥,著作佐郎鄧世隆表請集上文章。上曰:「朕之辭令,有益於民者,史皆書之,足為不朽。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三月,辛亥,著作佐郎鄧世隆表請集上文章。上曰:「朕之辭令,有益於」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2. 「丙子,以皇孫生,宴五品以上於東宮。上曰:「貞觀之前,從朕經營天下」

  • 原文片段:丙子,以皇孫生,宴五品以上於東宮。上曰:「貞觀之前,從朕經營天下,玄齡之功也。貞觀以來,繩愆糾繆,魏徵之功也。」皆賜之佩刀。上謂征曰:「朕政事何如往年?」對曰:「威德所加,比貞觀之初則遠矣;人悅服則不逮也。」上曰:「遠方畏威慕德,故來服;若其不逮,何以致之?」對曰:「陛下往以未治為憂,故德義日新;今以既治為安,故不逮。」上曰:「今所為,猶。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丙子,以皇孫生,宴五品以上於東宮。上曰:「貞觀之前,從朕經營天下」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丙子,以皇孫生,宴五品以上於東宮。上曰:「貞觀之前,從朕經營天下,玄齡之功也。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丙子,以皇孫生,宴五品以上於東宮。上曰:「貞觀之前,從朕經營天下」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3. 「初,上遣使者馮德遐撫慰吐蕃,吐蕃聞突厥、吐谷渾皆尚公主,遣使隨德」

  • 原文片段:初,上遣使者馮德遐撫慰吐蕃,吐蕃聞突厥、吐谷渾皆尚公主,遣使隨德遐入朝,多繼金寶,奉表求婚;上未之許。使者還,言於贊普棄宗弄贊曰:「臣初至唐,唐待我甚厚,許尚公主。會吐谷渾王入朝,相離間,唐禮遂衰,亦不許婚。」弄贊遂發兵擊吐谷渾。吐谷渾不能支,遁於青海之北,民畜多為吐蕃所掠。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初,上遣使者馮德遐撫慰吐蕃,吐蕃聞突厥、吐谷渾皆尚公主,遣使隨德」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初,上遣使者馮德遐撫慰吐蕃,吐蕃聞突厥、吐谷渾皆尚公主,遣使隨德遐入朝,多繼金寶,奉表求婚;上未之許。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初,上遣使者馮德遐撫慰吐蕃,吐蕃聞突厥、吐谷渾皆尚公主,遣使隨德」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4. 「吐蕃進破党項、白蘭諸羌,帥眾二十餘萬屯松州西境,遣使貢金帛,雲來」

  • 原文片段:吐蕃進破党項、白蘭諸羌,帥眾二十餘萬屯松州西境,遣使貢金帛,雲來迎公主。尋進攻松州,敗都督韓威;羌酋閻州刺史別叢臥施、諾州刺史把利步利並以州叛歸之。連兵不息,其大臣諫不聽而自縊者凡八輩。壬寅,以吏部尚書侯君集為當彌道行軍大總管,甲辰,以右領軍大將軍執失思力為白蘭道、左武衛將軍牛進達為闊水道、左領軍將軍劉簡為洮河道行軍總管,督步騎五萬擊之。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吐蕃進破党項、白蘭諸羌,帥眾二十餘萬屯松州西境,遣使貢金帛,雲來」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吐蕃進破党項、白蘭諸羌,帥眾二十餘萬屯松州西境,遣使貢金帛,雲來迎公主。尋進攻松州,敗都督韓威;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吐蕃進破党項、白蘭諸羌,帥眾二十餘萬屯松州西境,遣使貢金帛,雲來」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5. 「甲寅,上問侍臣:「帝王創業與守成孰難?」房玄齡曰:「草昧之初,與」

  • 原文片段:甲寅,上問侍臣:「帝王創業與守成孰難?」房玄齡曰:「草昧之初,與群雄並起角力而後臣之,創業難矣。」魏徵曰:「自古帝王,莫不得之於艱難,失之於安逸,守成難矣。」上曰:「玄齡與吾共取天下,出百死,得一生,故知創業之難。征與吾共安天下,常恐驕奢生於富貴,禍亂生於所忽,故知守成之難。然創業之難,既已往矣,守成之難,方當與諸公慎之。」玄齡等拜曰:「。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甲寅,上問侍臣:「帝王創業與守成孰難?」房玄齡曰:「草昧之初,與」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甲寅,上問侍臣:「帝王創業與守成孰難?」房玄齡曰:「草昧之初,與群雄並起角力而後臣之,創業難矣。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甲寅,上問侍臣:「帝王創業與守成孰難?」房玄齡曰:「草昧之初,與」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6. 「初,突厥頡利既亡,北方空虛,薛延陀真珠可汗帥其部落建庭於都尉犍山」

  • 原文片段:初,突厥頡利既亡,北方空虛,薛延陀真珠可汗帥其部落建庭於都尉犍山北、獨邏水南,勝兵二十萬,立其二子拔酌、頡利苾主南、北部。上以其強盛,恐後難制,癸亥,拜其二子皆為小可汗,各賜鼓纛,外示優崇,實分其勢。 冬,十月,乙亥,巴州獠反。 己卯,畋於始平;乙未,還京師。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初,突厥頡利既亡,北方空虛,薛延陀真珠可汗帥其部落建庭於都尉犍山」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初,突厥頡利既亡,北方空虛,薛延陀真珠可汗帥其部落建庭於都尉犍山北、獨邏水南,勝兵二十萬,立其二子拔酌、頡利苾主南、北部。上以其強盛,恐後難制,癸亥,拜其二子皆為小可汗,各賜鼓纛,外示優崇,實分其勢。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初,突厥頡利既亡,北方空虛,薛延陀真珠可汗帥其部落建庭於都尉犍山」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7. 「鈞州獠反;遣桂州都督張寶德討平之。十一月,丁未,初置左、右屯營飛」

  • 原文片段:鈞州獠反;遣桂州都督張寶德討平之。十一月,丁未,初置左、右屯營飛騎於玄武門,以諸將軍領之。又簡飛騎才力驍健、善騎射者,號百騎,衣五色袍,乘駿馬,以虎皮為韉,凡游幸則從焉。 己巳,明州獠反;遣交州都督李道彥討平之。 十二月,辛巳,左武候將軍上官懷仁擊反獠於壁州,大破之,虜男女萬餘口。 是歲,以給事中馬周為中書舍人。周有機辯,中書侍郎嶺岑文本。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鈞州獠反;遣桂州都督張寶德討平之。十一月,丁未,初置左、右屯營飛」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鈞州獠反;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鈞州獠反;遣桂州都督張寶德討平之。十一月,丁未,初置左、右屯營飛」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8. 「霍王元軌好讀書,恭謹自守,舉措不妄。為徐州刺史,與處士劉玄平為布」

  • 原文片段:霍王元軌好讀書,恭謹自守,舉措不妄。為徐州刺史,與處士劉玄平為布衣交。人問玄平王所長,玄平曰:「無長。」問者怪之。玄平曰:「夫人有所短乃見所長,至於霍王,無所短,吾何以稱其長哉!」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霍王元軌好讀書,恭謹自守,舉措不妄。為徐州刺史,與處士劉玄平為布」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霍王元軌好讀書,恭謹自守,舉措不妄。為徐州刺史,與處士劉玄平為布衣交。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霍王元軌好讀書,恭謹自守,舉措不妄。為徐州刺史,與處士劉玄平為布」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9. 「初,西突厥咥利失可汗分其國為十部,每部有酋長一人,仍各賜一箭,謂」

  • 原文片段:初,西突厥咥利失可汗分其國為十部,每部有酋長一人,仍各賜一箭,謂之十箭。又分左、右廂,左廂號五咄陸,置五大啜,居碎葉以東;右廂號五弩失畢,置五大俟斤,居碎葉以西;通謂之十姓。咥利失失眾心,為其臣統吐屯所襲。咥利失兵敗,與其弟步利設走保焉耆。統吐屯等將立欲谷設為大可汁,會統吐屯為人所殺,欲谷設兵亦敗,咥利失復得故地。至是,西部竟立欲谷設為乙。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初,西突厥咥利失可汗分其國為十部,每部有酋長一人,仍各賜一箭,謂」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初,西突厥咥利失可汗分其國為十部,每部有酋長一人,仍各賜一箭,謂之十箭。又分左、右廂,左廂號五咄陸,置五大啜,居碎葉以東;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初,西突厥咥利失可汗分其國為十部,每部有酋長一人,仍各賜一箭,謂」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10. 「戊午,加左僕射房玄齡太子少師。玄齡自以居端揆十五年,男遺愛尚上女」

  • 原文片段:戊午,加左僕射房玄齡太子少師。玄齡自以居端揆十五年,男遺愛尚上女高陽公主,女為韓王妃,深畏滿盈,上表請解機務;上不許。玄齡固請不已,詔斷表,乃就職。太子欲拜玄齡,設儀衛待之,玄齡不敢謁見而歸,時人美其有讓。玄齡以度支系天下利害,嘗有闕,求其人未得,乃自領之。 禮部尚書永寧懿公王珪薨。珪性寬裕,自奉養甚薄。於今,三品已上皆立家廟,珪通貴已久。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戊午,加左僕射房玄齡太子少師。玄齡自以居端揆十五年,男遺愛尚上女」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戊午,加左僕射房玄齡太子少師。玄齡自以居端揆十五年,男遺愛尚上女高陽公主,女為韓王妃,深畏滿盈,上表請解機務;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戊午,加左僕射房玄齡太子少師。玄齡自以居端揆十五年,男遺愛尚上女」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六、章群術語與材料方向

  • 真 / 玄 / 清:約 16 次。常牽涉神聖位格、修持境界與清淨語彙。
  • 道 / 德:約 15 次。可提示本文是否偏向義理、規範或道統敘述。
  • 天 / 帝 / 君 / 尊:約 11 次。多涉及神譜、天界秩序或尊號制度。
  • 戒 / 罪 / 福 / 功:約 4 次。常連到倫理、懺悔、功過與救度問題。
  • 符 / 籙 / 法 / 咒:約 2 次。常與法職、授受、召役與儀式權威有關。
  • 丹 / 藥 / 火 / 金:約 2 次。可提示外丹、內丹、醫藥或煉養語境。

這裡的術語統計只針對本篇章群,不等於全條目統計。若局部章節與全條目方向不同,反而是重要線索:道教文本常在一部書內同時安排義理、科儀、神譜、修煉與傳記材料。研究者應問「這一組章節在整體中負責什麼」,而不是急著把局部材料擴大成全書定論。

七、互證問題

  1. 本章群與總論札記的分類是否一致?若一致,應指出哪幾個章節提供支持;若不一致,應保留局部功能的差異。
  2. 本章群是否出現可與宏觀專題互讀的材料?例如法統、科儀、內丹、神譜、醫療、死亡、倫理或地方社會。
  3. 本章群的白話與註解是否足以支撐摘要?若摘要比原文說得更滿,正式引用時應回到原文重新核對。
  4. 本章群涉及的學術線索,是直接研究本文本,還是提供同類材料的研究框架?兩者不能混寫。

本篇若涉及人物、宮觀、封號、山川或年譜,判讀時應分辨史料記錄、地方記憶、宗派追認與後出神聖化敘事。本文不新增未核定年代,也不把傳說材料寫成已證史實。

八、與總論札記的分工

同一 canon 條目的總論札記適合快速理解文本位置;本篇章節互證札記適合做局部核查。讀者若要寫正式論述,可先用總論確認題名和校讀邊界,再用本篇檢查章節證據,最後回到 /llm/canon/zztj-juan195 對讀原文、白話與註解。這三步能降低兩種風險:一是只讀宏觀論述而沒有文本支撐;二是只讀原文片段而忽略整體脈絡。

九、後續審校清單

  • 核對本章群是否存在異文、缺段或章序問題。
  • 補入可查頁碼前,不把通用書目寫成逐句證明。
  • 若章群涉及儀式程序,先確認它在壇場流程中的位置。
  • 若章群涉及修煉術語,先分辨義理比喻、身體工夫、醫藥養生與內丹火候。
  • 若章群涉及人物或宮觀,先分辨史料記錄、地方傳說與後出譜系。

本篇的價值,在於把研究問題變成可檢查的章節入口。所有延伸判斷都應能回答:哪一章支持這個說法?哪一條學術線索能提供方法或比較?若回答不出,就應保留為待證問題。

九、逐項校讀提綱

為了讓《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不只是一則索引,本札記把後續校讀工作拆成可檢查的問題。這些問題不預設答案,而是要求讀者回到原文逐條確認。

1. 題名與文體

題名「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至少要先問三件事:它是經、訣、注、傳、志、表、懺、科,還是後人彙編題名?題名若含「太上」「洞玄」「靈寶」「正一」「清微」「北斗」等字樣,不能立刻推出年代或法派,仍須配合章節內容與道藏線索。本文把它暫歸入「歷史互動」,只是研究入口,不是最後定論。校勘狀態按「完整校讀」處理:本 canon 條目目前標示為完整校讀;研究頁仍只作導讀與索引,正式引用仍須回到底本、版本與頁碼核對。

2. 章節順序

  1. 「卷第一百九十五」:分章說明:「卷第一百九十五」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2. 「侍御史馬周上疏,以為:「三代及漢,歷年多者八百,少者不減四百,良」:分章說明:「侍御史馬周上疏,以為:「三代及漢,歷年多者八百,少者不減四百,良」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3. 「吏部尚書高士廉、黃門侍郎韋挺、禮部侍郎令狐德葇、中書侍郎岑文本撰」:分章說明:「吏部尚書高士廉、黃門侍郎韋挺、禮部侍郎令狐德葇、中書侍郎岑文本撰」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4. 「初,上遣使者馮德遐撫慰吐蕃,吐蕃聞突厥、吐谷渾皆尚公主,遣使隨德」:分章說明:「初,上遣使者馮德遐撫慰吐蕃,吐蕃聞突厥、吐谷渾皆尚公主,遣使隨德」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5. 「鈞州獠反;遣桂州都督張寶德討平之。十一月,丁未,初置左、右屯營飛」:分章說明:「鈞州獠反;遣桂州都督張寶德討平之。十一月,丁未,初置左、右屯營飛」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6. 「上嘗謂敬德曰:「人或言卿反,何也?」對曰:「臣反是實!臣從陛下征」:分章說明:「上嘗謂敬德曰:「人或言卿反,何也?」對曰:「臣反是實!臣從陛下征」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7. 「初,突厥突利可汗之弟結社率從突利入朝,歷位中郎將。居家無賴,怨突」:分章說明:「初,突厥突利可汗之弟結社率從突利入朝,歷位中郎將。居家無賴,怨突」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8. 「西突厥咥利失可汗之臣俟利發與乙毘咄陸可汗通謀作亂,咥利失窮蹙,逃」:分章說明:「西突厥咥利失可汗之臣俟利發與乙毘咄陸可汗通謀作亂,咥利失窮蹙,逃」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9. 「智盛致書於君集曰:「得罪於天子者,先王也,天罰所加,身已物故。智」:分章說明:「智盛致書於君集曰:「得罪於天子者,先王也,天罰所加,身已物故。智」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10. 「十一月,甲子朔,冬至,上祀南郊。時《戊寅歷》以癸亥為朔,宣義郎李」:分章說明:「十一月,甲子朔,冬至,上祀南郊。時《戊寅歷》以癸亥為朔,宣義郎李」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11. 「又有告薛萬均私通高昌婦女者,萬均不服,內出高昌婦女付大理,與萬均」:分章說明:「又有告薛萬均私通高昌婦女者,萬均不服,內出高昌婦女付大理,與萬均」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12. 「戴州刺史賈崇以所部有犯十惡者,御史劾之。上曰:「昔唐、虞大聖,貴」:分章說明:「戴州刺史賈崇以所部有犯十惡者,御史劾之。上曰:「昔唐、虞大聖,貴」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唐紀十一·太宗朝樓觀崇道與封禪議)》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這份清單的用途,是讓讀者先掌握可回查的節點。若章節摘要與原文不吻合,應以原文為準;若白話說法過於順暢,也要警覺它可能只是導讀,而非可直接引用的譯註。

3. 學術線索

本篇顯示的學術線索為:司馬光;胡三省;魏徵;房玄齡;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Vincent Goossaert, The Taoists of Peking, 1800-1949;Anna Seidel, Chronicle of Taoist Studies in the West 1950-1990;Stephen R. Bokenkamp, Ancestors and Anxiety。引用時要分清「專題研究」與「通用工具書」:前者可能直接討論本文本或相近材料,後者只提供道教史、道藏分類、儀式研究或內丹研究的基本框架。本文不把通用框架偽裝成逐句考證。

4. 防誤讀原則

本篇若涉及人物、宮觀、封號、山川或年譜,判讀時應分辨史料記錄、地方記憶、宗派追認與後出神聖化敘事。本文不新增未核定年代,也不把傳說材料寫成已證史實。讀者在使用本札記時,應把所有判斷都還原成可驗證的問題:哪一章支持這個說法?哪一個術語承擔核心功能?哪一條學術線索能提供比較材料?若三者都找不到,該說法就不應寫成結論。

相關研究

本研究由鼎稔道學館整理,CC0 1.0 釋出。 所引學者著作為真實學術出處,請逕查原書核對。 歡迎指正:[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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