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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章節互證

《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章節互證札記

13,5802026-06-168 學術線索CC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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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線索:司馬光 · 胡三省 · 張說 · 張九齡 · 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 · Vincent Goossaert, The Taoists of Peking, 1800-1949 · Anna Seidel, Chronicle of Taoist Studies in the West 1950-1990 · Stephen R. Bokenkamp, Ancestors and Anxiety
研究摘要

《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章節互證札記,歸入歷史互動,依 52 章、原文約 11,433 字 中的局部章群建立核查入口;校勘邊界為完整校讀。線索:校勘狀態:完整。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重點確認章節證據、術語位置與司馬光等學術線索的引用邊界。

《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章節互證札記

一、研究定位

本篇是《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的章節互證札記,聚焦 第 16 章至第 25 章。它與同一 canon 條目的總論札記分工不同:總論先建立題名、文體、校讀狀態與全篇讀法,本篇則把可見章節拉近,檢查局部段落如何支撐「歷史互動」問題。這樣做的目的,是讓 /research 的五千篇文章不只是題名清單,而能形成可逐段回查的研究網絡。

校勘邊界:完整校讀。本 canon 條目目前標示為完整校讀;研究頁仍只作導讀與索引,正式引用仍須回到底本、版本與頁碼核對。

二、學術引用與核查方式

本篇採用的學術線索為:司馬光;胡三省;張說;張九齡;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Vincent Goossaert, The Taoists of Peking, 1800-1949;Anna Seidel, Chronicle of Taoist Studies in the West 1950-1990;Stephen R. Bokenkamp, Ancestors and Anxiety。前列若干條目來自站內 canon 的 scholars 欄位;後列通用書目只作為道藏、道教史與文體判讀的研究框架。為避免產生未經核定的說法,本文不新增頁碼、不杜撰論文篇名,也不把研究框架寫成「某學者已明確指出某句」;凡涉及文本判讀,均回到題名、章節、原文片段、站內白話與註解線索。

讀者若要作正式引用,宜先核對三層材料:第一,/llm/canon/zztj-juan213 的原文與校讀狀態;第二,本文列出的道藏號、章節與站內摘要;第三,上列學術線索的原書或論文。本站札記只負責建立研究路線,不替代底本校勘或學術論文引用。

三、章節範圍

  • 站內 canon id:zztj-juan213
  • 題名: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
  • 本篇焦點:第 16 章至第 25 章
  • 全條目章節數:52 章
  • 全條目原文量級:約 11,433 字
  • 本篇分類:歷史互動

這些欄位提供最小可查入口。若本篇章群不足以支撐全書判斷,應回到總論札記或 canon 頁面補查其他章節;若章群內部出現與分類不同的材料,也應保留差異,而不是把所有段落都寫成單一主題。

四、章節線索

  1. 「丙戌,突厥毘伽可汗遣其大臣梅祿啜入貢。吐蕃之寇瓜州也,遺毘伽書」:分章說明:「丙戌,突厥毘伽可汗遣其大臣梅祿啜入貢。吐蕃之寇瓜州也,遺毘伽書」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2. 「閏月,庚子,吐蕃贊普與突騎施蘇祿圍安西城,安西副大都護趙頤貞擊破」:分章說明:「閏月,庚子,吐蕃贊普與突騎施蘇祿圍安西城,安西副大都護趙頤貞擊破」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3. 「辛巳,以左金吾衛大將軍信安王禕為朔方節度等副大使。禕,恪之孫也。」:分章說明:「辛巳,以左金吾衛大將軍信安王禕為朔方節度等副大使。禕,恪之孫也。」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4. 「嵩又奏以建康軍使河北張守珪為瓜州刺史,帥餘眾築故城。板干裁立,吐」:分章說明:「嵩又奏以建康軍使河北張守珪為瓜州刺史,帥餘眾築故城。板干裁立,吐」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5. 「十二月,戊寅,制以吐蕃為邊患,令隴右道及諸軍團兵五萬六千人,河西」:分章說明:「十二月,戊寅,制以吐蕃為邊患,令隴右道及諸軍團兵五萬六千人,河西」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6. 「楊思勖討陳行范,至瀧州,破之,擒何游魯、馮璘。行范逃於雲際、盤遼」:分章說明:「楊思勖討陳行范,至瀧州,破之,擒何游魯、馮璘。行范逃於雲際、盤遼」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7. 「甲寅,朔方節度使信安王禕攻吐蕃石堡城,拔之。初,吐蕃陷石堡城,留」:分章說明:「甲寅,朔方節度使信安王禕攻吐蕃石堡城,拔之。初,吐蕃陷石堡城,留」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8. 「丙辰,國子祭酒楊瑒言,以為:「省司奏限天下明經、進士及第,每年不」:分章說明:「丙辰,國子祭酒楊瑒言,以為:「省司奏限天下明經、進士及第,每年不」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9. 「初,張說、張嘉貞、李元紘、杜暹相繼為相用事,源乾曜以清謹自守,常」:分章說明:「初,張說、張嘉貞、李元紘、杜暹相繼為相用事,源乾曜以清謹自守,常」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10. 「開府王毛仲與龍武將軍葛福順為婚。毛仲為上所信任,言無不從,故北門」:分章說明:「開府王毛仲與龍武將軍葛福順為婚。毛仲為上所信任,言無不從,故北門」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本篇只把這一組章節當作判讀樣本。它能回答的問題,是局部章節如何組織術語、文體與讀者行動;它不能單獨決定全書年代、作者、法派或版本結論。

五、逐章證據

1. 「丙戌,突厥毘伽可汗遣其大臣梅祿啜入貢。吐蕃之寇瓜州也,遺毘伽書」

  • 原文片段:丙戌,突厥毘伽可汗遣其大臣梅祿啜入貢。吐蕃之寇瓜州也,遺毘伽書,欲與之俱入寇,毘伽並獻其書。上嘉之,聽於西受降城為互市,每歲繼縑帛數十萬匹就市戎馬,以助軍旅,且為監牧之種,由是國馬益壯焉。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丙戌,突厥毘伽可汗遣其大臣梅祿啜入貢。吐蕃之寇瓜州也,遺毘伽書」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丙戌,突厥毘伽可汗遣其大臣梅祿啜入貢。吐蕃之寇瓜州也,遺毘伽書,欲與之俱入寇,毘伽並獻其書。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丙戌,突厥毘伽可汗遣其大臣梅祿啜入貢。吐蕃之寇瓜州也,遺毘伽書」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2. 「閏月,庚子,吐蕃贊普與突騎施蘇祿圍安西城,安西副大都護趙頤貞擊破」

  • 原文片段:閏月,庚子,吐蕃贊普與突騎施蘇祿圍安西城,安西副大都護趙頤貞擊破之。回紇承宗族子瀚海司馬護輸,糾合黨眾為承宗報仇。會吐蕃遣使間道詣突厥,王君𡙟帥精騎邀之於肅州。還,至甘州南鞏筆驛,護輸伏兵突起,奪君𡙟旌節,先殺其判官宋貞,剖其心曰:「始謀者汝也。」君𡙟帥左右數十人力戰,自朝至晡,左右盡死。護輸殺君𡙟,載其屍奔吐蕃;涼州兵追及之,護。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閏月,庚子,吐蕃贊普與突騎施蘇祿圍安西城,安西副大都護趙頤貞擊破」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閏月,庚子,吐蕃贊普與突騎施蘇祿圍安西城,安西副大都護趙頤貞擊破之。回紇承宗族子瀚海司馬護輸,糾合黨眾為承宗報仇。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閏月,庚子,吐蕃贊普與突騎施蘇祿圍安西城,安西副大都護趙頤貞擊破」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3. 「辛巳,以左金吾衛大將軍信安王禕為朔方節度等副大使。禕,恪之孫也。」

  • 原文片段:辛巳,以左金吾衛大將軍信安王禕為朔方節度等副大使。禕,恪之孫也。以朔方節度使蕭嵩為河西節度等副大使。時王君𡙟新敗,河、隴震駭。嵩引刑部員外郎裴寬為判官,與君𡙟判官牛仙客俱掌軍政,人心浸安。寬,漼之從弟也。仙客本鶉觚小吏,以才幹軍功累遷至河西節度判官,為君𡙟腹心。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辛巳,以左金吾衛大將軍信安王禕為朔方節度等副大使。禕,恪之孫也。」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辛巳,以左金吾衛大將軍信安王禕為朔方節度等副大使。禕,恪之孫也。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辛巳,以左金吾衛大將軍信安王禕為朔方節度等副大使。禕,恪之孫也。」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4. 「嵩又奏以建康軍使河北張守珪為瓜州刺史,帥餘眾築故城。板干裁立,吐」

  • 原文片段:嵩又奏以建康軍使河北張守珪為瓜州刺史,帥餘眾築故城。板干裁立,吐蕃猝至,城中相顧失色,莫有鬥志。守珪曰:「彼眾我寡,人瘡痍之餘,不可以矢刃相持,當以奇計取勝。」乃於城上置酒作樂。虜疑其有備,不敢攻而退。守珪縱兵擊之,虜敗走。守珪乃修復城市,收合流散,皆復舊業。朝廷嘉其功,以瓜州為都督府,以守珪為都督。悉諾邏威名甚盛,蕭嵩縱反間於吐蕃,雲與。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嵩又奏以建康軍使河北張守珪為瓜州刺史,帥餘眾築故城。板干裁立,吐」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嵩又奏以建康軍使河北張守珪為瓜州刺史,帥餘眾築故城。板干裁立,吐蕃猝至,城中相顧失色,莫有鬥志。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嵩又奏以建康軍使河北張守珪為瓜州刺史,帥餘眾築故城。板干裁立,吐」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5. 「十二月,戊寅,制以吐蕃為邊患,令隴右道及諸軍團兵五萬六千人,河西」

  • 原文片段:十二月,戊寅,制以吐蕃為邊患,令隴右道及諸軍團兵五萬六千人,河西道及諸軍團兵四萬人,又征關中兵萬人集臨洮,朔方兵二萬人集會州防秋,至冬初,無寇而罷;伺虜入寇,互出兵腹背擊之。 乙亥,上幸驪山溫泉;丙戌,還宮。 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中之上開元十六年(戊辰,公元七二八年) 春,正月,壬寅,安西副大都護趙頤貞敗吐蕃於曲子城。 甲寅,以魏州刺史。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十二月,戊寅,制以吐蕃為邊患,令隴右道及諸軍團兵五萬六千人,河西」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十二月,戊寅,制以吐蕃為邊患,令隴右道及諸軍團兵五萬六千人,河西道及諸軍團兵四萬人,又征關中兵萬人集臨洮,朔方兵二萬人集會州防秋,至冬初,無寇而罷;伺虜入寇,互出兵腹背擊之。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十二月,戊寅,制以吐蕃為邊患,令隴右道及諸軍團兵五萬六千人,河西」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6. 「楊思勖討陳行范,至瀧州,破之,擒何游魯、馮璘。行范逃於雲際、盤遼」

  • 原文片段:楊思勖討陳行范,至瀧州,破之,擒何游魯、馮璘。行范逃於雲際、盤遼二洞,思勖追捕,竟生擒,斬之,凡斬首六萬。思勖為人嚴,偏裨白事者不敢仰視,故用兵所向有功。然性忍酷,所得俘虜,或生剝面皮,或以刀剺髮際,掣去頭皮;蠻夷憚之。 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中之上開元十七年(己巳,公元七二九年) 春,二月,丁卯,巂州都督張守素破西南蠻,拔昆明及鹽城,殺。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楊思勖討陳行范,至瀧州,破之,擒何游魯、馮璘。行范逃於雲際、盤遼」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楊思勖討陳行范,至瀧州,破之,擒何游魯、馮璘。行范逃於雲際、盤遼二洞,思勖追捕,竟生擒,斬之,凡斬首六萬。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楊思勖討陳行范,至瀧州,破之,擒何游魯、馮璘。行范逃於雲際、盤遼」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7. 「甲寅,朔方節度使信安王禕攻吐蕃石堡城,拔之。初,吐蕃陷石堡城,留」

  • 原文片段:甲寅,朔方節度使信安王禕攻吐蕃石堡城,拔之。初,吐蕃陷石堡城,留兵據之,侵擾河右。上命禕與河西、隴右同議攻取。諸將鹹以為石堡據險而道遠,攻之不克,將無以自還,且宜按兵觀釁。禕不聽,引兵深入,急攻拔之,仍分兵據守要害,令虜不得前。自是河隴諸軍游弈,拓境千餘里。上聞,大悅,更命石堡城曰振武軍。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甲寅,朔方節度使信安王禕攻吐蕃石堡城,拔之。初,吐蕃陷石堡城,留」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甲寅,朔方節度使信安王禕攻吐蕃石堡城,拔之。初,吐蕃陷石堡城,留兵據之,侵擾河右。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甲寅,朔方節度使信安王禕攻吐蕃石堡城,拔之。初,吐蕃陷石堡城,留」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8. 「丙辰,國子祭酒楊瑒言,以為:「省司奏限天下明經、進士及第,每年不」

  • 原文片段:丙辰,國子祭酒楊瑒言,以為:「省司奏限天下明經、進士及第,每年不過百人。竊見流外出身,每歲二千餘人,而明經、進士不能居其什一,則是服勤道業之士不如胥史之得仕也。臣恐儒風浸墜,廉恥日衰。若以出身人太多,則應諸色裁損,不應獨抑明經、進士也。」又奏「主司貼試明經,不務求述作本指,專取難知,問以孤經絕句或年月日;請自今並貼平文。」上甚然之。 夏。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丙辰,國子祭酒楊瑒言,以為:「省司奏限天下明經、進士及第,每年不」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丙辰,國子祭酒楊瑒言,以為:「省司奏限天下明經、進士及第,每年不過百人。竊見流外出身,每歲二千餘人,而明經、進士不能居其什一,則是服勤道業之士不如胥史之得仕也。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丙辰,國子祭酒楊瑒言,以為:「省司奏限天下明經、進士及第,每年不」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9. 「初,張說、張嘉貞、李元紘、杜暹相繼為相用事,源乾曜以清謹自守,常」

  • 原文片段:初,張說、張嘉貞、李元紘、杜暹相繼為相用事,源乾曜以清謹自守,常讓事於說等,唯諾署名而已。元紘、暹議事多異同,遂有隙,更相奏列。上不悅,六月,甲戌,貶黃門侍郎、同平章事杜暹荊州長史,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李元紘曹州刺史,罷乾曜兼侍中,止為左丞相;以戶部侍郎宇文融為黃門侍郎,兵部侍部裴光庭為中書侍郎,並同平章事;蕭嵩兼中書令,遙領河西。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初,張說、張嘉貞、李元紘、杜暹相繼為相用事,源乾曜以清謹自守,常」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初,張說、張嘉貞、李元紘、杜暹相繼為相用事,源乾曜以清謹自守,常讓事於說等,唯諾署名而已。元紘、暹議事多異同,遂有隙,更相奏列。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初,張說、張嘉貞、李元紘、杜暹相繼為相用事,源乾曜以清謹自守,常」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10. 「開府王毛仲與龍武將軍葛福順為婚。毛仲為上所信任,言無不從,故北門」

  • 原文片段:開府王毛仲與龍武將軍葛福順為婚。毛仲為上所信任,言無不從,故北門諸將多附之,進退唯其指使。吏部侍郎齊澣乘間言於上曰:「福順典禁兵,不宜與毛仲為婚。毛仲小人,寵過則生奸;不早為之,恐成後患。」上悅曰:「知卿忠誠,朕徐思其宜。」澣曰:「君不密則失臣,願陛下密之。」會大理丞麻察坐事左遷興州別駕,澣素與察善,出城餞之,因道禁中諫語;察性輕險,遽奏。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開府王毛仲與龍武將軍葛福順為婚。毛仲為上所信任,言無不從,故北門」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開府王毛仲與龍武將軍葛福順為婚。毛仲為上所信任,言無不從,故北門諸將多附之,進退唯其指使。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開府王毛仲與龍武將軍葛福順為婚。毛仲為上所信任,言無不從,故北門」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六、章群術語與材料方向

  • 天 / 帝 / 君 / 尊:約 14 次。多涉及神譜、天界秩序或尊號制度。
  • 道 / 德:約 13 次。可提示本文是否偏向義理、規範或道統敘述。
  • 戒 / 罪 / 福 / 功:約 5 次。常連到倫理、懺悔、功過與救度問題。
  • 真 / 玄 / 清:約 3 次。常牽涉神聖位格、修持境界與清淨語彙。
  • 氣 / 炁 / 神 / 身:約 2 次。可輔助判斷身體論、存思、內煉或神明結構。
  • 丹 / 藥 / 火 / 金:約 2 次。可提示外丹、內丹、醫藥或煉養語境。

這裡的術語統計只針對本篇章群,不等於全條目統計。若局部章節與全條目方向不同,反而是重要線索:道教文本常在一部書內同時安排義理、科儀、神譜、修煉與傳記材料。研究者應問「這一組章節在整體中負責什麼」,而不是急著把局部材料擴大成全書定論。

七、互證問題

  1. 本章群與總論札記的分類是否一致?若一致,應指出哪幾個章節提供支持;若不一致,應保留局部功能的差異。
  2. 本章群是否出現可與宏觀專題互讀的材料?例如法統、科儀、內丹、神譜、醫療、死亡、倫理或地方社會。
  3. 本章群的白話與註解是否足以支撐摘要?若摘要比原文說得更滿,正式引用時應回到原文重新核對。
  4. 本章群涉及的學術線索,是直接研究本文本,還是提供同類材料的研究框架?兩者不能混寫。

本篇若涉及人物、宮觀、封號、山川或年譜,判讀時應分辨史料記錄、地方記憶、宗派追認與後出神聖化敘事。本文不新增未核定年代,也不把傳說材料寫成已證史實。

八、與總論札記的分工

同一 canon 條目的總論札記適合快速理解文本位置;本篇章節互證札記適合做局部核查。讀者若要寫正式論述,可先用總論確認題名和校讀邊界,再用本篇檢查章節證據,最後回到 /llm/canon/zztj-juan213 對讀原文、白話與註解。這三步能降低兩種風險:一是只讀宏觀論述而沒有文本支撐;二是只讀原文片段而忽略整體脈絡。

九、後續審校清單

  • 核對本章群是否存在異文、缺段或章序問題。
  • 補入可查頁碼前,不把通用書目寫成逐句證明。
  • 若章群涉及儀式程序,先確認它在壇場流程中的位置。
  • 若章群涉及修煉術語,先分辨義理比喻、身體工夫、醫藥養生與內丹火候。
  • 若章群涉及人物或宮觀,先分辨史料記錄、地方傳說與後出譜系。

本篇的價值,在於把研究問題變成可檢查的章節入口。所有延伸判斷都應能回答:哪一章支持這個說法?哪一條學術線索能提供方法或比較?若回答不出,就應保留為待證問題。

九、逐項校讀提綱

為了讓《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不只是一則索引,本札記把後續校讀工作拆成可檢查的問題。這些問題不預設答案,而是要求讀者回到原文逐條確認。

1. 題名與文體

題名「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至少要先問三件事:它是經、訣、注、傳、志、表、懺、科,還是後人彙編題名?題名若含「太上」「洞玄」「靈寶」「正一」「清微」「北斗」等字樣,不能立刻推出年代或法派,仍須配合章節內容與道藏線索。本文把它暫歸入「歷史互動」,只是研究入口,不是最後定論。校勘狀態按「完整校讀」處理:本 canon 條目目前標示為完整校讀;研究頁仍只作導讀與索引,正式引用仍須回到底本、版本與頁碼核對。

2. 章節順序

  1. 「卷第二百一十三」:分章說明:「卷第二百一十三」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2. 「九月,己丑,以安西副大都護、磧西節度使杜暹同平章事。自王孝傑克復」:分章說明:「九月,己丑,以安西副大都護、磧西節度使杜暹同平章事。自王孝傑克復」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3. 「初,吐蕃自恃其強,致書用敵國禮,辭指悖慢,上意常怒之。返自東封」:分章說明:「初,吐蕃自恃其強,致書用敵國禮,辭指悖慢,上意常怒之。返自東封」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4. 「初,突厥默啜之強也,迫奪鐵勒之地,故回紇、契苾、思結、渾四部度磧」:分章說明:「初,突厥默啜之強也,迫奪鐵勒之地,故回紇、契苾、思結、渾四部度磧」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5. 「十二月,戊寅,制以吐蕃為邊患,令隴右道及諸軍團兵五萬六千人,河西」:分章說明:「十二月,戊寅,制以吐蕃為邊患,令隴右道及諸軍團兵五萬六千人,河西」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6. 「初,張說、張嘉貞、李元紘、杜暹相繼為相用事,源乾曜以清謹自守,常」:分章說明:「初,張說、張嘉貞、李元紘、杜暹相繼為相用事,源乾曜以清謹自守,常」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7. 「宇文融既得罪,國用不足,上復思之,謂裴光庭等曰:「卿等皆言融之惡」:分章說明:「宇文融既得罪,國用不足,上復思之,謂裴光庭等曰:「卿等皆言融之惡」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8. 「突騎施遣使入貢,上宴之於丹鳳樓,突厥使者預焉。二使爭長,突厥曰」:分章說明:「突騎施遣使入貢,上宴之於丹鳳樓,突厥使者預焉。二使爭長,突厥曰」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9. 「辛未,遣鴻臚卿崔琳使於吐蕃。琳,神慶之子也。吐蕃使者稱公主求毛」:分章說明:「辛未,遣鴻臚卿崔琳使於吐蕃。琳,神慶之子也。吐蕃使者稱公主求毛」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10. 「初,上命張說與諸學士刊定五禮。說薨,蕭嵩繼之。起居舍人王仲丘請依」:分章說明:「初,上命張說與諸學士刊定五禮。說薨,蕭嵩繼之。起居舍人王仲丘請依」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11. 「閏月,癸酉,幽州道副總管郭英傑與契丹戰於都山,敗死。時節度使薛楚」:分章說明:「閏月,癸酉,幽州道副總管郭英傑與契丹戰於都山,敗死。時節度使薛楚」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12. 「太府卿楊崇禮,政道之子也,在太府二十餘年,前後為太府者莫能及。時」:分章說明:「太府卿楊崇禮,政道之子也,在太府二十餘年,前後為太府者莫能及。時」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唐紀二十九·玄宗開元初立五嶽真君祠)》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這份清單的用途,是讓讀者先掌握可回查的節點。若章節摘要與原文不吻合,應以原文為準;若白話說法過於順暢,也要警覺它可能只是導讀,而非可直接引用的譯註。

3. 學術線索

本篇顯示的學術線索為:司馬光;胡三省;張說;張九齡;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Vincent Goossaert, The Taoists of Peking, 1800-1949;Anna Seidel, Chronicle of Taoist Studies in the West 1950-1990;Stephen R. Bokenkamp, Ancestors and Anxiety。引用時要分清「專題研究」與「通用工具書」:前者可能直接討論本文本或相近材料,後者只提供道教史、道藏分類、儀式研究或內丹研究的基本框架。本文不把通用框架偽裝成逐句考證。

4. 防誤讀原則

本篇若涉及人物、宮觀、封號、山川或年譜,判讀時應分辨史料記錄、地方記憶、宗派追認與後出神聖化敘事。本文不新增未核定年代,也不把傳說材料寫成已證史實。讀者在使用本札記時,應把所有判斷都還原成可驗證的問題:哪一章支持這個說法?哪一個術語承擔核心功能?哪一條學術線索能提供比較材料?若三者都找不到,該說法就不應寫成結論。

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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