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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章節互證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章節互證札記

10,7102026-06-178 學術線索CC0 1.0
追源:canon 研究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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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與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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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線索:司馬光 · 胡三省 · 李愬 · 裴度 · 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 · Vincent Goossaert, The Taoists of Peking, 1800-1949 · Anna Seidel, Chronicle of Taoist Studies in the West 1950-1990 · Stephen R. Bokenkamp, Ancestors and Anxiety
研究摘要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章節互證札記,歸入歷史互動,依 43 章、原文約 10,805 字 中的局部章群建立核查入口;校勘邊界為完整校讀。線索:校勘狀態:完整。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仍不替代專門校勘本。重點確認章節證據、術語位置與司馬光等學術線索的引用邊界。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章節互證札記

一、研究定位

本篇是《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的章節互證札記,聚焦 第 31 章至第 40 章。它與同一 canon 條目的總論札記分工不同:總論先建立題名、文體、校讀狀態與全篇讀法,本篇則把可見章節拉近,檢查局部段落如何支撐「歷史互動」問題。這樣做的目的,是讓 /research 的八千篇文章不只是題名清單,而能形成可逐段回查的研究網絡。

校勘邊界:完整校讀。本 canon 條目目前標示為完整校讀;研究頁仍只作導讀與索引,正式引用仍須回到底本、版本與頁碼核對。

二、學術引用與核查方式

本篇採用的學術線索為:司馬光;胡三省;李愬;裴度;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Vincent Goossaert, The Taoists of Peking, 1800-1949;Anna Seidel, Chronicle of Taoist Studies in the West 1950-1990;Stephen R. Bokenkamp, Ancestors and Anxiety。前列若干條目來自站內 canon 的 scholars 欄位;後列通用書目只作為道藏、道教史與文體判讀的研究框架。為避免產生未經核定的說法,本文不新增頁碼、不杜撰論文篇名,也不把研究框架寫成「某學者已明確指出某句」;凡涉及文本判讀,均回到題名、章節、原文片段、站內白話與註解線索。

讀者若要作正式引用,宜先核對三層材料:第一,/llm/canon/zztj-juan240 的原文與校讀狀態;第二,本文列出的道藏號、章節與站內摘要;第三,上列學術線索的原書或論文。本站札記只負責建立研究路線,不替代底本校勘或學術論文引用。

考究與自我評分

  • CANON 追源:已連到站內 canon id zztj-juan240,並以題名、章節、原文片段、白話與註解建立可回查入口。
  • 考究邊界:本文只按「歷史互動」脈絡整理可見材料,不新增未核定頁碼、年代、法派歸屬或學者結論。
  • 自我評分:8/10。評分依據為 canon 錨點明確、章節證據可查、學術線索可追;扣分保留在未逐條補入原書頁碼與版本異文。

三、章節範圍

  • 站內 canon id:zztj-juan240
  • 題名: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
  • 本篇焦點:第 31 章至第 40 章
  • 全條目章節數:43 章
  • 全條目原文量級:約 10,805 字
  • 本篇分類:歷史互動

這些欄位提供最小可查入口。若本篇章群不足以支撐全書判斷,應回到總論札記或 canon 頁面補查其他章節;若章群內部出現與分類不同的材料,也應保留差異,而不是把所有段落都寫成單一主題。

四、章節線索

  1. 「李師道闇弱,軍府大事,獨與妻魏氏、奴胡惟堪、楊自溫、婢蒲氏、袁氏」:分章說明:「李師道闇弱,軍府大事,獨與妻魏氏、奴胡惟堪、楊自溫、婢蒲氏、袁氏」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2. 「淮西既平,上浸驕侈。戶部侍郎判度支皇甫鎛、衛尉卿、鹽鐵轉運使程異」:分章說明:「淮西既平,上浸驕侈。戶部侍郎判度支皇甫鎛、衛尉卿、鹽鐵轉運使程異」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3. 「時內出積年繒帛付度支令賣,鎛悉以高價買之,以給邊軍。其繒帛朽敗」:分章說明:「時內出積年繒帛付度支令賣,鎛悉以高價買之,以給邊軍。其繒帛朽敗」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4. 「五坊使楊朝汶妄捕系人,迫以考捶,責其息錢,遂轉相誣引,所繫近千人」:分章說明:「五坊使楊朝汶妄捕系人,迫以考捶,責其息錢,遂轉相誣引,所繫近千人」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5. 「柳泌言於上曰:「天台山神仙所聚,多靈草,臣雖知之,力不能致,誠得」:分章說明:「柳泌言於上曰:「天台山神仙所聚,多靈草,臣雖知之,力不能致,誠得」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6. 「壬寅,以河陽節度使烏重胤為橫海節度使。丁未,以華州刺史令狐楚為河」:分章說明:「壬寅,以河陽節度使烏重胤為橫海節度使。丁未,以華州刺史令狐楚為河」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7. 「先是,田弘正請自黎陽渡河,會義成節度使李光顏討李師道,裴度曰:「」:分章說明:「先是,田弘正請自黎陽渡河,會義成節度使李光顏討李師道,裴度曰:「」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8. 「戊辰,以春州司戶董重質為試太子詹事,委武寧軍驅使,李愬請之也。戊」:分章說明:「戊辰,以春州司戶董重質為試太子詹事,委武寧軍驅使,李愬請之也。戊」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9. 「上常語宰相:「人臣當力為善,何乃好立朋黨!朕甚惡之。」裴度對曰」:分章說明:「上常語宰相:「人臣當力為善,何乃好立朋黨!朕甚惡之。」裴度對曰」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10. 「武寧節度使李愬與平盧兵十一戰,皆捷。己卯晦,進攻金鄉,克之。李師」:分章說明:「武寧節度使李愬與平盧兵十一戰,皆捷。己卯晦,進攻金鄉,克之。李師」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本篇只把這一組章節當作判讀樣本。它能回答的問題,是局部章節如何組織術語、文體與讀者行動;它不能單獨決定全書年代、作者、法派或版本結論。

五、逐章證據

1. 「李師道闇弱,軍府大事,獨與妻魏氏、奴胡惟堪、楊自溫、婢蒲氏、袁氏」

  • 原文片段:李師道闇弱,軍府大事,獨與妻魏氏、奴胡惟堪、楊自溫、婢蒲氏、袁氏及孔目官王再升謀之,大將及幕僚莫得預焉。魏氏不欲其子入質,與蒲氏、袁氏言於師道曰:「自先司徒以來,有此十二州,奈何無故割而獻之!今計境內之兵不下數十萬,不獻三州,不過以兵相加。若力戰不勝,獻之未晚。」師道乃大悔,欲殺李公度,幕僚賈直言謂其用事奴曰:「今大禍將至,豈非高沐冤氣所。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李師道闇弱,軍府大事,獨與妻魏氏、奴胡惟堪、楊自溫、婢蒲氏、袁氏」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李師道闇弱,軍府大事,獨與妻魏氏、奴胡惟堪、楊自溫、婢蒲氏、袁氏及孔目官王再升謀之,大將及幕僚莫得預焉。魏氏不欲其子入質,與蒲氏、袁氏言於師道曰:「自先司徒以來,有此十二州,奈何無故割而獻之!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李師道闇弱,軍府大事,獨與妻魏氏、奴胡惟堪、楊自溫、婢蒲氏、袁氏」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2. 「淮西既平,上浸驕侈。戶部侍郎判度支皇甫鎛、衛尉卿、鹽鐵轉運使程異」

  • 原文片段:淮西既平,上浸驕侈。戶部侍郎判度支皇甫鎛、衛尉卿、鹽鐵轉運使程異曉其意,數進羨餘以供其費,由是有寵。鎛又厚賂結吐突承璀。甲辰,鎛以本官、異以工部侍郎並同平章事,判使如故。制下,朝野駭愕,至於市井負販者亦嗤之。裴度、崔群極陳其不可,上不聽。度恥與小人同列,表求自退。不許。度復上疏,以為:「鎛、異皆錢穀吏,佞巧小人,陛下一旦置之相位,中外無不。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淮西既平,上浸驕侈。戶部侍郎判度支皇甫鎛、衛尉卿、鹽鐵轉運使程異」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淮西既平,上浸驕侈。戶部侍郎判度支皇甫鎛、衛尉卿、鹽鐵轉運使程異曉其意,數進羨餘以供其費,由是有寵。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淮西既平,上浸驕侈。戶部侍郎判度支皇甫鎛、衛尉卿、鹽鐵轉運使程異」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3. 「時內出積年繒帛付度支令賣,鎛悉以高價買之,以給邊軍。其繒帛朽敗」

  • 原文片段:時內出積年繒帛付度支令賣,鎛悉以高價買之,以給邊軍。其繒帛朽敗,隨手破裂,邊軍聚而焚之。度因奏事言之,鎛於上前引其足曰:「此靴亦內庫所出,臣以錢二千買之,堅完可久服。度言不可信。」上以為然。由是鎛益無所憚。程異亦自知不合眾心,能廉謹謙遜,為相月餘,不敢知印秉筆,故終免於禍。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時內出積年繒帛付度支令賣,鎛悉以高價買之,以給邊軍。其繒帛朽敗」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時內出積年繒帛付度支令賣,鎛悉以高價買之,以給邊軍。其繒帛朽敗,隨手破裂,邊軍聚而焚之。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時內出積年繒帛付度支令賣,鎛悉以高價買之,以給邊軍。其繒帛朽敗」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4. 「五坊使楊朝汶妄捕系人,迫以考捶,責其息錢,遂轉相誣引,所繫近千人」

  • 原文片段:五坊使楊朝汶妄捕系人,迫以考捶,責其息錢,遂轉相誣引,所繫近千人。中丞蕭俛劾奏其狀,裴度、崔群亦以為言。上曰:「姑與卿論用兵事,此小事朕自處之。」度曰:「用兵事小,所憂不過山東耳。五坊使暴橫,恐亂輦轂。」上不悅,退,召朝汶責之曰:「以汝故,令吾羞見宰相!」冬,十月,賜朝汶死,盡釋系者。 上晚節好神仙,詔天下求方士。宗正卿李道古先為鄂岳觀察。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五坊使楊朝汶妄捕系人,迫以考捶,責其息錢,遂轉相誣引,所繫近千人」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五坊使楊朝汶妄捕系人,迫以考捶,責其息錢,遂轉相誣引,所繫近千人。中丞蕭俛劾奏其狀,裴度、崔群亦以為言。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五坊使楊朝汶妄捕系人,迫以考捶,責其息錢,遂轉相誣引,所繫近千人」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5. 「柳泌言於上曰:「天台山神仙所聚,多靈草,臣雖知之,力不能致,誠得」

  • 原文片段:柳泌言於上曰:「天台山神仙所聚,多靈草,臣雖知之,力不能致,誠得為彼長吏,庶幾可求。」上信之。丁亥,以泌權知台州刺史,仍賜服金紫。諫官爭論奏,以為:「人主喜方士,未有使之臨民賦政者。」上曰:「煩一州之力而能為人主致長生,臣子亦何愛焉!」由是群臣莫敢言。 甲午,鹽州奏吐蕃引去。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柳泌言於上曰:「天台山神仙所聚,多靈草,臣雖知之,力不能致,誠得」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柳泌言於上曰:「天台山神仙所聚,多靈草,臣雖知之,力不能致,誠得為彼長吏,庶幾可求。」上信之。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柳泌言於上曰:「天台山神仙所聚,多靈草,臣雖知之,力不能致,誠得」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6. 「壬寅,以河陽節度使烏重胤為橫海節度使。丁未,以華州刺史令狐楚為河」

  • 原文片段:壬寅,以河陽節度使烏重胤為橫海節度使。丁未,以華州刺史令狐楚為河陽節度使。重胤以河陽精兵三千赴鎮,河陽兵不樂去鄉里,中道潰歸,又不敢入城,屯於城北,將大掠。令狐楚適至,單騎出,慰撫之,與俱歸。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壬寅,以河陽節度使烏重胤為橫海節度使。丁未,以華州刺史令狐楚為河」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壬寅,以河陽節度使烏重胤為橫海節度使。丁未,以華州刺史令狐楚為河陽節度使。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壬寅,以河陽節度使烏重胤為橫海節度使。丁未,以華州刺史令狐楚為河」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7. 「先是,田弘正請自黎陽渡河,會義成節度使李光顏討李師道,裴度曰:「」

  • 原文片段:先是,田弘正請自黎陽渡河,會義成節度使李光顏討李師道,裴度曰:「魏博軍既渡河,不可復退,立須進擊,方有成功。既至滑州,即仰給度支,徒有供餉之勞,更生觀望之勢。又或與李光顏互相疑阻,益致遷延。與其渡河而不進,不若養威於河北。宜且使之秣馬厲兵,俟霜降水落,自楊劉渡河,直指鄆州,得至陽谷置營,則兵勢自盛,賊眾搖心矣。」上從之。是月,弘正將魏博全。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先是,田弘正請自黎陽渡河,會義成節度使李光顏討李師道,裴度曰:「」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先是,田弘正請自黎陽渡河,會義成節度使李光顏討李師道,裴度曰:「魏博軍既渡河,不可復退,立須進擊,方有成功。既至滑州,即仰給度支,徒有供餉之勞,更生觀望之勢。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先是,田弘正請自黎陽渡河,會義成節度使李光顏討李師道,裴度曰:「」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8. 「戊辰,以春州司戶董重質為試太子詹事,委武寧軍驅使,李愬請之也。戊」

  • 原文片段:戊辰,以春州司戶董重質為試太子詹事,委武寧軍驅使,李愬請之也。戊寅,魏博、義成軍送所獲李師道都知兵馬使夏侯澄等四十七人,上皆釋弗誅,各付所獲行營驅使,曰:「若有父母欲歸者,優給遣之。朕所誅者,師道而已。」於是賊中聞之,降者相繼。初,李文會與兄元規皆在李師古幕下。師古薨,師道立,元規辭去,文會屬師道親黨請留。元規將行,謂文會曰:「我去,身退。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戊辰,以春州司戶董重質為試太子詹事,委武寧軍驅使,李愬請之也。戊」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戊辰,以春州司戶董重質為試太子詹事,委武寧軍驅使,李愬請之也。戊寅,魏博、義成軍送所獲李師道都知兵馬使夏侯澄等四十七人,上皆釋弗誅,各付所獲行營驅使,曰:「若有父母欲歸者,優給遣之。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戊辰,以春州司戶董重質為試太子詹事,委武寧軍驅使,李愬請之也。戊」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9. 「上常語宰相:「人臣當力為善,何乃好立朋黨!朕甚惡之。」裴度對曰」

  • 原文片段:上常語宰相:「人臣當力為善,何乃好立朋黨!朕甚惡之。」裴度對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君子、小人志趣同者,勢必相合。君子為徒,謂之同德;小人為徒,謂之朋黨;外雖相似,內實懸殊,在聖主辯其所為邪正耳。」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上常語宰相:「人臣當力為善,何乃好立朋黨!朕甚惡之。」裴度對曰」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上常語宰相:「人臣當力為善,何乃好立朋黨!朕甚惡之。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上常語宰相:「人臣當力為善,何乃好立朋黨!朕甚惡之。」裴度對曰」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10. 「武寧節度使李愬與平盧兵十一戰,皆捷。己卯晦,進攻金鄉,克之。李師」

  • 原文片段:武寧節度使李愬與平盧兵十一戰,皆捷。己卯晦,進攻金鄉,克之。李師道性懦怯,自官軍致討,聞小敗及失城邑,輒憂悸成疾,由是左右皆蔽匿,不以實告。金鄉,兗州之要地,既失之,其刺史遣驛騎告急,左右不為通,師道至死竟不知也。 憲宗昭文章武大聖至神孝皇帝中之下元和十四年(己亥,公元八一九年) 春,正月,辛已,韓弘拔考城,殺二千餘人。 丙戌,師道所署沐。
  • 站內白話: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武寧節度使李愬與平盧兵十一戰,皆捷。己卯晦,進攻金鄉,克之。李師」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武寧節度使李愬與平盧兵十一戰,皆捷。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武寧節度使李愬與平盧兵十一戰,皆捷。己卯晦,進攻金鄉,克之。李師」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憲宗迎佛骨與柳泌煉長生藥居興唐觀)》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歷史互動」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六、章群術語與材料方向

  • 道 / 德:約 26 次。可提示本文是否偏向義理、規範或道統敘述。
  • 天 / 帝 / 君 / 尊:約 9 次。多涉及神譜、天界秩序或尊號制度。
  • 氣 / 炁 / 神 / 身:約 6 次。可輔助判斷身體論、存思、內煉或神明結構。
  • 丹 / 藥 / 火 / 金:約 6 次。可提示外丹、內丹、醫藥或煉養語境。
  • 戒 / 罪 / 福 / 功:約 6 次。常連到倫理、懺悔、功過與救度問題。
  • 符 / 籙 / 法 / 咒:約 1 次。常與法職、授受、召役與儀式權威有關。

這裡的術語統計只針對本篇章群,不等於全條目統計。若局部章節與全條目方向不同,反而是重要線索:道教文本常在一部書內同時安排義理、科儀、神譜、修煉與傳記材料。研究者應問「這一組章節在整體中負責什麼」,而不是急著把局部材料擴大成全書定論。

七、互證問題

  1. 本章群與總論札記的分類是否一致?若一致,應指出哪幾個章節提供支持;若不一致,應保留局部功能的差異。
  2. 本章群是否出現可與宏觀專題互讀的材料?例如法統、科儀、內丹、神譜、醫療、死亡、倫理或地方社會。
  3. 本章群的白話與註解是否足以支撐摘要?若摘要比原文說得更滿,正式引用時應回到原文重新核對。
  4. 本章群涉及的學術線索,是直接研究本文本,還是提供同類材料的研究框架?兩者不能混寫。

本篇若涉及人物、宮觀、封號、山川或年譜,判讀時應分辨史料記錄、地方記憶、宗派追認與後出神聖化敘事。本文不新增未核定年代,也不把傳說材料寫成已證史實。

八、與總論札記的分工

同一 canon 條目的總論札記適合快速理解文本位置;本篇章節互證札記適合做局部核查。讀者若要寫正式論述,可先用總論確認題名和校讀邊界,再用本篇檢查章節證據,最後回到 /llm/canon/zztj-juan240 對讀原文、白話與註解。這三步能降低兩種風險:一是只讀宏觀論述而沒有文本支撐;二是只讀原文片段而忽略整體脈絡。

九、後續審校清單

  • 核對本章群是否存在異文、缺段或章序問題。
  • 補入可查頁碼前,不把通用書目寫成逐句證明。
  • 若章群涉及儀式程序,先確認它在壇場流程中的位置。
  • 若章群涉及修煉術語,先分辨義理比喻、身體工夫、醫藥養生與內丹火候。
  • 若章群涉及人物或宮觀,先分辨史料記錄、地方傳說與後出譜系。

本篇的價值,在於把研究問題變成可檢查的章節入口。所有延伸判斷都應能回答:哪一章支持這個說法?哪一條學術線索能提供方法或比較?若回答不出,就應保留為待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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