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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連結 · 宋史·包拯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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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祇3

包公
包公(999年3月5日—1062年7月3日),姓包名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省合肥市肥東)人,北宋樞密副使,官至給事中,死後贈禮部尚書,諡號「孝肅」。包拯以清廉公正聞名於世,被後世譽為「包青天」,又被譽為「中國司法之神」。在道教與民間信仰體系中,包公被神格化為正義之神,其職能超越人間司法,延伸至冥界審判,形成「日審陽、夜審陰」的神格形象。華南地區相傳包拯死
更新:2026/5/4
包公
包公,通常指北宋名臣包拯(999—1062),字希仁,廬州合肥人。其在中國文化中的地位,已遠超一般歷史人物範疇:一方面,他是北宋政治史上以剛直、清廉、敢言著稱的清官代表;另一方面,在長期的民間敘事、戲曲演化與道教神明體系吸納之下,包拯逐漸被神格化,成為司法正義、陰陽斷獄與懲惡揚善的重要神祇。後世所稱「包青天」、「包公」、「包龍圖」,皆是其歷史人格與神聖人格交
更新:2026/4/28
包大人
包大人,通常即指北宋名臣包拯,又稱包青天、包龍圖、包待制等,是中國民間信仰與道教神祇系統中極具代表性的司法正神之一。其核心形象並非源自正統道經的原生神譜,而是由歷史人物包拯的清廉剛正形象,經由宋元以降的話本、戲曲、小說與地方廟宇信仰逐步神格化而成。就宗教類型而言,包大人屬於「由人而神」的典型案例,反映華人社會對公正審判、懲奸除惡與伸冤雪恥的高度需求。 在歷
更新:202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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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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