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
天干 木 火 土 金 水 陽 甲 丙 戊 庚 壬 陰 乙 丁 己 辛 癸 地支 水 濕土 木 火 燥土 金 陽 子 辰 寅 午 戌 申 陰 亥 丑 卯 巳 未 酉 天干,或稱十干,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文字計序符號,表示「次序」或「等第」。天干共10個文字: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循環使用。中國等漢字文化圈國家古代常以之來命名、排序、紀時。 名稱 天干之名來自《白虎通》以天干為主幹,地支為枝葉,稱「甲乙者,榦也;子丑者,枝也」。《白虎通》的說法又來自《淮南子》「數從甲子始,子母相求」、《史記》「十母十二子」,從「母子」之義演變而來。史記的十母就是指十天干,十二子就是指十二地支。 干支最早的名稱大概是《呂覽》所稱的「甲子」。《世本》和里耶秦簡中也只取首字稱為甲子。以甲子稱之,或許是因為早時還不存在一個專用名稱。另外古文獻中也常以「日」稱天干,「辰」稱地支,並可追溯至《左傳》、《國語》、《儀禮》、《周禮》。 起源 古代觀點 古人將干支的來歷遠推至三皇五帝。最早出處來自《世本》、《呂覽》,稱「大撓作甲子」,據《呂覽》大撓為黃帝之師。東漢經學家鄭玄、蔡邕都採信
天干
概述
天干
木 火 土 金 水
陽 甲 丙 戊 庚 壬 陰 乙 丁 己 辛 癸
地支
水 濕土 木 火 燥土 金
陽 子 辰 寅 午 戌 申 陰 亥 丑 卯 巳 未 酉
天干,或稱十干,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文字計序符號,表示「次序」或「等第」。天干共10個文字: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循環使用。中國等漢字文化圈國家古代常以之來命名、排序、紀時。
名稱
天干之名來自《白虎通》以天干為主幹,地支為枝葉,稱「甲乙者,榦也;子丑者,枝也」。《白虎通》的說法又來自《淮南子》「數從甲子始,子母相求」、《史記》「十母十二子」,從「母子」之義演變而來。史記的十母就是指十天干,十二子就是指十二地支。
干支最早的名稱大概是《呂覽》所稱的「甲子」。《世本》和里耶秦簡中也只取首字稱為甲子。以甲子稱之,或許是因為早時還不存在一個專用名稱。另外古文獻中也常以「日」稱天干,「辰」稱地支,並可追溯至《左傳》、《國語》、《儀禮》、《周禮》。
起源 古代觀點
古人將干支的來歷遠推至三皇五帝。最早出處來自《世本》、《呂覽》,稱「大撓作甲子」,據《呂覽》大撓為黃帝之師。東漢經學家鄭玄、蔡邕都採信此說,蔡邕謂:「帝命大撓探五行之情,占斗剛所建,於是始作甲乙以名日,謂之幹,作子丑以名月,謂之枝,枝幹相配以成六旬。」。這段話的意思是,黃帝命大撓探察五行之情狀,以北斗七星斗柄(又稱為斗綱、斗罡、斗杓)所指向的十二辰方位,來決定現在所在的月份(稱為「月建」,斗柄所指為「建」)。以天干紀日,是為主幹;以地支紀月建之辰,作為旁枝。兩者依次相配紀日,至最小公倍數六十完成一個循環周期。
《後漢書》、《宋書》、《五行大義》、《晉書》、《尚書正義》、《軒轅黃帝傳》、《資治通鑑外紀》等,都引述、繼承了蔡邕的說法。宋代命理書《淵海子平》更擴大《世本》、《呂覽》之說,稱黃帝遇蚩尤神擾亂,於涿鹿之野大戰後,血氣瀰漫,無法治其凶煞,「於是齋戒築壇祭天,方丘禮地。天乃降十干、十二支」,黃帝用天干地支象天法地,加以佈置,才成功鎮服,而後大撓氏將之配成六十甲子。
漢代讖緯書《春秋命歷序》則是說天皇兄弟十三人「作干支以定日月度」。北宋史書《資治通鑑外紀》也繼承這種說法,稱天皇「始制干支之名,以定歲之所在」。不過,漢代以後才開始用干支紀年,所以此說只是以後釋古。《通鑒外紀》另稱「伏羲作甲曆定歲時 」。《山墳》稱伏犧氏「命臣潛龍氏作甲曆」。《路史》小注引陳鳴《曆書序》:「伏羲推策作甲子」。羅頎《物原》稱「伏羲始造干支甲子」。這些說法將曆法和干支的發明推至比黃帝更早的伏羲,不過都出自北宋以後才流傳或編纂的書籍。
不管是黃帝、天皇或伏羲,這類說法都是以古代渺不可知的聖王、賢人作為事物制度的發明開端,後人已無從考究。但大體能看出古人將干支的發明和天文觀測、曆法制定聯繫在一起。蔡邕的說法更顯示十干是紀日、十二地支是紀月建之辰,兩者應是獨立的記數系統。之後將其依次相配,才從十干紀日,變成六十干支紀日。
現代觀點
就目前所能獲得的考古資料,天干和地支在殷商時期已得到普遍運用。甲骨卜辭的占卜日期就是以干支紀日表示,如丙寅卜、癸酉卜之類。在出土的龜版中更有「甲子表」,將天干地支六十甲子的完整週期,從右到左、上下豎行排列。商朝君王及王后的名號也有用天干加以命名的慣例,如太乙、盤庚、武丁、母辛等等,其所祀先王從上甲微至主癸,亦以天干名之。
郭沫若在《甲骨文字研究·釋支干》中,主張天干源自十進位記數法,大概是殷人創製。地支源自十二辰,演變自古巴比倫的黃道十二宮。不過,郭沫若對後者如何傳至中國的途徑,只提出一些猜想,尚未有確切根據。吳宇虹反對郭的外來說,指出郭給出的蘇美星名、月名與《爾雅》歲名、月名對照,其讀音配對十分勉強或相差甚遠,而且巴比倫和古中國天文學有許多不同特點,如十二辰和十二宮方向不同,兩者當是各自起源。有些學者認為干支的創製,尚可進一步追溯至商朝以前。張秉權認為「干支系統的建立,要比盤庚遷殷的時代,早得很多很多」,因為殷商時代已純熟地運用干支。而且甲骨文的干支紀日,往往只用天干作為省稱,意味者天干紀日應是干支紀日的雛型,地支本不紀日。中國古代十日並出的神話或來自天干紀日法的發明,與「旬」的觀念十分密切。陳遵媯在《中國天文學史》中提出「在四千多年前的夏代,可能已有干支產生了」。鄭文光在《中國天文學源流》中,將干支的產生和羲和、常羲的神話聯繫起來,並認為天干產生於漁獵時代的原始社會,起自十進位法,地支是夏人的創作,起自十二辰。杜石然等在《中國科學技術史稿》主張夏代已有天干紀日,商代加入地支,形成六十周期的紀日法。
綜合這些看法,可以認為「天干」的發明是在商朝,甚或更早的時代,可能是來自於人類用十進位記數法計算事物的普遍習慣。以十個「文字符號」依序表示十個日數(一開始可能是原始的雛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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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天干之制,源出中國上古對天象、曆法與數術的長期觀察。其最早可追溯至殷商甲骨文與金文所見之十日名系統,原為紀日之用,與十二地支並行,構成古代曆法中重要的週期記號。至春秋戰國以降,陰陽五行學說漸趨成熟,天干遂由單純的時間標記,進一步被納入宇宙論與術數體系之中,與方位、五行、色彩、人體及政治秩序等建立對應關係。秦漢之際,天干地支合用之法臻於定型,並廣泛見於曆法、占候、卜筮與方術文獻。道教興起後,承繼並重構此一傳統,將天干置入齋醮、符籙、存思與內修語境,賦予其更強的象徵與修煉意涵,因而成為道教宇宙觀與法術實踐中不可或缺的基礎元素。
主要內容
天干是中國傳統曆法與術數系統中的基本序列之一,與地支相配合,構成十天干、十二地支之配對框架。其名目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最初與古代天文觀測、歲時紀錄及曆法推算密切相關,後逐漸被納入五行、陰陽與方位、時辰、人體、祭儀等多重詮釋系統。在道教文化中,天干不僅用於推演年、月、日、時之干支紀法,亦常見於齋醮科儀、符籙書寫、擇日與命理等實踐,並與五行生剋、十天星宿及神煞觀念相互交織。道教對天干的理解,往往超越單純的時間記號,而將其視為天地氣化運行的符號化表達,用以說明宇宙秩序、人身修煉與法事運作之間的對應關係。
相關典籍
關於「天干」之學,相關典籍多見於經史、曆法與術數文獻之中。《尚書》《周禮》《春秋左傳》及《史記》等先秦兩漢典籍,已可見十干與紀時、紀日、紀月、紀年之用,為天干制度之早期材料。至《淮南子·天文訓》《漢書·律曆志》,則對干支配合、歲時推步及曆法運行有較系統之論述,奠定後世天干與曆法、五行相互關聯之基礎。道教典籍方面,《太上洞玄靈寶五符經》《太上黃籙斋儀》及《雲笈七籤》所收諸篇,常以天干配五方、五行、五臟、神煞與齋醮法度,反映其在道教宇宙論與儀式實踐中的重要位置。又如《抱朴子內篇》與後世道藏中相關方術、擇日、內丹文獻,亦屢援天干以明氣運流行與人身修煉之應合,顯示天干不僅為曆法符號,亦為道教詮釋天地秩序的重要概念。
文化影響
天干作為中國傳統曆法與宇宙觀的重要構件,不僅用於紀年、紀月、紀日與紀時,也深刻影響道教的修齋、擇日、占驗與內丹修持體系。道教吸收天干與五行、方位、五臟及陰陽消長之關聯,發展出以干支推步吉凶、配合科儀行事的時間秩序,使宗教實踐與天地運行相互對應。歷代道書、符籙與法事儀式中,天干常作為調和氣機、辨別時令、選擇良辰的核心依據,並進一步滲入民間信仰、風水堪輿及命理術數。其文化影響尤表現在中國人對時間不僅是線性流逝,更是具備陰陽節律與宇宙倫理的理解,而道教則在此基礎上將天干轉化為可操作的宗教知識與修行方法。
校對記錄
- 2026-05-02 格式校正:5 段
- 2026-05-02 補強:歷史淵源 +264字
- 2026-05-02 補強:主要內容 +262字
- 2026-05-02 補強:相關典籍 +307字
- 2026-05-02 補強:文化影響 +251字
- 2026-05-05 確認錯誤:「天干」與「地支」的來源敘述有明顯張冠李戴:原文把《白虎通》中的「甲乙者,榦也;子丑者,枝也」說成是《白虎通》對「天干為主幹、地支為枝葉」的解釋,這基本可成立,但後文又寫「《淮南子》『數從甲子始,子母相求』、『史記』『十母十二子』,從『母子』之義演變而來」,其中「十母十二子」並非《史記》對天干地支名稱的通行原句,且將名稱來源直接歸為「母子之義演變」過度推論,屬於明顯不嚴謹甚至可能錯置來源。 → 正確:「十母十二子」確非《史記》對天干地支名稱的通行原句;將其直接表述為《史記》原文並進一步作為名稱來源的定論,證據不足。較穩妥的說法應區分《白虎通》、相關先秦兩漢文獻與後世詮釋,不宜把「母子之義演變」寫成
- 2026-05-05 確認錯誤:「地支源自十二辰,演變自古巴比倫的黃道十二宮」這句屬於明顯有爭議且表述過度確定。就算引用郭沫若的假說,也應明確標示為推測;直接寫成「演變自」會造成事實性斷言錯誤。 → 正確:「地支源自十二辰,演變自古巴比倫的黃道十二宮」屬高度爭議性的學說,若引用應標明為假說或推測,不能直接寫成確定事實。
- 2026-05-05 確認錯誤:「周朝『以天干紀日』變成六十干支紀日」的脈絡混亂。原文前段說蔡邕認為天干紀日、地支紀月建,之後再配成六旬;但後面寫「之後將其依次相配,才從十干紀日,變成六十干支紀日」不但語義不清,也與前面『天干紀日、地支紀月』的說法有邏輯矛盾。 → 正確:這段敘述存在表述混亂:若前文已說天干用於紀日、地支用於紀月,後文再說「兩者依次相配紀日,才從十干紀日,變成六十干支紀日」,需要明確區分「單獨天干紀日」與「干支合用紀日」的歷史層次,否則容易造成前後不一
- 2026-05-05 確認錯誤:「天皇兄弟十三人『作干支以定日月度』」與常見典籍記載不符,且與前後文對天干地支由大撓、伏羲等說法並列時沒有說明出處差異,容易造成張冠李戴。此處把神話系統中的『天皇』直接當作歷史來源,歸屬過於武斷。 → 正確:「天皇兄弟十三人作干支以定日月度」屬讖緯神話系統說法,若作為歷史來源敘述,應明示其出自讖緯文本且屬神話性記述,不能與伏羲、大撓等來源並列而不加區分。
- 2026-05-05 確認錯誤:「在四千多年前的夏代,可能已有干支產生了」與前文『殷商時期已得到普遍運用』並不矛盾,但後文總結成「天干的發明是在商朝,甚或更早」時,卻把「商朝普遍運用」與「夏代可能已有」混為確定結論,屬於把推測寫成結論。 → 正確:此處問題成立:原文把「商代已普遍運用」與「夏代可能已有」綜合成較確定的結論,確有把推測寫成結論的傾向。較妥當的表述應保留不確定性,如「學界有認為可能早至夏代或商代已形成」。
- 2026-05-05 確認錯誤:「地支本不紀日」與前面「天干地支在殷商時期已得到普遍運用,甲骨卜辭的占卜日期就是以干支紀日表示」之間缺少過渡。前者是學界推測、後者是已知用法,若不區分『單獨地支』與『干支合用』,容易造成敘述矛盾。 → 正確:這段問題成立:若不區分「單獨地支」與「干支合用」,直接說「地支本不紀日」而前文又提到干支紀日的實際用法,確實容易造成敘述矛盾。較好的寫法是說「早期紀日主要見天干用法,後來才與地支相配成干支紀日」。
- 2026-05-05 確認錯誤:「地支紀月建之辰」與「子丑者,枝也」的原始功能描述混在一起,但後文又說「十二地支並行,構成古代曆法中重要的週期記號」;整體看起來把地支的原始功能、後起功能與道教詮釋混為一談,缺少時間層次,容易形成不合理敘述。 → 正確:此問題成立:原文把地支的原始來源、後起曆法功能與道教後來的詮釋混在一起,時間層次不清。應分別說明其作為曆法記號、支辰系統、以及道教再詮釋的不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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