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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

在道教文獻中,山水與洞天福地、修真隱居及投龍投簡等齋醮活動相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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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

摘要

在道教文獻中,山水與洞天福地、修真隱居及投龍投簡等齋醮活動相聯繫。註

遊觀與山居書寫

山水是行旅與山居文學的重要內容。《晉書》記潘岳被選為長安令後,作《西征賦》,敘述所經的人物與山水。《宋書》卷六十七記靈運出任永嘉太守,喜愛當地山水,遍遊諸縣,所至作詩以抒其意;去職後,又在始寧修營傍山帶江的別業,作《山居賦》並自注,敘述山野草木、水石與穀稼之事。註

人物傳記也保存了山水欣賞與個人志趣的關係。《魏書》記李謐愛樂山水,遇到可賞之景便悠然忘歸。《宋書》所錄王微答何偃書,則記王微自述懂得繪畫,兼有山水之愛,將心目所見的景象託於圖畫。註

山水畫

山水在畫錄中具有獨立的分類位置。

山水畫的形式包括壁畫、屏障與卷軸。《唐朝名畫錄》記朱審的山水作品流傳於壁障、卷軸之間,尤推重唐安寺講堂西壁所畫的山嶽、溪谷、松竹與雲雨;又記王維善畫山水松石,其《輞川圖》以盤曲山谷與飛動雲水見長。《益州名畫錄》則記大歷年間居於蜀川的王宰善畫山水樹石,並引杜甫題詠,稱許他經營遠勢、在咫尺畫幅中表現萬里景象的能力。註

《澠水燕談錄》推重李成《平遠寒林》的氣韻、清曠煙林與筆墨,並記翟院深師法李成山水。書中敘述翟院深在府宴擊鼓時,因凝望飛過的孤雲、構思如何入畫,以致鼓節中斷,呈現畫家從自然景物取意的創作情境。註

《夢溪筆談》討論山水畫的觀看方式時,批評李成將山上亭館、樓塔一概畫成仰見飛簷的做法,主張山水畫應以大觀小,如同觀看假山,才能統合重疊山巒、溪谷及屋舍庭院。若完全拘守人在山下仰望的視角,便難以同時呈現層層山勢與山間細節;畫中的高遠關係,需要另作整體安排。註

宋迪以平遠山水見長。註《夢溪筆談》列其得意之作為《平沙雁落》、《遠浦帆歸》、《山市晴嵐》、《江天暮雪》、《洞庭秋月》、《瀟湘夜雨》、《煙寺晚鐘》、《漁村落照》,合稱八景,並記好事者多加傳播。這組畫題將山水與天候、時刻、舟帆、寺院及漁村等景象結合。註

同書記宋迪認為陳用之的山水畫雖然工巧,仍欠天趣,遂教他將絹素倚在敗牆上,朝夕觀察牆面的高低曲折與顯晦,在心目中化為山、水、谷、澗及遠近景物,再隨意命筆。書中以神領意造、景境自然形成說明這種作畫方式,並記陳用之由此提高畫格。註

古代論者對山水畫也有不同評價。《日知錄》卷二十一從指事象物的繪畫傳統出發,批評白描山水偏於空摹,認為其興起伴隨古人畫意的消退。

宗教空間與日常陳設

山水與道教宮觀、修真隱居的結合,可見於洞天文獻。張宇初在洪武三十一年所作《大滌洞天記》序中,以洞霄宮為大滌洞天所在,記晉唐以來修真、隱遁之士多居於此。序文將山水之麗與宮宇之宏並述,又追記宋代南渡以後,洞霄宮受到賜田、賜額及帝王臨幸等禮遇的情形。註

山水圖像也見於宮觀與佛寺。《武林舊事》卷五記顯應觀曾有蕭照山水與蘇漢臣壁畫,至記述時已不復存在。《益州名畫錄》記聖壽寺東廊維摩詰堂內,壁畫兼有花竹芭蕉、山水松石與風候雲氣,顯示山水景物可以與宗教場所的其他圖像並置。註

山川神靈另有具體的宮觀圖像。《益州名畫錄》卷中記青城山丈人觀真君殿內,有張素卿所畫五嶽四瀆及其部屬諸神。廣政年間,壁畫因水患受損,蜀王命蒲師訓繼補,四堵出自其手;書中又記丈人觀後來擴建重繪,舊作已不存。註

《明史》記道士劉淵然於宣德七年乞歸朝天宮,獲賜御製山水圖歌。《明史》記道士劉淵然於宣德七年乞歸朝天宮,獲賜御製山水圖歌。在日常陳設方面,《遵生八牋》卷七將舊人山水、人物、花鳥畫卷,或名賢墨跡列為書室所宜收藏之物,供閒居時閱覽自娛。註

修持與齋醮

《雲笈七籤》卷四十三將山水視為行旅修持的環境,要求行經山水者在舟車、步涉、登陟及止息之際,仍依時存禮,隱顯隨宜,並配合存思、誦經與行戒。該卷又列無為、柔弱、守雌、無名、清靜、諸善、無欲、知止足、推讓等九行,以及身、口、心三業的約束,使旅途中的修持與日常行為相貫通。註

壇上正面設三寶位,另設洞府神仙、日直土地監察及法師關奏等位;師徒須澡漱嚴潔,再依科存念諸尊、當處真仙與監察官屬。註

同卷的投山簡法區分山簡、水簡與土簡,分別使用靈山、靈泉、靈壇的奏告用語,並列出崑崙五嶽與靈山洞府、九江水府水帝、九土皇靈等不同對象。山、水、土在這套科儀中,各有相應的場所與神靈系統。註

《無上黃籙大齋立成儀》卷十一的言功解壇文,記齋事完成後投龍於山水,並上奏表文。儀文祈請拔度亡魂、消除罪咎、眷屬安寧,也祈願陰陽調和、五穀歲稔、國富民安與天下太平。山水在此是齋事結束後投龍奏告的場所,所陳祈願兼及亡者、生者與國家。註

山川祭祀與思想詮釋

山水與靈氣、神靈的聯繫,也見於國家祭祀論述。《日知錄》卷三十所錄洪武三年六月癸亥詔令,將五嶽、五鎮、四海、四瀆視為高山廣水英靈之氣所聚而成的神靈,認為其受命於上帝,朝廷不宜任意加封。詔令因此要求撤去前代所加封號,改以山水本名稱其神,以整頓祭祀中的名分。註

山水亦被納入對災害與祭祀理據的討論。王充在《論衡》〈順鼓篇〉中,以山出雲、雲積成雨、雨流為水說明山水關係,並質疑水災時攻社的做法。他認為社屬土,與水在五行中異氣,因而追問攻社何以能制止水患,藉此檢討祭祀行為與災害對象之間是否相應。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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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forager:concept:b76f0564614e · 最後更新:2026/7/16· 版本:2026071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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