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道
《茅山志》所收致李鍊師的敕書,將道視為萬物的根本,以清簡無為稱許受書者的德行,並記述潔齋受經、啟告三清尊君及諸師等儀式。
崇道
摘要
《茅山志》所收致李鍊師的敕書,將道視為萬物的根本,以清簡無為稱許受書者的德行,並記述潔齋受經、啟告三清尊君及諸師等儀式。註
朝廷禮遇與受經活動
李含光在天寶六載九月二十五日的表奏中,記述王遊仙傳命賜給他法衣六副,高力士又傳旨賜御製詩一首、縑二百匹及香爐等物。註他在表中表示,願以祈福報答國恩,將道士的宗教活動與朝廷的禮遇相聯繫。註
天寶七載三月二十六日的表奏記載,中使啖庭瑤與道士唐若倩於當月二十四日送詞與信物至山,次日李含光與二人於華陽洞門燒香讀詞,並收藏信物。註李含光在表中謝賜稱號與法衣;相關敕書則記載授予玄靜先生之號,以表彰其德行與精修。註
宮觀建置與供養
紫陽觀的營建包含對殿堂與道士住所的區分。註致李含光的敕書要求大院不供人居住,而設四合虛廊與清潔殿堂,以修香火、迎候仙真;道眾另居別院,增修項目則列入圖樣與物料支給的安排。註
《茅山志》保存了紫陽觀修造完成並設齋謝上的記載。註丹陽郡太守林洋的奏狀記述,修造餘款撥給宮觀充作常住經費,又與觀主道士劉行矩等商議,在附近縣設庫收質、按月收息,以支應常住。註天寶八載正月八日,中書門下依敕准許奏請。註
林洋的奏狀還清查宮觀的土地、糧食與其他產業,記有奴婢四人、牛六頭和車一乘,並提出翌春耕種、增植松竹果木及在南池種藕的安排。註修齋餘銀也撥給觀內,用於購置欠缺的什物。註宮觀修造因而包含後續的生活供給與財產管理。註
科儀與祈福
致江東道採訪處置使、晉陵郡太守董瑰的文書,要求茅山禁止採捕和漁獵,限制食用葷血的周邊居民入山,並規定祈禱須用香藥等供物,不得使用牲牢。註文書以崇敬茅山、華陽洞天及增進精潔為由,將崇奉落實為入山與供獻的規範;頒行年月未詳。註
《茅山志》另載朝廷請尊師於茅山修河圖大齋,上為宗社、下為黎民祈福,並要求重新製備功德所需物品。註這份文書將齋儀的目的同時指向國家與民眾,具體頒賜年月未詳。註
肅宗在賜李含光的敕書中,要求他精勤清修與齋功,寄望消災延年。註另一封敕書把兩京收復、上皇還宮與玄元的庇祐及李含光精修的願力相聯繫,並囑其用心於壇場、保持香火精潔,以祈上皇福壽及天下康寧。註
出處
相關條目
版本與引用資訊
ID: concept:chong_dao · 最後更新:2026/7/16· 版本:20260716 · 版本歷史
◇法緣留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