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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部

斗部是漢字索引系統中「部首」之一,屬於康熙字典214部首的第六十八個。作為四劃部首,斗部位於傳統漢字與簡化字部首分類的第八個位置。斗部的特點是部首位置較為靈活,通常可從字的下方或右方作為取部依據。當漢字無法歸入其他部首時,便會被歸類於斗部之下。在漢字構成中,斗部所屬的字詞多與量器、酒器、天文星宿或形狀描述等義涵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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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部

概述

斗部是漢字索引系統中「部首」之一,屬於康熙字典214部首的第六十八個。作為四劃部首,斗部位於傳統漢字與簡化字部首分類的第八個位置。斗部的特點是部首位置較為靈活,通常可從字的下方或右方作為取部依據。當漢字無法歸入其他部首時,便會被歸類於斗部之下。在漢字構成中,斗部所屬的字詞多與量器、酒器、天文星宿或形狀描述等義涵相關。

歷史淵源

斗部起源於遠古時期人們對量器與酒器的象形描繪。從甲骨文與金文的字形發展可見,「斗」字最初為象形字,描繪的是一種帶柄的方形量器,形制為口大底小,可容十升。商代甲骨文中的「斗」字已具備基本象形特徵,戰國時期的金文與秦簡文字則進一步規範了其書寫形態。

《說文解字》小篆階段的「斗」字,字形結構更加定型,成為後世部首分類的依據。隨著漢字形體的演變,從隸書到楷書,「斗」字的筆劃逐步簡化,但始終保留其核心象形意涵。康熙字典編纂時,將具有「斗」形構件的漢字整合為一部,遂形成今日所見的斗部系統。

主要內容

字義解讀

「斗」字在《說文解字》中的本義為量器,是古代用於測量容量(尤其是粮食或液體)的標準器具。其具體特徵包括:

  • 量器本義:一種帶柄的方形量器,容量為十升,為古代重要的度量衡器具
  • 酒器義:古酒器名,用以打酒的器具
  • 形狀比喻:形狀像斗的物品,如斗笠、熨斗等
  • 形容義:表示斗般大小,引申為狹小之意
  • 通假用法:可通「陡」字,表示險峻、忽然、猝然之意
  • 指紋分類:指紋的一種,為旋轉成圓形的紋路(俗稱「斗」或「螺」)
  • 星宿名:指南斗六星,屬二十八宿之一
  • 姓氏來源:斗姓見於《萬姓統譜》

部首特性

斗部在漢字部首系統中具有以下特徵:

特徵說明
部首位置可從下方或右方取部
筆劃數四劃
歸部原則無其他部首可用者歸入斗部

字例列表

斗部所屬漢字甚多,以下列舉部分典型字例:

直接以斗為部首者(0劃):

加添筆劃後所屬字例:

筆劃數字例說明
2㪲、㪳奴婢名用字
3給予的意思
4古字
5㪵、𣁲古字
6㪶、斚、料料為常見字
7㪷、斛、斜斛為古代量器名
8㪸、斝、𣁽、𣁾古酒器名
9斞、斟、𣂃斟為酌取之意
10斠、斡斡為旋轉之意
11㪹、𣂋古字
12調換之意
13㪺、斣古字
14𣂎古字
19斗部筆劃最多之字

文化影響

斗部漢字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具有深遠影響。「斗」字及其衍生字詞廣泛應用於日常生活、詩詞歌賦及民俗信仰之中。

度量衡傳統:古代以「斗」為容量單位,十升為一斗,十斗為一石(斛),形成了完整的容量計算體系。

星象文化:南斗六星在道教與占星術中具有重要地位,世人常以南斗主生、北斗主死之說,使「斗」字在宗教語境中承載生死之意。

指紋文化:民間俗稱的「斗」或「簸箕」指紋分類法,將圓形旋渦狀指紋稱為「斗」,認與財運、命運相關,反映了傳統社會的命理觀念。

器物命名:許多器物以「斗」命名,如熨斗、籤斗、拖鞋等,皆因其形狀似斗而得名。

各語言名稱對照

語言稱謂
漢語普通話斗部(拼音:dǒubù 注音:ㄉㄡˇ ㄅㄨˋ)
日語斗部(とぶ)
朝鮮語두부(斗部)

來源

相關典籍

斗部之名見於道教星辰信仰與上清、靈寶諸經體系,相關典籍多將其置於北斗、九皇與星官神格之下加以闡發。《雲笈七籤》輯錄諸家道書,保存不少論列斗府、斗真與步罡朝斗之文,可見其在宋以前道教科儀中的樞紐地位。《太上玄靈北斗本命延生真經》則以北斗為主體,強調斗部諸神司命延生、消災度厄之職能,成為後世朝斗、禮斗的重要經典。《靈寶無量度人上品妙經》及其註疏雖不專論斗部,然其星宿度化觀念與天曹官屬的建構,對斗部神系之形成亦有影響。至於《道藏》中若干步斗、拜斗、星辰醮儀與科書,如《北斗真經》系統諸本,則更直接呈現斗部在齋醮實踐中的經文依據與儀式功能。

校對記錄

  • 2026-05-02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5-02 補強:相關典籍 +268字
  • 2026-05-04 誤報排除:「斗部」被描述為漢字索引系統中的部首,這不是道教概念;整篇節點主體其實是在講漢字部首而非道教知識庫內容,屬於主題明顯錯置。
  • 2026-05-04 確認錯誤:「作為四劃部首,斗部位於傳統漢字與簡化字部首分類的第八個位置」明顯錯誤。斗在康熙部首中確為4畫,但「第八個位置」不對,且不同部首系統的排序也不能這樣混稱。 → 正確:「斗」在康熙部首中為4畫,所稱「第八個位置」在此混用傳統與簡化字部首分類,表述不當。
  • 2026-05-04 確認錯誤:「可從字的下方或右方作為取部依據」不準確。斗作部首時主要是作為構形部件出現在字的左上、左側或上部等位置,並非典型「下方或右方」取部。 → 正確:「可從字的下方或右方作為取部依據」不符合一般部首/構字部件位置描述,斗作部首時通常不以此種位置表述。
  • 2026-05-04 確認錯誤:「斗」字本義容量十升可以成立,但「可通『陡』字,表示險峻、忽然、猝然之意」屬於誤寫/誤說;通常是「陡」通「陡」,不是「斗」本義的一般通假關係。 → 正確:「通假用法:可通『陡』字」表述不精確,容易把本字與通假關係混淆;此處可視為錯誤或至少證據不足。
  • 2026-05-04 確認錯誤:把「南斗六星」寫成「屬二十八宿之一」有明顯錯誤。南斗六星屬於北斗/南斗星官系統,並非二十八宿本身。 → 正確:南斗六星不屬二十八宿本身;二十八宿是另一套星宿分類。
  • 2026-05-04 確認錯誤:「十斗為一石(斛)」有明顯錯誤。通常是十斗為一石;斛是容量單位,常與斗並列,但不能直接寫成「十斗為一石(斛)」。 → 正確:「十斗為一石」是正確容量換算;但將「石(斛)」並列寫法不嚴謹,斛與石為相關但不同的容量單位表述。
  • 2026-05-04 確認錯誤:「南斗主生、北斗主死」的表述過於顛倒且不嚴謹,常見道教/民俗語境多見北斗主生、南斗主死或南北斗分司生死的說法;此處直接寫成「南斗主生、北斗主死」屬明顯不當。 → 正確:「南斗主生、北斗主死」並非常見道教/民俗主流說法,通常見於北斗主生、南斗主死或兩者分司生死的觀念。
  • 2026-05-04 確認錯誤:「拖鞋」被列為因形似斗而得名的器物,明顯不合理,與「斗」形無關。 → 正確:「拖鞋」不屬於因形似斗而得名的器物,該例不合理。
  • 2026-05-04 確認錯誤:各語言名稱對照中的日語、朝鮮語譯名不可靠。日語一般不會把「斗部」作為固定詞條讀作「とぶ」;朝鮮語「두부」更是與韓語普通詞「豆腐」同音,作為部首名譯寫明顯可疑。 → 正確:日語「斗部(とぶ)」與朝鮮語「두부(斗部)」作為固定部首名譯寫可疑,對應不可靠。
  • 2026-05-04 確認錯誤:「斗部之名見於道教星辰信仰與上清、靈寶諸經體系」把漢字部首概念直接拉到道教經典系統,屬於概念張冠李戴,且與前文主題不一致。 → 正確:把漢字部首「斗部」直接說成見於道教星辰信仰與上清、靈寶諸經體系,屬概念混淆,與主題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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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concept:dou_bu · 最後更新:2026/5/5· 版本:20260504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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