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相氏驅儺
方相氏驅儺是中國古代一項重要的巫術驅邪儀式,起源於先秦時期,是中國傳統驅鬼逐疫習俗的核心制度。「方相氏」為主持驅儺儀式的官員,其職責為率眾驅逐宮殿及城邑中的疫鬼與山川精怪,確保人間安寧。這項儀式在每年臘月舉行,尤以臘日前一日的「大儺」最為隆重。方相氏頭戴象徵黃金四目的面具,身蒙熊皮,身穿玄衣朱裳,手執戈矛盾牌,率領十二神獸(十二獸)遍巡宮廷四方,高聲呼喊驅趕邪惡。驅儺儀式不僅是宮廷禮儀的重要組成部分,也逐漸影響民間信仰,成為中華傳統文化中驅邪納福的重要象徵。
方相氏驅儺
概述
方相氏驅儺是中國古代一項重要的巫術驅邪儀式,起源於先秦時期,是中國傳統驅鬼逐疫習俗的核心制度。「方相氏」為主持驅儺儀式的官員,其職責為率眾驅逐宮殿及城邑中的疫鬼與山川精怪,確保人間安寧。這項儀式在每年臘月舉行,尤以臘日前一日的「大儺」最為隆重。方相氏頭戴象徵黃金四目的面具,身蒙熊皮,身穿玄衣朱裳,手執戈矛盾牌,率領十二神獸(十二獸)遍巡宮廷四方,高聲呼喊驅趕邪惡。驅儺儀式不僅是宮廷禮儀的重要組成部分,也逐漸影響民間信仰,成為中華傳統文化中驅邪納福的重要象徵。
歷史淵源
先秦時期
方相氏驅儺的記載最早見於《周禮·夏官司馬》:「方相氏,狂夫四人。」鄭玄注疏說明方相氏是由四位狂夫(勇士)擔任。方相氏的職責包括:「帥百隸而時儺,以索室毆疫」、「大喪,先柩,及墓,入壙,以戈擊四隅,毆方良。」可知方相氏有兩大任務:其一為平時驅逐疫鬼,其二為喪葬時驅趕墓中邪惡。方相氏蒙熊皮、黃金四目的形象在先秦文獻中已有明確記載,象徵其具有震慑鬼魅的神聖力量。此時期的驅儺儀式主要服務於貴族階層,是國家禮制的一部分。
兩漢時期
漢代是驅儺儀式走向成熟與鼎盛的時期。據《後漢書·禮儀志》記載:「先臘一日,大儺,謂之『逐疫』。」漢代臘日驅儺已形成完整制度:方相氏率十二神獸(「十二獸」或「十二神明」)在宮中巡行,擊鼓呼喊,驅趕疫鬼。東漢學者蔡邕在《獨斷》中詳細記載:「臘日前一日,擊鼓驅疫癘之鬼,謂之『逐除』。」漢代驅儺場面盛大,不僅宮廷舉行,諸侯、郡國亦需仿效。此時方相氏驅儺已與歲末祭祀結合,成為辭舊迎新的重要儀式。
魏晉南北朝至唐宋
魏晉南北朝時期,驅儺儀式延續漢制,並進一步與道教、佛教文化交融。隋唐時期的驅儺保留了方相氏與十二獸的基本配置,但儀式細節有所變化。宋代《東京夢華錄》詳細描繪了都城驅儺的熱闘場面:「至除日,禁中呈大儺儀,用皇城親事官、諸班直戴假面,畫北斗七星,著绣衣,執金槍銀戟,稱為『殿前司驅儺』。」可見驅儺已發展出更為華麗的表演形式。
歷史轉變
隨著時代演變,方相氏驅儺的核心職能逐漸轉化為宮廷歲末大儺禮儀,其驅邪納福的精神內核則持續存在於民間信仰與道教儀式之中。
主要內容
方相氏的形象與裝扮
方相氏是驅儺儀式的主神與執行者,其形象具有濃厚的巫術色彩:
| 項目 | 描述 |
|---|---|
| 面具 | 黃金四目——青銅或金色面具,刻有四隻眼睛,象徵洞察鬼魅 |
| 服飾 | 蒙熊皮、玄衣朱裳——身穿黑色上衣、紅色下裙,外蒙熊皮 |
| 武器 | 戈、矛、盾——象徵武力驅邪 |
| 人數 | 狂夫四人(一說十二人) |
方相氏「黃金四目」的設計理念在於以超自然的雙眼監視鬼魅,使其無所遁形。蒙熊皮則取熊的勇猛威嚴之意,震懾邪惡力量。
十二獸(十二神獸)
驅儺儀式中,方相氏並非獨自行動,而是率領「十二獸」共同巡行。十二獸是十二種神化動物的總稱,各具驅邪功能。據《後漢書》記載,十二獸各有名號與職責,其具體所指歷代學者有不同考證,一般認為與十二生肖或十二神將有關。十二獸的作用在於從各個方位封堵疫鬼逃遁之路,確保驅儺儀式周全無漏。
驅儺程序
根據文獻記載,驅儺儀式大致可分為以下步驟:
準備階段:臘日前一日,宫中開始布置相關器具,方相氏穿戴整齊,十二獸就位。 2. 擊鼓驅逐:方相氏與十二獸擊鼓喧呼,聲勢浩大,以震懾疫鬼。 3. 遍巡宮殿:驅儺隊伍由內而外,依次巡視宮殿各處,「以索室毆疫」,搜索每一間房屋。 4. 趕出宮門:將驅趕的疫鬼引導至宮門之外,象徵驅邪出境。 5. 處理疫鬼:有的記載稱驅趕至城郊後予以「殱滅」,有的則以儀式性驅逐為主。
驅儺的功能與目的
驅儺儀式具有多重社會與宗教功能:
- 驅除疫鬼:驅趕散播疾病的疫鬼,保障來年人畜平安。
- 驅逐精怪:驅趕山川之中的邪惡精靈,確保城邑安寧。
- 驅除邪惡:掃除一切不祥之物,迎新送舊。
- 社會整合:透過集體參與,增強社群凝聚力與共同信仰。
- 心理慰藉:在醫療條件匱乏的古代,驅儺提供精神上的安全感。
相關典籍
經典文獻
- 《周禮·夏官司馬》:最早記載方相氏職責的文獻,奠定驅儺制度的基礎。
- 《後漢書·禮儀志》:詳述漢代大儺儀式的程序與方相氏、十二獸的配置。
- 《獨斷》(東漢·蔡邕):記載臘日驅儺的起源與意義。
- 《東京夢華錄》(宋·孟元老):描繪宋代都城驅儺的繁華場面。
- 《荊楚歲時記》(南梁·宗懍):記載南北朝至隋唐時期民間驅儺習俗。
- 《事物紀原》(宋·高承):考證驅儺儀式的歷史淵源。
道教文獻
驅儺儀式後與道教齋醮科儀相融合,相關道教典籍如《道藏》中亦收錄驅邪相關的符籙與法術,可視為驅儺傳統的延續與演變。
文化影響
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
方相氏驅儺作為中國最古老的官方驅邪儀式,對傳統文化產生深遠影響:
歲時節令:驅儺與臘日、除夕習俗結合,成為春節文化的重要源頭之一。 2. 戲曲表演:驅儺儀式中方相氏的華麗服飾與熱闘場面,為後世儺戲、面具舞的發展奠定基礎。 3. 民間信仰:驅邪逐疫的觀念深入民心,形成張貼門神、懸掛艾草等驅邪習俗。 4. 漢字文化圈:日本、朝鮮、越南等受漢字文化影響的地區,亦有類似驅邪儀式,可追溯至中國驅儺傳統。
現代傳承
儘管作為官方禮儀的驅儺已不復存在,但驅邪逐疫的精神內核仍存活於:
- 春節習俗:除夕驅邪、貼春聯等活動可視為驅儺的簡化形態。
- 少數民族儺戲:如貴州、江西等地的儺戲表演,保留方相氏驅儺的原始風貌。
- 道教儀式:現代道教齋醮中的驅邪法事,仍可見驅儺傳統的影子。
- 非物質文化遺產:部分地區將儺戲、儺舞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保護與研究。
來源
- 《周禮·夏官司馬》
- 《後漢書·志第五·禮儀志》
- 《獨斷》(東漢·蔡邕)
- 《東京夢華錄》(宋·孟元老)
- 《荊楚歲時記》(南梁·宗懍)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6%B9%E7%9B%B8%E6%B0%8F%E9%A9%85%E5%84%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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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2 格式校正:3 段
- 2026-05-04 誤報排除:「方相氏」被寫成『主持驅儺儀式的官員』不準確。先秦典籍中的方相氏是官名沒錯,但其職責是驅疫逐鬼、送喪等,不是後世一般所說的行政官員。此處表述容易造成職務性質誤解。
- 2026-05-04 確認錯誤:「方相氏蒙熊皮、黃金四目的形象在先秦文獻中已有明確記載」過於肯定,且『黃金四目』是否為實物面具或形制描述,學界並非完全一致;寫成『明確記載』不夠嚴謹。 → 正確:較嚴謹的說法應為:方相氏蒙熊皮、戴金屬四目面具(或四目形制)之形象,見於先秦至兩漢相關記載;「黃金四目」的具體理解在學界確有討論空間。
- 2026-05-04 確認錯誤:「一說十二人」與前文、以及《周禮》『狂夫四人』的制度描述不一致,且此說未在文內交代來源,容易造成自相矛盾。 → 正確:「一說十二人」屬於另一路傳承說法,但若同條目同時列舉《周禮》之「狂夫四人」,應交代其來源與適用時代,否則確有造成理解混淆的問題。
- 2026-05-04 確認錯誤:「十二獸是十二種神化動物的總稱」缺乏明確經典依據,且把漢代大儺中的角色直接定義為『十二種神化動物』不夠準確;相關文獻多是儺者面具/扮演者的稱呼,並非一定是動物神獸。 → 正確:「十二獸」作為漢代大儺中的參與者/扮演者稱呼較常見,直接定義為「十二種神化動物的總稱」證據不足,表述不夠嚴謹。
- 2026-05-04 確認錯誤:文中把『十二獸』說成與十二生肖或十二神將有關,屬於缺乏文獻支撐的推測性說法,不能當作定論。 → 正確:「一般認為與十二生肖或十二神將有關」屬推測性說法,若無明確文獻支持,不宜作定論。
- 2026-05-04 確認錯誤:「有的記載稱驅趕至城郊後予以『殱滅』」用字和史實都可疑。驅儺文獻常見的是送疫出境、焚燎或象徵性驅逐,直接說『殱滅』容易失真,也未見在前文引述的核心典籍中對應。 → 正確:「殱滅」一詞確實不太適合用來概括驅儺文獻中的常見做法;文獻多見的是逐疫、送疫、驅逐、焚燎等象徵性處置。
- 2026-05-04 確認錯誤:「《後漢書·志第五·禮儀志》」卷次寫法不精確。通常應寫作《後漢書·禮儀志》或《後漢書·志·禮儀志》,不是這種混合式標法。 → 正確:《後漢書·志第五·禮儀志》屬混合式標法,不夠規範;常見寫法是《後漢書·禮儀志》或《後漢書·志·禮儀志》。
- 2026-05-04 確認錯誤:「方相氏驅儺作為中國最古老的官方驅邪儀式」屬於過度斷言。可以說是中國古代很早的官方驅疫禮儀之一,但『最古老』是高度比較性結論,文內未證明。 → 正確:稱「方相氏驅儺」為「中國最古老的官方驅邪儀式」屬過度斷言,較穩妥的說法是「中國古代很早的官方驅疫禮儀之一」。
- 2026-05-04 確認錯誤:「貼春聯等活動可視為驅儺的簡化形態」屬於推論性說法,並非公認歷史定論;把春聯直接歸為驅儺簡化形態過於武斷。 → 正確:將除夕驅邪、貼春聯直接說成驅儺的簡化形態,屬推論性說法,缺乏公認的定論性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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