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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雷

地雷(landmine)是一種埋設於地面或地面附近的爆炸裝置,當人員、動物或車輛出現、靠近或接觸時就會自動引爆,造成無差別殺傷。這種被動性殺傷武器自宋代問世以來,在戰爭中扮演重要角色,但卻留下戰後數十年仍持續危害平民的後遺症。地雷造價低廉、部署容易,卻成為戰後重建與人道主義的重大障礙,因而催生了國際禁雷運動與多項國際公約。 人類最早使用地雷類被動性殺傷武器的紀錄可回溯至宋朝。1277年,在一次城池攻防戰中,防禦的宋兵使用埋設的爆炸物抵抗蒙古軍隊,這被視為地雷雛形的最早實戰應用。 明朝時期,地雷技術有顯著進展,大量使用於軍事防禦。據說名將戚繼光在北方防禦俺答汗時進一步改良了地雷技術。著名的《火龍經》便編寫並出版於明朝,詳細記載了各類火器與地雷陣法。現代考古學家亦在中國境內首次出土明朝早期地雷實物,印證了文獻記載。 在西方世界,直到16世紀才開始使用地雷,首位使用者是西班牙士兵佩德羅·納瓦羅(Pedro Navarro)。第一個現代化地雷則誕生於美國內戰(1862年),南方軍加布里埃爾·雷恩將軍(General Gabriel J. Rains)從簡單的餌雷陷阱獲得靈感,在約克鎮戰役中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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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雷

概述

地雷(landmine)是一種埋設於地面或地面附近的爆炸裝置,當人員、動物或車輛出現、靠近或接觸時就會自動引爆,造成無差別殺傷。這種被動性殺傷武器自宋代問世以來,在戰爭中扮演重要角色,但卻留下戰後數十年仍持續危害平民的後遺症。地雷造價低廉、部署容易,卻成為戰後重建與人道主義的重大障礙,因而催生了國際禁雷運動與多項國際公約。

歷史淵源

人類最早使用地雷類被動性殺傷武器的紀錄可回溯至宋朝。1277年,在一次城池攻防戰中,防禦的宋兵使用埋設的爆炸物抵抗蒙古軍隊,這被視為地雷雛形的最早實戰應用。

明朝時期,地雷技術有顯著進展,大量使用於軍事防禦。據說名將戚繼光在北方防禦俺答汗時進一步改良了地雷技術。著名的《火龍經》便編寫並出版於明朝,詳細記載了各類火器與地雷陣法。現代考古學家亦在中國境內首次出土明朝早期地雷實物,印證了文獻記載。

在西方世界,直到16世紀才開始使用地雷,首位使用者是西班牙士兵佩德羅·納瓦羅(Pedro Navarro)。第一個現代化地雷則誕生於美國內戰(1862年),南方軍加布里埃爾·雷恩將軍(General Gabriel J. Rains)從簡單的餌雷陷阱獲得靈感,在約克鎮戰役中開發了現代地雷,用於以寡兵守衛陣地。德國軍隊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逐步完善了此設計,將地雷徹底改造為戰爭利器。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發明了著名的S型地雷(又稱跳雷),觸發時會彈升至空中一米後爆炸,將彈片向四面八方散射。美國的克萊莫地雷(Claymore landmine)則在外殼標示「正面朝向敵人」字樣,可遠程控制,朝單一方向如獵槍般噴射彈片。

種類與構造

地雷按功能可分為兩大類:

類型英文名稱縮寫引爆方式
反步兵地雷Anti-personnel minesAP壓力引爆或線索引爆
反戰車地雷Anti-vehicle minesAV磁力引爆或壓力引爆

反步兵地雷通常由人員踩踏的壓力引爆,亦有以線索引爆的詭雷設計。反戰車地雷則多採用磁力引爆機制,部分先進型號更能感應敵我。部分地雷同時具備傾側或按壓引爆功能,以增加掃雷難度。現代地雷設計趨勢是盡量減少金屬使用,以避過金屬探測器的偵測。

最便宜的反步兵地雷如美國BLU-43「龍牙」地雷,體積如手掌大小,以塑膠製造,內藏炸藥足以炸斷人員腳掌,每枚造價僅約30美元,且無法以爆破方式排除。

部署方式

地雷的部署方式主要有六種:

手動布設:需時較長,但可確保位置正確、偽裝良好 2. 機械布設:效率高但會在地面留下明顯痕跡 3. 車輛散布:速度快,可同時大量布設,但隨機性高,如美國火山布雷系統、波蘭Baobab-K布雷系統 4. 旋翼飛機散布:通常無軍用雷區標記,如蘇聯ВСМ-1系統 5. 固定翼飛機散布:可迅速撒布至小面積或大面積區域,如德國MW-1、英國JP233、蘇聯KMGU 6. 飛彈、火箭和射彈布設:直接投射至敵方裝甲前進方向,如美國遙控反裝甲地雷系統(RAAMS)

掃雷方法

掃雷工作成本高昂、難度大、耗時長且危險。常見掃雷方式包括:

  • 手動掃雷:人員緩慢爬行,以工具探測
  • 動物掃雷:利用狗或其他動物的嗅覺偵測,亦研究以體重較輕的鼠類協助
  • 植物掃雷:利用基因改造植物,吸收高氮元素後變色以識別埋雷區域

排雷方法則有人工排除、砲火轟擊、裝甲車輛碾壓、爆破筒開路等多種方式。

相關典籍

《火龍經》為明代兵書與火器專書,其中對地雷之構造、埋設與引爆原理有較系統的記述,是研究明代軍事地雷的重要文獻。就道教語境而言,「地雷」一詞亦常與雷法、符籙與神將信仰相互連結,相關材料散見於《道藏》及道教科儀文獻之中,雖未必皆以「地雷」為專名,然其對雷部神力、驅邪鎮煞與天地感應之論述,提供了該概念的宗教背景。另就易學與內丹傳統觀之,若將「地雷」聯繫於復卦等象數解讀,則可參考《周易》及其注疏,以見「一陽來復」之生發義理如何被後世道教吸納並加以轉化。

《全面禁止殺傷人員地雷公約》(渥太華公約)

1999年生效的渥太華條約禁止生產、開發、使用、儲存及買賣反人員地雷。截至2004年已有152國簽署、144國批准。然而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美國、俄羅斯、印度等主要國家均未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表示「中方認同公約的宗旨和目標,讚賞公約體現的人道主義精神」,近年以觀察員身份參與公約相關活動。

《特定常規武器公約》(CCW)

1981年開放簽署、1983年生效。經修訂的第二號議定書(1998年生效)禁止使用不可探測的殺傷人員地雷,禁止在圍欄、監視和標記區域外使用非自毀和非自失能地雷,並要求衝突各方在衝突結束後清除地雷和詭雷。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81年簽署、1982年批准。

《集束彈藥公約》

2008年通過、2010年生效,禁止一切使用、生產、儲存和轉讓集束彈藥的行為。

《殘疾人權利公約》

2006年通過、2008年生效,將殘疾人從接受保護的「客體」轉變為擁有權利的「主體」,為地雷倖存者的權利保障提供人權法依據。

地雷問題與人道危機

地雷不分敵我的殺傷特性造成戰區軍民死傷慘重。戰後遺留的反人員地雷所殺傷的平民,往往多於戰爭中殺死的步兵。據統計,單在柬埔寨戰後便有35,000人因地雷炸斷腳而被迫截肢。埋有地雷的土地長期無法使用,嚴重影響當地生計,而經濟較貧困的國家往往無力進行大規模排雷。

各地實例:

  • 中南半島:越戰時期美越雙方部署大量地雷,遺留問題至今未完全解決,聯合國已介入排雷工作
  • 金門:國軍在海岸部署大量地雷,2014年排雷大隊清除各式雷彈95,806枚,全面清除完畢
  • 柏林圍牆:東德曾在牆附近部署大量地雷,兩德統一前已全部清除
  • 朝鮮半島:非軍事區估計埋設200萬枚地雷,為世界上地雷密度最高的地區之一
  • 非洲:衣索比亞、獅子山、賴比瑞亞等國地雷濫用造成嚴重傷亡
  • 烏克蘭:俄烏戰爭期間雙方大量使用地雷

比喻用法

由地雷「平時看不見,踩到會爆炸」的性質,衍生出多種比喻:

  • 地雷公司:企業體質不佳、勞動條件刊載不實的問題公司
  • 地雷股:財務報表造假、價值與事實不符的上市公司股票
  • 地雷專利:潛在危險性但不知何時爆發的專利
  • 地雷作品:內容不符合宣傳或品質粗劣的遊戲、書籍、電影等
  • 地雷玩家:在網絡圍棋中指刻意隱藏實力、註冊低於自身水平的段位數的玩家
  • 路上的「地雷」:戲稱道路上未清理的寵物糞便

來源

文化影響

地雷作為道教雷法體系中的相關觀念與神靈稱謂,其文化影響主要表現在民間驅邪禳災、護宅安土與宗教科儀實踐之中。傳統社會常將雷霆視為天道施威、辨別善惡之象徵,因此與地雷相關的信仰遂被賦予鎮煞、制伏不祥與淨化空間的功能。此種觀念不僅見於道士行科時的召請、符咒與步罡儀式,也滲入地方性祭祀、喪葬與建築擇日等生活層面,形成以雷部神力維繫秩序的宇宙想像。另一方面,雷法所強調的天人感應與陰陽運行,也使其超越單純的神祇崇拜,而成為道教理解災異、修持戒慎與調和人地關係的重要思想資源,對後世民間宗教文化具有持續影響。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 節點類型:概念節點
  • LIUS-ID:LIUS-NODE-C81278CA0CF7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160323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1. 本批次尚未找到可直接連結的 站內論文關聯;補證以既有正文、站內典籍標記與來源訊號為主,並標為「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站內互讀:戚繼光典籍天地感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南半島儀式天人道教道藏宗教史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火龍經》、《道藏》、《周易》、《全面禁止殺傷人員地雷公約》、《特定常規武器公約》、《集束彈藥公約》、《殘疾人權利公約》。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戚繼光、典籍、天地感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南半島、儀式、天人、道教。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地雷」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地雷」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地雷」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火龍經》。相關術語包括:戚繼光、典籍、天地感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南半島。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地雷」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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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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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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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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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地雷」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集束彈藥公約》。相關術語包括:儀式、天人、道教、道藏、宗教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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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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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地雷」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火龍經》。相關術語包括:道教、道藏、宗教史、概念史、科儀。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地雷」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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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地雷」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道藏》。相關術語包括:道藏、宗教史、概念史、科儀。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地雷」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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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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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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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地雷」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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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地雷」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特定常規武器公約》。相關術語包括: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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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地雷」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集束彈藥公約》。相關術語包括:戚繼光、典籍、天地感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南半島。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地雷」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地雷」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殘疾人權利公約》。相關術語包括:典籍、天地感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南半島、儀式。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地雷」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地雷」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火龍經》。相關術語包括:天地感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南半島、儀式、天人。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地雷」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地雷」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道藏》。相關術語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南半島、儀式、天人、道教。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地雷」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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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concept:landmine · 最後更新:2026/7/4· 版本:20260704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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