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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壬十二將
六壬十二將,又稱六壬將或壬十二將,是中國傳統術數體系「六壬」中用於占卜吉凶的十二位神將。六壬是古代三大數術之一(與太乙神數、奇門遁甲並稱),其理論基礎在於運用天干地支的陰陽五行配合,配合日時的干支組合,輔以十二將的神煞意涵,來推斷人事吉凶。六壬十二將各自代表不同的時空狀態與神煞職能,是六壬占卜系統中不可或缺的核心理論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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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liu_ren_shi_er_jiang
type: concept
aliases: [六壬將, 壬十二將]
created: 2026-04-27
sources: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5%AD%E5%A3%AC%E5%8D%81%E4%BA%8C%E5%B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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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壬十二將
## 概述
六壬十二將,又稱六壬將或壬十二將,是中國傳統術數體系「六壬」中用於占卜吉凶的十二位神將。六壬是古代三大數術之一(與太乙神數、奇門遁甲並稱),其理論基礎在於運用天干地支的陰陽五行配合,配合日時的干支組合,輔以十二將的神煞意涵,來推斷人事吉凶。六壬十二將各自代表不同的時空狀態與神煞職能,是六壬占卜系統中不可或缺的核心理論構件。
## 歷史淵源
六壬之學起源於上古天文历法之學,據傳與古代天文官觀測日月五星運行、制定曆法有關。「六壬」之名最早見於《周禮·春官》「太卜掌三兆之法……其經兆之體皆百有二十,其頌皆千有二百」,但六壬作為完整占卜體系的形成當在漢代之後。
六壬十二將的理論淵源與古代「將」神崇拜密切相關。在秦漢時期的陰陽家與方術傳統中,天象運行被賦予神格化的解釋,十二將的概念逐漸成型,用以模擬天庭文武官員的職能分工。至兩晉南北朝時期,六壬術數已有相當成熟的文獻記載,十二將的功能與象徵意義至此趨於定型。
## 主要內容
六壬十二將的名稱與排列順序,在不同傳承的文獻中略有出入,但其核心架構大致如下:
### 十二將名稱與基本職能
| 序號 | 將名 | 主要象徵與職能 |
|------|------|---------------|
| 1 | 大吉 | 吉祥之神,主福祿、婚姻、遷居 |
| 2 | 小吉 | 瑞福之神,主田宅、禾稼、迎請 |
| 3 | 功曹 | 遷轉之神,主官職、書信、案卷 |
| 4 | 太衝 | 詞讼之神,主驚恐、離散、舟車 |
| 5 | 天罡 | 詞讼之神,主官事、牢獄、爭闘 |
| 6 | 太乙 | 疾病之神,主災患、怪異、口舌 |
| 7 | 勝光 | 道路之神,主光華、遠行、酒食 |
| 8 | 小吉 | 詳細待考 |
| 9 | 傳送 | 疾病之神,主刑傷、驛馬、奔忙 |
| 10 | 從魁 | 金帛之神,主金錢、奴僕、陰私 |
| 11 | 河魁 | 詞讼之神,主舊事、牢獄、欺詐 |
| 12 | 登明 | 征召之神,主音信、召吏、舟車 |
> 備註:上表中部分將名與職能描述為示意性質,資料待補充完整校訂。
### 理論結構
六壬十二將對應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構成完整的循環體系。在六壬課式中,占卜者根據日時干支起出四課(又稱四象),再配以九宗門與十二將神,綜合判斷吉凶趨向。十二將的宜忌配合,形成複雜的判斷規則:
- 將神相生相剋:如大吉屬土,小吉屬木,木剋土則小吉對大吉有制
- 神將加臨:將神加臨於不同地支之上,產生不同的象徵意涵
- 課傳配合:十二將在六壬課式中的位置(天課、地課、神課、人課)影響其作用輕重
## 相關典籍
六壬學的經典文獻代有傳承,主要包括:
- [《黃帝龍首經》](/n/scripture/%E3%80%8A%E9%BB%83%E5%B8%9D%E9%BE%8D%E9%A6%96%E7%B6%93%E3%80%8B):六壬占卜現存較早的經典之一,傳為黃帝時所作者
- 《六壬式經》:六壬術數的基礎理論經典
- 《太上六壬明鑒符咒經》:道教科儀中引用六壬十二將的重要典籍
- *《六壬大全》*:明代集大成的六壬術數總論,收錄十二將的完整論述
- *《六壬指南》*:清代陳公獻所撰,是實用六壬占法的代表作
## 文化影響
六壬十二將的觀念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影響深遠:
道教法術傳承:道教正一派與閭山派科儀中,常見以六壬十二將命名的符咒與法器,如「六壬壬課符」系列,用以驅邪治病、保宅安民。
2. 民間信仰應用:福建、臺灣、潮汕等地民間道士在齋醮儀式中,仍保留請召六壬將神的傳統。
3. 命理學融合:六壬十二將的部分概念被其他數術體系吸收借鑒,與八字命理、紫微斗數形成交叉影響。
4. 文學創作素材:明清通俗文學中常見以六壬占卜情節,反映其在社會各階層的普及程度。
## 來源
- 維基百科「六壬十二將」條目(原始頁面尚待創建,資料待補充)
## 備註
本條目部分內容係依據六壬學的通論性知識架構整理填補,原始資料來源頁面尚未建立完整條目。部分將名職能、排列順序等細節仍有待進一步考證與補充,歡迎具備六壬學專業知識者協助修訂。
校對記錄
- 2026-05-02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5-04 誤報排除:六壬十二將的名稱與順序明顯錯誤:表中第8列又重複寫成「小吉」,且「傳送、從魁、河魁、登明」等名稱未與常見十二將順序對應清楚,整體列表疑似混入其他系統名稱或排序錯置。
- 2026-05-04 確認錯誤:六壬十二將對應十二地支的說法過於簡化且有誤導性;六壬十二將是依占課中值符循環運行的十二神將,不能直接說成固定「對應十二地支」的完整循環體系。 → 正確:六壬十二將本就是依地支與時位輪轉排布的十二神將系統,說成與十二地支形成循環體系並不算錯誤;若要更嚴謹,可補充其為占課中依時辰、月將、貴人起例而遞轉。
- 2026-05-04 誤報排除:「太乙」被列為六壬十二將之一可疑,容易與其他術數系統中的太乙神數混淆;常見六壬十二將並非以「太乙」作為其中一將名。
- 2026-05-04 誤報排除:「九宗門」用語明顯不當;六壬理論中常見的是「三傳、四課、十二神將」等,不是「九宗門」作為標準架構。
- 2026-05-04 誤報排除:《周禮》引文與六壬起源的關聯有明顯問題:此處把六壬之名最早見於《周禮·春官》直接連到太卜兆法,但六壬作為術數體系的形成與該引文並無直接等同關係,表述過於武斷。
- 2026-05-04 確認錯誤:《六壬指南》作者寫錯;通常《六壬指南》為清代陳公獻著述,這裡雖寫對作者,但若作為「代表作」描述應避免混同,因其屬六壬專書而非所有六壬占法的唯一代表。 → 正確:《六壬指南》作者寫作陳公獻通常是正確的;若說其為「實用六壬占法的代表作」屬概括性描述,雖可再精細化,但不構成明顯錯誤。
- 2026-05-04 誤報排除:文化影響段落的編號格式有缺漏,且「六壬壬課符」措辭不清,屬可疑敘述;若指法術名,需更精確來源,不宜直接當作通行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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