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纏
「十纏」是佛教理論體系中的重要概念,指十種能夠繫縛眾生、使其困於生死輪迴煩惱之中的精神狀態或心理障礙。「纏」字本身含有「繫縛」之意,比喻眾生如同被繩索纏繞一般,拘限於惡趣而難以解脫。佛教認為,透過修行戒、定、慧三學,可逐步斷除這些纏惱,獲得究竟解脫。此概念在說一切有部的《品類足論》與《大毘婆沙論》等論書中有所記載,是早期佛教對煩惱分類的重要學說。
十纏
概述
「十纏」是佛教理論體系中的重要概念,指十種能夠繫縛眾生、使其困於生死輪迴煩惱之中的精神狀態或心理障礙。「纏」字本身含有「繫縛」之意,比喻眾生如同被繩索纏繞一般,拘限於惡趣而難以解脫。佛教認為,透過修行戒、定、慧三學,可逐步斷除這些纏惱,獲得究竟解脫。此概念在說一切有部的《品類足論》與《大毘婆沙論》等論書中有所記載,是早期佛教對煩惱分類的重要學說。
歷史淵源
「纏」的概念起源於原始佛教時期,釋迦牟尼教導弟子們認識到種種煩惱如同繩索般纏縛眾生,使眾生流轉於三界六道之中。在部派佛教時期,說一切有部對煩惱進行更為系統的分類整理。《品類足論》立「八纏」之說,將主要的八種纏縛煩惱予以歸類;而更詳細的《大毘婆沙論》則擴展為「十纏」,形成更完整的十種纏惱體系。此外,經量部提出「隨眠」與「纏」的區分,認為潛藏未顯的煩惱為隨眠,現起活動的煩惱為纏。南傳上座部亦傳承此說,描述深層潛藏的隨眠受到外界刺激、升至意門時,即稱為纏,由纏煩惱而產生實際行為,則構成違犯。
主要內容
十纏的具體內容如下:
| 序號 | 名稱 | 說明 |
|---|---|---|
| 一 | 無慚 | 對於自己的過失不知羞恥,不能自我反省檢討 |
| 二 | 無愧 | 對於他人的譴責不知羞愧,不在意他人觀感 |
| 三 | 嫉妒 | 對於他人的功德或利益心生嫉恨 |
| 四 | 慳吝 | 對於財物等資具吝嗇不施,無法慷慨分享 |
| 五 | 悔恨 | 對於已作之事心生後悔,或對於未作之事感到遺憾 |
| 六 | 睡眠 | 昏沉嗜睡,精神萎靡不振的狀態 |
| 七 | 掉舉 | 心念躁動不安,無法安定專注 |
| 八 | 昏沉 | 心神昏昧不明,無法清明覺照 |
| 九 | 瞋忿 | 對於逆境心生瞋怒與憤恨 |
| 十 | 掩過 | 覆藏過失,不肯坦白承認自己的錯誤 |
與八纏的關係
十纏是在八纏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分與擴展而成。八纏包括:惛沉、掉舉、睡眠、惡作、嫉、慳、無慚、無愧等八者。十纏則將「惡作」拆分為「悔恨」(對已作之事生悔)與「掩過」(覆藏過失),並增加「瞋忿」與「昏沉」(八纏中的「惛沉」與「昏沉」在某些分類中合併或區分),形成完整的十種纏縛體系。
相關典籍
「十纏」一詞主要見於佛教論典,用以指纏縛眾生心識之十種煩惱結使,道教文獻中若援引此語,多屬吸收佛教術語以闡釋修持過程中障道之念。相關典籍方面,可參考隋唐以來論及三教會通或戒律修養之文獻,如《洞玄靈寶自然九天生神章經》及後出齋戒、持誡類著作,常以清心去欲、斷除塵累為修道要旨,雖未必逐一列舉「十纏」,然其義理脈絡與之相通。至宋元以降,道教勸善書、內丹論著亦多以「情欲」「執著」「塵念」等概念,對應佛教煩惱分類,顯示「十纏」在道教語境中往往作為借用概念而非本土固有名目。研讀此條,宜兼參佛典與道教修真文獻,以辨其概念來源及在道教中的實際運用。
文化影響
十纏之說作為佛教對人類心理障礙的系統分析,對東亞地區的宗教文化產生深遠影響。此分類方式被引入中國後,成為歷代佛教註疏、禪宗語錄中常見的修行警鑒內容。「十纏」的概念有時也被其他思想傳統援引或比較,成為東亞傳統文化中理解人心煩惱的重要參照框架。
來源
本條目內容主要編譯自維基百科「十纏」條目(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D%81%E7%BA%8F)。
校對記錄
- 2026-05-02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5-02 補強:相關典籍 +269字
- 2026-05-04 確認錯誤:內容把「十纏」說成以《大毘婆沙論》擴展自《品類足論》的「八纏」而成,這一脈絡明顯可疑。佛教論書中常見的是不同部派對纏惱的分類,並非可直接斷言《大毘婆沙論》由《品類足論》「擴展為十纏」的單一路徑。 → 正確:「十纏」一般是佛教論書中對煩惱/纏惱的分類名目之一,常見說法確有與《大毘婆沙論》、部派阿毘達磨系統相關的解釋,但不宜簡化為單一路徑的「由《品類足論》的八纏擴展成十纏」;較妥當的表述應避免斷言其唯一演化
- 2026-05-04 確認錯誤:表格中的「掩過」作為十纏之一不夠準確,常見相關分類多用「覆」或「覆藏」等稱法;「掩過」不是最標準、最通行的十纏名稱,容易造成名目錯置。 → 正確:「掩過」並非十纏中最通行、最標準的通名;若作為條目名稱,通常應檢核原始出處是否實為「覆」「覆藏」等近義異譯或訛寫。
- 2026-05-04 確認錯誤:「八纏包括:惛沉、掉舉、睡眠、惡作、嫉、慳、無慚、無愧」這一列法與前文的十纏對照不一致,因為前文又把「昏沉」與「惛沉」分開處理,造成同一概念前後混用,分類關係自相矛盾。 → 正確:此處指出的前後混用問題成立:若前文把「惛沉」與「昏沉」當作不同項,卻又說「八纏中的惛沉」在十纏中對應「昏沉」,會造成名目對照不一致。應統一依據所採用的原典或術語系統。
- 2026-05-04 確認錯誤:「南傳上座部亦傳承此說」並以「隨眠受到外界刺激、升至意門時,即稱為纏」來概括,屬於把南傳與說一切有部/阿毘達磨系統混為一談的表述,容易造成歸屬錯置。 → 正確:將「南傳上座部亦傳承此說」與「隨眠受到外界刺激、升至意門時,即稱為纏」直接連結,確有混雜南傳與說一切有部/阿毘達磨系統術語的風險;南傳通常以其自身的煩惱、隨眠、蓋等框架表述,不宜不加區分地合併敘述。
- 2026-05-04 確認錯誤:「道教文獻中若援引此語」以下將《洞玄靈寶自然九天生神章經》與「十纏」概念直接並置,缺乏明確史料支撐,且該經並非以講述佛教十纏為主的文本,這種舉例容易誤導為道教本有此概念。 → 正確:將《洞玄靈寶自然九天生神章經》與佛教「十纏」直接並置,若無具體引文與史料說明,確實容易造成道教本有此概念的誤解;這類說法需要明確證據支持,否則應改為泛指三教會通語境下的戒修語彙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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