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惡五逆
十惡五逆是道教與佛教共同認定的重大罪業概念,指十種惡行與五種極重逆罪。這組概念源自佛教經典,後被道教吸收並融入其罪業觀念體系中,成為道教戒律與因果報應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道教教義中,犯十惡五逆者被視為將墮入地獄受極重苦報,需通過懺悔、修善等宗教實踐方能減輕罪業。這一概念對道教修行者的行為規範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十惡五逆概念最早見於佛教《地藏菩薩本願經》等經典,隨佛教傳入中國後逐漸被本土宗教吸收。南北朝時期,道教經典已開始引用此概念,並與道教原有的罪過觀念相結合。 唐宋時期,隨著佛道交融加深,十惡五逆被正式納入道教戒律體系,見於《太上感應篇》《文昌帝君陰騭文》等道教善書中,成為勸善懲惡的重要理論依據。 指十種重大惡行,分為三類:身業:殺生、偷盜、邪淫 口業:妄語、兩舌、惡口、綺語 意業:貪欲、瞋恚、邪見 指五種極重逆罪: 殺父 殺母 殺阿羅漢(道教吸收後轉化為殺聖賢) 出佛身血(道教轉化為毀壞神像、經典) 破和合僧(道教轉化為破壞宗教團體) 1. 《太上感應篇》:強調「十惡五逆,永墮惡趣」 2. 《文昌帝君陰騭文》:列舉十惡五逆為大忌 3. 《地藏菩薩本願經》(
十惡五逆
十惡五逆是道教與佛教共同認定的重大罪業概念,指十種惡行與五種極重逆罪。這組概念源自佛教經典,後被道教吸收並融入其罪業觀念體系中,成為道教戒律與因果報應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道教教義中,犯十惡五逆者被視為將墮入地獄受極重苦報,需通過懺悔、修善等宗教實踐方能減輕罪業。這一概念對道教修行者的行為規範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歷史淵源
十惡五逆概念最早見於佛教《地藏菩薩本願經》等經典,隨佛教傳入中國後逐漸被本土宗教吸收。南北朝時期,道教經典已開始引用此概念,並與道教原有的罪過觀念相結合。
唐宋時期,隨著佛道交融加深,十惡五逆被正式納入道教戒律體系,見於《太上感應篇》《文昌帝君陰騭文》等道教善書中,成為勸善懲惡的重要理論依據。
主要內容
十惡
指十種重大惡行,分為三類:身業:殺生、偷盜、邪淫 口業:妄語、兩舌、惡口、綺語 意業:貪欲、瞋恚、邪見
五逆
指五種極重逆罪: 殺父 殺母 殺阿羅漢(道教吸收後轉化為殺聖賢) 出佛身血(道教轉化為毀壞神像、經典) 破和合僧(道教轉化為破壞宗教團體)
相關典籍
- 《太上感應篇》:強調「十惡五逆,永墮惡趣」
- 《文昌帝君陰騭文》:列舉十惡五逆為大忌
- 《地藏菩薩本願經》(佛教經典,道教部分吸收)
- 《雲笈七籤》卷三十八「說戒部」
文化影響
- 成為民間勸善懲惡的重要標準,影響善書文學
- 融入道教齋醮科儀,常見於懺悔文中
- 影響中國傳統法律觀念,部分內容與「十惡」重罪相通
- 在民間信仰中形成「十惡不赦」等成語
來源
維基百科「十惡五逆」條目及相關道教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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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4-19 [paper-meta-fixer] 修復 1 條學術專區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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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8 論文:+5篇
- 2026-04-21 論文:+4篇
- 2026-04-26 誤報排除:『十惡五逆』並非道教與佛教『共同認定』的原生概念;其中『十惡』『五逆』主要是佛教業報/戒罪概念,文中說『道教與佛教共同認定』與『道教教義中』直接成立,表述過度且容易造成歸屬錯誤。
- 2026-04-26 確認錯誤:《太上感應篇》與《文昌帝君陰騭文》不是道教戒律體系中的『正式納入』條文,前者與後者更接近勸善善書,將其說成『正式納入道教戒律體系』不準確。 → 正確:《太上感應篇》《文昌帝君陰騭文》屬勸善善書/勸善文類,不能等同於嚴格意義的道教戒律條文;但它們確實是道教文化圈中常被引用的文本,說其反映道教罪報觀並非全然無據。
- 2026-04-26 確認錯誤:《太上感應篇》原文並無『十惡五逆,永墮惡趣』這句常見固定引文,該引號內文字疑似不確切或拼接式概述,作為直接引文不妥。 → 正確:《太上感應篇》中常見的是對各類惡行後果的總括式勸戒語,未必存在「十惡五逆,永墮惡趣」這一固定直引句;但僅憑此句仍不足以確定必然為偽引,較可能是概述性轉述或意譯。
- 2026-04-26 『五逆』內容的道教轉化說法沒有可靠對應,尤其『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被直接說成道教各自對應的轉化概念,屬於牽強對應,容易造成錯置。
- 2026-04-26 『在民間信仰中形成「十惡不赦」等成語』不準確;『十惡不赦』是中國法律與漢語成語傳統中的既有說法,不能說由此在民間信仰中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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