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亥年
乙亥是中國傳統干支紀年系統中的第十二位,由天干「乙」與地支「亥」組合而成。乙亥為六十年一甲子的倒數第二個干支,前一位為甲戌,後一位為丙子。在道教天文學說與命理學中,乙亥年具有獨特的五行屬性與神煞意義,其太歲星君為任保[[大將軍]]。乙亥年大約每隔六十年出現一次,自秦漢以來便有詳盡的歷史記錄。
乙亥年
概述
乙亥是中國傳統干支紀年系統中的第十二位,由天干「乙」與地支「亥」組合而成。乙亥為六十年一甲子的倒數第二個干支,前一位為甲戌,後一位為丙子。在道教天文學說與命理學中,乙亥年具有獨特的五行屬性與神煞意義,其太歲星君為任保[[大將軍]]。乙亥年大約每隔六十年出現一次,自秦漢以來便有詳盡的歷史記錄。
干支系統中的位置
干支紀年源自上古天文觀測與五行學說,是華夏文明用以記錄時間、推算命運的重要工具。六十年為一甲子循環,始於甲子,終於癸亥。乙亥排列第十二位,屬於天干「甲己」之年與地支「亥」月的重要對應位置。
乙亥年的判定標準如下:
- 年份數除以60餘15
- 年份數減3,除以10的餘數是2
- 除以12的餘數是0
符合上述條件的年份,自當年農曆正月初一零時起至除夕深夜止(干支曆則自立春起至次年立春前),皆為乙亥年。
五行屬性與陰陽特質
乙亥年的五行配置具有「水生木」相生的吉象:
| 干支 | 陰陽 | 五行 | 藏干 |
|---|---|---|---|
| 天干乙 | 陰 | 木 | — |
| 地支亥 | 陰 | 水 | 壬水、甲木 |
乙屬陰木,象徵花草藤蔓之木,質地柔韌,具有生發、條達的特質。亥屬陰水,代表江河湖海之水,蘊藏深厚,能滋養萬物。二者相遇,水能生木,木能吸水以繁榮,形成陰陽相輔、五行相生的格局。在道教宇宙觀中,此種相生關係象徵天地之氣流轉順暢,有利於萬物生長。
太歲信仰
道教信仰中,每年皆有一位太[[歲星君]]輪值,主掌該年人間禍福。乙亥年之太歲為任保大將軍,為六十位太歲神之一。據《三命通會》等命理典籍記載,任保大將軍為人正直剛毅,秉公辦事,司掌人間生死禍福、賞善罰惡之事。
依道教習俗,乙亥年出生之人或該年犯太歲者,可透過安太歲、拜太歲等儀式祈求化解災厄、保佑平安。
乙亥年代表人物
歷史記載中乙亥年出生的著名人物甚多,以下略舉數例:
(注:實際歷史人物出生年份需嚴格對照立春分界,資料待補充)
歲首與歲次
乙亥年干支曆之歲次,自立春交接之日起,至次年立春前一日止。立春為二十四節氣之首,亦是干支曆新年之始,此點與以農曆正月初一為歲首的民用曆法略有不同。
此外,乙亥亦用於紀月與紀時:
歷史與文化意義
乙亥年在中國歷史上有特殊意義。清咸豐五年(1855年)即為乙亥年,發生黃河改道等重大天災。近現代史上,1935年乙亥年亦有多項重要事件。
在道教齋醮科儀中,干支用於擇日選時、判斷吉凶方位。乙亥日、乙亥時因其五行相生之特性,多被視為有利時辰,可用於祈福、嫁娶、動土等活動,但具體宜忌仍須配合當事人生辰及流年命理綜合判斷。
相關典籍
- 《三命通會》
- 《[[淵海子平》]]
- 《滴[[天髓》]]
- 《[[協紀[[辨方書]]》]]
- 道教*《[[太歲經*》]]
來源
- 維基百科「乙亥」條目:https://zh.wikipedia.org/wiki/乙亥
- 臺灣中央研究院數位文化中心兩千年中西曆轉換系統
校對記錄
- 2026-05-04 誤報排除:「乙亥為六十年一甲子的倒數第二個干支,前一位為甲戌,後一位為丙子」有誤:六十甲子中乙亥前一位是甲戌、後一位是丙子沒錯,但「倒數第二個干支」不對;乙亥是第12位,不是倒數第二位。倒數第二位應是壬戌,最後一位才是癸亥。
- 2026-05-04 確認錯誤:「乙亥排列第十二位,屬於天干『甲己』之年與地支『亥』月的重要對應位置」混淆年、月干支規則。乙亥是年干支,與「甲己之年」對應的是某些月干起例,不是「亥月的重要對應位置」;且「地支『亥』月」本身也不符合此句語境。 → 正確:乙亥是年干支的名稱,若要表述月干支規則,應另述『甲己之年丙作首』等月干起例;原句將『甲己之年』與『亥月』並列,語意混淆且不恰當。
- 2026-05-04 誤報排除:「乙亥月:天干為甲年或己年之亥月」明顯錯誤。月干支不是由「甲年或己年」直接對應到「乙亥月」;而且「乙亥月」本身指的是月干支為乙亥,並非「亥月」的固定稱呼。
- 2026-05-04 誤報排除:「乙亥時:天干為甲日或己日之戌時」明顯錯誤。干支時辰中亥時是21:00至23:00,不是戌時;且乙亥時應是時干支為乙亥,不是由甲日或己日對應戌時。
- 2026-05-04 誤報排除:「乙亥年出生的著名人物」列舉年份與例子不成立,且文字自相矛盾。1927年與1935年都未指明具體人物,1875年也只是年份不是人物;此外「1927年(丁卯年之前)/ 1935年」這樣的寫法沒有實際對應到乙亥年人物。
- 2026-05-04 確認錯誤:「清咸豐五年(1855年)即為乙亥年」是正確的,但後面把「發生黃河改道等重大天災」寫得過於概括且易造成歸屬不清;黃河改道屬長期演變與決口改徙,不宜簡化為單一年份必然事件。 → 正確:1855年確為乙亥年;至於黃河改道,歷史上常指咸豐年間黃河於銅瓦廂決口後改道入海,屬重大水患與河道變遷,將其放在乙亥年作歷史概述並非明顯錯誤。
- 2026-05-04 確認錯誤:「任保大將軍」作為乙亥年太歲神名號可疑,常見六十甲子太歲名錄中乙亥太歲多作「任保大將軍」或相近寫法,但此處未標準化,且前文出現「任保大將軍」與後文「任保大將軍」不一致,容易造成名號錯置。 → 正確:乙亥太歲在部分名錄中確作『任保大將軍』,屬常見稱法之一;文字中的標點或排版不一致屬格式問題,未必構成名號錯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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