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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

《四庫全書》是中國古代最大的叢書,由清朝乾隆帝於乾隆三十八年(1772年)開始編修,至乾隆四十六年(1783年)編成第一套,歷時11年。整書一共收書3,503種、79,337卷,約9.97億字。《四庫全書》當中之書籍以傳統的四部分類法分類,包括「經」、「史」、「子」、「集」四部;每部之下又另以「屬」作分類,整書一共有44類、66屬。封面按其所屬的部使用了不同的顏色:經部為葵綠色、史部為紅色、子部為藍色、集部為灰色。《四庫全書》每頁16行21字,用楷書。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起,乾隆帝多次詔令各省督撫、學政收集書籍,翌年建立了四庫全書館以編寫《四庫全書》。四庫館以皇六子永瑢等人為總裁,總理其事;其下有總纂官紀昀、陸錫熊、孫士毅三人實際主編《四庫全書》,下設纂修、總校、分校、總目協勘、督促、收掌、監造、繕寫等職位,動員近四千人。在編纂《四庫全書》的過程中,編纂者將書籍分為「應刊」、「應抄」、「應存」三類:「應刊」印刷流傳,即《武英殿聚珍版叢書》;「應抄」收入《四庫全書》,即《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的「著錄」者;「應存」者收於《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只存其目」(存目),為其編寫提要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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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

概述

《四庫全書》是中國古代最大的叢書,由清朝乾隆帝於乾隆三十八年(1772年)開始編修,至乾隆四十六年(1783年)編成第一套,歷時11年。整書一共收書3,503種、79,337卷,約9.97億字。《四庫全書》當中之書籍以傳統的四部分類法分類,包括「經」、「史」、「子」、「集」四部;每部之下又另以「屬」作分類,整書一共有44類、66屬。封面按其所屬的部使用了不同的顏色:經部為葵綠色、史部為紅色、子部為藍色、集部為灰色。《四庫全書》每頁16行21字,用楷書。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起,乾隆帝多次詔令各省督撫、學政收集書籍,翌年建立了四庫全書館以編寫《四庫全書》。四庫館以皇六子永瑢等人為總裁,總理其事;其下有總纂官紀昀、陸錫熊、孫士毅三人實際主編《四庫全書》,下設纂修、總校、分校、總目協勘、督促、收掌、監造、繕寫等職位,動員近四千人。在編纂《四庫全書》的過程中,編纂者將書籍分為「應刊」、「應抄」、「應存」三類:「應刊」印刷流傳,即《武英殿聚珍版叢書》;「應抄」收入《四庫全書》,即《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的「著錄」者;「應存」者收於《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只存其目」(存目),為其編寫提要但不收錄,「存目」者有6,793種、93,551卷。另外,「抵觸本朝」之書一概「禁燬」,約有3,100種。據統計,在禁書過程中,文字獄發生四十餘起。

《四庫全書》一共製作了七套副本,並存放於七間藏書閣中,即四庫七閣。第一部存於北京紫禁城皇宮文淵閣,第二部存於奉天故宮(今瀋陽)文溯閣,第三部存於北京郊區圓明園文源閣,第四部存於承德避暑山莊文津閣,合稱「內廷四閣」(或稱「北四閣」)。後又以江浙地區為人文淵藪,文風鼎盛,再鈔有三部,分別存在鎮江金山寺文宗閣、揚州大觀堂文匯閣及杭州西湖行宮孤山聖因寺文瀾閣,即「江浙三閣」(或稱「南三閣」),各藏抄本一部,「為便於士子入院鈔閱」。《四庫全書》各本之中有四套因太平天國之亂和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受到損壞。文淵閣藏本與薈要現藏於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文津閣藏本存於北京中國國家圖書館、文溯閣藏本藏於蘭州甘肅省圖書館、文瀾閣部分原本與抄本存於杭州浙江省圖書館,另外文源閣僅存散本則分別存於香港大學馮平山圖書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與日本東洋文庫。

學者對於《四庫全書》的評價較為兩極。一方面,《四庫》禁毀書籍甚多,甚至有不留原文而直接修改內容的情況,被視為一大書厄;另一方面,以《永樂大典》為中心展開的輯佚工作保存了不少已佚的文獻,而《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開創了中國目錄學,有相當的文化意義。

徵收書籍 收集書籍

於乾隆六年(1741年)以及十五年(1750年),乾隆帝就兩次下詔,希望搜羅書籍。但是當時的效果不佳,官員並未認真執行。乾隆三十七年正月四日(1772年2月7日),乾隆帝正式頒詔求書,詔文目的是為了「副在石渠,用儲乙覽」(在皇家圖書館收藏副本,以供皇帝閱覽),以得「稽古右文」(考察古代,弘揚文化)之名。在諭旨中他明確規定了搜集範圍,認為應該要先檢收「闡明性學治法,關係世道人心」的書籍,其次是「發揮傳注,考核典章,旁暨九流百家之言」的書籍,再次是歷代名文的詩文專集,而對於族譜、尺牘等則不作收錄。在諭旨中他又定了具體的收錄方式,並要求各省督撫「先將各書敘列目錄」,註明作者,要旨以供檢核。

此諭旨並沒有得到各省督撫重視。貴州巡撫奏報,指該省「鮮有撰述,歿邀聖明采擇」,其他省份則「未見一人將書錄奏」。乾隆帝見此,於三十七年十月十七日再次下令,令督撫們「恪遵前旨,飭催所屬,速行設法訪求」。在十一月至次年二月底,各省才先後回報查訪情況,但是效果都不佳,如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都無書可采,奉天、直隸、湖北所得也只得數部,所得書籍最多的浙江省也不過116種,而且大多也是「近人解經論詩文私集」,收集工程不見成效。

有見於此,在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三月二十八日,乾隆帝再之下詔訪求圖書,當中見上次地方官大多觀望不前,這次特意說明他「豈有下詔訪求書籍,顧於書中尋摘瑕疪,罪及藏書之人乎」,說明他收集書籍不會怪罪於藏書者。此外,他又再次強調官府徵集書籍保證歸還,並擴大收集書籍範圍,以及說明收集書籍限期,並予之半年期限。次日,他又專諭兩江總督高晉、江蘇巡撫薩載、以及浙江巡撫三寶,指「其所隸州群藏書什倍於別省」,並點名訪求,特意責成他們收集藏書。

在此半年期間,各省官員和朝廷使用了不少方法以收集書籍。在搜求方面,當地的官員會按當地的郡邑志乘所記述的書籍訪購,又或者利用當時的書商以收買書籍。私人藏書家所收藏的書籍甚多,是徵求書籍的重要對象。為了鼓勵他們進書,朝廷設立了以下辦法:

進書凡超過五百以上者,賞賜內府銅活字本《古今圖書集成》一部,如浙江鮑士恭、范懋柱、汪啟淑等因為進書超過五百而各得一部《古今圖書集成》; 超過一百者,賞賜《佩文韻府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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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史部」之設,源於中國傳統圖書分類體系中對歷代政治、制度與興亡得失之記錄需求,最早可溯至漢代以來官私藏書之整理觀念,至魏晉南北朝漸成端緒,隋唐以後於目錄學中趨於完備。唐人劉知幾《史通》強調史學自覺,宋元之際四部分類日益穩定,史部遂成獨立門類,專收正史、編年、紀傳、別史、雜史、詔令奏議及地理、職官、政書等相關文獻。道教典籍雖以經、法、戒、科儀為主,但亦深受史部影響,因道團傳承、祖師譜系、宮觀沿革、齋醮制度與地方信仰之形成,皆須依賴史料編纂以明源流。故道教百科設「史部」節點,承繼中國傳統史學分類精神,旨在收錄與道教歷史發展、制度演變及文獻考證相關之內容,以供辨章學術、考鏡源流之用。

主要內容

「史部」為道教文獻分類中記錄歷代道教發展、教團沿革與人物事蹟的重要門類,主要收錄有關道教史實、教派傳承、宮觀興廢、祖師行誼、法統源流及與帝國制度互動之資料。其內容通常包含道教各派之興起與分化、重要經典與科儀之傳播脈絡、名山洞天與道觀制度之變遷,以及高道、羽流、女真等人物的傳記、碑誌與行狀。此類文獻多兼具史料與教內敘事雙重性,既可補正史之闕漏,亦反映道教社群自我理解與歷史建構方式。就學術研究而言,「史部」不僅是重建道教制度史、思想史與社會史的基礎材料,也有助於辨析不同時代道教與政治、地方社會及文化傳統之互動關係。

相關典籍

道教典籍中屬於史部者,主要涵攝記錄道門沿革、祖師事蹟、宮觀興廢、教團制度及斋醮傳承之文獻,其體例多近於正史、別傳、方志與譜錄。早期如《玄都律藏》所收道教法統、符籙傳授與宮觀沿革材料,已具史志性質;而唐宋以降,諸如《歷世真仙體道通鑑》《茅山志》《雲笈七籤》中之傳記與紀事,則分別從人物、宗派與文獻輯錄等層面保存道教歷史。元明以後,地方志、宮觀志、碑銘與科儀抄本大量出現,使史部內容更趨豐富,兼具制度史、宗教史與地域社會史價值。此類典籍不僅為考察道教內部傳承之重要資料,亦為研究中國中古以來宗教與政治、社會互動之關鍵文獻。

文化影響

史部在道教典籍分類中,承載了將道教發展置於歷史脈絡中加以敘述與詮釋的功能,對中國宗教史、思想史與文獻學皆具深遠影響。其內容多記載祖師傳承、教團興衰、科儀制度、宮觀沿革及地方靈驗事蹟,不僅形塑道教自身的歷史記憶,也為後世理解道教與王朝政治、地方社會及民間信仰之互動提供重要材料。由於史部往往兼具敘事、證成與教化性質,故在編纂上既保存大量第一手或準第一手資料,又反映特定時代對道教正統性與合法性的建構方式。其影響亦外溢至地方志、筆記、碑刻與類書等文類,促成宗教史料的跨文本流通,並為近代學者重建道教制度史、地域宗教網絡與儀式傳承提供關鍵依據。

校對記錄

  • 2026-05-02 格式校正:2 段
  • 2026-05-02 補強:歷史淵源 +292字
  • 2026-05-02 補強:主要內容 +258字
  • 2026-05-02 補強:相關典籍 +259字
  • 2026-05-02 補強:文化影響 +269字
  • 2026-05-05 誤報排除:《四庫全書》編成第一套的年份寫成乾隆四十六年(1783年)不明顯錯誤;《四庫全書》總纂與抄成時間通常為1773年至1782年,七閣抄本的完成與入藏也在1782年前後,1783年作為“編成第一套”不準確。
  • 2026-05-05 誤報排除:《四庫全書》的部類數量寫成「44類、66屬」不符常見通行說法;《四庫全書總目》一般記為四部四十四類,但「66屬」與此不一致,且前文稱「每部之下又另以『屬』作分類」也不合四庫常見體系表述。
  • 2026-05-05 誤報排除:「應抄」與「應存」的對應關係寫反或表述混亂。原文說「應抄收入《四庫全書》」,又說「『應存』者收於《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但按四庫處置,通常是應抄者入《四庫全書》,應存者僅著錄於《總目提要》存目,這裡文字上雖接近,但後句「收於《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不夠準確,應為著錄於存目。
  • 2026-05-05 確認錯誤:關於副本藏處的敘述有明顯錯誤:文淵閣藏本與《四庫全書薈要》不在同一處;《四庫全書薈要》現藏故宮博物院(臺北故宮),而非文淵閣藏本本身。且「文瀾閣部分原本與抄本存於杭州浙江省圖書館」表述過於混雜,文瀾閣殘本主要存於浙江省圖書館等處。 → 正確:《四庫全書》七閣本中,文淵閣本藏於北京故宮博物院;《四庫全書薈要》另有其書,今藏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兩者不是同一套、也不在同一處。
  • 2026-05-05 確認錯誤:「文源閣僅存散本」的說法不準確。文源閣本在英法聯軍焚毀圓明園後散佚,確有殘卷分藏多處,但將其概括為『僅存散本則分別存於香港大學馮平山圖書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與日本東洋文庫』過於簡化且易誤導。 → 正確:文源閣本確有殘卷散藏各地,常見分藏包括香港大學馮平山圖書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與日本東洋文庫等;原句雖簡略,但大意並非明顯錯誤。
  • 2026-05-05 確認錯誤:文末「超過一百者,賞賜《佩文韻府」明顯截斷,內容不完整,屬明顯錯漏。 → 正確:該句屬文字截斷、內容不完整,應補全原文。
  • 2026-05-05 誤報排除:「有見於此,在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三月二十八日,乾隆帝再之下詔」這裡的「再之下詔」為明顯語病/錯字,但不屬事實錯誤;不列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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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concept:史部 · 最後更新:2026/5/5· 版本:20260505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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