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学
中國民間信仰系列 中國民間信仰 展開 哲學 展開 理論 展開 實踐 展開 神職 展開 場所 展開 內部傳統 展開 與宗教相關的 閱論編 風水是一種古代中國的傳統習俗和術數,其試圖憑藉墓地、屋宅的所處位置、坐向方位、布置格局,以及和周遭山、水形勢的關係,來改變個人、家族的氣運,並為宅邸、店家招來好運。 歷史上,風水廣泛用於確定墓地、住宅以及其他重要建築物,如宮殿、寺廟、書院、酒樓、飯莊、客棧、店舖的位置和方位。風水師傅就所使用的風水流派,參考當地的特徵,如山脈、水體的形勢,藉由羅盤上的星辰和指針定立方位確定吉地,並選擇下葬、動工或搬遷的良辰吉日。 名稱 「風水」一詞見於傳說是晉朝郭璞所作的《葬書》:「氣乘風則散,界水則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營之風水。」,定義了風水是一種選擇地勢和方位,以藏風界水的聚氣之術。 風水術在近世又稱為「堪輿」、「青烏」、「青囊」、「相地∕相墓∕ 相宅」、「地理」等: 漢代雖有堪輿一詞,然當時,堪輿非指風水術,而是一種以月厭、值星與陰陽八會建立起來的擇日推占之術。堪為天道(指北斗雄神「建」左行於「天」)、輿為地道(指北斗雌神
风水学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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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開 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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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開 與宗教相關的
閱論編
風水是一種古代中國的傳統習俗和術數,其試圖憑藉墓地、屋宅的所處位置、坐向方位、布置格局,以及和周遭山、水形勢的關係,來改變個人、家族的氣運,並為宅邸、店家招來好運。
歷史上,風水廣泛用於確定墓地、住宅以及其他重要建築物,如宮殿、寺廟、書院、酒樓、飯莊、客棧、店舖的位置和方位。風水師傅就所使用的風水流派,參考當地的特徵,如山脈、水體的形勢,藉由羅盤上的星辰和指針定立方位確定吉地,並選擇下葬、動工或搬遷的良辰吉日。
名稱
「風水」一詞見於傳說是晉朝郭璞所作的《葬書》:「氣乘風則散,界水則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營之風水。」,定義了風水是一種選擇地勢和方位,以藏風界水的聚氣之術。
風水術在近世又稱為「堪輿」、「青烏」、「青囊」、「相地∕相墓∕ 相宅」、「地理」等:
漢代雖有堪輿一詞,然當時,堪輿非指風水術,而是一種以月厭、值星與陰陽八會建立起來的擇日推占之術。堪為天道(指北斗雄神「建」左行於「天」)、輿為地道(指北斗雌神「厭」右行於「地」),藉由模擬天地之道的運行,推占擇日,是擇日古流派之一。此古流派逐漸失傳淹沒之後,堪輿被用來指稱風水。根據明代弘贊《梵網經菩薩戒略疏》:「謂地能載萬物如輿,故稱擇地人為堪輿也」。 青烏指青烏子,傳說中的風水師。 青囊是古代方技家、術數家存放器具的行囊,轉而代稱醫術、風水。 相地∕相墓∕相宅,是以風水術所相之對象稱名,即相地理、相墳墓、相屋宅。 地理本指山川土地的環境形勢,風水術盛行後成為風水代稱之一。
和風水有關的尚有「陰陽」 和「形法」二詞。前者來自《詩·公劉》:「相其陰陽,觀其流泉」(調查其亮處和暗處,勘查其水源),後人因此將公劉視為風水起源之一,也用陰陽來代稱風水。然陰陽一詞指涉甚廣,因此高度仰賴語境決定,如陳著〈見山說〉:「世業陰陽地理」,此處陰陽即是指看風水, 《唐六典》:「凡陰陽雜占、吉凶悔吝,其類有九」,此處陰陽指各種陰陽五行之術數。後者來自《漢書·藝文志》的分類,稱「形法者,大舉九州之勢,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數、器物之形容,以求其聲氣、貴賤、吉凶」,此分類兼有相人與相物,而非相宅相地之專名。
歷史
在夏商周三代的上古中國社會應當就有為城鎮及村落選址、建設宮殿,以及尋找喪葬處的地理勘查活動,如《詩經》記載:「篤公劉,既溥既長。既景乃岡,相其陰陽,觀其流泉。其軍三單,度其隰原。徹田為糧,度其夕陽。豳居允荒。」提到周人先祖公劉相土嘗水,觀察土地陰陽向背,勘查水源,和軍民一起治理田地,種植莊稼。不過這些活動可能還尚未包含後世風水術的神秘學色彩和陰陽五行理論,至多是以卜問來確定吉凶。
相地、相宅的地理勘查活動逐漸在秦漢時與術數聯繫起來,其基本理論源自《易經》卦象、干支和陰陽五行,分為相宅與相墳。目前發現最早接近後世風水術的文獻,來自1975年湖北省雲夢縣西的睡虎地秦簡,包含《日書》二種,《日書》甲種中有〈相宅∕宅居〉一篇文字,係有關人們如何選擇居住場所之事。雖然其理論較為簡樸,但已包含近似於風水術的內容。東漢時,王充的《論衡》提到當時有「圖宅術」用「五姓五音法」選擇住所方位。唐初時,呂才稱當時風水術非常盛行, 他說:「暨近代以來,加之陰陽葬法,或選年月便近,或量墓田遠近,一事失所,禍及死生。巫者利其貨賄,莫不擅加防害,遂使《葬書》一術,乃有百二十家。各說吉凶,拘而多忌。」
在隋唐時代,相地、相宅仍用「五姓五音法」。宋朝以後,大量的風水地理書籍湧現,相地不再限於五姓五音,而變為注重山、水之形勢(看巒頭),又用風水羅盤就方位定「氣」之吉凶(看理氣)的新派別,即江西的三合派,奉楊筠松為祖師。清代時,蔣大鴻批評三合風水,因而建立起新的流派,稱為玄空風水或三元派。在住宅上,唐宋時期流行的主要是基於「五姓五音」的五姓宅法或《黃帝宅經》一類的陰陽宅法(此處是指住宅兩種不同類型的坐向為陰、陽宅)。後世流行用八卦位置評斷住宅吉凶的「八宅法」,在唐代敦煌遺書還只佔極少部份。三合派看住宅是用八卦方位加入生肖、干支、五行方位,三元派看住宅則是用屋主的生年九星搭配八卦方位。
台北101前的風水球 理論 風水設計的陵墓
風水主要分為相住宅(又稱陽宅風水)及相墓地(又稱陰宅風水)。
相住宅以生人居住所或辦公廳舍為目標的風水選擇,除了房舍之外,需一併留意的選擇要件包括屋外街道與排水、門位、屋內動線、神位擺放、廚灶位置、辦公座位等等。泛指三層樓以上的建築物內的單位堪察,稱之為相住宅。當然也因罕見的地理因數而有極少部份之例外,其中牽涉墓地之高深風水原理。住宅風水只關係一戶人之興衰。
相墓地以去世親人埋葬地點為目標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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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風水學之歷史淵源,通常可追溯至中國古代對居處、葬地與自然環境關係之觀察。先秦時期已有擇地、相地之說,並與陰陽、五行、天文曆法等知識逐步結合;《周禮》《詩經》及諸子文獻中,皆可見對方位、地勢、水土與人事吉凶之關注。兩漢以後,堪輿之術漸趨系統化,並與形法、理氣等觀念互為發展。魏晉南北朝至隋唐時期,受道教宇宙觀與陰陽家傳統影響,風水理論更為成熟,特別在宅居與墓葬選址方面形成較完整之實踐規範。宋元以降,羅盤、分金、三元九運等術語與方法逐漸定型,並與義理化、術數化兩種路向並行。明清時期,風水學廣泛流布於民間社會,兼具建築、地理、禮制與信仰層面意義,遂成為中國傳統環境認知的重要組成。
主要內容
風水學又稱堪輿,為中國傳統環境觀念與宇宙論、陰陽五行說相互交織而成之知識體系,重在論辨地勢、水脈、方位、形局與居處之關係,以求達致「藏風得水」、趨吉避凶之效果。其思想淵源可上溯至先秦兩漢,後經魏晉南北朝以降術數化、理論化,並與道教對山川靈氣、天人感應及營建擇地之觀念相互影響。風水學在實踐上涵蓋陰宅選址、陽宅規劃、城邑營建與墓葬禮制等,常以羅盤、方位、砂水、龍穴等概念進行判斷。道教語境中,風水不僅是經驗性地理知識,亦被視為調和人、地、天三才之術,透過順應自然氣機以安身立命。然其理論與操作多隨時代演變,兼具宗教、民俗與技術層面,於中國傳統文化中具有持久而複雜之影響。
相關典籍
風水學之相關典籍,多以漢魏以降堪輿、葬書與地理家著作為核心,並與道教的形氣觀、陰陽五行說密切相連。晉代郭璞《葬書》常被視為風水理論的重要奠基之作,其「乘生氣」之說,對後世選地、相形、避煞等觀念影響深遠。唐宋以來,《青囊經》《疑龍經》《撼龍經》等傳本廣為流傳,雖其成書年代與作者多有爭議,然在風水術數史上占有關鍵地位。至元明清間,劉基《堪輿漫興》、蔣大鴻相關著述,以及《地理正宗》《陽宅十書》等書,則分別從形勢、理氣與陽宅實務加以系統化整理。此類典籍一方面反映傳統地理知識的積累,另一方面亦顯示道教宇宙觀、祭祀觀與民間營建實踐之交互影響,構成風水學文獻傳承的主要脈絡。
文化影響
風水學作為中國傳統宇宙觀與環境知識的綜合體,其文化影響遠超出居住與營建技術本身,深刻形塑了東亞社會對空間、倫理與秩序的理解。在道教語境中,風水學與陰陽五行、天人感應及氣論相互交織,成為選址、葬制、宮觀與民居規劃的重要依據,並由此延伸至宗族制度、地方信仰與民間禮俗。其觀念不僅強化了人與自然之間應當協調共處的價值,也使山川形勢、方位格局與時令變化被納入文化詮釋之中。歷代文人與士大夫對風水的吸納與批評,亦使其成為連結儒、道、民間信仰的重要知識場域。近代以降,風水學在現代建築、都市規劃及文化產業中仍持續發揮影響,並在全球華人社會中被重新詮釋為傳統文化資源之一。
校對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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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3 補強:文化影響 +279字
- 2026-05-05 誤報排除:「台北101前的風水球」被插入在歷史段落中,與前後文關於風水歷史與理論的敘述不相連,像是殘留的圖片標題或錯置內容,屬明顯不合理的段落插入。
- 2026-05-05 確認錯誤:「相住宅……泛指三層樓以上的建築物內的單位堪察,稱之為相住宅。」此句把陽宅/住宅風水定義為「三層樓以上的建築物內的單位」,明顯不符合風水概念;住宅風水不限於三層樓以上,也不限於單位。 → 正確:住宅/阳宅风水不应限定为“三层楼以上的建筑物内的单位”;该表述明显狭窄且不符合风水概念。
- 2026-05-05 確認錯誤:「相墓地以去世親人埋葬地點為目標」表述過於狹窄且不完整;陰宅風水一般是墓地/葬地選址,並非僅限於“去世親人”。 → 正確:阴宅风水通常指墓地、葬地等的选址与营造,不限于“去世亲人”这一说法;原句表述过窄。
- 2026-05-05 確認錯誤:「唐宋時期流行的主要是基於『五姓五音』的五姓宅法或《黃帝宅經》一類的陰陽宅法」與前文“隋唐時代,相地、相宅仍用『五姓五音法』”及風水史常識有衝突;《黃帝宅經》一般不會被表述為“唐宋時期流行的主要”且與五姓宅法並列為主要住宅法的單一概括,表述過度簡化且容易誤導。 → 正確:将唐宋时期住宅风水概括为“主要是五姓五音的五姓宅法或《黄帝宅经》一类”确有简化与混杂之嫌,容易误导。
- 2026-05-05 確認錯誤:「堪為天道(指北斗雄神『建』左行於『天』)、輿為地道(指北斗雌神『厭』右行於『地』)」這段把堪輿詞源直接系於『北斗雄神/雌神』,屬於不常見且有明顯張冠李戴風險的解釋;至少不是通行說法,且與前文把堪輿解釋為擇日術的部分混雜,容易造成錯誤。 → 正確:“堪为天道、舆为地道”并非通行且稳妥的词源解释,把其直接系于北斗雄神/雌神有较高张冠李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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