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靈
神靈是道教經典與科儀中對眾多神聖存在的總稱,所指包括天尊、神王、日月星宿之神及山川神祇,並作為歸命、謝罪與祈求護佑的對象。相關文獻亦將神靈與善惡行為、道德修持相聯繫;《太平經》另有身中神的觀念,將神的活動納入人體與修養的說明。
神靈
摘要
神靈是道教經典與科儀中對眾多神聖存在的總稱,所指包括天尊、神王、日月星宿之神及山川神祇,並作為歸命、謝罪與祈求護佑的對象。相關文獻亦將神靈與善惡行為、道德修持相聯繫;《太平經》另有身中神的觀念,將神的活動納入人體與修養的說明。註
名稱與語義
在道教科儀文獻中,神靈可作眾多神聖存在的總稱。註這種用法容納不同名號、地域與職掌的神聖存在。註
道教神靈的職掌
《太上大道三元品戒謝罪上法》將日月星宿、五嶽及水府諸神列入歸命對象。日宮有日君夫人及童子、玉女,月宮有月君夫人、石景水母等;五嶽大神分別冠以青、赤、黃、白、黑帝之號,並與名山大澤的神靈共同受禮。水府諸神則包括三河四海九江水帝、河伯、河侯、清河夫人與水府靈官,呈現神靈與天象、山川及方位的聯繫。註
《太平經》的〈調神靈法〉以陰陽中和說明神靈的職分,稱百神為天吏、天使,群精為地吏、地使,百鬼為中和使,三者共同協助天地治理。篇中所求是使萬神和親,不再妄行害人,令天地與百神悅喜,並使帝王得助、人民免於苦患。註
《無上玄元三天玉堂大法》卷五將斗中星神與太尉、上宰、司空及遊擊等官職相聯繫,列有司政糾非、主祿位、主神仙與伐逆等職掌,其統領範圍涉及諸天、五嶽、學仙者及天地神靈。神靈在此具有官職、統屬與分工的組織形象。註
《文帝化書》的〈刑賞化〉以任命、刑罰與獎賞描寫山川神靈。敘事中的諸山之王查出青黎山神高魚生拘取孫滌之女的魂魄,令其歸魂,使女子復甦,並鞭責、罷黜高魚生;其後保奏孝子吳宜肩接替神職,獲帝批准。這段神界敘事將神靈的職位與行為置於功過、刑賞的秩序之中。註
身中神與修養
篇中將陽神、陰神分別與善惡行為相聯繫,又以諸神離去說明失於養身的後果,使身中神觀念兼具修身與倫理意涵。註
《太平經》也將不同部位的神與身體活動相聯繫。註經中以肝神離去說明視覺失常,以肺神離去說明鼻不通,以腎神離去說明耳聾,並以脾神、腹神及四肢神的離去解釋相應的身體失調。其修養說認為精、神喜居清潔空閑之處,因而主張齋戒、在香室懸象,以求還神;消除疾病是經文所述的預期效驗。註
懸象與存想是《太平經》還神說中的具體方法。經文主張依臟色作畫,使形象與四時之氣相應,再懸於室中持續思念;相關神像以青、赤、白、黑、黃等童子形象呈現,男女分別存想與自身性別相應的形象。
科儀與倫理
《太上大道三元品戒謝罪上法》規定於正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及十月十五日,在平旦、正中、夜半三時修法。沐浴時存想日光在左目、月光在右目、五星纓絡頭上,並有五色雲氣、青龍白虎、仙童玉女等侍衛身形,再入室燒香行道。儀文以清淨身形、鍊精與消除罪禍為所求。註
謝罪文將敬神與人倫行為共同列入反省內容,所述罪過包括不敬神明與師父尊長、不忠不慈不孝不仁、殺害眾生、奪取他人財物,以及輕賤孤寡、老人與貧窮者。行法者向天尊、神王、日月星宿及山川靈官等請求赦除前生與今生之罪,願削除黑簿罪錄、登記於長生青錄,將倫理行為與神界的罪福簿籍相聯繫。註
神靈也被召請參與住宅的安鎮。《靈寶領教濟度金書》的安鎮儀文以營造、填基與落成可能觸犯方位神煞為禳謝的緣由,向東方九炁天君、南方三炁天君等祈求平康。告符與祈請內容包括請天兵騎吏鎮守相應方位、解除災氣與鬼邪,使宅舍安寧。註
《道門科範大全集》卷六十二記有依本命所屬星宿設立靈寶告真之醮的儀文。祝文以香炷、星燈及三獻等禮儀表達祈願,所求包括延長壽命、鞏固福祿、神將衛護、五臟神君常保,以及夫妻偕老、家人康泰與災害消除,將星宿神靈的奉祀與個人及家庭的祈福相聯繫。註
《元始無量度人上品妙經內義》引《感應篇》,把積德累功、慈心於物、忠孝友悌與正己化人,聯繫於天道護佑、神靈衛護及成仙的希望。其解說又認為福報有深淺、受生與仙階有差等,並依善功而定,使神靈護衛成為勸善與修仙論述的一部分。註
祭祀與政治
《太平經》把神靈、天地運行與政治秩序相聯繫,認為王者行道則天地悅喜,失道則出現災異。經文以君、臣、民對應天、地、人,主張三者相通、共同憂念,才能使太陽、太陰與中和三氣和合為太和,進而形成太平。君主施恩、臣下輔治與民氣上達,均被納入這套天地相應的說明。註
南海女神靈惠夫人於至元年間因護佑海運有奇應而加封天妃神號,直沽、平江等地均有廟;皇慶以來,朝廷每年遣使齎香遍祭,並由官員依定制用牲、酒醴致祭。此例呈現神靈奉祀與朝廷封號、地方祀典及官員祭禮的結合。註
《世宗憲皇帝聖訓》所錄雍正十二年十月己酉上諭,以鬼神隨處存在、體物不遺的觀念勸人戒慎誠敬,並將信而敬之與受福、欺慢與受禍相聯繫。神明觀念在這道上諭中成為約束行為、勸人持敬的倫理理由。註
文獻中的不同解釋
宗教敘事也有質疑特定神靈祭祀的例子。《廣博物志》卷四十七引《法苑珠林》故事,述一位老人為求食羊肉,訛稱田頭樹神使其家業富足,命兒子殺羊祭祀;故事繼而敘述老人死後受生為羊,家人得知祭祀源於其欺言,遂停止樹神祭祀,悔過而不再殺生。這段敘事將虛構神恩的祭祀與殺生報應相聯繫。註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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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大道三元品戒謝罪上法》 維基文庫原文
《太上大道三元品戒謝罪上法》 維基文庫原文
《太上大道三元品戒謝罪上法》 維基文庫原文
《太上大道三元品戒謝罪上法》 維基文庫原文
《太上大道三元品戒謝罪上法》 維基文庫原文
《太平經》,02 維基文庫原文
《太平經》,02 維基文庫原文
《太平經》,02 維基文庫原文
《太平經》,02 維基文庫原文
《太平經》,02 維基文庫原文
《元始無量度人上品妙經內義》 維基文庫原文
《無上玄元三天玉堂大法》
《文帝化書 Wendi Huashu》
《靈寶領教濟度金書(嗣教錄一卷)》
仲勵,《道門科範大全集》,卷六十二 維基文庫原文
宋濂,《元史》,卷076 維基文庫原文
《世宗憲皇帝聖訓》
董斯張,《廣博物志》,47 維基文庫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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