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大昌
程大昌(1123年—1195年),字泰之,休寧縣(今休寧縣洪裡鄉)人,南宋學者。 生平 十歲能寫文章,紹興二十一年趙逵榜進士,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除太平州教授。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召為大學正。紹興三十年(1160年)試館職,為秘書省正字。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六月孝宗即位,遷著作佐郎。淳熙二年(1175年)召為秘書少監。淳熙三年(1176年)權刑部侍郎,升侍講兼國子祭酒,兼給事中。權吏部尚書。 淳熙七年(1180年)知泉州,有惠政,「江州賊沈師作亂,戍將蕭統領戰死,閩部大震。大昌趣統制裴師武討之,賊遂遁去。」。遷知建寧府,光宗嗣位,徙知明州。紹熙五年(1194年),以龍圖閣直學士致仕。慶元元年(1195年)卒,諡文簡。 著作 程大昌繪有《禹貢論山川地理圖》,並大量引用《水經注》的記載,對酈道元亦有所批評。現代酈學家陳橋驛將程大昌列為宋代的兩大酈學家之一。道光《晉江縣誌》稱:「大昌博學善考究,著述傳於當時。」歸有光則批評他「山川、土地非身所履,終無以得其真」。著有《易原》、《禹貢論》、《詩論》、《雍錄》、《北邊備對》、《演繁露》、《考古篇》、《易老通言》。《
程大昌
概述
程大昌(1123年—1195年),字泰之,休寧縣(今休寧縣洪裡鄉)人,南宋學者。
生平
十歲能寫文章,紹興二十一年趙逵榜進士,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除太平州教授。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召為大學正。紹興三十年(1160年)試館職,為秘書省正字。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六月孝宗即位,遷著作佐郎。淳熙二年(1175年)召為秘書少監。淳熙三年(1176年)權刑部侍郎,升侍講兼國子祭酒,兼給事中。權吏部尚書。
淳熙七年(1180年)知泉州,有惠政,「江州賊沈師作亂,戍將蕭統領戰死,閩部大震。大昌趣統制裴師武討之,賊遂遁去。」。遷知建寧府,光宗嗣位,徙知明州。紹熙五年(1194年),以龍圖閣直學士致仕。慶元元年(1195年)卒,諡文簡。
著作
程大昌繪有《禹貢論山川地理圖》,並大量引用《水經注》的記載,對酈道元亦有所批評。現代酈學家陳橋驛將程大昌列為宋代的兩大酈學家之一。道光《晉江縣誌》稱:「大昌博學善考究,著述傳於當時。」歸有光則批評他「山川、土地非身所履,終無以得其真」。著有《易原》、《禹貢論》、《詩論》、《雍錄》、《北邊備對》、《演繁露》、《考古篇》、《易老通言》。《程文簡集》20卷,已佚。
另著有《樗蒲經略》,敘述樗蒲玩法。
注釋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編輯]
《宋史/卷433》,出自脫脫《宋史》 參考書目 《宋史》卷四三三《儒林傳》 道光《晉江縣誌·程大昌》 文忠集 (周必大) 巻六十二,龍圖閣學士宣奉大夫贈特進程公〈大昌〉神道碑〈慶元三年〉
歷史淵源
程大昌(1123—1195),字泰之,號易庵,臨川人,南宋著名經學家、史學家與文人,其與道教之關聯,主要形成於宋代士大夫廣泛吸收道教宇宙論、術數學與養生思想的文化背景之中。南宋以來,內丹、養生與易學互為滲透,士人多由研治《周易》而轉向關注陰陽變化、氣化流行及修養工夫,程大昌即在此脈絡下,將儒家經術與道教性命之說加以會通。他撰有《易原》及相關著述,常以象數、氣化推演天地人事之理,雖未必屬於正式道教教團成員,卻深受道家與道教思想影響。其學術取徑反映宋代理學興起前後,儒、道界線尚未完全分化的知識格局,也使後世道教研究者得以從其著作中觀察宋代道教思想在士大夫層面的接受與轉化。
主要內容
程大昌(1123—1195),字可久,號演山,南宋徽州休寧人,為宋代理學與經學兼擅之學者,亦與道教思想及方術傳統多所往還。其學術關懷重在經世致用,著作涉及經學、史學、輿地與曆算等領域,尤重考據與辨偽,對後世研究宋代學術風氣具有重要意義。就道教相關面向而言,程大昌常以儒家立場評議神仙、符籙、養生與術數之說,既吸收道教在歷法、天文、地理等知識中的技術資源,亦對流行於民間與士大夫間的方術現象保持審慎態度。其論述反映南宋中後期儒、道交涉日益密切的知識景觀,亦顯示儒學在吸納道教文化元素時所形成的批判性重構。
相關典籍
程大昌相關典籍,主要見於其著作與後世徵引之文獻。《演繁露》與《考古編》保存其考據經世之學,於制度、名物、禮制、天文曆算等多所辨證,亦可見其對道教儀式與方術典故之關注。其《禹貢論》《北征記》等篇,則涉及地理、山川與方域形勢,為後世研治道教地理觀、神仙傳說與山川祭祀者所參照。又《宋史》本傳及《四庫全書總目》對其著述、學術旨趣與辨證方法多有著錄與評論,可資考察其思想脈絡。至於道教文獻中,凡論歷法、星占、祭祀名物、仙真傳說者,常援引程氏說以資證成,顯示其學雖不專屬道教,然在宋代以考據闡發經典、折衷儒道之學術環境中,具重要參照價值。
文化影響
程大昌在道教文化中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其以理學視野整理經學、曆法與術數知識,進而推動宋代士人對道教相關思想的再詮釋。他在學術上重視名物考證與制度沿革,對天文、曆算、節候與祭祀秩序等議題多所關注,使原本常見於道教經籍與方術傳統中的知識,獲得更強的經世與知識分類意義。此種傾向不僅有助於後世理解道教與儒家學術、國家禮制之間的互動,也使道教不再僅被視為神仙方術,而是與自然觀、時間觀及宇宙秩序相連結的文化資源。另一方面,程大昌對於相關文本的辨析與闡釋,亦間接影響後代對道教文獻的接受方式,促成士人以考據與義理並重的態度閱讀道書,故其文化影響尤見於知識整合與思想轉譯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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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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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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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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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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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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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程大昌」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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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程大昌」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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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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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程大昌」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程大昌」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程文簡集》。相關術語包括: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程大昌」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程大昌」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禹貢論山川地理圖》。相關術語包括: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程大昌」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程大昌」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水經注》。相關術語包括: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程大昌」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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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程大昌」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晉江縣誌》。相關術語包括: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程大昌」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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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程大昌」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易原》。相關術語包括:道教、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程大昌」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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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程大昌」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禹貢論》。相關術語包括: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程大昌」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程大昌」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詩論》。相關術語包括:傳記、方志、師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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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程大昌」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雍錄》。相關術語包括: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程大昌」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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