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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俟卨

万ㄇㄛˋ俟ㄑㄧˊ卨ㄒㄧㄝˋ(1083年—1157年5月6日),複姓万俟,字元忠,一作元中,開封府陽武(今河南原陽)人。宋代宰相。 生平簡介 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年)試太學上舍,中乙科。調恩州司法參軍事,未赴,授相州州學教授,代還,授潁昌府府學教授,後改宣教郎,授太學錄。建炎二年(1128年)正月,除樞密院編修官。後遷比部司員外郎,請宮祠,主管亳州明道宮,避居沅湘間。紹興元年初,主管荊湖西路安撫使司公事程昌寓以便宜檄卨權沅州事。 紹興元年(1131年)七月,武功大夫、榮州團練使、知郢州事曹成兵掠荊湖西路,犯沅州,軍至城下,城小而惡,卨召土豪集壯丁守城,曹成糧盡引兵而去。四年(1134年)四月,以左朝請郎任荊湖北路轉運司判官,七年(1137年)四月,以左朝散大夫為荊湖北路提點刑獄公事。十年(1140年)六月,為荊湖南路轉運司判官,依附秦檜,為監察御史。九月,任右正言。十一年(1141年)四月,任右諫議大夫。十一月,為御史中丞。 万俟卨未發跡時,岳飛曾鄙視万俟卨,二人有過節。十一年(1141年)七月,上言彈劾岳飛「伏見樞密副使岳飛爵高祿厚,誌滿意得,平昔功名之念日以頹墮。今春敵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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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俟卨

概述

万ㄇㄛˋ俟ㄑㄧˊ卨ㄒㄧㄝˋ(1083年—1157年5月6日),複姓万俟,字元忠,一作元中,開封府陽武(今河南原陽)人。宋代宰相。

生平簡介

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年)試太學上舍,中乙科。調恩州司法參軍事,未赴,授相州州學教授,代還,授潁昌府府學教授,後改宣教郎,授太學錄。建炎二年(1128年)正月,除樞密院編修官。後遷比部司員外郎,請宮祠,主管亳州明道宮,避居沅湘間。紹興元年初,主管荊湖西路安撫使司公事程昌寓以便宜檄卨權沅州事。

紹興元年(1131年)七月,武功大夫、榮州團練使、知郢州事曹成兵掠荊湖西路,犯沅州,軍至城下,城小而惡,卨召土豪集壯丁守城,曹成糧盡引兵而去。四年(1134年)四月,以左朝請郎任荊湖北路轉運司判官,七年(1137年)四月,以左朝散大夫為荊湖北路提點刑獄公事。十年(1140年)六月,為荊湖南路轉運司判官,依附秦檜,為監察御史。九月,任右正言。十一年(1141年)四月,任右諫議大夫。十一月,為御史中丞。

万俟卨未發跡時,岳飛曾鄙視万俟卨,二人有過節。十一年(1141年)七月,上言彈劾岳飛「伏見樞密副使岳飛爵高祿厚,誌滿意得,平昔功名之念日以頹墮。今春敵寇大入,疆場騷然,陛下趣飛出師以為犄角,璽書絡繹,使者相繼於道,而乃稽違詔旨,不以時發,久之壹至舒、蘄,忽卒復還。比與同列按兵淮上,公對將佐謂山陽為不可守,沮喪士氣,動搖民心。伏望免飛副樞職事,出之於外,以伸邦憲」。十二月,上言「岳飛坐嘗自言己與太祖俱以三十歲除節度使為指斥乘輿,情理切害;金兵犯淮西,前後受親劄十三次,不即策應,為擁兵逗遛,當斬;閬州觀察使、禦前前軍統制、權副都統張憲坐收飛雲書,謀以襄陽叛,當絞;飛長子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提舉醴泉觀雲坐與憲書稱,可與得心腹兵官商議為傳報朝廷機密事,當追壹官罰金」,最後岳飛被宋高宗下詔處死。

十二年(1142年)三月,兼侍讀。六月,為攢宮按行使。八月,為參知政事,充大金報謝使。十一月,進秩二等。又與秦檜爭權,被罷黜,十四年(1144年)二月,御史中丞李文會、右諫議大夫詹大方奏其「黷貨營私,窺搖國是」,卨上章求去,高宗命以資政殿學士出守,秦檜大怒,給事中楊願封還詔書,歷數其罪,以原官提舉江州太平宮。六月,降左中大夫,歸州居住。二十年(1150年)八月,移沅州。二十五年(1155年)十一月,秦檜死。十二月,任便居住,復左通奉大夫、資政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詔還朝。二十六年(1156年)三月,入對,奏五事:權臣執國命,威福之柄下移,人不知有上,故相舊弼,擯斥殆盡,讒佞欺詐之徒,造為險語,中傷善類,人不自保,道路側目,貪夫慕利,掊取無藝,公私掃地赤立,而大臣姻族之家,粟窖金穴,至不可較,軍政一壞,士不知勞,將帥豢養於富貴之樂,一旦有緩急,皆不足恃,士風不競,避讒畏譏,襲常蹈故,隨波浮沉,無致身許國之忠。高宗嘉之,拜參知政事。五月,授左宣奉大夫、拜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提舉實錄院、進封「武陽郡開國侯」。十月,上《皇太后還御宮寢纂次迴鑾事》,除左銀青光祿大夫、進封「陽武郡開國公」。是月,以星變詔求直言,張浚慮數年間勢,決求憂用兵,而吾方溺於晏安,謂金可信,蕩然莫之為備,沈該、万俟卨居相位,尤不厭天下之望、朝廷益輕。卨見書大怒,以金未有憂,而俊所奏乃若禍在年歲間,令浚永州居住。十二月,上《重修貢舉敕令格式》五十卷、《看詳法意》四百八十七卷,以進書恩轉左金紫光祿大夫,改封河南郡開國公,食邑四千九百戶,實封一千九百戶。二十七年(1157年)三月,病重,除特進、觀文殿大學士致仕,制書下而卒。贈少師,賜東園秘器、水銀、龍腦以斂,賻金帛六千。命入內內侍省都知衛茂實護喪事,諡號「忠靖」,錄其子孫十二人為官,歸葬衡州。

今岳飛墳有万俟卨的鐵鑄跪像。

家族 曾祖:万俟琰,累贈太子太保、太保 曾祖母:盧氏,福國夫人 祖:万俟敏,累贈少傅、太師 祖母:楊氏,衛國夫人 祖母:趙氏,楚國夫人、贈榮國夫人 父:万俟湜,以太中大夫致仕,累贈太子太師、太師 前母:李氏,累贈平原郡夫人、秦國夫人 生母:侯氏,累贈通義郡夫人、單國夫人 兄:万俟虎 妻:侯氏,封同安郡夫人,贈榮國夫人 子:万俟夷中,右承奉郎、直秘閣 子:万俟致中、右承事郎、直秘閣 子:万俟居中 子:万俟有中 子:万俟粹中 女:万俟氏,適右修職郎李詡 女:万俟氏,適右儒林郎呉銓 女:万俟氏 女:万俟氏 注釋 前任: 秦檜 南宋尚書右僕射同平章事 1156年 繼任: 湯思退

歷史淵源

萬俟卨(1094—1155)字元忠,臨安人,南宋中期政治人物。其「歷史淵源」可置於南宋朝廷內外夷夏、和戰與黨爭交錯之政治背景中理解。靖康之變後,宋室南渡,朝廷亟需重整軍政與財賦,而主和、主戰諸派長期角力,士大夫集團亦因議論秦檜專權與岳飛案而分裂。萬俟卨早年入仕,以法理與行政才幹見長,後因附從秦檜而進入權力核心,遂成為高宗朝政局演變的重要參與者之一。其身世與仕途並非出於宗教或道教傳承,而是深受南宋官僚政治、門第網絡及戰和論爭所形塑;後世對其評價多與岳飛冤獄相連,亦反映宋代以降忠奸敘事對歷史人物定位之深刻影響。

主要內容

萬俟卨(1096—1154),字元忠,宋代政治人物,鄜延路人。其仕途歷經北宋末與南宋初,官至參知政事、右相等要職,尤以附和秦檜、主導對岳飛之冤獄而見於史冊。萬俟卨在紹興年間積極配合主和政策,參與羅織岳飛罪名,遂成南宋政治史上爭議最深之人物之一。其行誼雖主要見於正史與後世筆記、傳說,但在道教百科脈絡中,萬俟卨多作為「佞臣」、「逆臣」形象被收錄,反映民間善惡報應與忠奸判分的價值判斷。此類人物條目不僅記錄其生平與官職,亦呈現道教文化圈內對歷史人物道德評價的延伸,並常與神明賞罰觀、陰司報應說相互連結,形成具有宗教倫理色彩的歷史記憶。

相關典籍

萬俟卨見於多種宋代及後世史籍、筆記與道教相關敘述之中,其形象多與南宋政治人物、讒構岳飛等歷史事件相連,並非道教經籍中之核心神祇或教派人物。就「相關典籍」而言,最重要者為《宋史》及《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等官修史書,可據以考察其仕履、政爭與歷史評價;《續資治通鑑長編》、歷代編年與筆記,如《齊東野語》《鶴林玉露》等,亦多有涉及,反映後世對其形象之再詮釋。至於道教文獻方面,萬俟卨通常不作為獨立修行對象見載,而多偶見於因果報應、忠奸善惡之敘述脈絡,與民間信仰、勸善文本相互交織。故其「相關典籍」宜以正史、編年與筆記為主,兼及後世道教化的道德敘事材料,以呈現其歷史人物與文化記憶之雙重面向。

文化影響

萬俟卨在道教文化中的影響,主要並非來自其宗教思想或教派建樹,而是作為南宋政治人物、特別是在岳飛冤案中的關鍵角色,長期進入後世道教倫理與民間信仰的敘事脈絡之中。於道教相關的忠奸觀、因果報應與善惡有報觀念裡,萬俟卨常被塑造成負面歷史人物,與秦檜等併列為「奸臣」典型,成為勸善懲惡、明辨忠佞的反面教材。此種形象在宮觀題材、民間講唱、戲曲與筆記傳說中反覆被強化,使其姓名逐漸超出史實語境,轉化為道德寓言的一部分。從文化史角度觀之,萬俟卨的存在顯示道教並非僅以神仙信仰為核心,亦深度參與歷史人物的道德評價與集體記憶建構,並藉由對忠義敘事的吸納,形塑地方社會對正邪、報應與歷史公義的理解。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 節點類型:人物節點
  • LIUS-ID:LIUS-NODE-5F954FB818E6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160323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1. 本批次尚未找到可直接連結的 站內論文關聯;補證以既有正文、站內典籍標記與來源訊號為主,並標為「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站內互讀:道教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皇太后還御宮寢纂次迴鑾事》、《重修貢舉敕令格式》、《看詳法意》、《宋史》、《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續資治通鑑長編》、《齊東野語》、《鶴林玉露》。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道教、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萬俟卨」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萬俟卨」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萬俟卨」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皇太后還御宮寢纂次迴鑾事》。相關術語包括:道教、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俟卨」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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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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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俟卨」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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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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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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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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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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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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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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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俟卨」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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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萬俟卨」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皇太后還御宮寢纂次迴鑾事》。相關術語包括: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俟卨」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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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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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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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俟卨」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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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萬俟卨」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宋史》。相關術語包括: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俟卨」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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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萬俟卨」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相關術語包括: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俟卨」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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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萬俟卨」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續資治通鑑長編》。相關術語包括: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俟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萬俟卨」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齊東野語》。相關術語包括: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俟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萬俟卨」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鶴林玉露》。相關術語包括:道教、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俟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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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萬俟卨 · 最後更新:2026/7/4· 版本:20260704 · 版本歷史

其他資料:學術論文(個別著作權)、本派傳承(CC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