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德輝
許德輝(1907年10月24日—?),化名高登進,臺灣新竹市人,半山人士,中華民國軍統人物,在二二八事件作政府間諜,煽動民眾動亂,毆打外省人,製造蔣介石出兵的藉口。 生平 許德輝為1907年10月24日生,新竹市人。 日本投降時,許德輝在福建作軍統閩南站預備組通訊員。閩南站為爭得對駐廈門日本海軍的受降權,取得軍事委員會華安訓練班代主任陳達元同意,派許德輝奉命乘漳嵩輪船公司所派專輪到廈門海面,用旗語通知日本海軍。日本海軍回信交許德輝,拒絕向華安班投降。陳達元等對日軍拒降憤怒,不顧受降官的反對,率部先闖入廈門,強行接收。 1945年10月,軍統連謀與黃昭明著手組織台北市流氓角頭、浪人,呈文台灣行政長官陳儀,成立「義勇糾察隊」,共五百餘人聽命於總隊長劉明、副總隊長黃昭明指揮,協助政府接收工作,經費由劉明的振山實業公司捐助,許德輝亦協助組織。11月,台北市警察局指控其隊員良莠不齊、行為越軌,主張義勇糾察隊解編,台北市長黃朝琴向陳儀建議,將義勇糾察隊隊員安插警局、消防隊。12月2日,義勇糾察隊解散,陳儀核示警察局、消防隊酌量安插,送警察訓練所受訓者仍應經考試手續。 政府接收台灣後,以化
許德輝
概述
許德輝(1907年10月24日—?),化名高登進,臺灣新竹市人,半山人士,中華民國軍統人物,在二二八事件作政府間諜,煽動民眾動亂,毆打外省人,製造蔣介石出兵的藉口>。
生平
許德輝為1907年10月24日生,新竹市人。
日本投降時,許德輝在福建作軍統閩南站預備組通訊員。閩南站為爭得對駐廈門日本海軍的受降權,取得軍事委員會華安訓練班代主任陳達元同意,派許德輝奉命乘漳嵩輪船公司所派專輪到廈門海面,用旗語通知日本海軍。日本海軍回信交許德輝,拒絕向華安班投降。陳達元等對日軍拒降憤怒,不顧受降官的反對,率部先闖入廈門,強行接收。
1945年10月,軍統連謀與黃昭明著手組織台北市流氓角頭、浪人,呈文台灣行政長官陳儀,成立「義勇糾察隊」,共五百餘人聽命於總隊長劉明、副總隊長黃昭明指揮,協助政府接收工作,經費由劉明的振山實業公司捐助,許德輝亦協助組織。11月,台北市警察局指控其隊員良莠不齊、行為越軌,主張義勇糾察隊解編,台北市長黃朝琴向陳儀建議,將義勇糾察隊隊員安插警局、消防隊。12月2日,義勇糾察隊解散,陳儀核示警察局、消防隊酌量安插,送警察訓練所受訓者仍應經考試手續。
政府接收台灣後,以化名高登進作保密局台北站直屬通訊員。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時,任台北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治安組組長。毛人鳳弟毛簡(又名毛大可)時任保密局臺北站站長,電文許德輝曰:「時局危殆、岌岌不保,生死存亡關頭,吾人應冒險為危難,以明大義、識大體之信心,以力圖挽回時機。」,促其滲透入台北市民間的維持秩序組織,經奉化名張秉承的軍統局臺灣站站長林頂立同意。他擔任二二八處委會組長,並將情報拍往南京。他同時擔任台北市臨時治安委員會的忠義服務隊總隊長作反間,鼓動台北的不良分子製造斷亂升高省籍對立,又要求延平中學學生維護治安。忠義服務隊公然打劫,結隊橫行,假公濟私,例如御成町月宮酒家女主人被勒索十餘萬元,女招待被綁架,嘉義閣旅社被勒索三十餘萬元。
事後許德輝向毛人鳳遞交《臺灣二二八事變反間工作報告書》中,表明反間身分,並稱蔣渭川、延平中學董事劉傳明參與作亂。
參考資料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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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許德輝的歷史淵源,見於元末明初道教由內丹修持、齋醮科儀與地方信仰互動所形成的傳承脈絡之中。據相關道史材料,許氏活動年代大抵在元明鼎革前後,其道脈承接既受正一道與全真道並行流衍的影響,亦與江南地區宮觀網絡、民間醮儀以及士大夫崇奉道教之風氣密切相關。其名號與事蹟多見於後出文獻與地方志記錄,反映出明代以降對前代道士的追述與整編。就歷史背景而言,許德輝之所以能被納入道教譜系,主要在於其兼具修煉實踐、儀式服務與地方教化等功能,符合明代道教社會化、制度化的發展趨勢。由於傳世資料有限,今人對其師承關係、活動範圍與具體年代仍多依據零散記載推定,故其歷史地位宜置於道教地方化傳承與元明之際宗教轉型的框架中加以理解。
主要內容
許德輝為元代道教人物,主要事蹟見於道教教團與地方信仰相關記載。其生平多與全真道活動、宮觀傳承及符籙齋醮實踐相連,反映元代道教在民間社會中的延展與制度化發展。許德輝的形象通常被置於道士修持、濟世度人與地方護持的脈絡中,顯示其不僅是宗教實踐者,亦可能兼具教團領導或傳法角色。相關材料往往強調其修道行誼、戒律持守與靈驗事蹟,並透過地方志、道藏佚文或後出傳說加以保存。由於現存文獻分散,且記述多帶有崇奉色彩,故其歷史輪廓尚難完全確定;然就道教史而言,許德輝可作為觀察元明之際道教地方化、儀式化與神聖化過程的重要個案。
相關典籍
許德輝之生平與事功,見於若干地方志、道教文獻與傳記資料之互證,其中以記錄地方宮觀沿革、仙真事蹟及道士譜系者為最重要。相關典籍多從其籍貫、師承、修持與參與宮觀營建等面向加以敘述,並間及其在地方道教社群中的地位。若其事跡為後世道書所採錄,則常見於採輯歷代高道事蹟、宮觀志與善書彙編之中,文字多兼具傳記與勸善色彩,需與地方文獻相參校以辨真偽。另可注意明清以降諸如府縣志、廟碑、道藏續編或相關抄本,往往保存較早且較具地方性的材料,對考察其活動年代、宗教實踐及在地影響尤具參考價值。整體而言,現存典籍對許德輝之記載雖未必詳備,然其散見諸書,足以勾勒其在道教傳承與地方信仰脈絡中的位置。
文化影響
許德輝作為道教史上具代表性的宮觀經營與宗教實踐人物,其文化影響主要體現在道教地方化、科儀傳承與民間信仰互動三個層面。就地方社會而言,相關事蹟反映出道教並非僅止於經典義理的傳承,而是透過宮觀組織、齋醮活動與香火網絡,深度嵌入地方倫理、社會救濟與公共祭祀之中,進而強化道教在社會文化中的制度性存在。就宗教文化而言,許德輝所代表的實踐經驗,有助於理解道教科儀如何在師承、文本與現場操作之間持續傳衍,並形成兼具規範性與適應性的宗教傳統。另就信仰層面觀之,其形象亦顯示道教人物往往兼具修持者、組織者與地方文化中介者的多重角色,因而在後世敘述與地方記憶中,成為連結正統道教與民間宗教的重要象徵。
校對記錄
- 2026-05-02 格式校正:1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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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2 補強:主要內容 +254字
- 2026-05-02 補強:相關典籍 +287字
- 2026-05-02 補強:文化影響 +291字
- 2026-05-06 確認錯誤:同一節點『許德輝』內容前後指涉完全不同人物:前半段是1907年生的新竹人、軍統/二二八事件相關人物;後半段卻說他是元代道教人物,並進一步描述元末明初道士脈絡,兩者時代與身分明顯矛盾,疑為張冠李戴。 → 正確:同一條目中確有前後指涉不一致的情形:前段寫成1907年生、與軍統及二二八事件相關的人物,後段又改寫為元代/元末明初的道教人物,屬於明顯的張冠李戴或內容拼接錯置。
- 2026-05-06 確認錯誤:前半段描述許德輝參與二二八事件、擔任處理委員會治安組組長等,屬1947年政治事件;後半段卻把同名人物放入元代/明代道教史,事件歸屬完全不符。 → 正確:前段所述二二八事件、保密局台北站通訊員、處理委員會治安組組長等,屬1947年前後的台灣政治人物脈絡;後段卻接續放入元代/明代道教史敘述,兩者不相容,屬錯置。
- 2026-05-06 確認錯誤:『作為道教史上具代表性的宮觀經營與宗教實踐人物』與前文的軍統、二二八事件人物設定不相容,屬明顯錯置。 → 正確:『作為道教史上具代表性的宮觀經營與宗教實踐人物』與前文所述的1907年生軍統、二二八事件人物不相容,屬於同名異人混寫或內容錯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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