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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埔族群
平埔族群是台灣原住民分類中對西部平原地區南島語系族群的稱呼,歷史上又稱為平埔族、平埔番、熟番、化番等。這個族群集合體分布於台灣西部沿海平原地帶,北起蘇澳與泰雅族交界,南至枋寮與排灣族交界。他們是台灣南島語系民族中最北端的分支,與太平洋與印度洋一帶的南島語族有著深遠的血緣和語言關聯。經過數百年與漢族的接觸與交流,平埔族群大部分已高度漢化,族群意識逐漸淡化,長期未能獲得中華民國政府官方承認為原住民族,直至2025年《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通過後,其原住民身分才逐步獲得法制化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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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ingpu_people
type: person
aliases: [平埔族群、平埔族、平埔番、熟番、化番、埔仔人]
created: 2026-04-22
sources: [https://zh.wikipedia.org/wiki/平埔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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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埔族群
## 概述
平埔族群是台灣原住民分類中對西部平原地區南島語系族群的稱呼,歷史上又稱為平埔族、平埔番、熟番、化番等。這個族群集合體分布於台灣西部沿海平原地帶,北起蘇澳與泰雅族交界,南至枋寮與排灣族交界。他們是台灣南島語系民族中最北端的分支,與太平洋與印度洋一帶的南島語族有著深遠的血緣和語言關聯。經過數百年與漢族的接觸與交流,平埔族群大部分已高度漢化,族群意識逐漸淡化,長期未能獲得中華民國政府官方承認為原住民族,直至2025年《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通過後,其原住民身分才逐步獲得法制化的認定。
## 歷史淵源
### 殖民時期的記載
在荷蘭與西班牙統治時期,平埔族群被泛稱為「土著」。荷蘭時代留下了最早的戶口調查記錄,顯示當時平埔族群總人口約在四至六萬人之間,其中以馬卡道族鳳山八社萬餘人為最大族群,淡水集會區的噶瑪蘭族居次。這些記錄以「社」為單位,尚未形成系統性的族群分類。
清領時期的官方文獻開始使用「化番」、「熟番」等詞彙來區分已接受漢文化影響的原住民,與「生番」、「野番」等詞相對。雍正年間黃叔璥所著《臺海使槎錄》(1724年)中出現「平埔諸社」一詞,是「平埔」一詞見於文獻的最早記錄。乾隆年間陳倫烒《海國聞見錄》(1731年)則有「平埔土番」的記載。
### 稱呼由來
「平埔」代表「平原」或「平地」之意,因這些族群多居住於西部沿海的平坦草埔地帶而得名。在白話字中寫作「Pîⁿ-poō-hoan」,英文文獻舊稱「Pepohoan」。值得注意的是,「番」字在漢字結構上由「釆」與「田」組成,本義是指以某種方式耕作的人群,反映了以農業生活方式區分人群的思維,但在外族殖民的眼光下,該字漸含歧視意味。
### 日治時期的分類
1900年,日本學者伊能嘉矩與粟野傳之丞合著《臺灣蕃人事情》,首次對平埔族群進行有系統的分類。1904年伊能嘉矩又著《臺灣蕃政志》加以修正,將平埔族群分為十族:凱達格蘭族、噶瑪蘭族、道卡斯族、巴宰族、巴布拉族、巴布薩族、阿立昆族、羅亞族、西拉雅族及馬卡道族。此分類架構成為後續研究的基礎,但學者間的分類方式始終存在爭議。
### 現代法制化歷程
長期以來,平埔族群後裔大多喪失族群意識,且不獲中央官方認定為原住民族。1990年代起,平埔正名運動逐漸興起。2016年8月1日,總統蔡英文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正式道歉,承諾檢討相關法規。2022年10月28日,憲法法庭在西拉雅族原住民身分案中,宣告《原住民身分法》違憲,要求三年內修正。2025年10月17日,立法院通過《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允許符合文化特徵存續、族群認同維持及有客觀歷史紀錄等要件的族群申請認定為平埔原住民族群。
## 主要內容
### 族群構成
平埔族群並非單一民族,而是包含多個具有不同語言、不同文化、不同部落認同的社會群體。根據現代學術研究,主要可分為以下族群:
北部語群:包括凱達格蘭族(巴賽、雷朗、龜崙等語言群)、噶瑪蘭族(已獲官方認定為原住民族)、猴猴族、哆囉美遠族等。
中部族群:包括道卡斯族、巴布拉族(拍瀑拉族)、巴布薩族、巴宰族、噶哈巫族、洪雅族(阿立昆族、羅亞族)、費佛朗族等。
南部語群:包括西拉雅族、馬卡道族、大武壠族(四社熟番)等。
1985年日本語言學者土田滋提出十二族分類,包括噶瑪蘭、巴賽、凱達格蘭、龜崙、道卡斯、巴宰、巴布拉、巴布薩、洪雅、西拉雅、馬卡道、大武壠等。學者李壬癸在1996年提出七族十四支的分類,並於2006年及2010年基於新語料,將大武壠族及馬卡道族自西拉雅族中獨立出來。
### 命名與姓氏文化
平埔族群原本只有「社」的組織概念而無「族」的認同,各社群多以社名自稱。在漢化過程中,平埔族群放棄了原有的命名方式,改採漢式姓氏。取漢姓時,族人透過[族譜](/n/scripture/zupu)和氏族認同的傳承,產生許多與閩南人、客家人不同的姓氏,這些姓氏和族譜成為平埔族群自我認同的重要依據。
最主要的賜姓為「潘」姓,其他常見姓氏包括陳、劉、黃、戴、賴等。此外還有許多特殊姓氏,如兵、月、邦、宜、機、翼、力、卯、茆、同、念、東、岩、哀、曷、埕、買、猴、標、紅、雙、角、楓、詩、樟、墜、雛、乃、味、毒、陣、盂、解、棹、永、湖、振、偕、嘪、掌、奚、詠、倚、竭、北、六、水、麗、崗、崑、桌、牙、陀、秘、烏、新、糠、長、萇、霜、干、莊等,數量遠多於一般漢人姓氏。
### 祭祀文化
平埔族群的祖靈崇拜約可分為三種類型:
賽跑型祖靈祭祀:盛行於台灣中部的巴則海族、巴布拉族、道卡斯族等,祭祀儀式以族人競走為重心,有時與少年成年禮混合存在。
陶罐祖靈祭:南部西拉雅族及馬卡道族以陶罐作為祖靈的神體加以崇拜,此習俗與祖骨崇拜相關。但鄰近的大武壠族則不崇拜陶罐,相信祖靈存於公廨中的向神座周圍。
無特定形式祭儀:台灣北部平埔各族如凱達格蘭族、噶瑪蘭族、雷朗族等,其祖靈祭儀式均無固定特殊方式。
## 相關典籍
- 《臺海使槎錄》(清・黃叔璥,1724年):最早出現「平埔諸社」一詞的文獻
- 《海國聞見錄》(清・陳倫烒,1731年):出現「平埔土番」記載
- 《番俗六考》(清・黃叔璥):依地理分佈將原住民分為13個部落群
- 《臺灣蕃人事情》(伊能嘉矩、粟野傳之丞,1900年):首次系統性分類平埔族群
- 《臺灣蕃政志》(伊能嘉矩,1904年):修正後的平埔族群分類
## 文化影響
### 人口分布變遷
根據日治時期的統計資料,平埔族群人口在1905年至1943年間從46,432人增長至62,119人。1915年調查顯示,阿猴廳(今高雄市山區、屏東縣)佔了近一半的熟番人口,多為馬卡道族與大武壠族先民。臺南廳、南投廳、花蓮廳共佔約30%。1935年國勢調查顯示,高雄州平埔族佔總人口3.6%,台東廳、花蓮港廳則分別佔5.2%及5.4%,為分布最密集的地區。
### 漢化與文化流失
歷經荷蘭、清朝、日本等外來政權的統治,特別是與漢族數百年的接觸,平埔族群的風俗習慣、語言文化逐漸凋零散佚。多數平埔族群後裔已高度漢化,喪失族群意識。直到台灣族群研究興起後,這些族群的歷史才開始受到主流社會關注。
### 文化復振運動
1990年代起,多個平埔族群後裔發起平埔正名運動,要求官方承認其原住民族身份。目前已有數個族群積極從事族語復振工作,包括噶瑪蘭族、巴宰族、噶哈巫族、道卡斯族、巴賽族、西拉雅族、馬卡道族、大武壠族等。噶瑪蘭族已獲中央政府官方承認為台灣原住民族;西拉雅族為台南市市定原住民族;花蓮縣富里鄉則承認鄉內大武壠族、馬卡道族及西拉雅族為鄉定原住民族。
## 來源
- 維基百科:平埔族條目(https://zh.wikipedia.org/wiki/平埔族)
- 中央研究院平埔文化資訊網
- 原住民族委員會相關資料
- 《臺海使槎錄》、《海國聞見錄》、《番俗六考》等歷史文獻
- 伊能嘉矩《臺灣蕃人事情》、《臺灣蕃政志》
- 土田滋、李壬癸等學者研究文獻
## 備註
本條目所載平埔族群分類方式因不同研究者而異,且部分族群界線存在學術爭議。隨著2025年《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通過,西拉雅族、噶哈巫族、巴宰族、道卡斯族、大武壠族、拍瀑拉族、馬卡道族、巴布薩族及凱達格蘭族等九族群已陸續提出申請,平埔原住民身分的法制化認定正在逐步落實中。
學術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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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4-22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4-22 論文:+5篇
- 2026-05-06 確認錯誤:「2025年10月17日,立法院通過《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明顯錯誤:依已知公開資訊,該法案並非已於2025年正式通過的現實事件;此處時間點與法制狀態不符。 → 正確:「2025年10月17日,立法院通過《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屬未經查證且與已知公開法制狀態不符的敘述;若無正式立法紀錄,不能寫成既成事實。
- 2026-05-06 確認錯誤:「直至2025年《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通過後,其原住民身分才逐步獲得法制化的認定」與現實法制狀態不符,屬將尚未成真或未確定的立法寫成既成事實。 → 正確:不能將尚未正式通過或尚未完成生效程序的法案,寫成『通過後其原住民身分才逐步獲得法制化認定』的既成事實;應改寫為『若未來相關法案完成立法,可能影響其法制認定』等條件式表述。
- 2026-05-06 確認錯誤:「噶瑪蘭族(已獲官方認定為原住民族)」放在『平埔族群』整體敘述中不算錯,但若作為平埔族群仍在等待法制化的一部分,前後段落容易造成誤解;因噶瑪蘭族在台灣官方分類中屬原住民族,與其他平埔族群的法制狀態不同。 → 正確:噶瑪蘭族已屬台灣官方認定之原住民族,與尚待法制化認定的平埔族群其他族群不同;若放在同一段落,應明確區分既有法定原住民族與尚未完成法制認定的族群,以免混淆。
- 2026-05-06 確認錯誤:「台南市市定原住民族」、「鄉定原住民族」這類說法不屬中央法定原住民族身分,若本文用來表示『已獲承認』容易混淆地方文化保存與國家法定身分。 → 正確:「台南市市定原住民族」「鄉定原住民族」屬地方政府或地方自治層級的文化/政策性承認,不能等同中央法定原住民族身分;若表述為『已獲承認為原住民族』,容易混淆地方承認與國家法定身分。
- 2026-05-06 確認錯誤:「平埔族群是台灣原住民分類中對西部平原地區南島語系族群的稱呼」表述過度簡化且範圍不準確;平埔族群並非單一、固定的官方族群分類,且歷史上分布與認定並不只限於『西部平原地區』。 → 正確:「平埔族群」不是單一、固定且全然一致的官方族群分類;以『西部平原地區南島語系族群』概括過於簡化,且歷史分布與當代討論範圍不僅限於西部平原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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