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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大昌

程大昌(1123年—1195年),字泰之,休寧縣(今休寧縣洪裡鄉)人,南宋學者。 生平 十歲能寫文章,紹興二十一年趙逵榜進士,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除太平州教授。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召為大學正。紹興三十年(1160年)試館職,為秘書省正字。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六月孝宗即位,遷著作佐郎。淳熙二年(1175年)召為秘書少監。淳熙三年(1176年)權刑部侍郎,升侍講兼國子祭酒,兼給事中。權吏部尚書。 淳熙七年(1180年)知泉州,有惠政,「江州賊沈師作亂,戍將蕭統領戰死,閩部大震。大昌趣統制裴師武討之,賊遂遁去。」。遷知建寧府,光宗嗣位,徙知明州。紹熙五年(1194年),以龍圖閣直學士致仕。慶元元年(1195年)卒,諡文簡。 著作 程大昌繪有《禹貢論山川地理圖》,並大量引用《水經注》的記載,對酈道元亦有所批評。現代酈學家陳橋驛將程大昌列為宋代的兩大酈學家之一。道光《晉江縣誌》稱:「大昌博學善考究,著述傳於當時。」歸有光則批評他「山川、土地非身所履,終無以得其真」。著有《易原》、《禹貢論》、《詩論》、《雍錄》、《北邊備對》、《演繁露》、《考古篇》、《易老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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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大昌

概述

程大昌(1123年—1195年),字泰之,休寧縣(今休寧縣洪裡鄉)人,南宋學者。

生平

十歲能寫文章,紹興二十一年趙逵榜進士,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除太平州教授。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召為大學正。紹興三十年(1160年)試館職,為秘書省正字。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六月孝宗即位,遷著作佐郎。淳熙二年(1175年)召為秘書少監。淳熙三年(1176年)權刑部侍郎,升侍講兼國子祭酒,兼給事中。權吏部尚書。

淳熙七年(1180年)知泉州,有惠政,「江州賊沈師作亂,戍將蕭統領戰死,閩部大震。大昌趣統制裴師武討之,賊遂遁去。」。遷知建寧府,光宗嗣位,徙知明州。紹熙五年(1194年),以龍圖閣直學士致仕。慶元元年(1195年)卒,諡文簡。

著作

程大昌繪有《禹貢論山川地理圖》,並大量引用《水經注》的記載,對酈道元亦有所批評。現代酈學家陳橋驛將程大昌列為宋代的兩大酈學家之一。道光《晉江縣誌》稱:「大昌博學善考究,著述傳於當時。」歸有光則批評他「山川、土地非身所履,終無以得其真」。著有《易原》、《禹貢論》、《詩論》、《雍錄》、《北邊備對》、《演繁露》、《考古篇》、《易老通言》。《程文簡集》20卷,已佚。

另著有《樗蒲經略》,敘述樗蒲玩法。

注釋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編輯]

《宋史/卷433》,出自脫脫《宋史》 參考書目 《宋史》卷四三三《儒林傳》 道光《晉江縣誌·程大昌》 文忠集 (周必大) 巻六十二,龍圖閣學士宣奉大夫贈特進程公〈大昌〉神道碑〈慶元三年〉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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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程大昌(1123—1195),字泰之,號易庵,臨川人,南宋著名經學家、史學家與文人,其與道教之關聯,主要形成於宋代士大夫廣泛吸收道教宇宙論、術數學與養生思想的文化背景之中。南宋以來,內丹、養生與易學互為滲透,士人多由研治《周易》而轉向關注陰陽變化、氣化流行及修養工夫,程大昌即在此脈絡下,將儒家經術與道教性命之說加以會通。他撰有《易原》及相關著述,常以象數、氣化推演天地人事之理,雖未必屬於正式道教教團成員,卻深受道家與道教思想影響。其學術取徑反映宋代理學興起前後,儒、道界線尚未完全分化的知識格局,也使後世道教研究者得以從其著作中觀察宋代道教思想在士大夫層面的接受與轉化。

主要內容

程大昌(1123—1195),字可久,號演山,南宋徽州休寧人,為宋代理學與經學兼擅之學者,亦與道教思想及方術傳統多所往還。其學術關懷重在經世致用,著作涉及經學、史學、輿地與曆算等領域,尤重考據與辨偽,對後世研究宋代學術風氣具有重要意義。就道教相關面向而言,程大昌常以儒家立場評議神仙、符籙、養生與術數之說,既吸收道教在歷法、天文、地理等知識中的技術資源,亦對流行於民間與士大夫間的方術現象保持審慎態度。其論述反映南宋中後期儒、道交涉日益密切的知識景觀,亦顯示儒學在吸納道教文化元素時所形成的批判性重構。

相關典籍

程大昌相關典籍,主要見於其著作與後世徵引之文獻。《演繁露》與《考古編》保存其考據經世之學,於制度、名物、禮制、天文曆算等多所辨證,亦可見其對道教儀式與方術典故之關注。其《禹貢論》《北征記》等篇,則涉及地理、山川與方域形勢,為後世研治道教地理觀、神仙傳說與山川祭祀者所參照。又《宋史》本傳及《四庫全書總目》對其著述、學術旨趣與辨證方法多有著錄與評論,可資考察其思想脈絡。至於道教文獻中,凡論歷法、星占、祭祀名物、仙真傳說者,常援引程氏說以資證成,顯示其學雖不專屬道教,然在宋代以考據闡發經典、折衷儒道之學術環境中,具重要參照價值。

文化影響

程大昌在道教文化中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其以理學視野整理經學、曆法與術數知識,進而推動宋代士人對道教相關思想的再詮釋。他在學術上重視名物考證與制度沿革,對天文、曆算、節候與祭祀秩序等議題多所關注,使原本常見於道教經籍與方術傳統中的知識,獲得更強的經世與知識分類意義。此種傾向不僅有助於後世理解道教與儒家學術、國家禮制之間的互動,也使道教不再僅被視為神仙方術,而是與自然觀、時間觀及宇宙秩序相連結的文化資源。另一方面,程大昌對於相關文本的辨析與闡釋,亦間接影響後代對道教文獻的接受方式,促成士人以考據與義理並重的態度閱讀道書,故其文化影響尤見於知識整合與思想轉譯層面。

校對記錄

  • 2026-05-02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5-02 補強:歷史淵源 +28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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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5-02 補強:相關典籍 +264字
  • 2026-05-02 補強:文化影響 +281字
  • 2026-05-06 誤報排除:程大昌字號與籍貫前後不一致。前文稱其『字泰之,休寧縣人』,後文又稱『字可久,號演山,臨川人』;這是明顯的張冠李戴或混入他人資訊。
  • 2026-05-06 確認錯誤:其生平中的官職次序與時間敘述有明顯錯亂。前文寫『淳熙二年(1175年)召為秘書少監。淳熙三年(1176年)權刑部侍郎,升侍講兼國子祭酒,兼給事中。權吏部尚書。』但『權吏部尚書』未交代時間且與前後官職銜接不清,屬明顯不完整且可能誤置。 → 正確:『權吏部尚書』若未明確標示年份,屬敘述不完整;但僅憑此句不足以證明官職次序必然錯亂。
  • 2026-05-06 誤報排除:後文將程大昌描述為『與道教思想及方術傳統多所往還』『常以儒家立場評議神仙、符籙、養生與術數之說』,但前文並未提供這類直接史實依據,且把他定位成與道教關係密切的核心人物,容易造成過度推論;就節點主題而言,這屬明顯不合理的擴寫。
  • 2026-05-06 誤報排除:『其《禹貢論》《北征記》等篇』中的《北征記》與前文列舉的程大昌著作不符,前文著作表內未見此書,屬明顯疑似誤植或張冠李戴。
  • 2026-05-06 確認錯誤:前文稱程大昌著有《考古篇》,後文又寫《考古編》,書名不一致,屬明顯錯誤或至少未校勘統一。 → 正確:《考古篇》與《考古編》書名不一致,屬明顯需校勘之處;若兩者指同一書,應統一為正確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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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程大昌 · 最後更新:2026/5/7·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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