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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成大

淳熙元年(1174)范成大所作《碧虛銘》。在今桂林七星岩景區。 范成大(1126年—1193年),字致能,一字幼元,早年自號此山居士,晚號石湖居士,蘇州吳縣(今江蘇蘇州市)人,南宋官員、詩人、文學家。諡文穆。 生平 南宋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中進士,初授司戶參軍,歷官監「和劑局」、檢討、編修、正字、校書郎、處州知州、禮部員外郎、祈請國信使、集英殿修撰、靜江府知府、廣西經略使、敷文閣待制、四川制置使、禮部尚書、資政殿學士等,官至參知政事,追贈少師、崇國公。 范成大曾出使金國,在金國氣節不屈,撼動了金世宗,有日記《攬轡錄》。 淳熙二年(1175年),范成大任四川制置使,招陸游擔任參議官,兩人雖是上下級關係,但都不拘小節,經常詩酒往來,互相唱和,交情很深。淳熙四年(1177年)六月,范成大奉召入京,陸游從成都送他到眉州(今四川眉山),分別時寫送《送范舍人還朝》這首詩,希望范成大於朝見皇帝及碰到朝中舊友時,能提出北伐的建議。 范成大與楊萬里、尤袤、陸游號稱「南宋四大詩人」。范成大的詩作在宋代即有顯著影響,到清初則影響尤大,有「家劍南而戶石湖」(「劍南」指陸游)之說,其詩風格輕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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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成大

概述

淳熙元年(1174)范成大所作《碧虛銘》。在今桂林七星岩景區。

范成大(1126年—1193年),字致能,一字幼元,早年自號此山居士,晚號石湖居士,蘇州吳縣(今江蘇蘇州市)人,南宋官員、詩人、文學家。諡文穆。

生平

南宋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中進士,初授司戶參軍,歷官監「和劑局」、檢討、編修、正字、校書郎、處州知州、禮部員外郎、祈請國信使、集英殿修撰、靜江府知府、廣西經略使、敷文閣待制、四川制置使、禮部尚書、資政殿學士等,官至參知政事,追贈少師、崇國公。

范成大曾出使金國,在金國氣節不屈,撼動了金世宗,有日記《攬轡錄》。

淳熙二年(1175年),范成大任四川制置使,招陸游擔任參議官,兩人雖是上下級關係,但都不拘小節,經常詩酒往來,互相唱和,交情很深。淳熙四年(1177年)六月,范成大奉召入京,陸游從成都送他到眉州(今四川眉山),分別時寫送《送范舍人還朝》這首詩,希望范成大於朝見皇帝及碰到朝中舊友時,能提出北伐的建議。

范成大與楊萬里、尤袤、陸游號稱「南宋四大詩人」。范成大的詩作在宋代即有顯著影響,到清初則影響尤大,有「家劍南而戶石湖」(「劍南」指陸游)之說,其詩風格輕巧,但好用僻典、佛經。楊萬里稱其:「大篇逸雋偉,窮追太白。求其支字之陳陳,一唱之嗚嗚,不可得世。」晚年所作《四時田園雜興》六十首是其代表作,錢鍾書在《宋詩選注》中謂之「也算得中國古代田園詩的集大成」。

范成大同時還是著名的詞作家、旅遊作家,另有《石湖詩集》、《石湖詞》、《桂海虞衡志》、《驂鸞錄》、《吳船錄》、《吳郡志》等著作傳世。

在蘇州造「石湖別墅」。

代表作 “ 《四時田園雜興(其三十一)》

晝出耘田夜績麻,村莊兒女各當家。 童孫未解共耕織,也傍桑陰學種瓜。

“ 《車遙遙篇》

車遙遙,馬憧憧。 君游東山東復東,安得奮飛逐西風。 願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潔。 月暫晦,星常明。 留明帶月復,三五共盈盈。

家屬 曾祖父:范澤 祖父:范師尹 父親:范雩 母親:蔡氏,蔡襄的孫女 妻子:魏信臣的女兒

有傳言其妹是辛棄疾的妻子

注釋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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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文庫閱讀此作者作品( 在維基共享資源閱覽影像) 《宋史·卷386》,出自脫脫《宋史》 參考文獻 《宋史》卷三八六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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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范成大(1126-1193)為南宋著名文臣、詩人,亦為理學與道教交涉脈絡中值得注意的人物。其生逢靖康之變後,南宋立國未久,社會動盪與士大夫精神世界重整並行,儒釋道三教互動尤為頻繁。范氏家學承襲江南士族傳統,重經術而兼涉方外之學,故其思想與交遊常見對道教文化之接觸。據文獻所見,范成大一生遊歷廣泛,任職與出使所至,多與名山洞天、道觀宮觀及地方神祠有所接觸,並在詩文中屢有記錄,反映其對道教地理、神仙觀念及醮祭風俗的熟悉。然其對道教之關係,並非純屬宗教信仰層面,而更可視為南宋士大夫在國家祭祀、地方信仰與養生修身觀念交織下的文化實踐之一。故論范成大的歷史淵源,宜置於南宋三教並行、士大夫兼容經世與方外知識的時代背景中加以理解。

主要內容

范成大(1126—1193),字致能,號石湖居士,南宋著名文臣、詩人,亦為兼具地方治理實踐與文學成就的重要人物。就道教研究而言,范成大與當時士大夫階層普遍存在的奉道、修真、齋醮及方外交遊風氣密切相關,其著述與行履中多可見對道教信仰、神仙觀念與地方廟祀的關注。他在出使、守令與遊歷各地期間,常記錄名山洞天、宮觀壇宇及民間祭儀,反映南宋道教在地方社會中的制度化與生活化面貌。范成大並非以道士身分著稱,但其詩文筆記保存了豐富的道教文化資訊,對理解南宋士大夫如何吸收道教語彙、參與宗教實踐,及道教如何滲入政治倫理與日常審美,具有重要文獻價值。

相關典籍

范成大相關典籍以其自撰詩文集與後世輯錄本最為重要。今傳《石湖居士詩集》《石湖詞》《石湖文集》等,保存其遊歷、行役與田園書寫,亦可據以考察其對民間信仰、齋醮禮俗、祠廟祭祀及地方方技之觀察。其《吳郡志》屬地方志書,記錄蘇州一帶山川、祠宇、寺觀與風俗,對研究南宋江南道教場域尤具史料價值。又《攬轡錄》《桂海虞衡志》等行紀與雜著,載及嶺南、巴蜀等地神祠、巫覡、方士及民間禁忌,反映士大夫對道教與地方宗教實況的觀察角度。後世研究則多以《四庫全書》著錄諸本及清人校勘本為基礎,並參照《宋史》本傳、地方志與金石錄文獻互證,以辨其與道教文化互動之脈絡。

文化影響

范成大在文化史上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其以文學與筆記實錄保存南宋士大夫生活、地方風俗及民間信仰的能力,尤足為後世研究道教文化的重要文獻來源。其《吳郡志》《石湖詩集》及相關筆記中,常可見對祭祀、齋醮、祠廟、醫藥與歲時禁忌等民俗宗教現象的記述,反映道教儀式與地方社會的互動關係。范氏身為士大夫,並未以教團立場書寫道教,卻透過細密的觀察,使道教在宋代日常生活中的實際形態得以保存,對後世理解宋代宗教文化、地方信仰與文人世界觀具有參考價值。此外,其詩文中對山水靈境、齋居清修與生命無常的感受,亦折射出宋代士人對道家、道教思想的吸納與轉化,成為研究文人道教化審美的重要材料。

校對記錄

  • 2026-05-02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5-02 補強:歷史淵源 +311字
  • 2026-05-02 補強:主要內容 +267字
  • 2026-05-02 補強:相關典籍 +268字
  • 2026-05-02 補強:文化影響 +280字
  • 2026-05-06 確認錯誤:“范成大曾出使金國,在金國氣節不屈,撼動了金世宗”這種表述過於誇大,且“撼動了金世宗”缺乏可靠史實依據,屬明顯不實/不當夸飾。 → 正確:范成大確曾奉命出使金國,並有《攬轡錄》記其經歷;但“撼動了金世宗”屬誇飾,缺乏可靠史實支持,宜改為“以使金見稱,其氣節與記錄見《攬轡錄》”。
  • 2026-05-06 確認錯誤:“早年自號此山居士,晚號石湖居士”與通行記載不符;范成大較常見的是“晚號石湖居士”,“此山居士”並非其廣為公認的主要自號,容易造成張冠李戴。 → 正確:范成大常見別號為“石湖居士”;“此山居士”並非通行、廣為公認的主要自號,該表述容易造成混淆,應避免並列為確定事實。
  • 2026-05-06 確認錯誤:“范成大在蘇州造「石湖別墅」”表述不夠準確,石湖別墅為其居處/園居名稱,但用“造”容易誤導為其營建單一建築或不符合史實細節。 → 正確:“石湖別墅”可作為范成大居石湖時的園居、別墅稱呼;若用“造”字,較妥為“在蘇州營建/經營石湖別墅(石湖居)”,以免誤解為單一建築。
  • 2026-05-06 確認錯誤:“有傳言其妹是辛棄疾的妻子”缺乏可靠史料支持,屬不應直接當作可疑似事實陳述。 → 正確:“其妹是辛棄疾的妻子”屬缺乏可靠史料支持的傳言,不宜作為確定性陳述;可改為“民間或有相關傳說,史證不足”。
  • 2026-05-06 誤報排除:後文多處將范成大描述為“與道教研究密切相關”“記錄名山洞天、宮觀壇宇及民間祭儀”“《攬轡錄》《桂海虞衡志》等載及嶺南、巴蜀等地神祠、巫覡、方士及民間禁忌”這些說法過於籠統,部分屬推論性表述,若作為事實條目容易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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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范成大 · 最後更新:2026/5/7·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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