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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之推

上海圖書館藏元翻宋淳熙七年台州本《顏氏家訓》 顏之推(531年—?),字介,琅邪郡臨沂縣(今山東省臨沂市)人,南梁、北齊、北周、隋朝官員,撰有《顏氏家訓》。 生平 東漢關內侯顏盛之後。大通三年辛亥(531年)生於江陵(湖北江陵),有顏之儀、顏之善兩兄。七歲能誦《魯靈光殿賦》。大同八年壬戌(542年),隨湘東王蕭繹在江州(江州治尋陽,今江西九江)。十九歲時(547年),為蕭繹右常侍,加鎮西墨曹參軍,駐江陵。550年為蕭方諸中撫軍外兵參軍。太清二年(548年),侯景之亂爆發,顏之推被俘,因侯景行台郎中王則相救未被殺害,囚送建康。552年,侯景敗死,獲釋還江陵。蕭繹在江陵自立,承聖元年王申(552年),為散騎侍郎,奏舍人事,奉命校書。554年,西魏攻陷江陵,再次被俘,遷移長安;後出逃北齊,出逃之日,剛好碰上豪水暴漲,於是他跟妻子弄了一艘船逃跑,在途中碰到危難,但最終成功逃脫。北齊宣帝天保七年(556年),在北齊任官。577年,北周兵陷晉陽,之推出任平原太守,守河津。北周大象(579年—580年)末,為御史上士。隋朝開皇中,太子楊勇召為學士,甚見禮重,幾年後因病而去世。。 他結合自己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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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之推

概述

上海圖書館藏元翻宋淳熙七年台州本《顏氏家訓》

顏之推(531年—?),字介,琅邪郡臨沂縣(今山東省臨沂市)人,南梁、北齊、北周、隋朝官員,撰有《顏氏家訓》。

生平

東漢關內侯顏盛之後。大通三年辛亥(531年)生於江陵(湖北江陵),有顏之儀、顏之善兩兄。七歲能誦《魯靈光殿賦》。大同八年壬戌(542年),隨湘東王蕭繹在江州(江州治尋陽,今江西九江)。十九歲時(547年),為蕭繹右常侍,加鎮西墨曹參軍,駐江陵。550年為蕭方諸中撫軍外兵參軍。太清二年(548年),侯景之亂爆發,顏之推被俘,因侯景行台郎中王則相救未被殺害,囚送建康。552年,侯景敗死,獲釋還江陵。蕭繹在江陵自立,承聖元年王申(552年),為散騎侍郎,奏舍人事,奉命校書。554年,西魏攻陷江陵,再次被俘,遷移長安;後出逃北齊,出逃之日,剛好碰上豪水暴漲,於是他跟妻子弄了一艘船逃跑,在途中碰到危難,但最終成功逃脫。北齊宣帝天保七年(556年),在北齊任官。577年,北周兵陷晉陽,之推出任平原太守,守河津。北周大象(579年—580年)末,為御史上士。隋朝開皇中,太子楊勇召為學士,甚見禮重,幾年後因病而去世。。

他結合自己從小學的家庭教育和切身經歷,寫了一本《顏氏家訓》,主張早教。他認為,人在小的時候,精神專一;長大以後,思想分散,不易學習。袁衷稱:「六朝顏之推家法最正,相傳最遠。」周作人對顏之推和《顏氏家訓》極為佩服,《夜讀抄》裡寫了一篇《顏氏家訓》讀書筆記。《欽定四庫全書》雜家類有《顏氏家訓》二卷。此外顏之推還有《冤魂志》三卷。

家庭 父親 顏協,南梁湘東王記室參軍 夫人 陳郡殷氏,南梁行台選郎殷外臣堂姐妹 兒子 顏思魯 顏愍楚 顏游秦 孫子 顏師古 顏相時 顏勤禮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編輯]

在維基文庫閱讀此作者作品 《北齊書·卷45》,出自李百藥《北齊書》 《北史/卷083》,出自李延壽《北史》 注釋 參考書目 繆鉞《顏之推年譜》 王利器《顏氏家訓集解》 參見 觀我生賦

歷史淵源

顏之推(531—約592)為南北朝至隋初著名文士,出身琅邪顏氏,歷經梁、北齊、北周與隋之政權更迭,其生平與學術背景主要植基於兩漢以降士族文化與南北朝儒釋道並行的思想環境。就道教史脈絡觀之,顏之推本非以道士或方術家著稱,然其所處時代道教已由民間方術、黃老傳統,逐步發展為具經典、戒律與科儀體系的宗教形態,並深度參與士大夫的日常知識與修身論述。《顏氏家訓》中可見他對養生、服餌、禁忌與家居倫理之重視,反映南北朝士人對道教身心觀念的吸納與重構;其對經術、名教與實踐秩序的強調,亦與當時儒道互滲的思想風氣相呼應。故顏之推雖不屬道教教團人物,卻是觀察六朝末隋初道教觀念如何滲入士人家訓與生活規範的重要思想見證。

主要內容

顏之推(531—約591)為南北朝至隋初著名文士與教育思想家,雖非以道教人物自居,然其著述與生平所反映的宗教觀念,對了解六朝以來士人之道教認知頗具參考價值。其代表作《顏氏家訓》多次論及養生、服食、符瑞與鬼神觀,既承襲傳統士大夫對方術、神仙與陰陽術數的普遍關切,也顯示對流行道教信仰的審慎態度。顏之推一方面承認民間及宮廷中道教術數、延年求仙之風的存在,另一方面亦屢以經驗與倫理加以節制,強調立身治家、務實修德,反對耽溺怪誕與輕信妖妄。其論述反映北朝士人面對佛、道並行而多元競逐的宗教環境時,所採取的一種兼攝而不盲從的知識立場。就道教史研究而言,顏之推的價值不在於創立或傳承特定道派,而在於保存了六朝末期士人對道教養生、神仙及術數文化的觀察與批評,為理解道教思想在世俗知識中的流布提供重要材料。

相關典籍

顏之推相關典籍之討論,主要見於其自著《顏氏家訓》,此書兼具家族教誨、士人修養與經世觀察等層面,亦保存北朝以迄隋初風俗、學術與宗教觀念之重要材料。書中雖非專論道教,然對神仙方術、符籙禁忌、養生求長生等時風多所評議,反映作者對道教信仰及方術活動之態度。另可參照《北齊書》《隋書》本傳,以及《北史》等正史傳記,以考其生平、仕歷與著述背景。至於後世輯錄與註解,如王利器《顏氏家訓集解》、趙善詒等校注本,則有助於釐清其中涉及道教、佛教與魏晉六朝思想流變之語句義例。若從道教史料角度觀之,《顏氏家訓》乃觀察六朝士大夫對道教知識、術數文化與修身理念態度之重要文本。

文化影響

顏之推雖非以道教經師或教團人物著稱,然其思想與著作在中古文化史上對道教相關議題仍具間接而深遠的影響。其《顏氏家訓》強調立身處世、慎言節用與保全家門,並多次論及方術、符瑞、養生與出世之學,反映南北朝以降士人對道教養生觀、神仙信仰及方術實踐的複雜態度。顏之推一方面批評流俗迷信與妄求長生,另一方面亦承認道教在身心調攝、延年思想及民間禮俗中的文化滲透,遂使其著述成為後世觀察儒、釋、道互動的重要文本。尤其在隋唐以後家訓傳統中,其審慎而務實的態度,為士人理解道教由宗教信仰、修煉技藝至生活倫理之多重面向,提供了具代表性的參照。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 節點類型:人物節點
  • LIUS-ID:LIUS-NODE-0EAD5DAECF00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161356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1. 本批次尚未找到可直接連結的 站內論文關聯;補證以既有正文、站內典籍標記與來源訊號為主,並標為「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站內互讀:道教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顏氏家訓》、《魯靈光殿賦》、《夜讀抄》、《欽定四庫全書》、《冤魂志》、《北齊書·卷45》、《北齊書》、《北史/卷083》、《北史》、《顏之推年譜》、《顏氏家訓集解》、《隋書》。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道教、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顏之推」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顏之推」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顏之推」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顏氏家訓》。相關術語包括:道教、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顏之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顏之推」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魯靈光殿賦》。相關術語包括: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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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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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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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顏之推」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冤魂志》。相關術語包括: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顏之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顏之推」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北齊書·卷45》。相關術語包括:道教、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顏之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顏之推」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北齊書》。相關術語包括: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顏之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顏之推」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北史/卷083》。相關術語包括: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顏之推」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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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顏之推」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北史》。相關術語包括: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顏之推」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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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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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顏之推」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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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顏之推」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顏氏家訓集解》。相關術語包括:道教、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顏之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顏之推」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隋書》。相關術語包括: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顏之推」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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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顏之推」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顏氏家訓》。相關術語包括: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顏之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顏之推」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魯靈光殿賦》。相關術語包括: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顏之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顏之推」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夜讀抄》。相關術語包括: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顏之推」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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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顏之推」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欽定四庫全書》。相關術語包括:道教、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顏之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顏之推」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冤魂志》。相關術語包括: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顏之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顏之推」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北齊書·卷45》。相關術語包括: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顏之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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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顏之推 · 最後更新:2026/7/10· 版本:20260710 · 版本歷史

其他資料:學術論文(個別著作權)、本派傳承(CC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