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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居士

白居易(772年2月28日—846年9月8日),字樂天,晚號香山居士、醉吟先生,在詩界有廣大教化主的稱號。祖籍山西太原,生於河南新鄭,唐代文學家,文章精切,特別擅長寫詩,是中唐最具代表性的詩人之一。作品平易近人、通俗易懂,乃至於有「老嫗能解」的說法。 白居易早年積極從事政治改革,關懷民生,倡導新樂府運動,主張詩歌創作不能離開現實,須取材於現實事件,反映時代的狀況,所謂「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繼杜甫之後實際派文學的重要領袖人物之一。他晚年雖仍不改關懷民生之心,卻因政治上的不得志,而多時放意詩酒,作《醉吟先生傳》以自況。白居易與元稹齊名,號「元白」,元白兩人是文學革新運動的夥伴,分別作有《元氏長慶集》與《白氏長慶集》,稱為長慶體,又稱元和體。晚年白居易又與劉禹錫唱和甚多,人稱為「劉白」。 白居易因努力寫詩,曾自述或許有人認為他是「詩王」或「詩魔」唐宣宗曾褒白居易為「詩仙」,故人稱「敕封詩仙」,而李白是後世才由民間從「謫仙人」轉尊為「詩仙」。 白居易的作品,在作者在世時就已廣為流傳於社會各地各階層,乃至外國,如朝鮮半島、日本等地,產生很大的影響。重要的詩歌有《長恨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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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居士

概述

白居易(772年2月28日—846年9月8日),字樂天,晚號香山居士、醉吟先生,在詩界有廣大教化主的稱號。祖籍山西太原,生於河南新鄭,唐代文學家,文章精切,特別擅長寫詩,是中唐最具代表性的詩人之一。作品平易近人、通俗易懂,乃至於有「老嫗能解」的說法。

白居易早年積極從事政治改革,關懷民生,倡導新樂府運動,主張詩歌創作不能離開現實,須取材於現實事件,反映時代的狀況,所謂「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繼杜甫之後實際派文學的重要領袖人物之一。他晚年雖仍不改關懷民生之心,卻因政治上的不得志,而多時放意詩酒,作《醉吟先生傳》以自況。白居易與元稹齊名,號「元白」,元白兩人是文學革新運動的夥伴,分別作有《元氏長慶集》與《白氏長慶集》,稱為長慶體,又稱元和體。晚年白居易又與劉禹錫唱和甚多,人稱為「劉白」。

白居易因努力寫詩,曾自述或許有人認為他是「詩王」或「詩魔」唐宣宗曾褒白居易為「詩仙」,故人稱「敕封詩仙」,而李白是後世才由民間從「謫仙人」轉尊為「詩仙」。

白居易的作品,在作者在世時就已廣為流傳於社會各地各階層,乃至外國,如朝鮮半島、日本等地,產生很大的影響。重要的詩歌有《長恨歌》、《琵琶行》、《秦中吟》、 新樂府、《問劉十九》等,重要的文章有《與元九書》等。其中《慈烏夜啼》和《燕詩》即表現他為人孝順。

家世

據史籍記載,白居易祖籍山西太原自述白起之後,白起24世孫白邕,任北魏太原太守,白邕5世孫白建,北齊五兵尚書,因功賜田韓城(今陝西渭南),白建曾孫白溫,任唐朝檢校都官郎中,遷華州下邽(今陝西省渭南市臨渭區下邽鎮),白溫第六子白鍠,任鞏縣令,居鄭州,生五子,各以其官散居四方。白鍠長子白季庚,任襄州別駕,生四子,次子就是白居易。白居易生於河南新鄭。

部分近代學者認為白居易可能是胡人的後裔,一說龜茲王族後裔,然而也有反對意見。

白居易的祖父白鍠,曾任酸棗、鞏縣縣令。父親白季庚,唐德宗建中年間任彭城令,對抗李正己的叛變有功,授朝散大夫、大理少卿、徐州別駕等官職,並賜緋魚袋,兼徐泗觀察判官。後來歷任衢州、襄州別駕。白居易的外祖母也是白氏出身,因此白居易的母親陳氏,與白家之間本有血親關係。

六世祖:白建,北齊五兵尚書。 五世祖:白士通,唐利州都督。 高祖:白志善,尚衣奉御。 曾祖:白溫,檢校都官郎中。 祖父:白鍠,延安令。 父親:白季庚,大理少卿、襄州別駕。 母親:潁川陳氏。生居易、行簡。 白居易歲數與在位皇帝年號對照 歲數 皇帝 年號 西曆 1歲 唐代宗 大曆七年 772年 9歲 唐德宗 建中元年 780年 13歲 唐德宗 興元元年 784年 14歲 唐德宗 貞元元年 785年 34歲 唐順宗 永貞元年 805年 35歲 唐憲宗 元和元年 806年 50歲 唐穆宗 長慶元年 821年 54歲 唐敬宗 寶曆元年 825年 56歲 唐文宗 大和元年 827年 65歲 唐文宗 開成元年 836年 70歲 唐武宗 會昌元年 841年 75歲 唐宣宗 會昌六年 846年 生平

白居易772年(唐代宗大曆七年)生於河南新鄭,後因戰亂等因素,遷徙於越中、衢州、符離、襄陽、洛陽、長安等地。青年時期家境貧困,對社會生活和百姓疾苦有較多接觸和了解。787年(貞元二年),白居易至長安,拜訪當時的名士顧況。顧況見到白居易的姓名時,曾調侃地說「米價方貴,居亦弗易。」及至看到他的詩篇,才感嘆道:「道得箇語,居即易矣。」

799年(貞元十四年),白居易開始投入科考。800年(貞元十五年)進士及第,隨後回家鄉探望親戚。802年(貞元十七年)試書判拔萃科及第,與同時及第的元稹訂交,成為終身的好友。803年(貞元十八年)授秘書省校書郎,定居於長安。

作品例舉:《賦得古原草送別》、《百道判》。

長安與早年的仕宦生活

806年(元和元年),白居易罷校書郎。同年四月試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及第,授盩庢(今周至縣)尉。807年(元和二年),任進士考官、集賢校理,授翰林學士。808年(元和三年)任左拾遺,迎娶楊汝士之妹(即楊虞卿從妹)為妻。810年(元和五年)改任京兆府戶部參軍,811年(元和六年)母親陳氏去世,離職丁憂,歸下邽。814年(元和九年)回長安,授太子左贊善大夫。

任左拾遺時,白居易以為直言敢諫就是好官,故頻繁上書言事,並寫大量的反應社會現實的詩歌補察時政,誇張到不管朝中大小事、就算不是白居易權責所管之事也要上表參劾,多管閒事的行為讓不少朝中大臣對白居易感到不滿,乃致力於當面指出皇帝的錯誤。因他言事太過直接數量又太多,令唐憲宗感到不快而向李絳抱怨:「白居易小子,是朕拔擢致名位,而無禮於朕,朕實難奈。」李絳認為這是白居易的一片忠心,而勸諫憲宗廣開言路。

作品例舉:《策林》、《長恨歌》、《秦中吟》、《新樂府》、《自吟拙什因有所懷》。

九江琵琶亭白

歷史淵源

「香山居士」為中國文人道號之一,最常與唐代詩人白居易相關聯。白居易晚年在洛陽香山寺一帶築室自適,因居於香山而自號「香山居士」,此一稱名既反映其退居林泉、寄情詩酒的生活方式,也標誌唐代士大夫將道教式的隱逸觀念與佛寺周邊的山林空間結合的文化現象。就歷史淵源而言,士人自號「居士」本出於對清修、退藏與超然身世的自我定位,至唐代尤盛,往往兼攝儒、釋、道三家語彙。白居易之「香山居士」後遂成為其晚號的代表性稱謂,並廣為後世沿用、附會與景仰。其名稱所承載者,不僅是個人晚景的地理標識,亦反映唐宋以降文人以山居、別號建構精神歸屬的風尚,對道教文化中「棲真」「遺世」等觀念亦有相互滲透之意。

主要內容

「香山居士」一稱,通常指唐代詩人白居易之別號,其由來與其晚年自號及隱居心態相關,後世亦常以此概括其在佛、道二教之間的思想取向與文人生活方式。白居易晚年屢以居士自況,並於洛陽香山一帶營構居處,因而有「香山」之名。作為道教百科詞條,此稱不僅是文人別號,更反映唐代士大夫在仕隱進退之際,借山林居所、清靜修養與服氣養生等觀念,表達對超脫世務、返樸歸真的向往。相關文獻中,「香山居士」亦常見於後世對白居易的尊稱,並與其詩文中所呈現的自然觀、養生觀及宗教融攝傾向相互印證。

相關典籍

「香山居士」為白居易之別號,後世道教與文人論述多以其詩文集及相關傳記為主要典籍依據。其生平事蹟最重要者,首推《舊唐書》與《新唐書》本傳,並可參《資治通鑑》所載朝政背景,以考其仕歷與貶謫經過。白居易自編《白氏長慶集》,保存其詩文最為完備,其中〈香山寺白居易題名記〉、〈草堂記〉及晚年寄情山林、修養心性的篇章,常為討論其與道教思想關係的重要文本。唐五代以降,《全唐文》《全唐詩》亦廣錄其作品,便於檢核異文與流傳脈絡。宋元以來,佛道兩家對白居易形象多有再詮釋,相關資料可參《太平廣記》及後出的方志、寺觀碑記。若論「香山居士」稱號之由來與後世崇奉,則須兼考香山寺、洛陽地方志與題詠文獻,方能辨明其由文士別號轉化為道教文化記憶之過程。

文化影響

「香山居士」白居易雖以唐代文學家身分聞名,其別號所承載的隱逸與自適意涵,亦在後世道教文化中形成可資詮釋的象徵資源。道教重視返樸歸真、澹泊無為與山林修養,白居易晚年居洛、寄情山水的生活方式,常被後人理解為接近道教式的退居修身典型,因而使「香山居士」逐漸超越個人稱號,轉化為士人向道、樂山樂水的文化意象。其詩文中對養生、清靜、達觀的書寫,也與唐宋以降道教文獻、筆記及士大夫自我形象建構互相滲透。尤其在民間信仰與文人傳統交會處,「香山居士」常被視為兼具儒、釋、道三教調和氣質的代表,反映唐代以後宗教與文學彼此塑形的複雜關係。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paper_supported
  • 節點類型:人物節點
  • LIUS-ID:LIUS-NODE-19C78879D198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143602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1. 郭健,〈白居易中晚年涉道诗之“矛盾”新解——兼论白居易的宗教信仰与佛道二教之关系〉,2020。關聯說明:白居易的自号,反映其佛教身份并与道教信仰形成对照。

站內互讀:道教、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醉吟先生傳》、《元氏長慶集》、《白氏長慶集》、《長恨歌》、《琵琶行》、《秦中吟》、《問劉十九》、《與元九書》、《慈烏夜啼》、《燕詩》、《賦得古原草送別》、《百道判》。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道教、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香山居士」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香山居士」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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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香山居士」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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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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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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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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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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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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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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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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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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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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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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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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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香山居士」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白居易中晚年涉道诗之“矛盾”新解——兼论白居易的宗教信仰与佛道二教之关系〉。相關術語包括: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香山居士」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香山居士」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白居易中晚年涉道诗之“矛盾”新解——兼论白居易的宗教信仰与佛道二教之关系〉。相關術語包括: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香山居士」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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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香山居士 · 最後更新:2026/7/4· 版本:20260704 · 版本歷史

其他資料:學術論文(個別著作權)、本派傳承(CC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