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香
燃燒中的棒狀香 香,一般指以木材粉末與一些添加的香料、藥劑、粘合劑做成的用於燃燒的香是通過燃燒來發揮作用的,稱為焚香(或燒香),將香粉裝入容器中燃燒,稱捻香。香在燃燒時能夠釋放出香氣和藥劑,還有縷縷的青煙。 焚香主要用於宗教儀式,一般用在祭祀鬼神,通常在香爐中燃燒,燃燒的灰燼稱為香火(香灰),有時被視為神明的象徵。在許多地區,尤其是漢字文化圈,認為神靈或者亡魂能吸食其香氣,故在神像、神位前燃香有「供養飲食」(享受香火)的意味;因為煙係向天上升,有傳達上天的象徵,故人們會持香祈禱許願,祈求上達天聽。常見於佛教、道教的寺廟,或者是基督宗教中的正教會、天主教、聖公會及德意志的信義宗等的一些儀式中。除了可使用在宗教儀式以外,有的特種香還可以驅蚊。 香品選擇與焚香的環境,都需要人們注意;香品以天然材料為主,焚香會導致懸浮微粒等污染物數目大增,危害與二手菸類似,會傷害身體,長久甚至致癌。焚燒香品的環境,應處於半戶外或室內通風良好空間裡,讓焚香過程保持虔誠與舒適感。 詞義和分類 「香」這個漢字,是「黍」和「甘」的組合,原作「𪏰」。「黍」是一種糧食,「甘」是口中一點指事,表示甘甜滋味,故「
燒香
概述
燃燒中的棒狀香
香,一般指以木材粉末與一些添加的香料、藥劑、粘合劑做成的用於燃燒的香是通過燃燒來發揮作用的,稱為焚香(或燒香),將香粉裝入容器中燃燒,稱捻香。香在燃燒時能夠釋放出香氣和藥劑,還有縷縷的青煙。
焚香主要用於宗教儀式,一般用在祭祀鬼神,通常在香爐中燃燒,燃燒的灰燼稱為香火(香灰),有時被視為神明的象徵。在許多地區,尤其是漢字文化圈,認為神靈或者亡魂能吸食其香氣,故在神像、神位前燃香有「供養飲食」(享受香火)的意味;因為煙係向天上升,有傳達上天的象徵,故人們會持香祈禱許願,祈求上達天聽。常見於佛教、道教的寺廟,或者是基督宗教中的正教會、天主教、聖公會及德意志的信義宗等的一些儀式中。除了可使用在宗教儀式以外,有的特種香還可以驅蚊。
香品選擇與焚香的環境,都需要人們注意;香品以天然材料為主,焚香會導致懸浮微粒等污染物數目大增,危害與二手菸類似,會傷害身體,長久甚至致癌。焚燒香品的環境,應處於半戶外或室內通風良好空間裡,讓焚香過程保持虔誠與舒適感。
詞義和分類
「香」這個漢字,是「黍」和「甘」的組合,原作「𪏰」。「黍」是一種糧食,「甘」是口中一點指事,表示甘甜滋味,故「香」的原意是穀物糧食成熟後的芳香氣;引申泛指一切好聞的氣味,芳香,稱爲香味、香氣。
因為香氣,又可以「香」代指發出香氣的物品,這類物品稱爲香料、薰香,簡稱作香。這類香料可取自植物,例如檀香、艾香、乳香等;也可取自動物,如麝香、龍涎香等;有的則是人工合成的,多見於香水。
香料未製作定型的散ㄙㄢˇ香,可以放在器皿中燃燒,像天主教會作彌撒時,會舀一勺乳香撒入香爐的木炭上燃燒,然後在聖像前搖晃香爐,散放香味薰染。通常目前亞洲人使用的香,多是經加工定型了的,根據形狀,可分為:線香(細長如線,豎立放置的稱立香〔竹香〕,躺臥放置的稱臥香)、盤香(做成盤龍狀,蚊香多用此造型)、環香(螺旋盤成環裝)、塔香(又稱錐香,做成上尖下圓的塔錐狀)等。也可按使用方法分為燒香、塗香等。傳統上,中國使用的香還有篆香(又稱印香或香印)、香丸和香木。
佛壇前的線香
神主牌前的線香
上海龍華寺燃燒的線香
河內文廟所燃燒的線香
俄羅斯正教會執事於遊行前準備所要燃燒的香(乳香) 香的文化 燒香的起源 青瓷六方瓶與香盒
佛教的使用最早是由印度的佛教徒開始,相傳古印度的一些阿闍黎在弘法時,因為天氣炎熱,許多人前來聽法,都感到昏沈,所以聽眾為了更貼近佛法,找來有香味的木材,切成條狀放在容器中燃燒,藉著它所散發出的香味驅除睡意,振奮精神,這就是燒香的起源。
從此以後燒香便成為佛教徒抗拒誘惑、堅定自己信念的方法,慢慢地, 香的形式也逐漸演變成將香料黏上竹枝插在香爐中焚燒,香的意義也從單純做振奮提神的用途,變為禮佛的工具。
燒香
佛教傳入中國後,華人認為鬼神可以吸食香氣為食,故燒香是人們對神明、佛菩薩、祖先的奉承,如供品一般,以求保佑平安、滿足各種慾望,後常用以為表示敬意,或對陰鬼示慈悲心,佛家認為鬼道眾生喜歡燃香的氣味。
佛家在《蘇悉地羯羅經》中論述了以塗香、華鬘、燒香、飯食、燈明為供養本尊的其一法物。佛教徒相信,燃香於佛前發願,是捨己為人之意,是「真供養」。
道教時常把香灰視為神靈的象徵,時稱香火,香港的車公廟供善信結緣的平安符是三角形的,內裡除了有符咒的咒文外,還加入來自該廟的香灰。香也是作法的用品之一,曾是有線電視《怪談》多年護法;《詭異檔案》主持,法科師傅司徒法正表示,參拜五方財神時須使用青、黑、黃、金,和赤色的香各一支,稱為「五色香」。有的作法在五鬼運財時不用五色豆而用五色香。
添香油
香客信徒捐錢給廟方買香和燈油,號稱香油錢、添油香(或稱添香油)。一般會在廟中置放一香油筒讓信徒自由捐獻,則「隨喜」。添香油錢一般是使用法定貨幣現金,而新興的電子模式尚有爭議。
線香製法 線香製作 越南的線香製造 線香的製作係採直徑約10公分的竹筒,截成長約36公分的小段,再削成寬3公分多的竹片,然後多次對半剖成直徑約0.3公分的細長「香腳」,接著將整把香腳泡水,上端沾黏使用32種中藥材混合而成的香粉,下端則沾黏紅色香粉,即完成。一支香從剖竹到完工約需3至5天。 在台灣,除了必備的沉香木及檀香外,其他常用製香藥材依序為細梗香草、大黃、米蘭、靈香草、甘松、丁香及肉桂。 相關記載 宋人李琳曾言:「韋應物掃地焚香,燕寢為之凝清;黃魯直隱几炷香,靈臺為之空湛。」 清初文人錢曾亦說:「古人命筆雖小道,不感聊爾成書。……書館琴窗,蕭晨良夜,靜對此譜,如燒大象藏香一丸,興光網雲,覆甘露味國,爾時鼻觀先參者為何如也。」 雲龕居士稱「焚香之法,不見於三代」,漢至唐時儒生稍有使用。 楊廷秀有〈焚香詩〉:「琢瓷作鼎碧於水,削銀為葉輕如紙。不文不武火力均,閉閣下簾風不起。……」,當時中央常發
不要混同
不要把 燒香 與 齋醮、道藏、洞玄、天尊、靈寶經、上清派 直接混同;它們只是由 《上海正一道四齣小型法事中的「請聖」「九御」「燒香」「上齋」》、《太上洞玄靈寶天尊說延壽妙經》、《太上靈寶五符序卷下》、《洞玄靈寶齋說光燈祝願儀》 支撐的共現線索。若要建立更強關係,需回查論文中的語句、年代、地域、儀式場景與版本脈絡。
檢驗紀錄
- paper 樣本數:11
- 共現節點數:12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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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節點類型:科儀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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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據與補證
- 鄭豔,〈北京白雲觀燕九節民俗文化活動及記述調查報告〉,2011。關聯說明:燕九節中的宗教活動。
- 楊正晴,〈淺析碧霞元君信仰〉,2010。關聯說明:摘要中提及信眾登山為碧霞元君進行的祭祀行為。
- 張振國,〈上海正一道四齣小型法事中的「請聖」「九御」「燒香」「上齋」〉,2007。關聯說明:論文重點介紹的四齣小型法事之一,以焚香禮神作為核心流程。
- 〈太上洞玄靈寶天尊說延壽妙經〉。關聯說明:摘要列為經文中的修持與供養方式。
- 〈太上洞玄靈寶真一勸誡法輪妙經〉。關聯說明:摘要中提及的具體修持儀式。
- 〈太上靈寶五符序卷下〉。關聯說明:卷下儀式流程中的行為環節。
- 〈洞玄靈寶齋說光燈祝願儀〉。關聯說明:文本內容出現,屬道教常見奉神儀式。
- 〈洞真太上金篇虎符真文經〉。關聯說明:經文中記載的入室修法步驟之一。
站內互讀:焚香、儀式、祭祀、鬼神、香爐、香火、香灰、神明、漢字文化圈、神靈。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蘇悉地羯羅經》、《怪談》、《詭異檔案》、《上海正一道四齣小型法事中的「請聖」「九御」「燒香」「上齋」》、《太上洞玄靈寶天尊說延壽妙經》、《太上靈寶五符序卷下》、《洞玄靈寶齋說光燈祝願儀》。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焚香、儀式、祭祀、鬼神、香爐、香火、香灰、神明。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燒香」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燒香」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燒香」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北京白雲觀燕九節民俗文化活動及記述調查報告〉。相關術語包括:焚香、儀式、祭祀、鬼神、香爐。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燒香」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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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燒香」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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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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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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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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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燒香」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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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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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燒香」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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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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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燒香」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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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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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燒香」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北京白雲觀燕九節民俗文化活動及記述調查報告〉。相關術語包括:漢字文化圈、神靈、亡魂、神位、上天。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燒香」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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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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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燒香」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燒香」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上海正一道四齣小型法事中的「請聖」「九御」「燒香」「上齋」〉。相關術語包括:亡魂、神位、上天、祈禱、許願。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燒香」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燒香」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太上洞玄靈寶天尊說延壽妙經〉。相關術語包括:神位、上天、祈禱、許願、祈求。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燒香」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燒香」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太上洞玄靈寶真一勸誡法輪妙經〉。相關術語包括:上天、祈禱、許願、祈求。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燒香」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燒香」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太上靈寶五符序卷下〉。相關術語包括:祈禱、許願、祈求。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燒香」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燒香」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洞玄靈寶齋說光燈祝願儀〉。相關術語包括:許願、祈求。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燒香」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燒香」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洞真太上金篇虎符真文經〉。相關術語包括:祈求。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燒香」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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