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
雨傘 傘,粵、客語叫遮,是一種用來遮蔽雨、雪或日光照射的工具。使用時,將傘舉在頭上,竹或金屬製成的骨架會撐開紙或布製成的薄膜,藉此遮擋。用來遮蔽雨的傘稱為雨傘,用來遮蔽陽光的傘又稱作陽傘。傘也可以固定在露台桌等戶外家具,或用在海灘上,達到同樣的效果。 歷史 早期 最古老的傘源自何處尚不可考,各文明都有出現遮蔽擋雨用的手柄,但是大多不能折疊且笨重,亞洲相傳在戰國時代中國的能匠魯班的夫人發明第一把傘的記載,是第一種可以擋雨收揚摺傘,其基本架構沿用到今。隨著時代發展,在中國唐朝出現了油紙傘,宋朝時稱之為綠油紙傘,明朝之後這種工藝品開始於民間普及。 在十九世紀歐洲出現了鯨骨和防水布制的傘。 現代洋傘的演變 1928年,德國人Hans Haupt對拄著拐杖不便攜帶長柄傘發明了最初的伸縮傘,收縮後幾乎能放到口袋裡,所以也被稱為口袋傘。 1930年代,中國機械學家老焱若見到中國的油紙傘在下雨前後攜帶非常不便,又發出熏人的桐油味,便想出使用絲綢做傘面、鋼架可摺疊的雨傘,傘柄可經縮短後放入手提包。樣品製成後,老焱若未能找到廠家生產,因為當時中國人民收入低,購買不起比直柄油紙傘價格高的摺疊傘
雨傘
概述
雨傘
傘,粵、客語叫遮,是一種用來遮蔽雨、雪或日光照射的工具。使用時,將傘舉在頭上,竹或金屬製成的骨架會撐開紙或布製成的薄膜,藉此遮擋。用來遮蔽雨的傘稱為雨傘,用來遮蔽陽光的傘又稱作陽傘。傘也可以固定在露台桌等戶外家具,或用在海灘上,達到同樣的效果。
歷史 早期
最古老的傘源自何處尚不可考,各文明都有出現遮蔽擋雨用的手柄,但是大多不能折疊且笨重,亞洲相傳在戰國時代中國的能匠魯班的夫人發明第一把傘的記載,是第一種可以擋雨收揚摺傘,其基本架構沿用到今。隨著時代發展,在中國唐朝出現了油紙傘,宋朝時稱之為綠油紙傘,明朝之後這種工藝品開始於民間普及。
在十九世紀歐洲出現了鯨骨和防水布制的傘。
現代洋傘的演變
1928年,德國人Hans Haupt對拄著拐杖不便攜帶長柄傘發明了最初的伸縮傘,收縮後幾乎能放到口袋裡,所以也被稱為口袋傘。
1930年代,中國機械學家老焱若見到中國的油紙傘在下雨前後攜帶非常不便,又發出熏人的桐油味,便想出使用絲綢做傘面、鋼架可摺疊的雨傘,傘柄可經縮短後放入手提包。樣品製成後,老焱若未能找到廠家生產,因為當時中國人民收入低,購買不起比直柄油紙傘價格高的摺疊傘。後來,這種技術傳到中國上海,有少量產品上市,但很快因滯銷而停止生產。
1969年,美國俄亥俄州洛弗蘭德的Bradford E Phillips獲得了「摺疊工作傘的專利」。
雨傘,已成為全球較大的消費產品。截至2008年,大多數雨傘在中國製造,併集中於廣東省、福建省和浙江省。僅浙江省的上虞市就有上千家制傘工廠。在美國,每年有價值3.48億美元的3300萬把雨傘被賣出。
用一個大功率的風扇對風暴傘進行測試
雨傘仍在繼續發展。在美國,有不少關於雨傘的專利正在提交,美國專利局有四個專利員專門對它們進行評估。截止2008年,已有三千多雨傘專利得到註冊。但儘管如此,美國最大的雨傘生產商Totes已經停止接受這些主動提供的建議。Totes的開發總監在報告中說,雨傘尋常得以致於每個人都認為「很難提出改進雨傘的想法」。
2005年,荷蘭代爾夫特理工大學工程設計專業的學生Gerwin Hoogendoorn發明了一種基於空氣動力學的流線型風暴傘(做成隱形戰機的形狀),它可以經受住10級風(風速高達100千米/時),並且不會因傘骨意外外翻而使人受傷。風暴傘曾被提名並獲得一些設計獎項,還曾上過《早安美國》節目。該傘已授權給美國的Taioz出售,銷售名為Senz°。
文化 中式婚禮中,新娘在戶外時用來遮在頭上,閩南、台灣習俗用黑傘,廣東、港澳習俗用紅傘,亦有人稱,南台灣習俗則為已孕用黑傘,未孕改用竹篩。 傘壽 - 指八十歲。 在2010年代的香港,雨傘曾是反對強權的標誌,2014年的一系列爭取真普選的公民抗命運動,因示威者以雨傘防禦警察的胡椒噴霧而得名「雨傘革命」。 佛門中,多聞天王手持傘表法為阻擋塵穢、保持清淨無染。寶傘為「八吉祥」之一。 民間信仰中,傘能遮毒陽、避惡雨,故轉化為避毒驅邪,傘亦可作為「八卦」之轉化或替代物以避邪。 廣府民俗迷信從外面帶回來的傘,不能在屋內將其打開,因為這樣會把外面的「污糟嘢」帶入屋內,據說這個老一輩流傳的禁忌,是來源自「大鬧廣昌隆」的故事。 文學 中國古典名著《封神演義》中的一名角色多聞天王魔禮紅手持一把混元傘作為武器。 參看 油紙傘 雨衣 注釋 外部連結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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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雨傘之於道教的歷史淵源,與中國古代禮制、天象觀念及法器發展密切相關。傘最初用於遮陽蔽雨,至漢魏以降,隨帝王儀仗與官僚禮制之成熟,逐漸由日用器物轉化為具有等級與護持意涵的象徵物。道教吸收傳統宇宙觀與方術符號,將傘形器用於法事、醮儀及神明出巡之中,藉其圓覆之形象徵天蓋、護法與辟穢功能。唐宋以後,隨道教科儀體系日趨完備,傘不僅見於宮觀供儀與科儀隊伍,亦常與幡、蓋等共同構成儀仗系統,強化神聖空間之界域分隔。其後在民間信仰與道教互動中,雨傘更常被賦予遮蔽風雨、護佑行旅與鎮護壇場之意義,成為兼具實用與象徵性的道教器物。
主要內容
雨傘在道教信仰與儀式中,並非僅具遮蔽日雨之實用功能,亦常被賦予護持、界定與象徵法力的意涵。於宮觀科儀、齋醮法會及神明出巡場合,傘具常作為儀仗之一,覆蓋神像或法師,以示尊崇與護衛,並有隔離穢氣、安立神聖空間之作用。其形制多承傳自民間禮俗與宮廷儀制,傘蓋圓頂向上,象徵天覆與圓滿;部分繪飾龍鳳、雲紋、八卦或符籙圖案,則進一步強化其辟邪、鎮煞與召集神力的宗教語義。在部分地方道法傳統中,雨傘亦可與「傘蓋」觀念相連,作為護法神將或高功法師行法時的隨侍器物,體現道教對於「傘」之空間標示與神聖防護功能的重視。不同地域及科儀系統中,其使用方式、名稱與裝飾雖有差異,然皆反映道教將日常器物宗教化、象徵化的特徵。
相關典籍
就道教文獻而言,「雨傘」並非最常見的專名器物,然其作為遮蔽、護持與儀仗之具,常與道教科儀中的寶蓋、傘蓋、華蓋等概念互見。相關記載散見於《道藏》所收齋醮科儀與宮觀制度文獻,如《道門科範大全集》《靈寶領教濟度金書》等,皆可見傘蓋在迎神、迎真、出巡及壇場布置中的象徵意義,主要用以表徵清淨界域、遮蔽穢氣,並彰顯神聖尊位。另如《雲笈七籤》及部分宮觀碑記、儀注文獻,亦可由華蓋、寶蓋等條目推知其形制與功能。至於民間道壇所用雨傘,則多因應地方信仰與行儀實踐而沿用,兼具實用與禮制雙重意涵,反映道教器物在典籍規範與地方傳統之間的流動性。
文化影響
雨傘在道教文化中的影響,主要體現於儀式象徵、民間信仰與身體實踐三個層面。作為遮護之物,雨傘常被賦予庇蔭、辟邪與隔絕穢氣的意義,因而在齋醮、迎神、出巡等場合中,往往與華蓋、寶蓋等儀仗系統相互參照,形成具有神聖等級秩序的視覺表達。其向上張開的結構,也容易被詮釋為天覆地載、承接神靈恩澤的象徵,進一步強化了道教對「護持」與「度厄」的理解。另一方面,雨傘在地方廟會與民間科儀中,亦常作為神轎、法器或行列遮蔽的一部分,承載了社群對神明巡境、護境安民的期待。此一物件由日常器用轉化為宗教符號的過程,反映出道教對生活器物的神聖化能力,並影響了東亞社會對傘具的禮儀想像與文化記憶。
校對記錄
- 2026-04-30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4-30 補強:歷史淵源 +256字
- 2026-04-30 補強:主要內容 +298字
- 2026-04-30 補強:相關典籍 +261字
- 2026-04-30 補強:文化影響 +282字
- 2026-05-04 確認錯誤:「魯班的夫人發明第一把傘」屬於流傳性說法,作為確切歷史事實表述不妥;且文中稱「是第一種可以擋雨收揚摺傘」也缺乏明確史實依據,與後文所述現代折疊傘發展史混在一起,容易造成年代與發明歸屬混淆。 → 正確:「魯班夫人發明第一把傘」屬於民間傳說,不能視為確定歷史事實;將其直接寫成傘的起源定論,且再延伸為「第一種可以擋雨收揚摺傘」的確切技術史敘述,缺乏可靠史料支持,容易混淆傳說與近代折疊傘發展史。
- 2026-05-04 確認錯誤:「1930年代,中國機械學家老焱若」這一人名與其發明雨傘的敘述有明顯可疑之處;常見折疊傘相關發明史並無此著名人物,且此段所述情節(找到廠家失敗、後來技術傳到上海等)缺乏可信史實支撐。 → 正確:「1930年代,中國機械學家老焱若」及其發明折疊雨傘的敘述缺乏可核實的常見史料依據,人物姓名與發明史脈絡均可疑,屬需要查證的問題。
- 2026-05-04 確認錯誤:「1969年,美國俄亥俄州洛弗蘭德的Bradford E Phillips獲得了『摺疊工作傘的專利』」的人名與專利內容表述可疑,與常見雨傘專利史不符,屬明顯需要核查的資訊。 → 正確:「1969年,美國俄亥俄州洛弗蘭德的Bradford E Phillips獲得摺疊工作傘專利」此人名與專利內容表述可疑,需核對專利檔案後才能確認,不能直接當作可靠史實。
- 2026-05-04 確認錯誤:「Senz°」的品牌/授權描述有誤導風險:Senz 是荷蘭抗風傘品牌,並非文中所說「該傘已授權給美國的Taioz出售」的標準歷史表述;而「Taioz」名稱也可疑,疑似拼寫或來源錯置。 → 正確:Senz 是荷蘭抗風傘品牌,將其描述為「授權給美國的Taioz出售,銷售名為Senz°」的說法不夠準確,品牌、授權與銷售主體表述可疑,存在誤導風險。
- 2026-05-04 確認錯誤:「多聞天王手持傘表」把佛教護法神與道教條目直接混寫,且「表法為阻擋塵穢、保持清淨無染」屬宗教詮釋,未必是固定典籍定義;作為道教知識庫內容,需避免將佛教形象直接當作道教用例。 → 正確:「多聞天王手持傘」屬佛教護法神形象,與道教條目並不相同;「表法為阻擋塵穢、保持清淨無染」也屬宗教詮釋,不宜直接寫成道教知識庫中的固定事實。
- 2026-05-04 確認錯誤:「多聞天王魔禮紅」張冠李戴。封神演義中的四大天王之一通常寫作魔禮紅、魔禮青、魔禮海、魔禮壽,其中「多聞天王」對應的是魔禮紅,但「魔禮紅手持混元傘」也不是《封神演義》原著中最常見、最準確的單一武器描述,容易混淆佛教四大天王與小說設定。 → 正確:此句將佛教四大天王與《封神演義》人物混寫。多聞天王與魔禮紅的對應關係本身就屬宗教/民間形象混融,而「手持混元傘」也不宜當作《封神演義》原著中單一、標準化的準確武器描述。
- 2026-05-04 確認錯誤:「廣府民俗迷信從外面帶回來的傘,不能在屋內將其打開」屬地方禁忌說法,後半句「據說這個老一輩流傳的禁忌,是來源自『大鬧廣昌隆』的故事」明顯不合理,民俗禁忌不太可能源自近代/影視故事,歸因有誤。 → 正確:「外面帶回來的傘不能在屋內打開」屬地方禁忌說法可以成立,但將其歸因為源自《大鬧廣昌隆》明顯不合理;此類民俗禁忌多為口耳相傳,通常不應追溯為近代影視故事起源。
- 2026-05-04 確認錯誤:「傘,粵、客語叫遮」表述過於概括,粵語中「遮」確可指傘,但客語各地用法並不一定一致,直接寫成「粵、客語叫遮」屬過度簡化,容易造成語言事實不準確。 → 正確:「粵、客語叫遮」過於概括。粵語中「遮」可指傘,但客語各地用法不一定一致,不能一概而論為整體客語的固定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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