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稔道學館
義理思想

《京氏易傳》章節互證

《京氏易傳》章節互證札記

12,8152026-06-178 學術線索CC0 1.0
追源:canon 研究札記

已連到 canon 逐段追源

canon note
canon 錨點
京氏易傳
jingshi-yizhuan
來源與校勘
全文或成篇底本
完整全文
學術線索:西漢·京房《京氏易傳》 · 《漢書·藝文志》 · 唐·李鼎祚《周易集解》 · 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 · Isabelle Robinet, Taoism: Growth of a Religion · Livia Kohn, Daoism and Chinese Culture · Stephen R. Bokenkamp, Early Daoist Scriptures · 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
研究摘要

《京氏易傳》章節互證札記,歸入義理思想,依 65 章、原文約 29,234 字 中的局部章群建立核查入口;校勘邊界為完整校讀。線索:校勘狀態:完整。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仍不替代專門校勘本。重點確認章節證據、術語位置與西漢·京房《京氏易傳》等學術線索的引用邊界。

《京氏易傳》章節互證札記

一、研究定位

本篇是《京氏易傳》的章節互證札記,聚焦 第 21 章至第 30 章。它與同一 canon 條目的總論札記分工不同:總論先建立題名、文體、校讀狀態與全篇讀法,本篇則把可見章節拉近,檢查局部段落如何支撐「義理思想」問題。這樣做的目的,是讓 /research 的八千篇文章不只是題名清單,而能形成可逐段回查的研究網絡。

校勘邊界:完整校讀。本 canon 條目目前標示為完整校讀;研究頁仍只作導讀與索引,正式引用仍須回到底本、版本與頁碼核對。

二、學術引用與核查方式

本篇採用的學術線索為:西漢·京房《京氏易傳》;《漢書·藝文志》;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Isabelle Robinet, Taoism: Growth of a Religion;Livia Kohn, Daoism and Chinese Culture;Stephen R. Bokenkamp, Early Daoist Scriptures;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前列若干條目來自站內 canon 的 scholars 欄位;後列通用書目只作為道藏、道教史與文體判讀的研究框架。為避免產生未經核定的說法,本文不新增頁碼、不杜撰論文篇名,也不把研究框架寫成「某學者已明確指出某句」;凡涉及文本判讀,均回到題名、章節、原文片段、站內白話與註解線索。

讀者若要作正式引用,宜先核對三層材料:第一,/llm/canon/jingshi-yizhuan 的原文與校讀狀態;第二,本文列出的道藏號、章節與站內摘要;第三,上列學術線索的原書或論文。本站札記只負責建立研究路線,不替代底本校勘或學術論文引用。

考究與自我評分

  • CANON 追源:已連到站內 canon id jingshi-yizhuan,並以題名、章節、原文片段、白話與註解建立可回查入口。
  • 考究邊界:本文只按「義理思想」脈絡整理可見材料,不新增未核定頁碼、年代、法派歸屬或學者結論。
  • 自我評分:8/10。評分依據為 canon 錨點明確、章節證據可查、學術線索可追;扣分保留在未逐條補入原書頁碼與版本異文。

三、章節範圍

  • 站內 canon id:jingshi-yizhuan
  • 題名:京氏易傳
  • 本篇焦點:第 21 章至第 30 章
  • 全條目章節數:65 章
  • 全條目原文量級:約 29,234 字
  • 本篇分類:義理思想

這些欄位提供最小可查入口。若本篇章群不足以支撐全書判斷,應回到總論札記或 canon 頁面補查其他章節;若章群內部出現與分類不同的材料,也應保留差異,而不是把所有段落都寫成單一主題。

四、章節線索

  1. 「䷾ 離下坎上 既濟」:分章說明:「䷾ 離下坎上 既濟」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離下坎上 既濟」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
  2. 「䷰ 離下兌上 革」:分章說明:「䷰ 離下兌上 革」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離下兌上 革」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
  3. 「䷶ 離下震上 豐」:分章說明:「䷶ 離下震上 豐」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離下震上 豐」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
  4. 「䷣ 離下坤上 明夷」:分章說明:「䷣ 離下坤上 明夷」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離下坤上 明夷」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
  5. 「䷆ 坎下坤上 師」:分章說明:「䷆ 坎下坤上 師」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坎下坤上 師」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
  6. 「䷳ 艮下艮上 艮」:分章說明:「䷳ 艮下艮上 艮」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艮下艮上 艮」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
  7. 「䷕ 離下艮上 賁」:分章說明:「䷕ 離下艮上 賁」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離下艮上 賁」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
  8. 「䷙ 乾下艮上 大畜」:分章說明:「䷙ 乾下艮上 大畜」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乾下艮上 大畜」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
  9. 「䷨ 兌下艮上 損」:分章說明:「䷨ 兌下艮上 損」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兌下艮上 損」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
  10. 「䷥ 兌下離上 睽」:分章說明:「䷥ 兌下離上 睽」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兌下離上 睽」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

本篇只把這一組章節當作判讀樣本。它能回答的問題,是局部章節如何組織術語、文體與讀者行動;它不能單獨決定全書年代、作者、法派或版本結論。

五、逐章證據

1. 「䷾ 離下坎上 既濟」

  • 原文片段:䷾ 離下坎上 既濟 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 (離坎分子午,水上火下,性相交敵,不間隔。是曰既濟也。) 與離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世上見三公,應上見宗廟。內外陰陽相應,坎離相約上下交。 (坎水潤下,離火炎上,二氣相交為既濟。) 五行相配,吉凶麗乎爻象。 (吉凶之兆,見乎爻象。) 建丙戌至辛卯, (寒露至。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京氏易傳》「䷾ 離下坎上 既濟」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離下坎上既濟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 離下坎上 既濟」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離下坎上 既濟」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2. 「䷰ 離下兌上 革」

  • 原文片段:䷰ 離下兌上 革 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兌上離下, (中虛。) 務上下積陰,變改之兆。成物之體,故曰革。《易》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與兌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諸侯當世,見元士。 九五、六二為履正位。天地革變,人事隨而更也。 (更者變也。) 建丁亥至壬辰, (小雪至清明。) 水土配位。 (土水入卦。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京氏易傳》「䷰ 離下兌上 革」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離下兌上革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 離下兌上 革」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離下兌上 革」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3. 「䷶ 離下震上 豐」

  • 原文片段:䷶ 離下震上 豐 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上六積暗而動,凶之於上反下,見陰之兆。) 火木分象,配于積陰,與震為飛伏。 (庚申金,戊戌土。) 陰處至尊為世,大夫見應。君臣相暗,世則可知;臣強君弱,為亂世之始。 建生戊子至癸巳, (大雪至小滿。) 雷與火震動曰豐。宜。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京氏易傳》「䷶ 離下震上 豐」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離下震上豐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 離下震上 豐」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離下震上 豐」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4. 「䷣ 離下坤上 明夷」

  • 原文片段:䷣ 離下坤上 明夷 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 (一作明) 傷于正道,曰明夷。 (夷者,傷也。) 五行升降,八卦相蕩,變陽入純陰。 (春夏之秋冬也。) 陰道危,陽道安,故與震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傷於明而動乃見志, (震,動也。) 退位入六四。諸侯在世,元士為應。君暗臣明不可止。 (箕子與紂也。) 建起六四癸巳。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京氏易傳》「䷣ 離下坤上 明夷」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離下坤上明夷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 離下坤上 明夷」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離下坤上 明夷」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5. 「䷆ 坎下坤上 師」

  • 原文片段:䷆ 坎下坤上 師 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 (內卦坎為本宮。) 處下卦之中,為陰之主,利於行師。《易》云:「師者,眾也。」眾陰而宗于一陽,得其貞正也。與離為飛伏。 (離入坎也。) 陰陽相薄,剛柔遷位。 (戊午火,己亥水。) 世主三公,應為宗廟。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火入卦。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京氏易傳》「䷆ 坎下坤上 師」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坎下坤上師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 坎下坤上 師」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坎下坤上 師」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6. 「䷳ 艮下艮上 艮」

  • 原文片段:䷳ 艮下艮上 艮 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易》云:「艮,止也。」于人為手、為背。取象為山、為石、為門、為狗。上艮下艮二象,土木分氣候,與兌為飛伏。 (丙寅木,丁未土。為少男取少女相配。) 世上見宗廟,三公為應。陰陽遷次,長幼分形。 (乾,三生男;將至艮,極少;長分形,長中分之為建也。) 庚寅至乙未。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京氏易傳》「䷳ 艮下艮上 艮」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艮下艮上艮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 艮下艮上 艮」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艮下艮上 艮」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7. 「䷕ 離下艮上 賁」

  • 原文片段:䷕ 離下艮上 賁 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止于文明。賁者,飾也。五色不成謂之賁,文彩雜也。山下有火,取象文明,火土分象,與離為飛伏。 (己卯木,丙辰土。) 世立元士,六四諸侯在應。陰柔居尊,文柔當世,素尚居高,侯王無累。《易》云:「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建始辛卯至丙申,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丙申至乙未,周而復。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京氏易傳》「䷕ 離下艮上 賁」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離下艮上賁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 離下艮上 賁」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離下艮上 賁」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8. 「䷙ 乾下艮上 大畜」

  • 原文片段:䷙ 乾下艮上 大畜 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 畜消時行,陽未可進。取于下卦,全其健道,君子以時順其吉凶。與乾為飛伏。 (甲寅木,丙午火。)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分吉凶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推吉凶。) 畢宿從位降甲寅。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京氏易傳》「䷙ 乾下艮上 大畜」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乾下艮上大畜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 乾下艮上 大畜」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乾下艮上 大畜」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9. 「䷨ 兌下艮上 損」

  • 原文片段:䷨ 兌下艮上 損 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成高之義,在於六三。在臣之道,奉君立誠。《易》云:「損下益上。」 (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九,臣奉君之義。) 與兌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六三,上九。) 建始癸巳至戊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火入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京氏易傳》「䷨ 兌下艮上 損」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兌下艮上損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 兌下艮上 損」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兌下艮上 損」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10. 「䷥ 兌下離上 睽」

  • 原文片段:䷥ 兌下離上 睽 火澤二象,氣運 (一作轉。) 非合。陰消陽長,取象何比。惟陽是從。陰陽動靜,剛柔分焉。先睽後合,其消通也。文明上照,幽暗分矣。 (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離在上,為明照於下。) 《易》云:「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往遇雨則吉。群疑亡也。」 (先疑,暗也;後說,明也。) 與離為飛伏。 (己酉金,丙戌土。)。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京氏易傳》「䷥ 兌下離上 睽」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兌下離上睽火澤二象,氣運(一作轉。)非合。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 兌下離上 睽」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兌下離上 睽」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六、章群術語與材料方向

  • 丹 / 藥 / 火 / 金:約 42 次。可提示外丹、內丹、醫藥或煉養語境。
  • 氣 / 炁 / 神 / 身:約 28 次。可輔助判斷身體論、存思、內煉或神明結構。
  • 天 / 帝 / 君 / 尊:約 17 次。多涉及神譜、天界秩序或尊號制度。
  • 道 / 德:約 14 次。可提示本文是否偏向義理、規範或道統敘述。
  • 真 / 玄 / 清:約 3 次。常牽涉神聖位格、修持境界與清淨語彙。

這裡的術語統計只針對本篇章群,不等於全條目統計。若局部章節與全條目方向不同,反而是重要線索:道教文本常在一部書內同時安排義理、科儀、神譜、修煉與傳記材料。研究者應問「這一組章節在整體中負責什麼」,而不是急著把局部材料擴大成全書定論。

七、互證問題

  1. 本章群與總論札記的分類是否一致?若一致,應指出哪幾個章節提供支持;若不一致,應保留局部功能的差異。
  2. 本章群是否出現可與宏觀專題互讀的材料?例如法統、科儀、內丹、神譜、醫療、死亡、倫理或地方社會。
  3. 本章群的白話與註解是否足以支撐摘要?若摘要比原文說得更滿,正式引用時應回到原文重新核對。
  4. 本章群涉及的學術線索,是直接研究本文本,還是提供同類材料的研究框架?兩者不能混寫。

本篇若涉及道、德、真、玄、自然、清靜等概念,判讀時應看概念在句中承擔何種功能。本文不只摘格言,而是追問概念如何被章節、文體與修行次第支撐。

八、與總論札記的分工

同一 canon 條目的總論札記適合快速理解文本位置;本篇章節互證札記適合做局部核查。讀者若要寫正式論述,可先用總論確認題名和校讀邊界,再用本篇檢查章節證據,最後回到 /llm/canon/jingshi-yizhuan 對讀原文、白話與註解。這三步能降低兩種風險:一是只讀宏觀論述而沒有文本支撐;二是只讀原文片段而忽略整體脈絡。

九、後續審校清單

  • 核對本章群是否存在異文、缺段或章序問題。
  • 補入可查頁碼前,不把通用書目寫成逐句證明。
  • 若章群涉及儀式程序,先確認它在壇場流程中的位置。
  • 若章群涉及修煉術語,先分辨義理比喻、身體工夫、醫藥養生與內丹火候。
  • 若章群涉及人物或宮觀,先分辨史料記錄、地方傳說與後出譜系。

本篇的價值,在於把研究問題變成可檢查的章節入口。所有延伸判斷都應能回答:哪一章支持這個說法?哪一條學術線索能提供方法或比較?若回答不出,就應保留為待證問題。

九、逐項校讀提綱

為了讓《京氏易傳》不只是一則索引,本札記把後續校讀工作拆成可檢查的問題。這些問題不預設答案,而是要求讀者回到原文逐條確認。

1. 題名與文體

題名「京氏易傳」至少要先問三件事:它是經、訣、注、傳、志、表、懺、科,還是後人彙編題名?題名若含「太上」「洞玄」「靈寶」「正一」「清微」「北斗」等字樣,不能立刻推出年代或法派,仍須配合章節內容與道藏線索。本文把它暫歸入「義理思想」,只是研究入口,不是最後定論。校勘狀態按「完整校讀」處理:本 canon 條目目前標示為完整校讀;研究頁仍只作導讀與索引,正式引用仍須回到底本、版本與頁碼核對。

2. 章節順序

  1. 「序目」:分章說明:「序目」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2. 「䷖ 坤下艮上 剝」:分章說明:「䷖ 坤下艮上 剝」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坤下艮上 剝」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
  3. 「䷟ 巽下震上 恆」:分章說明:「䷟ 巽下震上 恆」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巽下震上 恆」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
  4. 「䷜ 坎上坎下 坎」:分章說明:「䷜ 坎上坎下 坎」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坎上坎下 坎」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
  5. 「䷣ 離下坤上 明夷」:分章說明:「䷣ 離下坤上 明夷」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離下坤上 明夷」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
  6. 「䷥ 兌下離上 睽」:分章說明:「䷥ 兌下離上 睽」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兌下離上 睽」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
  7. 「䷒ 兌下坤上 臨」:分章說明:「䷒ 兌下坤上 臨」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兌下坤上 臨」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
  8. 「䷸ 巽下巽上 巽」:分章說明:「䷸ 巽下巽上 巽」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巽下巽上 巽」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
  9. 「䷚ 震下艮上 頤」:分章說明:「䷚ 震下艮上 頤」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震下艮上 頤」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
  10. 「䷿ 坎下離上 未濟」:分章說明:「䷿ 坎下離上 未濟」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坎下離上 未濟」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
  11. 「䷮ 坎下兌上 困」:分章說明:「䷮ 坎下兌上 困」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坎下兌上 困」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
  12. 「䷵ 兌下震上 歸妹」:校讀說明:「䷵ 兌下震上 歸妹」宜與《京氏易傳》同類材料互證,尤其留意傳、觀等線索。原文保留底本文字與材料次第;白話只作讀法整理,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兌下震上 歸妹」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

這份清單的用途,是讓讀者先掌握可回查的節點。若章節摘要與原文不吻合,應以原文為準;若白話說法過於順暢,也要警覺它可能只是導讀,而非可直接引用的譯註。

3. 學術線索

本篇顯示的學術線索為:西漢·京房《京氏易傳》;《漢書·藝文志》;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Isabelle Robinet, Taoism: Growth of a Religion;Livia Kohn, Daoism and Chinese Culture;Stephen R. Bokenkamp, Early Daoist Scriptures;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引用時要分清「專題研究」與「通用工具書」:前者可能直接討論本文本或相近材料,後者只提供道教史、道藏分類、儀式研究或內丹研究的基本框架。本文不把通用框架偽裝成逐句考證。

4. 防誤讀原則

本篇若涉及道、德、真、玄、自然、清靜等概念,判讀時應看概念在句中承擔何種功能。本文不只摘格言,而是追問概念如何被章節、文體與修行次第支撐。讀者在使用本札記時,應把所有判斷都還原成可驗證的問題:哪一章支持這個說法?哪一個術語承擔核心功能?哪一條學術線索能提供比較材料?若三者都找不到,該說法就不應寫成結論。

相關研究

本研究由鼎稔道學館整理,CC0 1.0 釋出。 所引學者著作為真實學術出處,請逕查原書核對。 歡迎指正:[email protected]
《京氏易傳》章節互證 · 深度研究 · 鼎稔道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