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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理思想

《京氏易傳》章節互證

《京氏易傳》章節互證札記

13,0292026-06-178 學術線索CC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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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氏易傳
jingshi-yizh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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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線索:西漢·京房《京氏易傳》 · 《漢書·藝文志》 · 唐·李鼎祚《周易集解》 · 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 · Isabelle Robinet, Taoism: Growth of a Religion · Livia Kohn, Daoism and Chinese Culture · Stephen R. Bokenkamp, Early Daoist Scriptures · 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
研究摘要

《京氏易傳》章節互證札記,歸入義理思想,依 65 章、原文約 29,234 字 中的局部章群建立核查入口;校勘邊界為完整校讀。線索:校勘狀態:完整。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仍不替代專門校勘本。重點確認章節證據、術語位置與西漢·京房《京氏易傳》等學術線索的引用邊界。

《京氏易傳》章節互證札記

一、研究定位

本篇是《京氏易傳》的章節互證札記,聚焦 第 56 章至第 65 章。它與同一 canon 條目的總論札記分工不同:總論先建立題名、文體、校讀狀態與全篇讀法,本篇則把可見章節拉近,檢查局部段落如何支撐「義理思想」問題。這樣做的目的,是讓 /research 的八千篇文章不只是題名清單,而能形成可逐段回查的研究網絡。

校勘邊界:完整校讀。本 canon 條目目前標示為完整校讀;研究頁仍只作導讀與索引,正式引用仍須回到底本、版本與頁碼核對。

二、學術引用與核查方式

本篇採用的學術線索為:西漢·京房《京氏易傳》;《漢書·藝文志》;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Isabelle Robinet, Taoism: Growth of a Religion;Livia Kohn, Daoism and Chinese Culture;Stephen R. Bokenkamp, Early Daoist Scriptures;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前列若干條目來自站內 canon 的 scholars 欄位;後列通用書目只作為道藏、道教史與文體判讀的研究框架。為避免產生未經核定的說法,本文不新增頁碼、不杜撰論文篇名,也不把研究框架寫成「某學者已明確指出某句」;凡涉及文本判讀,均回到題名、章節、原文片段、站內白話與註解線索。

讀者若要作正式引用,宜先核對三層材料:第一,/llm/canon/jingshi-yizhuan 的原文與校讀狀態;第二,本文列出的道藏號、章節與站內摘要;第三,上列學術線索的原書或論文。本站札記只負責建立研究路線,不替代底本校勘或學術論文引用。

考究與自我評分

  • CANON 追源:已連到站內 canon id jingshi-yizhuan,並以題名、章節、原文片段、白話與註解建立可回查入口。
  • 考究邊界:本文只按「義理思想」脈絡整理可見材料,不新增未核定頁碼、年代、法派歸屬或學者結論。
  • 自我評分:8/10。評分依據為 canon 錨點明確、章節證據可查、學術線索可追;扣分保留在未逐條補入原書頁碼與版本異文。

三、章節範圍

  • 站內 canon id:jingshi-yizhuan
  • 題名:京氏易傳
  • 本篇焦點:第 56 章至第 65 章
  • 全條目章節數:65 章
  • 全條目原文量級:約 29,234 字
  • 本篇分類:義理思想

這些欄位提供最小可查入口。若本篇章群不足以支撐全書判斷,應回到總論札記或 canon 頁面補查其他章節;若章群內部出現與分類不同的材料,也應保留差異,而不是把所有段落都寫成單一主題。

四、章節線索

  1. 「䷅ 坎下乾上 訟」:分章說明:「䷅ 坎下乾上 訟」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坎下乾上 訟」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
  2. 「䷌ 離下乾上 同人」:分章說明:「䷌ 離下乾上 同人」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離下乾上 同人」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
  3. 「䷹ 兌下兌上 兌」:分章說明:「䷹ 兌下兌上 兌」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兌下兌上 兌」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
  4. 「䷮ 坎下兌上 困」:分章說明:「䷮ 坎下兌上 困」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坎下兌上 困」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
  5. 「䷬ 坤下兌上 萃」:分章說明:「䷬ 坤下兌上 萃」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坤下兌上 萃」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
  6. 「䷞ 艮下兌上 咸」:分章說明:「䷞ 艮下兌上 咸」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艮下兌上 咸」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
  7. 「䷦ 艮下坎上 蹇」:分章說明:「䷦ 艮下坎上 蹇」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艮下坎上 蹇」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
  8. 「䷎ 艮下坤上 謙」:分章說明:「䷎ 艮下坤上 謙」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艮下坤上 謙」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
  9. 「䷽ 艮下震上 小過」:分章說明:「䷽ 艮下震上 小過」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艮下震上 小過」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
  10. 「䷵ 兌下震上 歸妹」:校讀說明:「䷵ 兌下震上 歸妹」宜與《京氏易傳》同類材料互證,尤其留意傳、觀等線索。原文保留底本文字與材料次第;白話只作讀法整理,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兌下震上 歸妹」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分段校讀提綱:此章以義理象數與經教分類為主。

本篇只把這一組章節當作判讀樣本。它能回答的問題,是局部章節如何組織術語、文體與讀者行動;它不能單獨決定全書年代、作者、法派或版本結論。

五、逐章證據

1. 「䷅ 坎下乾上 訟」

  • 原文片段:䷅ 坎下乾上 訟 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離宮八卦以訟為反四, (五至四也。) 天與水違,曰訟。 (天道西行,水東流,其路背也。外象乾,西北方之卦;內坎水,正北方之卦,其流東也。二氣不交,曰訟。) 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非所背,順為正。金與水,二氣相資,父子之謂。健與險,內外相激,家國之義。出象故以則,斯可驗矣。與巽為飛伏。 (。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京氏易傳》「䷅ 坎下乾上 訟」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坎下乾上訟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 坎下乾上 訟」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坎下乾上 訟」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2. 「䷌ 離下乾上 同人」

  • 原文片段:䷌ 離下乾上 同人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 (乾務上,離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 《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隔于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京氏易傳》「䷌ 離下乾上 同人」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離下乾上同人二氣同進,健而炎上,(乾務上,離務下。)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 離下乾上 同人」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離下乾上 同人」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3. 「䷹ 兌下兌上 兌」

  • 原文片段:䷹ 兌下兌上 兌 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 (兌下六陰凝,艮土于陽健,納兌為妻,二氣合也。) 土木入兌,水火應之,二陰合體,積於西郊。 (秋王。) 沖艮入乾,氣類陰也;配象為羊,物類同也。與艮為飛伏。 (丁未土,丙寅木。) 上六宗廟在世,六三三公為應。 建始乙卯至庚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庚申至己。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京氏易傳》「䷹ 兌下兌上 兌」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兌下兌上兌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 兌下兌上 兌」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兌下兌上 兌」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4. 「䷮ 坎下兌上 困」

  • 原文片段:䷮ 坎下兌上 困 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易》云:「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上下不應,陰陽不交,二氣不合。 (困卦上下無應,陰陽不交。六三陰,上六亦陰,無匹。入九五求陽,陽亦無納也。) 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時休王。金木交爭,萬物之情在乎幾微。與坎為飛伏。 (戊寅木,丁巳火。)。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京氏易傳》「䷮ 坎下兌上 困」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坎下兌上困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 坎下兌上 困」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坎下兌上 困」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5. 「䷬ 坤下兌上 萃」

  • 原文片段:䷬ 坤下兌上 萃 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 (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 澤上於地,積陰成萃。《易》曰:「萃者,聚也」。 吉凶生,陽氣合而悅。 (凡聚眾,必慎防閑假。陽為主,成萃之義,伏戎必豫備,眾聚去疑心。) 與坤為飛伏。 (乙巳火,丁卯木。) 六二大夫居世,九五至尊見應。 建。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京氏易傳》「䷬ 坤下兌上 萃」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坤下兌上萃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 坤下兌上 萃」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坤下兌上 萃」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6. 「䷞ 艮下兌上 咸」

  • 原文片段:䷞ 艮下兌上 咸 山下有澤, 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六二待聘,九五見召,二氣交感,夫婦之道,體斯合也。《易》曰:「咸,感也,利取吉女。」 (艮少男,兌少女,男下於女,取婦之象。) 與艮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宮居世,上六宗廟為應。 建始戊午之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京氏易傳》「䷞ 艮下兌上 咸」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艮下兌上咸山下有澤,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 艮下兌上 咸」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艮下兌上 咸」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7. 「䷦ 艮下坎上 蹇」

  • 原文片段:䷦ 艮下坎上 蹇 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陰待于陽,柔道牽也,險而逆止,陽固陰長。處能竭至誠,於物為合,蹇道,亨也。《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 與坎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六四諸侯居世,初六元士在應。 建始己未至甲子, (大暑,大寒。) 積算起甲子至癸亥,周而復始。土水入坎艮。 (。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京氏易傳》「䷦ 艮下坎上 蹇」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艮下坎上蹇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 艮下坎上 蹇」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艮下坎上 蹇」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8. 「䷎ 艮下坤上 謙」

  • 原文片段:䷎ 艮下坤上 謙 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 陰陽不爭,處位謙柔,陰中見陽,止順於謙。有無之位,上下皆通。《易》曰:「撝謙,無不順也」。 與坤為飛伏。 (癸亥水,丁酉金。) 六五居世,大夫在應。 建始庚申至乙丑, (立秋,大寒。) 積算起乙丑至甲子,周而復始。金土入坤艮。 (金土二象。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京氏易傳》「䷎ 艮下坤上 謙」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艮下坤上謙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 艮下坤上 謙」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艮下坤上 謙」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9. 「䷽ 艮下震上 小過」

  • 原文片段:䷽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 (九三,九四。) 土木入卦,分於二象。 (內艮外震。) 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與坤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京氏易傳》「䷽ 艮下震上 小過」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艮下震上小過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 艮下震上 小過」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艮下震上 小過」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10. 「䷵ 兌下震上 歸妹」

  • 原文片段:䷵ 兌下震上 歸妹 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 (歸者,嫁也。) 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四至剛,六三悅柔,返無其應,凶。兌羊涉卦之終,長何吉也。與艮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歸魂之世,上六宗廟見應。 建始甲子至己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己巳至戊辰,周而復始。水土入震兌。 (分水土二象入兌宮。
  • 站內白話:題名「䷵ 兌下震上 歸妹」提示本節要把人物、制度與事件脈絡合讀。閱讀時可先抓住幾個術語:傳:傳記材料常以事跡串聯人物品格、政治處境與宗教角色;觀:宮觀記載往往關涉國家禮制、地方祠祀與道教制度位置。因此,本節不只是在摘錄史料,而是在保存道教人物、宮觀、制度或論辯在歷史敘事中的位置。 第一層意思可讀作:原文從「䷵兌下震上歸妹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歸者,嫁也。)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
  • 註解線索:校讀說明:「䷵ 兌下震上 歸妹」宜與《京氏易傳》同類材料互證,尤其留意傳、觀等線索。原文保留底本文字與材料次第;白話只作讀法整理,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兌下震上 歸妹」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讀邊界,避免把單句白話直接當成定論。 分段校讀提綱:此章以義理象數與經教分類為主要閱讀脈絡;校讀時須分別檢查文體、來源。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六、章群術語與材料方向

  • 丹 / 藥 / 火 / 金:約 93 次。可提示外丹、內丹、醫藥或煉養語境。
  • 氣 / 炁 / 神 / 身:約 52 次。可輔助判斷身體論、存思、內煉或神明結構。
  • 天 / 帝 / 君 / 尊:約 31 次。多涉及神譜、天界秩序或尊號制度。
  • 道 / 德:約 23 次。可提示本文是否偏向義理、規範或道統敘述。
  • 符 / 籙 / 法 / 咒:約 4 次。常與法職、授受、召役與儀式權威有關。
  • 真 / 玄 / 清:約 2 次。常牽涉神聖位格、修持境界與清淨語彙。

這裡的術語統計只針對本篇章群,不等於全條目統計。若局部章節與全條目方向不同,反而是重要線索:道教文本常在一部書內同時安排義理、科儀、神譜、修煉與傳記材料。研究者應問「這一組章節在整體中負責什麼」,而不是急著把局部材料擴大成全書定論。

七、互證問題

  1. 本章群與總論札記的分類是否一致?若一致,應指出哪幾個章節提供支持;若不一致,應保留局部功能的差異。
  2. 本章群是否出現可與宏觀專題互讀的材料?例如法統、科儀、內丹、神譜、醫療、死亡、倫理或地方社會。
  3. 本章群的白話與註解是否足以支撐摘要?若摘要比原文說得更滿,正式引用時應回到原文重新核對。
  4. 本章群涉及的學術線索,是直接研究本文本,還是提供同類材料的研究框架?兩者不能混寫。

本篇若涉及道、德、真、玄、自然、清靜等概念,判讀時應看概念在句中承擔何種功能。本文不只摘格言,而是追問概念如何被章節、文體與修行次第支撐。

八、與總論札記的分工

同一 canon 條目的總論札記適合快速理解文本位置;本篇章節互證札記適合做局部核查。讀者若要寫正式論述,可先用總論確認題名和校讀邊界,再用本篇檢查章節證據,最後回到 /llm/canon/jingshi-yizhuan 對讀原文、白話與註解。這三步能降低兩種風險:一是只讀宏觀論述而沒有文本支撐;二是只讀原文片段而忽略整體脈絡。

九、後續審校清單

  • 核對本章群是否存在異文、缺段或章序問題。
  • 補入可查頁碼前,不把通用書目寫成逐句證明。
  • 若章群涉及儀式程序,先確認它在壇場流程中的位置。
  • 若章群涉及修煉術語,先分辨義理比喻、身體工夫、醫藥養生與內丹火候。
  • 若章群涉及人物或宮觀,先分辨史料記錄、地方傳說與後出譜系。

本篇的價值,在於把研究問題變成可檢查的章節入口。所有延伸判斷都應能回答:哪一章支持這個說法?哪一條學術線索能提供方法或比較?若回答不出,就應保留為待證問題。

九、逐項校讀提綱

為了讓《京氏易傳》不只是一則索引,本札記把後續校讀工作拆成可檢查的問題。這些問題不預設答案,而是要求讀者回到原文逐條確認。

1. 題名與文體

題名「京氏易傳」至少要先問三件事:它是經、訣、注、傳、志、表、懺、科,還是後人彙編題名?題名若含「太上」「洞玄」「靈寶」「正一」「清微」「北斗」等字樣,不能立刻推出年代或法派,仍須配合章節內容與道藏線索。本文把它暫歸入「義理思想」,只是研究入口,不是最後定論。校勘狀態按「完整校讀」處理:本 canon 條目目前標示為完整校讀;研究頁仍只作導讀與索引,正式引用仍須回到底本、版本與頁碼核對。

2. 章節順序

  1. 「序目」:分章說明:「序目」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2. 「䷖ 坤下艮上 剝」:分章說明:「䷖ 坤下艮上 剝」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坤下艮上 剝」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
  3. 「䷟ 巽下震上 恆」:分章說明:「䷟ 巽下震上 恆」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巽下震上 恆」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
  4. 「䷜ 坎上坎下 坎」:分章說明:「䷜ 坎上坎下 坎」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坎上坎下 坎」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
  5. 「䷣ 離下坤上 明夷」:分章說明:「䷣ 離下坤上 明夷」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離下坤上 明夷」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
  6. 「䷥ 兌下離上 睽」:分章說明:「䷥ 兌下離上 睽」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兌下離上 睽」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
  7. 「䷒ 兌下坤上 臨」:分章說明:「䷒ 兌下坤上 臨」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兌下坤上 臨」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
  8. 「䷸ 巽下巽上 巽」:分章說明:「䷸ 巽下巽上 巽」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巽下巽上 巽」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
  9. 「䷚ 震下艮上 頤」:分章說明:「䷚ 震下艮上 頤」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震下艮上 頤」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
  10. 「䷿ 坎下離上 未濟」:分章說明:「䷿ 坎下離上 未濟」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坎下離上 未濟」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
  11. 「䷮ 坎下兌上 困」:分章說明:「䷮ 坎下兌上 困」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京氏易傳》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坎下兌上 困」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
  12. 「䷵ 兌下震上 歸妹」:校讀說明:「䷵ 兌下震上 歸妹」宜與《京氏易傳》同類材料互證,尤其留意傳、觀等線索。原文保留底本文字與材料次第;白話只作讀法整理,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學術閱讀上,「䷵ 兌下震上 歸妹」宜同時核對文體、術語與章內次第:若屬儀式文,重在行法位置;若屬義理、戒律或傳記,重在概念、規範與敘事功能。此註標明判。

這份清單的用途,是讓讀者先掌握可回查的節點。若章節摘要與原文不吻合,應以原文為準;若白話說法過於順暢,也要警覺它可能只是導讀,而非可直接引用的譯註。

3. 學術線索

本篇顯示的學術線索為:西漢·京房《京氏易傳》;《漢書·藝文志》;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Isabelle Robinet, Taoism: Growth of a Religion;Livia Kohn, Daoism and Chinese Culture;Stephen R. Bokenkamp, Early Daoist Scriptures;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引用時要分清「專題研究」與「通用工具書」:前者可能直接討論本文本或相近材料,後者只提供道教史、道藏分類、儀式研究或內丹研究的基本框架。本文不把通用框架偽裝成逐句考證。

4. 防誤讀原則

本篇若涉及道、德、真、玄、自然、清靜等概念,判讀時應看概念在句中承擔何種功能。本文不只摘格言,而是追問概念如何被章節、文體與修行次第支撐。讀者在使用本札記時,應把所有判斷都還原成可驗證的問題:哪一章支持這個說法?哪一個術語承擔核心功能?哪一條學術線索能提供比較材料?若三者都找不到,該說法就不應寫成結論。

相關研究

本研究由鼎稔道學館整理,CC0 1.0 釋出。 所引學者著作為真實學術出處,請逕查原書核對。 歡迎指正:[email protected]
《京氏易傳》章節互證 · 深度研究 · 鼎稔道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