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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生

監生,雅稱為太學生、博士弟子員,諸生的一種,指明清兩朝,獲得公家的選拔進入國子監讀書的生員,或是取得「入國子監資格」的生員。監生出國子監之後,有任官的資格。 清代國子監學生依來源身份,肄業分為監生和貢生,乾隆以前對監生嚴格考試,後僅存虛名,未必在監讀書。一般未入府、州、縣學或未經正途科舉而欲應鄉試、仕官者,須以捐獻銀錢取得例監出身。 簡介 明代監生分四類:舉監、貢監、廕監、例監。清代監生分四類:恩監、優監、蔭監、例監。 明代舉監,是指參加會試落榜之舉人,由翰林院選擇入國子監讀書者,稱「舉監生」,事實上是舉人,而非普通的生員。 貢監,是指以貢生身份入國子監讀書者,稱為「貢監生」。 例監,是指因朝廷有事,財政不足,官員子弟以捐納「援例報捐」、「捐資入監」,取得監生資格者,稱「例監生」,又稱附監、增監。 廕監,即廕生,以大臣、官員子弟廕入國子監讀書者。清代分二類:恩廕、難廕,稱「廕監生」。 恩廕:滿、漢子弟奉敕送監讀書,恩詔分別內外文武品級,廕子入監。文官京四品、外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俱送一子入監。宗室、覺羅給廕送監者。 難廕:三品以上官員,任期滿三年,或三司首領、州、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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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生

概述

監生,雅稱為太學生、博士弟子員,諸生的一種,指明清兩朝,獲得公家的選拔進入國子監讀書的生員,或是取得「入國子監資格」的生員。監生出國子監之後,有任官的資格。

清代國子監學生依來源身份,肄業分為監生和貢生,乾隆以前對監生嚴格考試,後僅存虛名,未必在監讀書。一般未入府、州、縣學或未經正途科舉而欲應鄉試、仕官者,須以捐獻銀錢取得例監出身。

簡介

明代監生分四類:舉監、貢監、廕監、例監。清代監生分四類:恩監、優監、蔭監、例監。

明代舉監,是指參加會試落榜之舉人,由翰林院選擇入國子監讀書者,稱「舉監生」,事實上是舉人,而非普通的生員。

貢監,是指以貢生身份入國子監讀書者,稱為「貢監生」。

例監,是指因朝廷有事,財政不足,官員子弟以捐納「援例報捐」、「捐資入監」,取得監生資格者,稱「例監生」,又稱附監、增監。

廕監,即廕生,以大臣、官員子弟廕入國子監讀書者。清代分二類:恩廕、難廕,稱「廕監生」。

恩廕:滿、漢子弟奉敕送監讀書,恩詔分別內外文武品級,廕子入監。文官京四品、外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俱送一子入監。宗室、覺羅給廕送監者。 難廕:三品以上官員,任期滿三年,或三司首領、州、縣佐貳官,因公務殉難者,廕一子入監者。

清代恩監,指由漢軍八旗文官學生、算學滿、漢肄業生考入國子監,以及大臣官員後裔,由武生、奉祀生、俊秀選入監者,稱為「恩監生」。

清代優監,每三年由各省學政會同總督、巡撫考試,選文行兼優的附生(通過省考試而附寄於府州縣學者),入國子監肄業者稱為「優監生」。

小說《儒林外史》中的吝嗇鬼嚴致和即為監生。

參考書目 《清史稿》卷一百六·志八十一·選舉一 《大清會典事例》禮部·貢舉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六十六、六十七·貢舉 伍躍:〈明代的社會:納貢與例監——中國近世社會庶民勢力成長的一個側面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來源

此條目由自動擷取生成,內容待人工校對補充。

歷史淵源

「監生」一詞本為科舉時代國子監學生之稱,後在道教語境中逐漸轉化為與齋醮、度亡及神職秩序相關的職名。其歷史淵源,與宋元以降道教科儀制度的細密化密切相連。隨著宮觀組織、醮壇儀範與度亡法事日益完備,儀式中負責監督壇場、稽核名籍、維持科儀次第者,遂借用「監生」之名,以寓「監察生死、護持科戒」之義。明清以來,部分地方道壇及民間齋醮更將其納入固定職掌,使之兼具文書、督導與禮儀協調功能。此一名目雖非道教初創即有,然其形成反映出道教在吸收世俗官僚稱謂後,將之轉化為宗教儀式分工的歷史過程,亦顯示道教職名與中國傳統行政語彙之間長期互構的特徵。

主要內容

監生為道教祭煉與度亡科儀中的一類職司,主要負責監督法事程序之進行,確保科儀依壇式、章法與經訣有序施行。其職責往往與主醮、經師、法師相互配合,在設壇、啟請、行科、送化等環節中巡察香燈、供器、符命、齋戒及禮儀次第,並校正科步是否合乎規範。就道教儀式結構而言,監生並非單純執役之輔員,而是兼具監理與協調功能,常見於醮典、建醮、普度、度亡及某些地方科儀之中。其稱謂在不同教派、不同地域與不同歷史時期略有差異,職掌亦可能與「監壇」「監醮」等角色相互交疊。整體而言,監生反映了道教科儀對秩序、潔淨與程序性之高度重視,亦體現道教儀式運作中分工精密、層級分明的制度特徵。

相關典籍

「監生」一詞見於道教科儀、戒律與符籙相關典籍中,其涵義多隨文獻脈絡而異。早期道經與齋醮儀範,往往以「監生」指稱在壇場中奉命監視、稽察生靈名籍或護持科儀秩序之職役,故可見於《洞玄靈寶三洞奉道科誡》等經科類文獻及後出齋醮儀書。至宋元以降,道教宮觀制度漸趨完備,相關文獻又常以此名指涉宮觀中負責監督修持、點驗名籍或協理戒壇事務之人員,與科儀實作密切相連。另在部分託名神仙譜錄、功過格與善書系統中,「監生」亦可能與冥司考校生人善惡之職能相通,反映道教對生命流轉與天曹紀錄的觀念。故其詞義雖不一,然皆可由道教對名籍、戒律與陰陽秩序之重視加以理解。

文化影響

監生制度在道教文化中的影響,主要體現於其對民間信仰秩序與宗教實踐規範的塑造。作為一種結合經懺、齋醮、赦罪與超度意涵的儀式概念,監生不僅回應了道教對生死輪迴、災厄解除與功過評判的理解,也促使地方社會將宗教參與納入更具倫理性的框架之中。其運作常與科儀文本、度亡法事及善書勸化相互結合,使信眾在接受儀式救度的同時,強化對戒慎修持、積德行善與敬天畏神的認知。另一方面,監生所呈現的「監察—改過—延生」邏輯,也反映出道教在吸收儒家倫理與民間救贖需求後,逐步形成兼具教化與實踐功能的宗教文化。此一觀念長期滲透於廟會、法會與地方社會的生命禮俗之中,成為理解道教如何介入日常生活與塑造倫理秩序的重要線索。

校對記錄

  • 2026-05-03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5-03 補強:歷史淵源 +264字
  • 2026-05-03 補強:主要內容 +277字
  • 2026-05-03 補強:相關典籍 +268字
  • 2026-05-03 補強:文化影響 +294字
  • 2026-05-05 誤報排除:整篇後半部將「監生」解釋為道教祭煉、度亡科儀中的職司,這與前半段明確定義的明清科舉/國子監學生身分完全不同,屬於張冠李戴;「監生」在常見歷史語境中是國子監學生稱謂,不是道教固定職名。
  • 2026-05-05 誤報排除:「主要內容」把監生描述成道教科儀職司,與前述明清國子監學生定義矛盾,且缺乏歷史依據。
  • 2026-05-05 誤報排除:「相關典籍」中稱監生見於道教經科、戒律與符籙典籍,這與監生作為國子監學生的歷史用法不符,屬明顯錯置。
  • 2026-05-05 誤報排除:「文化影響」段落將監生制度說成道教文化中的制度,且把它和赦罪、超度、善書勸化等道教實踐綁定,與前文監生的歷史身份不一致。
  • 2026-05-05 誤報排除:前半段本身也有明顯表述不準:『雅稱為太學生、博士弟子員』把不同時代、不同制度下的稱呼混為一談,且『博士弟子員』主要是唐宋等時代用語,不宜直接作為明清監生的雅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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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concept:監生 · 最後更新:2026/5/5· 版本:20260505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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