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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條約
## 概述 辛丑條約,又稱《辛丑各國和約》或《北京議定書》,是1901年([[辛丑年]])清政府與英、法、德、俄、美、日、意、奧、西、荷、比十一國簽署的[[不平等條約]]。該約標誌中國正式淪為[[半殖民地]],列強取得在[[北京]]及沿海要地駐兵權,並索取巨額賠償。 ## 主要內容 - 清政府承認[[義和團]]事件責任,並向外國道歉; - 賠償白銀四億五千萬兩,分三十年還清,年息四厘; - 外國軍
概述
辛丑條約,又稱《辛丑各國和約》或《北京議定書》,是1901年(辛丑年)清政府與英、法、德、俄、美、日、意、奧、西、荷、比十一國簽署的不平等條約。該約標誌中國正式淪為半殖民地,列強取得在北京及沿海要地駐兵權,並索取巨額賠償。
主要內容
- 清政府承認義和團事件責任,並向外國道歉;
- 賠償白銀四億五千萬兩,分三十年還清,年息四厘;
- 外國軍隊可在北京、天津、上海等要衝設立駐防營;
- 開放更多通商口岸,給予列強貿易特權。
歷史影響
辛丑條約使中國主權進一步受損,催生了日後北洋政府的出現,以及孫中山所領導的革命運動。該條約亦加深了列強在華的軍事與經濟干預,為軍閥割據的局面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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