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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邪

聖方濟各在義大利雷佐中驅魔,喬托·迪·邦多納的壁畫作品。 驅魔(exorcism)是將惡魔或其它邪靈從被附身的人、物品或地方中驅逐的行為,《新約聖經》就記載,耶穌和其弟子們曾多次做過驅魔。驅魔是一種古代常見的行為,現在依然是很多宗教信仰體系的一部份。 執行驅魔的人稱為驅魔師(exorcist),在西方多數是神父,東方則有道士、法師、神官等,或任何被認為祈禱時擁有特殊能力的人。驅魔人會在驅魔過程中祈禱及使用各種宗教用具,如聖經、咒語、聖像、十字架、符水、令劍、八卦陣等。驅魔人亦會在過程中祈求神的幫助。一般來說,被附身的人其本人並不被認為邪惡,亦不需為其行為負責。因此普遍來說,驅魔對於附身者被認為是一種治療多於懲罰。類似觀念即道教的鎮邪,近代較知名是老蔣總統1960年代初小金門鎮邪事件。 歷史 被惡靈附體和嘗試驅魔的思想在古代是很普遍的,並且可能起源於古老的巫覡宗教信仰。 基督宗教的新約中介紹了耶穌成功的驅魔,因為這些記載的事件,惡魔附身從此成為了基督宗教教義信仰體系的一部分,並且認可了驅魔成為了天主教,東正教的教義和一些新教教派的教義。 在近代,驅魔的重要性在大部分宗教團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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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邪

概述

聖方濟各在義大利雷佐中驅魔,喬托·迪·邦多納的壁畫作品。

驅魔(exorcism)是將惡魔或其它邪靈從被附身的人、物品或地方中驅逐的行為,《新約聖經》就記載,耶穌和其弟子們曾多次做過驅魔。驅魔是一種古代常見的行為,現在依然是很多宗教信仰體系的一部份。

執行驅魔的人稱為驅魔師(exorcist),在西方多數是神父,東方則有道士、法師、神官等,或任何被認為祈禱時擁有特殊能力的人。驅魔人會在驅魔過程中祈禱及使用各種宗教用具,如聖經、咒語、聖像、十字架、符水、令劍、八卦陣等。驅魔人亦會在過程中祈求神的幫助。一般來說,被附身的人其本人並不被認為邪惡,亦不需為其行為負責。因此普遍來說,驅魔對於附身者被認為是一種治療多於懲罰。類似觀念即道教的鎮邪,近代較知名是老蔣總統1960年代初小金門鎮邪事件。

歷史

被惡靈附體和嘗試驅魔的思想在古代是很普遍的,並且可能起源於古老的巫覡宗教信仰。

基督宗教的新約中介紹了耶穌成功的驅魔,因為這些記載的事件,惡魔附身從此成為了基督宗教教義信仰體系的一部分,並且認可了驅魔成為了天主教,東正教的教義和一些新教教派的教義。

在近代,驅魔的重要性在大部分宗教團體中下降已經用的越來越少。一般來說,現代能夠在某些情況下報道出來的主要在東歐和非洲;Anneliese Michel也許是最近的案例。這主要是由於對心理學和人類大腦功能和結構的研究。在許多情況下,過去一些需要驅魔的一些人人通常被患有心理疾病來對待。更普遍的是啟蒙時代後世界觀的改變,理性主義,唯物主義和自然主義的增加,使得在西方一些地區特別是歐洲一些國家信仰上帝和超自然力量的人逐漸減少。

但是1973年電影《驅魔人》的上映,使驅魔重新受到了廣泛關注。電影發行後引起了美國和歐洲公眾的強烈反響,惡魔附身的真實存在和驅魔行為在當代社會中占有了一席之地。相信驅魔真實性的觀點已經不是那麼激進並得到了廣泛傳播。

基督宗教 耶穌

在基督教中,驅魔人用「上帝的力量」或者「以耶穌的名義」進行驅魔。因為他們相信耶穌曾命他的十二個門徒以他的名義驅趕邪靈。(馬太福音10:1,馬太福音10:8;馬可福音6:7;路加福音9:1,10:17(馬可福音16:17)。天主教會大百科全書中關於驅魔的文章這樣記載:耶穌認為這項能力是救世主的象徵,他准許他的門徒做同樣的事(驅魔)。

猶太教大百科全書中的文章記載:耶穌「致力於將惡魔從人身上驅趕出來。」同時他也將這一能力傳授給了他的門徒;但他比他的門徒傑出許多。

在耶穌的時代,猶太教得到了用有毒植物根部的提取液或其它東西所製成的藥物進行驅魔的消息。他們提到驅魔是在猶太教的苦修派進行的。(死海古卷)

更多參見附身

天主教會 弗朗西斯科·戈雅所畫的聖方濟各·玻爾日亞驅魔

在天主教會驅魔儀式為教會訂立的聖儀之一,需要遵照教會的羅馬禮書,只能由任命的司鐸(或者更高級的聖職人員),需要經過當地主教的明確許可,並且只能在確定在仔細的藥物治療之後排除精神病的可能。

在民間情況可能會遭遇到一些邪魔騷擾情況,但並非所有騷擾事件都需要進行正式驅魔儀式,天主教會知名驅魔助理華倫夫人表示:「有些家庭搬進充滿靈魂的房子,不會受到影響,但這些地方對有些家庭,就會鬧得雞犬不寧。」 另外,教廷首席驅魔師阿摩斯神父已為人實行驅魔超過7萬次,神父表示:「受到魔鬼打擾的人大概接近三成,但是實際上需要驅魔的人大概接近1%~2%」,根據聖經馬竇福音17章12節觀點,耶穌說:「但這類魔鬼非用祈禱和禁食,是不能趕出去的。」因此在天主教會信徒非正式驅魔儀式或預防方式都是用「祈禱與禁食(守齋)」。念天主經亦有驅魔效果,天主經最後兩段是:「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但救我們免於凶惡。」在天主教會中,邪魔善於誘惑,免於兇惡是指免邪魔或災禍。

新教

宗教改革後的基督教,依然保留趕鬼的儀式,通常由牧師或傳道師帶領,透過唱詩歌與禱告,祈禱讓三位一體中的聖靈,來醫治被鬼附的人,趕鬼後,其他基督徒必須持續關懷輔導該名被鬼附者,避免故態復萌。

聖公宗 神教

中國宗教,自春秋戰國時代的道教延伸下來成為中國民眾主要信仰宗教,奉祀如真武上帝、三太子、關公等等中國神明。神教道士驅魔多用符咒或是手印,以渡化冤魂或教化人心為主,是否有效通常當下可知,或有有心人士巧設名目框辦長期法事則為斂財行為不可取。

文藝作品 《第七封印》(1957年電影),瑞典黑白電影,取材自《新約聖經》裡,有關啟示錄中的揭開七印 《驅魔人》(1973年及2000年電影),與及其續集與前傳,啟發自天主教驅魔儀式及民間傳說。 《 天魔》(1976年電影)啟發自基督教的世界末世論。 《康斯坦汀:驅魔神探》〈2005年電影〉,描述驅魔的故事,由美國漫畫Hellblazer改編的電影。 《驅魔少年》(2006年日本漫畫家星野桂創作的漫畫

歷史淵源

道教驅邪觀念的形成,可追溯至先秦以來中國古代對鬼神、瘟疫與災異的理解。上古巫覡文化中,已有以祝禱、禳解與符咒辟除不祥之俗,漢代以降,方術、五斗米道與太平道等宗教實踐,逐漸將驅邪納入有組織的宗教儀式之中。東漢末至魏晉南北朝時期,隨著道經、章表、符籙與存思等法門的發展,驅邪不再僅是民間禁禳行為,而被賦予存護身命、調和人神秩序的宗教意義。唐宋以後,隨著正一、上清、靈寶等道派經典與科儀體系的成熟,驅邪儀式日益制度化,並與治病、祈福、禳災等功能相互交織。至明清民間道教廣泛流布,驅邪更深入日常生活,成為道士法事與庶民信仰中最具代表性的實踐之一。

主要內容

驅邪是道教法術與信仰實踐中的重要概念,指藉由符籙、咒語、步罡、存思、佩服、醮祭與法器等儀式手段,驅逐、制伏或轉化被視為有害之鬼魅、疫癘、煞氣與不祥之物。其思想基礎一方面承續上古中國對鬼神、災異與巫術的理解,另一方面又在道教經典與科儀中形成系統化的神聖秩序,將驅邪納入奉請天尊、神將、雷部與真官的法力運作之中。歷代道教對驅邪的詮釋並不僅限於消災避禍,亦強調淨化身心、調和陰陽、恢復人與宇宙間的正常關係。常見的驅邪儀式包括除穢、禳災、鎮宅、治病與禳解厄運等,並因不同道派、地域與歷史時期而呈現多樣面貌。其實踐雖帶有民間宗教色彩,卻在道教神學中具有明確的宇宙論與倫理意涵,反映道教對秩序、正氣與靈驗的重視。

相關典籍

道教論驅邪之術,相關典籍甚夥,且多與存思、符籙、步罡、誦咒等法門相互貫通。《太平經》已見以正氣制邪魅之思想,強調修德積善與調和陰陽,為後世驅邪觀念之思想基礎。至東晉南北朝以降,葛洪《抱朴子內篇》對神符、禁厭、服氣辟邪等有所論述,反映道教法術由理論而入實踐之過程。隋唐以後,《道藏》所收諸科儀、靈書與符經,如《洞玄靈寶五符經》《太上洞淵神咒經》等,皆廣涉祛除鬼魅、禳解災厄之法。宋元以降,靈寶派與正一派科儀文獻,如《上清靈寶大法》《道法會元》,更將驅邪納入齋醮與醮壇儀式之中,體現其由個人禳治擴展為宗教共同體的救度實踐。上述典籍共同構成道教驅邪思想與法術傳統的重要文獻基礎。

文化影響

「驅邪」在道教文化中不僅屬於宗教儀式範疇,也深刻影響中國社會對於災異、疾病與空間秩序的理解。其觀念將邪祟視為可由符籙、咒語、步罡、存思與法器等儀式技術加以制伏,因而塑造出一套連結神聖權威與日常生活的防護體系。此種實踐長期滲透民間信仰、地方祭儀與歲時節俗,並與驅鬼、禳災、安宅、鎮煞等活動相互交織,形成中國傳統社會面對不確定性時的重要文化機制。於文學、戲曲與民俗藝術中,驅邪意象亦常被轉化為辟邪門神、桃符、五色線等象徵形式,反映道教儀式語彙對視覺文化與節慶習俗的持續塑造。從歷史脈絡觀之,驅邪並非單純迷信行為,而是兼具宇宙觀、倫理秩序與社會整合功能的宗教實踐。

不要混同

不要把 驅邪 與 道藏、神、抱朴子、正一派、陰陽、科儀 直接混同;它們只是由 《酒在道教醫療與科儀中的功用及其意蘊——從製造醉道士說起》、《Seven Strands of the Serpent's Tail: Creativity and Cultural Improvisation in th》、《《搜山图》中“猴足妇女”形象探源》、《《勅水禁壇》科儀的詮釋與想像─以台南善化道壇鍾昂翰道長為主》 支撐的共現線索。若要建立更強關係,需回查論文中的語句、年代、地域、儀式場景與版本脈絡。

檢驗紀錄

  • paper 樣本數:12
  • 共現節點數:12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A-
  • 補證狀態:paper_linked
  • 節點類型:概念節點
  • LIUS-ID:LIUS-NODE-96BFA2755D7F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103522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1. Wang Hongren、Kanokporn Numtong、Kewalee Petcharatip,〈A Study of The Influence of Xuantian Shangdi's Image in Bei You Ji on Religious Beliefs〉,2025。關聯說明:摘要中描述玄天上帝能為信眾帶來的護佑功能。
  2. 樓庭堅,〈酒在道教醫療與科儀中的功用及其意蘊——從製造醉道士說起〉,2025。關聯說明:酒在科儀中被賦予的多重意涵之一。
  3. Aaron K. Reich,〈Seven Strands of the Serpent's Tail: Creativity and Cultural Improvisation in the Making of a Ritual Whip in Contemporary Taiwan〉,2024,DOI:10.18940/ae.2024.8302。關聯說明:法鞭在文中被用於驅邪的儀式功能與法力表現。
  4. 孙华东,〈《搜山图》中“猴足妇女”形象探源〉,2024。關聯說明:补充资料概括《搜山图》的宗教图像功能之一。
  5. 梅榆昆、胡雅琴,〈汉画盘鼓舞的文本语境蠡测〉,2024。關聯說明:補充資料將盤鼓舞與驅邪鎮墓等功能相關聯。
  6. 徐楚君,〈陈靖姑信俗科仪的手诀文化〉,2024。關聯說明:论文概述手诀所承载的宗教功能之一。
  7. 楊秀娟,〈《勅水禁壇》科儀的詮釋與想像─以台南善化道壇鍾昂翰道長為主〉,2019。關聯說明:勅水禁壇的功能之一。
  8. 游素美,〈區域拓墾與祠廟之關係:以溪南楊梅伯公岡集義祠為例〉,2015。關聯說明:臨水夫人信仰中的重要功能之一,用於驅除邪祟。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新約聖經》、《驅魔人》、《第七封印》、《 天魔》、《康斯坦汀:驅魔神探》、《驅魔少年》、《太平經》、《抱朴子內篇》、《道藏》、《洞玄靈寶五符經》、《太上洞淵神咒經》、《上清靈寶大法》。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道藏、抱朴子、正一派、陰陽、科儀。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驅邪」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驅邪」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驅邪」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A Study of The Influence of Xuantian Shangdi's Image in Bei You Ji on Religious Beliefs〉。相關術語包括:道藏、抱朴子、正一派、陰陽、科儀。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驅邪」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驅邪」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酒在道教醫療與科儀中的功用及其意蘊——從製造醉道士說起〉。相關術語包括:抱朴子、正一派、陰陽、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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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驅邪」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Seven Strands of the Serpent's Tail: Creativity and Cultural Improvisation in the Making of a Ritual Whip in Contemporary Taiwan〉。相關術語包括:正一派、陰陽、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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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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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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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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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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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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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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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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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驅邪」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Seven Strands of the Serpent's Tail: Creativity and Cultural Improvisation in the Making of a Ritual Whip in Contemporary Taiwan〉。相關術語包括:道藏、抱朴子、正一派、陰陽、科儀。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驅邪」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驅邪」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搜山图》中“猴足妇女”形象探源〉。相關術語包括:抱朴子、正一派、陰陽、科儀。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驅邪」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版本與引用資訊

ID: concept:驅邪 · 最後更新:2026/7/16· 版本:20260716 · 版本歷史

來源與整理狀態: 待核/待整理:這是已收錄的資料入口,正文保留目前可見內容與來源線索;尚未表示為通過考據或已完成審核。(目前記錄:content-review-v1: 45 正文重心偏向基督宗教驅魔與百科式材料,與道教「驅邪」主題不成比例;語氣、來源與結構均未達公開學術札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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