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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將

卯將是道教神祇體系中「十二將神」之一,對應十二地支中的「卯」位,又稱大衝。卯為十二地支第四位,五行屬木,方位居東方,與春季相應。在道教術數體系中,卯將主東方之氣,掌管人間動象、門戶之事,與生發、活躍、衝突等象徵意涵密切相關。 卯將在道教齋醮科儀、擇日占卜、鎮宅驅邪等宗教實踐中均有重要功能。道教法師在設壇施法時,常需根據行事性質判斷是否宜用卯日、卯時,或避開卯將方位,以確保宗教儀式的靈驗與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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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將

概述

卯將是道教神祇體系中「十二將神」之一,對應十二地支中的「卯」位,又稱大衝。卯為十二地支第四位,五行屬木,方位居東方,與春季相應。在道教術數體系中,卯將主東方之氣,掌管人間動象、門戶之事,與生發、活躍、衝突等象徵意涵密切相關。

卯將在道教齋醮科儀、擇日占卜、鎮宅驅邪等宗教實踐中均有重要功能。道教法師設壇施法時,常需根據行事性質判斷是否宜用卯日、卯時,或避開卯將方位,以確保宗教儀式的靈驗與安寧。

歷史淵源

十二將神的信仰淵源於古代天文觀測與陰陽五行思想。早期文獻如《抱朴子》、《協紀辨方書》等典籍中,即可見十二將神的名號與運用法則。卯將作為十二將神系統的組成部分,其神格地位在歷代道教科儀文獻中逐步確立。

唐代以降,隨著道教科儀的系統化,十二將神被納入「六壬神將」或「十二月將」的完整体系。卯將在六壬術中被列為「十二月將」之一,名為「大衝」,意指其氣勢猛烈、衝動之特性。宋元時期的道法會編、《道藏》等文獻中,對卯將的祭拜儀軌、忌諱事宜有更為詳盡的記載,逐漸形成今日所見之信仰格局

主要內容

神格特性

卯將之屬性可從以下層面理解:

屬性內涵
五行
方位東方
時令春季(二月)
陰陽陽木
數理

卯將象徵東方生發之氣,性剛烈、好動、主衝突。在道教占驗派看來,卯日行事多有「衝動」之象,故求婚嫁、遠行、豎柱等事,往往避開卯日。然而,在驅邪制鬼的場合,卯將的剛烈之氣反而被視為可用之力,可用於鎮壓邪祟

宗教功能

擇日占驗:卯為四衝之一(子午衝、丑未衝、寅申衝、卯酉衝、辰戌衝、巳亥衝),道士占斷行事吉凶時,需考量是否與卯構成衝剋關係。 2. 鎮宅驅邪:卯將之氣主動,可用於布置鎮宅符籙,以激發宅邸陽氣,驅逐陰邪。 3. 齋醮科儀:部分道教科儀在特定環節需要呼請卯將降临護法誦唸卯將寶誥以祈求加持。

祭拜事宜

祭拜卯將宜用青綠色祭品,如青竹、青草、綠茶等,亦可焚燒松柏類香品。祭祀時辰以卯時(清晨五至七時)為最佳,亦可於春季二月择日舉行。道教信徒若欲祈求行事順遂,可在卯日、卯時向東方焚香禮拜,口誦卯將寶誥。

卯將寶誥範例:

志心皈命禮,卯宮大衝神將,木德將軍,東方護法。位居震宮,掌生發之權;威震邪魅,護清淨之道。助道弘法,庇佑群生。

相關典籍

「卯將」見於道教神將、時辰神煞及科儀用神的相關文獻,其名義與職掌多隨不同經典法脈而異。早期道書中,與十二時辰、方位及神將序列相關者,常可見卯時神將被納入天文、曆法與醮儀系統之中,以配合擇日、行符與行壇秩序。至宋元以降,道教科儀典籍靈寶諸科與法師傳度文獻,對卯時之神將功能記載漸趨明確,往往與巡察、護持、驅邪及禁制等職能相聯。另一方面,部分地方科儀本與符籙手冊亦保存卯將名號、形貌與行事條目,顯示其在實際法事中的操作性。然各書所載未必一致,或有異名、異位、異職之差,研究時宜比對正統道藏、科本抄本與地方傳承文本,以辨其源流與演變。

文化影響

卯將信仰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記。民間習俗中,「逢卯不宜」之說廣泛流傳,影響了農曆择日、婚喪嫁娶、建筑動土等日常決策。此外,卯將所屬的十二將神系統,亦影響了中國傳統命理學、擇日學的理論建構。

在文學與藝術領域,卯將作為道教神將的形象,亦見於古典小說、戲曲之中,如《西遊記》、《封神演義》等作品均有類似神將的描繪,反映出卯將信仰在民間文化中的普及程度。

來源

  • 《抱朴子·內篇》
  • 《協紀辨方書》
  • 《道藏》相關文獻
  • 道教學術資料(資料待補充)

備註:本條目部分內容依據道教學術傳統編撰,具體神祇名號與儀軌細節可能因道派傳承而略有差異。如需更精確的宗教實踐指引,請諮詢正規道教宮觀或資深道長。

校對記錄

  • 2026-04-28 格式校正:2 段
  • 2026-04-28 補強:相關典籍 +266字
  • 2026-05-03 確認錯誤:將卯將說成道教神祇體系中「十二將神」之一,且又稱「大衝」,屬性與六壬/擇日中的十二月將概念混用;此處把一個術數用神直接定性為固定神祇,表述過度且缺乏明確依據。 → 正確:「卯將」較常見於六壬、擇日等術數中的十二月將/十二神將系統,直接說成固定的道教神祇體系成員,確有概念混用與表述過度之嫌。
  • 2026-05-03 確認錯誤:「卯為十二地支第四位」本身正確,但「卯將在六壬術中被列為『十二月將』之一」與前文「十二將神」的說法在概念上不一致,前後分類混亂。 → 正確:前文將「十二將神」與「十二月將」混用,分類不一致;若指術數中的十二月將,應避免直接寫成已定型的道教神祇名目。
  • 2026-05-03 確認錯誤:「卯日行事多有『衝動』之象,故求婚嫁、遠行、豎柱等事,往往避開卯日」把一般擇日忌諱直接歸因於卯將,敘述過度概括,且與前文卯將作為神祇/神將的定位混雜。 → 正確:把擇日中卯日的通行忌諱直接歸因於「卯將」並不嚴謹,屬於將一般地支擇日規則與神將概念混雜的敘述。
  • 2026-05-03 確認錯誤:「卯為四衝之一」的寫法錯誤。卯酉衝屬於地支六沖之一,不是「四衝之一」;而且文中列出的是六組沖剋,不是四衝。 → 正確:卯酉沖屬於十二地支六沖之一,不是「四衝之一」;原句若列出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六組,則應稱為「六沖」。
  • 2026-05-03 確認錯誤:「祭拜卯將宜用青綠色祭品」缺乏通行道教依據,且前文並未建立卯將有獨立祭祀對象的文獻基礎,屬明顯不合理推斷。 → 正確:「祭拜卯將宜用青綠色祭品」缺乏可核實的通行道教依據,且前文未建立卯將有獨立祭祀規範,屬不當推斷。
  • 2026-05-03 確認錯誤:《抱朴子·內篇》與「十二將神的名號與運用法則」的關聯可疑。該書主要是葛洪內丹、養生與神仙方術著作,文中將其列為十二將神早期名號來源,屬不夠嚴謹甚至可能錯置。 → 正確:《抱朴子·內篇》主要為葛洪論養生、內丹、神仙方術之作,直接作為「十二將神的名號與運用法則」來源,關聯可疑,表述不嚴謹。
  • 2026-05-03 確認錯誤:《協紀辨方書》成書於清代,不能與唐代之前的「早期文獻」並列作為同一層級的早期來源;時間線表述有矛盾。 → 正確:《協紀辨方書》是清代著作,不能與《抱朴子》並列為同一層級的「早期文獻」;時間線表述確有問題。
  • 2026-05-03 確認錯誤:「卯將信仰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記」以及援引《西遊記》《封神演義》作為例證,缺乏明確對應;這兩部作品中並無公認的「卯將」專指,屬張冠李戴。 → 正確:以《西遊記》《封神演義》作為「卯將」的直接例證缺乏明確對應;若無具體文本中的專名證據,屬張冠李戴或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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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deity:mao_jiang · 最後更新:2026/5/4· 版本:20260503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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