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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長和國

大長和國是唐末五代時期雲南的地方政權,存於902至928年,承繼南詔而立,都城在大理,疆域廣及今雲南全境及周邊地區。其由鄭買嗣在南詔內亂後篡位建國,沿用南詔舊有制度與統治格局,歷經鄭買嗣、鄭仁旻、鄭隆亶三主。928年,劍川節度使楊干貞殺末主鄭隆亶,改立趙善政,國號易為大天興,大長和遂亡。此國雖國祚短暫,卻承先啟後,反映唐末中央對西南邊地控制鬆動,也為後續大理國的形成奠定基礎;其間亦可見道教瑞應、年號與方術在地方王權合法性建構中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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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長和國

概述

大長和國(902年-928年)是唐末五代十國時期建立於今雲南省的政權,為繼承南詔而立的國家,存在共26年,歷經3位君主。「大長和」之「大」字據說為尊稱。該國定都於大理,制度與統治範圍皆承襲南詔舊制,疆域包括今雲南全部、貴州省西部、四川省大渡河以南大部分地區,以及寮國及緬甸北部等區域。

歷史淵源

南詔滅亡與政權建立

大長和國的建立與南詔末期的政治動盪密切相關。南詔中興元年(897年),時任清平官鄭買嗣指使南詔蒙氏近臣楊登刺殺南詔王隆舜。隨後於中興五年(902年),隆舜之子舜化貞駕崩,鄭買嗣乘機屠戮南詔王族蒙氏親屬共800餘人,徹底滅亡南詔,並自立為帝,國號定為「長和」,改元「安國」,正式建立大長和政權。

與前後政權的承繼關係

大長和國承襲南詔的行政制度與疆域範圍,是雲南地區重要的歷史轉折點。在大長和之前,曾有昆明夷、爨氏、白子國、六詔等地方政權相繼存在;南詔滅亡後短短數農之間,又有大天興、大義寧等政權相繼更迭,最終由大理國取代。

歷任君主

大長和國共歷經三位皇帝:

廟號謚號姓名在位時間
不詳聖明文武威德桓皇帝鄭買嗣902年-909年
不詳肅文太上皇帝鄭仁旻909年-926年
不詳恭惠帝鄭隆亶926年-928年

滅亡

後唐天成三年(928年),劍川節度使楊干貞以某種藉口入朝,隨即弒殺大長和末代皇帝鄭隆亶,隨後擁立清平官趙善政為帝,並將國號改為「大天興」,大長和國遂告滅亡。

疆域與制度

大長和國的都城設於大理,其統治範圍大致包括:

  • 今雲南省全境
  • 貴州省西部
  • 四川省大渡河以南大部分地區
  • 寮國北部
  • 緬甸北部

國家制度與行政體系皆直接承襲南詔舊制,反映出該政權對前代治理經驗的延續。

歷史意義

大長和國作為南詔與大理國之間的重要過渡政權,在雲南地方史上具有轉折意義。鄭氏以清平官之身份篡位建國,並以大規模屠殺消除前朝王族勢力,此一血腥政變模式亦為後續大理地區政權更迭所沿襲。雖然國祚短暫,但大長和國的存在填補了唐末至五代時期雲南地區政治版圖的空白,為後續大理國的建立奠定了基礎。

資料來源

主要內容

大長和國為五代至宋初雲南地區的重要地方政權,延續南詔滅亡後西南邊疆的國族與政治格局。其都城據稱在羊苴咩城,主要統治範圍大抵包括洱海區域及周邊要地,對滇西交通、鹽鐵資源與地方族群具有實質控制力。就政治形式而言,大長和國承襲南詔以來「國主」建制,與中原王朝雖有名義上的朝貢往還,但實際上維持相對獨立的地方政權性質。學界對其內部年號與紀年系統尚有不同考訂,反映雲南地方史料零散、金石與文獻互證不足的研究困難。大長和國的存在,一方面顯示唐末以後中央權力對西南邊地的控制趨於鬆動,另一方面也為後續大義寧國與大理國的出現奠定基礎,具有承上啟下的區域史意義。

相關典籍

關於大長和國的相關典籍,史料主要散見於宋人記述雲南、西南諸蠻的地理與政權書寫之中,而非有獨立成編的本國文獻。其名稱與沿革,多見於《宋史》所載南方邊政條目,以及李焘《續資治通鑑長編》、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周去非《嶺外代答》等書對西南交通、風俗與邊疆政局的旁及記錄。近人據《華陽國志》與《新唐書·南詔傳》追溯雲南地方政權譜系時,亦常將大長和視為南詔亡後地方權力延續的重要環節。由於傳世文獻多出自中原官修史書或旅行見聞,敘述往往帶有華夷觀點與政治立場,故今人研究大長和國,需兼參漢文正史、筆記與地方文獻,並與碑銘、墓志及考古材料互證,始能較為完整地還原其歷史面貌。

文化影響

大長和國的文化影響,主要體現在其作為南詔餘緒政權,對雲南地方宗教與政治象徵的重新編構。鄭仁旻即位後推行漢化,並以道教神仙觀念為統治資源,尊禮方士、聽任術人以祥瑞附會,進而改元「天瑞」「景星」,顯示道教天命論與瑞應政治已深度介入地方王權的合法性建構。此種以吉兆命名年號的做法,不僅反映中原王朝政治語彙的輸入,也說明道教方術在邊地政權中具有調和族群秩序、強化君權正當性的功能。然其後鄭仁旻服食丹藥而卒,亦揭示外丹修煉在實踐層面的風險,成為道教身體技術與政治權力交互作用的一項歷史見證。

學術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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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閱讀全文 (屏東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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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淨覺及其[注]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與其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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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a2c8399c125

校對記錄

  • 2026-04-22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4-22 補強:主要內容 +272字
  • 2026-04-22 補強:相關典籍 +280字
  • 2026-04-22 補強:文化影響 +240字
  • 2026-04-22 論文:+4篇
  • 2026-05-05 確認錯誤:大長和國為902年建立、928年滅亡,但文中稱『存在共26年』與904→928等算法不一致;若從902到928按含首尾計算為27年,若按實際在位年數又不會是26年,年份表述明顯矛盾。 → 正確:大長和一般紀年為902年建立、928年滅亡,若按起訖年份含首尾計為27年;若寫「存在共26年」需另有特定算法說明,否則與常見算法不符。
  • 2026-05-05 確認錯誤:『大長和之前,曾有昆明夷、爨氏、白子國、六詔等地方政權相繼存在』屬於歷史譜系混雜,白子國、六詔並非可與昆明夷、爨氏並列的前後承接關係,表述過於籠統且易誤導。 → 正確:「昆明夷、爨氏、白子國、六詔」可作為雲南地區先後出現的政權/族群勢力概述,但若寫成嚴格線性承接關係確實過於籠統;原句作為概括性表述並非完全錯誤,但容易造成誤解。
  • 2026-05-05 確認錯誤:『鄭買嗣...改元「安國」,正式建立大長和政權』與通行史實不符:鄭買嗣所建政權國號為『大長和』,年號『安國』的使用也需更精確交代,不能直接等同於國號成立的唯一表述。 → 正確:鄭買嗣所建政權通常稱「大長和」,其年號確為「安國」;若原文寫作「國號定為『長和』,改元『安國』,正式建立大長和政權」,國號表述不夠精確,應為「大長和」。
  • 2026-05-05 確認錯誤:『鄭仁旻即位後...改元「天瑞」「景星」』與大長和國的年號對應有明顯錯置:『天瑞』、『景星』是大長和後續大義寧政權常見年號,不宜寫成鄭仁旻(大長和君主)所用。 → 正確:「天瑞」「景星」確為大長和後續政權大義寧的年號,若寫成鄭仁旻(大長和君主)所用,屬於年號歸屬錯置。
  • 2026-05-05 確認錯誤:『後唐天成三年(928年)...隨後擁立清平官趙善政為帝,並將國號改為「大天興」』有政權名稱誤置:趙善政先立的是大義寧,之後才被楊干貞所廢,楊干貞另建大天興並不屬於此段敘述的直接因果。 → 正確:趙善政被擁立後建立的是大義寧,不是大天興;「大天興」為楊干貞另立之政權。原句將趙善政與「大天興」直接連結,屬政權名稱誤置。
  • 2026-05-05 確認錯誤:『大長和國...為南詔與大理國之間的重要過渡政權』之後又寫『為後續大義寧國與大理國的出現奠定基礎』,但前文將大長和直接連到大天興,後文又把大義寧放進承接序列,段內政權順序不一致。 → 正確:大長和之後,先後有大義寧與大天興等政權更迭;若前文與後文在敘述承接順序上不一致,屬表述混亂,但大意上仍是在描述南詔後的短暫政權更替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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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location:da_zhang_he_guo · 最後更新:2026/5/22· 版本:20260522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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