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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科(1891年—1973年)
孫科(1891—1973),字哲生,廣東香山翠亨鄉人,為孫中山長子,亦是中華民國近代重要政治人物。其早年赴夏威夷及美國求學,先後畢業於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哥倫比亞大學,1917年返國後投入革命與政務,曾任廣州市長、立法院長、行政院長與考試院長,並在國民政府中居要職,為中華民國史上少見兼歷多院院務者。其政治生涯橫跨北伐、憲政推進與國共內戰時期,並曾參與中蘇外交談判。晚年定居臺北,任總統府資政,1973年病逝,留下《孫哲生先生文集》等文獻。
孫科(1891年—1973年)
概述
孫科(1891年10月20日—1973年9月13日),字哲生,廣東香山翠亨鄉(今中山市南朗鎮翠亨村)人,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長子。其一生横跨政治、外交與學術領域,曾先後擔任中華民國五院中三院院長,為中華民國史上唯一擔任過國民政府副主席、且先後執掌不同院務的政治人物。
歷史淵源
孫科於1891年生於翠亨村,幼年隨祖母赴美,於夏威夷檀香山成長求學,先後畢業於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並獲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碩士及榮譽法學博士學位。1917年返國後隨即投入革命事業,此後數十年間歷任要職。
政治生涯
早年從政
五院院長
孫科曾任三院院長,為我國政治史創例:
- 立法院長(1932-1948):主持《五五憲草》起草,主張還政於民
- 行政院長(1948-1949):面臨國共內戰,推行「勘亂」政策
- 考試院長(1966-1973):負責人才銓選與考試事務
外交成就
1930年代,孫科以中蘇文化協會會長身份代表國民政府與蘇聯談判,簽署《中蘇互不侵犯條約》及《中蘇通商條約》。
晚年與身後
1965年自美返臺定居,受聘為總統府資政。1973年9月13日病逝於臺北榮民總醫院,享年八十一歲。蔣中正總統特令褒揚,表彰其「忠藎孔昭,功在國家」。
著作
《孫哲生先生文集》四冊,收錄演講、函電、論著等文獻。
家庭
- 元配夫人:陳淑英,育有二子二女
- 子女:孫治平、孫治強、孫穗英、孫穗華
資料備註
本條目與道教領域無直接關聯,孫科為近代中華民國政治人物,並無道教信仰或道教相關事蹟之記載。若需補充其宗教信仰相關資料,請另行提供原始資料來源。
校對記錄
- 2026-05-06 確認錯誤:「曾先後擔任中華民國五院中三院院長」不正確;孫科通常被記載曾任立法院院長、行政院院長、考試院院長,並非「五院中三院院長」表述本身有問題,但後文只列三院,前句可接受;真正明顯錯誤是「中華民國史上唯一擔任過國民政府副主席、且先後執掌不同院務的政治人物」中的『國民政府副主席』稱謂不精確,孫科曾任『國民政府主席』或『副主席』的說法與史實不符,易造成張冠李戴 → 正確:孫科並非「中華民國史上唯一擔任過國民政府副主席」的人物;其相關職銜表述應避免將國民政府副主席與其實際歷任院長職務混寫。孫科確曾任立法院院長、行政院院長、考試院院長等職。
- 2026-05-06 確認錯誤:「1930年代,孫科以中蘇文化協會會長身份代表國民政府與蘇聯談判,簽署《中蘇互不侵犯條約》及《中蘇通商條約》」有明顯錯誤;這些對蘇外交與條約簽署主要與國民政府外交系統及宋子文等人相關,將孫科歸為簽署者不符合常見史實 → 正確:1930年代對蘇談判與《中蘇互不侵犯條約》《中蘇通商條約》的簽署,主要屬國民政府外交系統及相關外交官/政務官職責,將孫科寫成代表國民政府談判並簽署者,與通行史實不符。
- 2026-05-06 確認錯誤:「孫科曾任三院院長」與後文列出的院長職務相符,但「立法院長(1932-1948)」時間明顯過長且與實際任期不符;孫科曾任立法院院長的時間並非1932年至1948年連續在任 → 正確:孫科曾任立法院院長,但任期並非1932至1948年連續在任;該年份範圍明顯失實。
- 2026-05-06 確認錯誤:「行政院長(1948-1949)」與史實不符,孫科確曾任行政院長,但任期不是1948到1949持續在任;此處年份範圍過於籠統且誤導 → 正確:孫科確曾任行政院院長,但任期不應寫為1948至1949持續在任;此年份範圍不準確。
- 2026-05-06 確認錯誤:「考試院長(1966-1973)」與實際情況不符;孫科晚年在臺灣的公職經歷與此任期不一致,這一段年份明顯有誤 → 正確:孫科晚年並非以1966至1973擔任考試院長;該任期年份明顯有誤。
- 2026-05-06 誤報排除:「孫科於1891年生於翠亨村,幼年隨祖母赴美,於夏威夷檀香山成長求學,先後畢業於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並獲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碩士及榮譽法學博士學位」整體方向大致可接受,但『幼年隨祖母赴美』與『於夏威夷檀香山成長求學』的銜接過於簡化,易使人誤解其完整成長歷程;不屬明顯硬錯
◇法緣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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