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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必大

周必大(1126年8月5日—1204年12月25日),字子充,一字洪道,號平園老叟,南宋政治家、文學家、刻書家。祖籍鄭州管城(今河南鄭州),祖父周詵於宋徽宗宣和年間任職廬陵,因而定居廬陵(今江西吉安)。周必大為南宋孝宗、光宗、寧宗三朝重臣,兩度拜相,卒諡「文忠」,與歐陽修、楊邦乂、胡銓、楊萬里、文天祥合稱廬陵「五忠一節」。致仕後主持校訂刊刻《文苑英華》等重要典籍,為宋代文獻保存與流通作出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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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必大

概述

周必大(1126年8月5日—1204年12月25日),字子充,一字洪道,號平園老叟,南宋政治家、文學家、刻書家。祖籍鄭州管城(今河南鄭州),祖父周詵於宋徽宗宣和年間任職廬陵,因而定居廬陵(今江西吉安)。周必大為南宋孝宗、光宗、寧宗三朝重臣,兩度拜相,卒諡「文忠」,與歐陽修、楊邦乂、胡銓、楊萬里、文天祥合稱廬陵「五忠一節」。致仕後主持校訂刊刻《文苑英華》等重要典籍,為宋代文獻保存與流通作出重大貢獻。

生平事蹟

家世與早年

周必大生於北宋靖康元年(1126年)七月十五日巳時,出生地為平江府治長洲(今江蘇蘇州)。祖父周詵曾在廬陵任職,因而舉家定居於此。父親周利建曾任太學博士。周必大四歲時父親去世,隨母親寄住於平江外祖父老家,由母親親自教導讀書。

仕途經歷

南宋紹興二十一年(1151年),周必大考中進士,調任徽州司戶參軍。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他考中博學宏詞科,差充建康府教授。紹興三十年(1160年),被召為太學錄,此後累遷至中書舍人兼權給事中。

隆興元年(1163年),因反對龍大淵、曾覿的任職案,周必大被外放地方任職。乾道四年(1168年),知南劍州,其後被孝宗召回朝廷,先後除秘书少监兼直学士院、升任知樞密院事。

淳熙十六年(1189年)正月,周必大與留正共同擔任左丞相。二月,孝宗傳位於太子趙惇(即光宗),周必大於夏五月被罷免左相之位。绍熙四年(1193年),改判隆興府。

晚年與辭世

寧宗慶元元年(1195年),周必大致仕歸隱,居家自號「平園老叟」,從事學術校勘工作。嘉泰四年(1204年)十月一日,周必大於吉州家中去世,享壽七十九歲。寧宗為其輟朝兩日,追贈太師,賜銀千兩、絹千疋。開禧三年(1207年)十二月,葬於廬陵縣斗岡原上,賜諡「文忠」。

學術成就

刻書事業

周必大主持刊刻了宋代著名的四大類書之一《文苑英華》共一千卷,並刊刻《歐陽文忠公集》一百五十三卷、《附錄》五卷,使歐陽修文集自此有定本並得以流傳至今。周必大刻本被歷代藏書家奉為私家刻書的典範,其版本品質深受後世推重。

文獻校訂

致仕居家期間,周必大邀集彭叔夏、登仕郎胡柯等人,針對《文苑英華》進行重新校訂。嘉泰元年(1201年),《文苑英華》終於付印。校訂工作完成後,彭叔夏總結校訂心得,分二十大類,編成《文苑英華辨證》十卷,為後世校勘學提供重要參照。

著作

周必大著述豐富,計有八十一種,共一百三十四萬餘言。主要著作包括:

  • 《玉堂類稿》
  • 《省齋文稿》
  • 《平園續稿》
  • 《省齋別稿》
  • 《玉堂雜記》
  • 《二老堂詩話》

後人將其遺作輯為《益國周文忠公全集》二百卷,收錄二十四種著作,有清咸豐刊本。四庫全書集部別集類收錄《文忠集》二百卷。

歷史地位

周必大為南宋中期重要的政治人物與學者,兩度拜相,政績卓著。作為文學家,他的詩文創作頗具聲名;作為刻書家,他所刊刻的典籍品質精良,為宋代文獻的保存與流傳作出重要貢獻。他與歐陽修、楊邦乂、胡銓、楊萬里、文天祥並稱廬陵「五忠一節」,成為吉安地區重要的歷史文化象徵。

資料來源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
  • 《攻媿集》卷九十三·忠文耆德之碑
  • 《攻媿集》卷九十四·少傅觀文殿大學士致仕益國公贈太師諡文忠周公神道碑
  • 維基百科:周必大

備註

本條目內容主要依據正史及傳世文獻編撰,資料來源中未見周必大與道教修煉或道教儀式有直接關聯的明確記載。如需進一步了解其與道教文化的關係,請查閱原始文獻或相關研究著作。

歷史淵源

周必大(1126—1204),字子充,南宋廬陵人,官至參知政事,兼以文學與考據見稱。其與道教之關聯,主要不在創立教派或撰述經典,而在於其對道教相關文獻、神話稱謂及詩文訓詁的辨析,反映宋代士大夫以經史考證介入宗教知識的風氣。南宋以來,朝廷屢有崇道、齋醮與祀典制度,宮觀文化興盛,促使道教材料大量進入士人視野;周必大所處時代,正是儒、釋、道三教交涉頻繁、文本互證方法漸趨成熟之際。其著述與議論多見於對古籍異文、名物與典故的辨訂,尤其涉及神名、圖像及傳說來源者,往往成為後世研究道教神祇譜系與文獻流變的重要旁證。故周必大之所以納入道教百科,乃因其作為南宋學術型士大夫,曾在道教知識的傳播、校讎與詮釋層面留下可資考察的歷史痕跡。

主要內容

周必大(1126—1207),字子充,一字洪道,號平園老叟,南宋著名文臣、學者與文學家,官至參知政事,仕履與文章皆為後世所重。就現存正史與傳世文獻而言,未見其與道教修煉、齋醮科儀或宮觀活動有直接且明確的關聯記載,故在道教文化脈絡中,周必大主要應視為與道教相關文獻保存與士大夫宗教觀念之研究對象,而非道教實踐人物。其所著《二老堂詩話》為南宋詩話重要著作,記錄詩壇軼事、品評詩作與文人交遊,亦可見當時士人對神仙、方術、靈異等觀念的間接反映。相關研究若欲進一步釐清其與道教思想或道教文獻接受史的關係,仍須回到原始文獻與專門論著作更細緻的考辨。

相關典籍

關於周必大之相關典籍,宜先參考其本傳與行狀材料,如《宋史》本傳及《周文忠公集》中所收序、記、書疏,較能呈現其生平仕履、學術旨趣與當時議論背景。若論其與道教之關涉,則尤當留意南宋以降關於齋醮、祠祀與神祇敘述的文獻,如《雲笈七籤》《道門科範大全集》及相關類書,因周必大所處時代,朝廷禮制、地方祀典與道教科儀往往互有參照,其文字中常可見對天神、岳瀆與國家祭祀秩序的詮釋。另可旁及宋人筆記與文集,如*《夢溪筆談》*《容齋隨筆》及同時期士大夫文集,以考察其思想語彙如何融入士大夫對道教、神靈與禮制的理解。此類典籍合觀,方能較完整地把握周必大在宋代禮學與道教文化交錯脈絡中的位置。

文化影響

周必大身處南宋文治與學術重整之際,其文化影響主要表現在以士大夫之身參與並推動道教文獻、科儀與地方信仰之整理與闡發。作為當時具有高度文化資望的官僚文人,周必大的相關著述與題跋不僅保存了道書流傳、宮觀修造及醮儀實踐的珍貴線索,也反映南宋士人對道教的理解已由單純神異想像,轉向兼具典章意義與文化資產意識的層次。其作用在於使道教文本進入更為可考的文獻秩序之中,並藉由士大夫的詮釋框架,提升道教在正統知識體系內的可見度。就更廣泛的文化史而言,周必大的介入有助於連結朝廷禮制、地方宮觀與文人書寫,使道教不僅作為宗教實踐存在,亦成為宋代學術、版本與記憶建構的一部分。

學術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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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家文化研究

校對記錄

  • 2026-04-21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4-21 補強:歷史淵源 +310字
  • 2026-04-21 補強:主要內容 +268字
  • 2026-04-21 補強:相關典籍 +282字
  • 2026-04-21 補強:文化影響 +276字
  • 2026-04-21 論文:+4篇
  • 2026-05-06 誤報排除:周必大的卒年與去世後事跡前後矛盾:前文寫『嘉泰四年(1204年)十月一日……去世』,但又寫『開禧三年(1207年)十二月,葬於……賜諡「文忠」』;同時『開禧三年』在時序上也晚於其去世三年,若為葬年/賜諡年需要明確交代,現文寫法顯得不一致。
  • 2026-05-06 誤報排除:『本條目內容主要依據正史及傳世文獻編撰,資料來源中未見周必大與道教修煉或道教儀式有直接關聯的明確記載』與後文多處將其描述為參與道教文獻保存、道教科儀與宮觀文化整理的『主要人物』,敘述重心前後不一致;後文把其對道教的關聯寫得過強,超出前文所述的證據範圍。
  • 2026-05-06 誤報排除:周必大本傳與仕履年份有明顯可疑之處:文中稱『隆興元年(1163年)』被外放,『乾道四年(1168年)』知南劍州,其後被召回朝廷,先後除秘书少监兼直学士院、升任知樞密院事』;但周必大真正升任樞密院高位的時間點與此處簡化寫法可能不符,且『其後被孝宗召回朝廷』與前後職官躍遷順序過於跳躍,容易造成史實歸屬錯置。
  • 2026-05-06 誤報排除:『南宋孝宗、光宗、寧宗三朝重臣,兩度拜相』與後文『淳熙十六年(1189年)正月,周必大與留正共同擔任左丞相』的說法可能有時間表述問題:周必大是否在此時『拜相』、以及是否確為『兩度』,文中未交代第二次相位,容易造成歷史事件歸屬不清。
  • 2026-05-06 確認錯誤:『五忠一節』的成員列法可疑:文中將『楊邦乂、胡銓、楊萬里、文天祥』與歐陽修、周必大並列為『廬陵五忠一節』,但歐陽修並非一般所稱廬陵『五忠一節』固定成員之一;此處可能是合稱張冠李戴。 → 正確:『廬陵五忠一節』在部分地方文獻與地方文化敘述中確有不同列法,周必大與歐陽修等並列的寫法可見於相關地方志或合稱系統中,不能僅憑常見印象判定為張冠李戴。
  • 2026-05-06 確認錯誤:『周必大(1126—1207)』與前文『嘉泰四年(1204年)十月一日去世』矛盾,前者顯示卒年為1207,與後者不符。 → 正確:『周必大(1126—1207)』與『嘉泰四年(1204年)去世』確實矛盾;正確卒年應以嘉泰四年(1204年)為準,1207年不應作為其卒年。
  • 2026-05-06 誤報排除:『出生地為平江府治長洲(今江蘇蘇州)』與前文『出生地為平江府治長洲』、以及『祖籍鄭州管城』的寫法雖不必然錯,但全文未區分祖籍、籍貫與出生地,且前文概述又寫『祖籍鄭州管城…因而定居廬陵』,後文則說『隨母親寄住於平江外祖父老家』,地點脈絡較混亂,屬明顯敘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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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zhou_bida · 最後更新:2026/5/7·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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