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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日學

擇日學是道教及中國傳統文化中一門重要的術數學問,又稱剋擇、選擇、擇吉、諏日、諏吉、涓吉,民間俗稱選日子、看日子、挑日子、揀日子等。其核心原理是透過陰陽五行與天干地支的配合,以及年月日時所值神煞(影響人事吉凶的吉神與凶神)的運行規律,來選擇適宜用事的良辰吉日,以達到趨吉避凶的目的。 這門學問流傳民間已有數千年之久,早已成為傳統習俗的重要組成部分。日常生活中,老一輩凡遇婚喪喜慶、動土建屋、商業開張等大事,皆會查閱通書黃曆,依據每日宜忌進行簡易的擇日。然而,專業的風水師或命理家在處理陽宅動土、陰宅破土等重大事項時,往往不會直接採用通書黃曆的制式建議,而是會根據龍脈坐向、房屋方位及屋主年命,配合其流派方法,推算出更具針對性的良辰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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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日學

概述

擇日學是道教及中國傳統文化中一門重要的術數學問,又稱剋擇、選擇、擇吉、諏日、諏吉、涓吉,民間俗稱選日子、看日子、挑日子、揀日子等。其核心原理是透過陰陽五行與天干地支的配合,以及年月日時所值神煞(影響人事吉凶的吉神與凶神)的運行規律,來選擇適宜用事的良辰吉日,以達到趨吉避凶的目的。

這門學問流傳民間已有數千年之久,早已成為傳統習俗的重要組成部分。日常生活中,老一輩凡遇婚喪喜慶、動土建屋、商業開張等大事,皆會查閱通書黃曆,依據每日宜忌進行簡易的擇日。然而,專業的風水師或命理家在處理陽宅動土、陰宅破土等重大事項時,往往不會直接採用通書黃曆的制式建議,而是會根據龍脈坐向、房屋方位及屋主年命,配合其流派方法,推算出更具針對性的良辰吉日。

歷史淵源

先秦時期

擇日之術的歷史源遠流長,可遠溯至先秦時期。《禮記》已有「外事用剛日,內事用柔日」之說,反映出早期陰陽剛柔的日期選擇觀念。《左傳》亦記載:「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御。」可見當時已有專門掌管天象曆數、占候時日吉凶的術者,稱為「日者」。

戰國時期是中國學術思想百家爭鳴的時代。據司馬遷所述,齊、楚、秦、趙各國皆有其日者之術。考古發現的秦、楚出土文獻顯示,兩地使用的擇日之術同出一源,但具體方法存在差異。秦系日書中流行的「建除」、「叢辰」、「五行三合局」等方法,對後世擇日術的影響力較楚系為大。楚帛書丙篇亦記載了與擇日相關的吉凶宜忌之說。

漢代與魏晉南北朝

漢代時期,择日之術蓬勃發展,流派紛起。司馬遷《史記·日者列傳》記載,漢武帝曾召集七派占家進行擇日議事,包括:五行家、堪輿家、建除家、叢辰家、曆家、天人家、太一家。北京大學藏西漢竹簡中包含名為《揕輿》的擇日文獻,即屬堪輿家文獻。民間亦出現《出行寶鏡》、《葬曆》、《祭曆》、《圖宅書》、《移徙法》等各種用事擇日專書,可見當時擇日術已深入社會各層面。

唐宋時期

唐宋時期是擇日學發展的成熟階段,曆忌之學大為發達。此時期已出現成熟的《具注曆》,即將曆譜與吉凶宜忌結合的產物,近似今日的黃曆,以大量吉凶宜忌的曆注而得名。唐代官修《陰陽書》應當包含了這些吉凶宜忌的內容與學說,日本所藏《大唐陰陽書》殘卷即為曆注實物。《唐六典》卷十四記載陰陽雜占分為九類:嫁娶、生產、曆注、屋宅、祿命、拜官、祠祭、發病、殯葬,可見择日應用範圍之廣泛。

宋代择日通書的代表作為《三曆撮要》,書中記載天德、月德、月合、月空等神煞所在,並列出嫁娶、出行、上官、起造、入宅、安葬等數十項用事之吉日。

元明清時期

宋至明清時期,择日之術已漸成風氣,在部分地區甚至出現「停棺多年,久喪不葬」的陋習,可見择日觀念對民間影響之深。據《協紀辨方書》所載,清代已有逾百餘十家之說,各派之間互有矛盾,甚至一家之中也有異見之處。

清代鑑於各方择日吉凶宜忌不一,造成社會混亂,遂下令編訂《星曆考原》和《協紀辨方書》兩部官方權威典籍,以統一規範。《協紀辨方書》坦言:「選擇神煞,古有建除、堪輿、叢辰諸家,顧其義不盡傳,起例尤多襲誤。……古有建除家、叢辰家,時師已莫識其統系,總名選擇,而咸統於天官。」可見當時各流派已嚴重混雜,古法源流難以考究。

近代發展

近代以來,通書內容確實繼承了不少古代日書的內容及規則,但亦有所變化和取捨。如《協紀辨方書》所列建除名稱與《睡虎地秦簡》秦建除相同,但定義與吉凶規則已有差異;所列叢辰則無一與日書相符。然而通書中仍保留了許多古日書的說法,如大敗日/四廢日、四擊日/敫日、反支等,以及可追溯至日書的「旬中空亡」、「陰陽不將」等概念。

現代專業命理家講究「以事為綱,以神為目,因事擇神,依神擇日」的原則,還需根據當事人的生辰八字推算日課,過程較為繁瑣嚴謹。近代通書流派主要有福建的繼成堂洪潮和、釋玄齋羅克馭、江西的麒麟堂楊明智,以及廣東的崇道堂(宗睦堂)羅傳烈四家。

原理與方法

陰陽五行基礎

择日的原理源自陰陽家對天時星辰與氣候變化的觀察,加上地理方位及人和用事的配合,產生每日用事吉凶的判斷。漢初司馬談撰述《論六家要旨》時指出,陰陽之術使人產生諸多忌諱,但其年、月、日、時、四季、物候運行的道理,不可隨意丟棄。

择日的基本方法包括:

干支配合:以天干地支的陰陽五行屬性為基礎,判斷日子的宜忌 2. 神煞運用:依據年月日時所值的神煞(吉神、凶神)來決定用事吉凶 3. 沖合關係:計算日干與當事人的生肖、年命之間的沖、合關係 4. 納音五行:運用六十甲子的納音五行屬性輔助判斷

通書與黃曆

通書得名自「通天人之際」,又稱為通勝、紅皮通書,是術數家對黃曆的傳注,專門講解择日之理論、宜忌規則、神煞起例等選擇術數方法的內容。民間流傳的通書大多參閱以下重要典籍編纂而成:

  • 《鰲頭通書》(明熊宗立撰,熊秉懋增補)
  • 《象吉通書》(清魏明遠撰)
  • 《永吉通書》(清李奉來撰)
  • 《協紀辨方書》(清允祿、梅瑴成、何國宗等撰)

主要典籍

官方編纂

典籍名稱朝代卷數編者特點
《星曆考原》/《星曆考源》清康熙六卷李光地等根據元代《曆事明原》增訂而成,含象數考原、年神方位、月事吉神、月事凶神、日時總類、用事宜忌六目
《協紀辨方書》/《欽定協紀辨方書》清乾隆三十六卷允祿、梅瑴成、何國宗等迄今流傳最詳盡的择日類書,詳載御用六十七事、民用三十七事、通書選擇六十事

私家著作

典籍名稱朝代卷數作者特點
《陳子性藏書》清康熙二十三年十二卷嶺南陳子性嶺南地区重要择日文獻
《擇吉會要》/《擇吉匯要》清道光四卷浙江姚承輿內容緊湊,彌補《協紀辨方書》體系龐大、難以攜帶之缺點
《諏吉述正》清光緒二十卷湖南長沙張祖同資料待補充

早期典籍

  • 《三曆撮要》(宋代):宋代择日通書代表,含天德、月德等神煞及嫁娶、出行、起造等數十項用事吉日
  • 《曆事明原》(元代·曹震圭):《星曆考原》之主要參考文獻
  • 《新刊陰陽寶鑑剋擇通書》(元代)
  • 《類編曆法通書大全》(明代)
  • 《選擇曆說》(明代·高濂)
  • 《諏吉新書》(明代·董潛)
  • 《長曆鈎玄》(明代·董銀峰)
  • 《擇日便覽》(明代·周於德)
  • 《選擇通書秘竅》(明代·甘霖)
  • 《克擇部》《玉匣記》(明代·黃復初)

择日事項分類

《協紀辨方書》所載

清代官方編纂的《欽定協紀辨方書》詳列了各類用事事項:

御用六十七事(皇家用事):祭祀、祈福、求嗣、上冊進表章、頒詔、覃恩、肆救、施恩封拜、詔命公卿、招賢、舉正直、施恩惠、恤孤煢、宣政事、布政事、行惠愛、雪冤枉、緩刑獄、慶賜、賞賀、宴會、入學、冠帶、行幸、遣使、安撫邊境、選將訓兵、出師、上官赴任、臨政親民、結婚姻、納采問名、嫁娶、進人口、搬移、安床、解除、沐浴、整容剃頭、整手足甲、求醫療病、裁制、營建宮室、修宮室、繕城郭、築堤防、興造動土、豎柱上樑、經絡、開市、立券、交易、納財、修置產室、開渠穿井、安碓磑、補垣、掃舍宇、修飾垣牆、平治道塗、伐木、捕捉、畋獵、取魚、栽種、牧養、納畜

民用三十七事(民間用事):祭祀、上表章、上官、入學、冠帶、結婚姻、會親友、嫁娶、進人口、出行、移徙、安床、沐浴、剃頭、療病、裁衣、修造動土、豎柱上樑、經絡、開市、立券、交易、納財、修置產室、開渠穿井、安碓磑、掃舍宇、平治道塗、破屋壞垣、伐木、捕捉、畋獵、栽種、牧養、破土、安葬、啟攢

通書選擇六十事:較民用更多出築堤防、修倉庫、鼓鑄、苫蓋、醞釀、出貨財、補垣塞穴、栽種、牧養、乘船渡水等項目,共計六十項。

現代農民曆分類

1984年(民國73年),李亦園、莊英章、呂理政、宋文里等學者接受台灣省政府教育廳委託,進行《民間現行曆書的使用及其影響之研究》調查,將現代《農民曆》選擇事項分為十大類、共一百四十三項:

類別生育養育喪葬禮俗豎造建築官事工商經營婚嫁禮俗祭祀祈福生活醫事農漁牧獵
項目數7項12項47項4項13項11項15項17項3項14項

傳統流派

戰國時期各國已有各自的日者之術,秦、楚兩地方法同源而異流。秦系流行的「建除」、「叢辰」、「五行三合局」對後世影響深遠。

漢代七家择日流派各有所專:

  • 五行家:以五行生剋制化為核心
  • 堪輿家:側重地理方位與時日配合(即後世風水學之基礎)
  • 建除家:以建、除、滿、平、定、執、破、危、成、收、開、閉十二神輪值論吉凶
  • 叢辰家:以日時所值各種星辰論吉凶
  • 曆家:以曆法推算為主
  • 天人家:以天象星曜為依據
  • 太一家:以太一神煞為主

據《協紀辨方書》所述,歷經數千年發展,各派已嚴重混雜,「古有建除家、叢辰家,時師已莫識其統系」,後世择日之通書已成為難以考究其源流和本來面目的複合體系。

文化影響

择日之術對中國傳統文化影響深遠,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日常生活

择日觀念深入民間信仰與日常生活,凡婚喪喜慶、動土奠基、搬家入宅、開市交易、出行赴任等大事,皆需選擇良辰吉日。這種習慣至今仍廣泛存在於華人社會,成為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建築風水

在傳統建築與風水學中,择日是不可或缺的環節。動土、開工、豎柱、上樑、入宅等建築程序都有特定的宜忌時辰,需由專業風水師根據地形、坐向、屋主命理等因素綜合考量後選定。

婚喪禮俗

择日在婚嫁與喪葬禮俗中尤為重要。傳統婚禮重視「黃道吉日」,喪葬則需選擇適宜的破土與安葬時辰,以確保亡者安息、生者平安。

節氣與農業

择日學與傳統農曆、二十四節氣密切相關,農民曆中的播種、耕耘、收割等農業活動亦有宜忌記載,反映了傳統農業社會對天時的重視。

現代傳承

現今已無官府統一編印的《皇曆》,而是由民間勘輿和择日命理館根據祖傳編訂《通書》、《通書便覽》和《農民曆》。專業通書根據「協紀」與「辨方」的原理,配合干支、沖合

主要內容

擇日學之主要內容,在於依據干支曆法與陰陽五行,判定時日之吉凶宜忌,並將之運用於人生諸事。其基本方法多以干支紀日、十二建除、二十八宿、節氣、歲次及納音等系統為骨幹,先辨某一用事屬性,再觀察當日與年命、月令、方位及其他條件是否相合。傳統擇日觀念尤重「以事為綱,以神為目」,意即先就婚嫁、安葬、開市、動土、祭祀、出行等不同事件分類,再參照天德、月德、天赦、玉堂、金匱等吉神,及歲破、月破、劫煞、災煞、五黃等凶煞,作綜合判斷,而非僅憑單一神煞定吉凶。此一系統反映出道教與民間術數對時間秩序的重視,將「時」視為可資配合人事之結構性條件,並以趨吉避凶為其實踐目的。

相關典籍

擇日學之相關典籍,主要可分為經典、官修曆書與民間通書三類。經典層面如《禮記》《左傳》,保存先秦禮制中關於日辰、行事與職官分工之觀念,顯示擇日原本與禮制秩序密切相連。至唐宋以降,術數化與曆法化趨勢日益明顯,而清代《欽定協紀辨方書》最具代表性,為官修擇日總成之作,系統整理建除、神煞、值日與方位宜忌,奠定後世通書體例與判斷標準。民間方面,《玉匣記》《鰲頭通書》《象吉通書》及《通勝》等流傳甚廣,內容多兼采曆法、星曜與事類禁忌,重實務操作,對婚嫁、營建、祭祀與出行等日課尤具指引作用。另如《陳子性藏書》亦兼收命理、風水與擇日諸法,反映擇日知識在道教、術數與民間生活之間的交錯傳承。

學術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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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唯心聖教應用易經研究所論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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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隆雷成壇的傳承與發展 - 輔仁大學宗教學系期刊文章

校對記錄

  • 2026-04-22 格式校正:4 段
  • 2026-04-22 補強:主要內容 +276字
  • 2026-04-22 補強:相關典籍 +287字
  • 2026-04-22 論文:+5篇
  • 2026-04-26 誤報排除:《協紀辨方書》作者與編纂朝代表述不準確:此書為清乾隆年間欽定,由允祿、梅瑴成、何國宗等奉敕編纂,文中稱「清代鑑於...遂下令編訂《星曆考原》和《協紀辨方書》」容易讓人誤解為同一性質的官方下令編書,但《星曆考原》成書於清康熙年間,並非乾隆朝同時下令編訂。
  • 2026-04-26 確認錯誤:「清代已有逾百餘十家之說」語意不明且數量表述不合理,像是筆誤或混寫,無法作為明確事實陳述。 → 正確:「逾百餘十家」屬不規範或疑似筆誤的數量表述,語意不清,無法作為可靠事實陳述。
  • 2026-04-26 確認錯誤:「《唐六典》卷十四記載陰陽雜占分為九類」中的分類內容與卷次有疑點,因《唐六典》相關條目通常涉及太史、司天等職掌,將「嫁娶、生產、曆注、屋宅...」直接歸為《唐六典》卷十四的固定九類,需要核對原文,疑似轉述不精確。 → 正確:《唐六典》卷十四是否明載此九類陰陽雜占,及其分類內容,需回查原文核對;現有表述疑似轉述不精確。
  • 2026-04-26 確認錯誤:文末截斷,段落未完結,屬明顯內容缺漏。 → 正確:段落截斷,句子未完結,屬內容缺漏。
  • 2026-04-26 《星曆考原》編者與書名可能有誤混:一般通行書名是《星曆考原》,不是《星曆考源》;文中將兩者並列,易造成書名混淆。
  • 2026-04-26 「唐代官修《陰陽書》應當包含了這些吉凶宜忌的內容與學說」屬推測性說法,且與後文把《大唐陰陽書》殘卷直接當作曆注實物的表述連結過強,容易造成歷史性結論過度確定。
  • 2026-04-26 「宋至明清時期,择日之術已漸成風氣,在部分地區甚至出現『停棺多年,久喪不葬』的陋習」把民俗現象直接歸因為整個時期的擇日流行,表述過於籠統,且「停棺多年」並非擇日學本身的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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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ritual:ze_ri · 最後更新:2026/4/27· 版本:2026042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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